商铺物业委托管理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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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成都途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对象:业主

甲方(委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住所:

代理人邮编:

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成都途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经营、管理服务(下称“托管经营”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概况

1.1托管物业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区/县青霞镇分水社

区路幸福公社小区号楼单元号房,房型为房厅厨卫,权属证书编号(或经成都市大邑县商品房预售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权属证书

所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业主)

1.2托管物业须按照四星级以上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包括下列附属

设施:

1.2.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

备、热水器。

1.2.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睡床、床

垫、床头柜、窗帘、遮光帘、纱窗等。

1.3为保障托管物业的安全和高品质,提高舒适度,托管物业须配置乙方

指定的门锁、床垫及布草。

1.4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托管物业交付条件及

附属设施进行清点,并在《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2.托管物业经营模式

托管物业的经营模式为:度假式(□√公寓/□别墅)出租。

3.托管经营权限

3.1乙方对托管物业享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有权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

规划和方案;

3.2乙方有权自行选择和决定托管物业经营管理所需的合作方;

3.3乙方享有托管物业租赁价格定价权、自主制定租赁价格打折促销策略

的权力;

3.4乙方有权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

3.5乙方享有其他依据商业惯例应当享有的经营权利。

4.托管经营期限

4.1托管经营的期限自2018 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以实

际精装拎包交付为准,如有延期,托管经营期限自动顺延)。

4.2甲方应在2018 年 6 月30 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

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托管物业的交付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

为准。

4.3甲乙双方同意自房屋达到拎包要求并交于途家委托授权的成都途宿公

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途宿)后三个月为此项目的整备期,

以利于乙方准备开业事项。

4.4托管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将托管物业继续用于委托管理经营

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缔约权。

5.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5.1托管物业的经营收入,按甲方40 %、乙方60 %的比例进行分配。

5.2“经营收入”是指托管物业的实际经营房费收入扣除税费及附加、合

作商收取的服务费、托管物业日常维护维修费之后的货币收益。其他

依法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税费自行承担。

5.3房费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5.4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由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于次月的三

十日之前,按月将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账号见附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

休息日后的3天内支付。乙方应在托管经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付清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

5.5甲方收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交付乙方;

或由乙方代理甲方到地方税务局办理发票,乙方代为支付应由甲方缴

纳的相关税费从甲方收益中扣除,乙方应将甲方的完税凭证交付给甲

方。

5.6支付完成后,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确认。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予回复确认。若乙方发出通知七日

后,甲方未予回复的,视为甲方已经确认收讫。

6.费用承担

6.1托管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分别承担以下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

约定):

6.1.1甲方承担的费用:

6.1.1.1装修、整改费用

6.1.1.2托管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6.1.1.3家具、电器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损耗、故障的维修、更换

费用

6.1.1.4物业管理费

6.1.1.5有线电视初装费、宽带初装费

6.1.1.6每套房屋两套乙方标准的布草、巾类的配置费用

6.1.1.7订制、安装指定床垫、门锁的费用

6.1.1.8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6.1.1.9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

6.1.2乙方承担的费用:

6.1.2.1水费

6.1.2.2电费

6.1.2.3燃气费

6.1.2.4宽带使用费

6.1.2.5有线电视收视费

6.1.2.6每套房屋两套乙方标准的布草、巾类的配置费用

6.1.2.7布草、巾类洗涤费用

6.1.2.8经营中的易耗品费用

6.1.2.9托管经营的广告费用

6.1.2.10托管经营的人力成本费用

6.2向乙方交付托管物业前,甲方须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

视费和宽带使用费等。

6.3甲方同意乙方对包括智能取电开关在内的托管物业设施进行必要的改

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附属设施、物品(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

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托管经营期间,如果托管物业需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

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

添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托管经营活动

的开展。

7.价款及支付方式

7.1本协议合作物业的管家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8元/平方米/月,(loft

整)

7.2管家服务费支付方式

7.2.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清管家服务费

7.2.2付款均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付款

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7.2.3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成都途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

银行账号:

8.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8.1托管经营期间,因托管物业的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

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

由甲方承担费用。

8.2托管经营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物业附属设施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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