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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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 02:劳动合同的主体(★★) 2.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 以作为 用人单位 与劳动 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 登记证书的, 受用人单位委托 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 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 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的,由劳动行政 部门 责令限期退还 劳动者本人,并以 每人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 的标准处以罚 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两年的机考中, 本章分值在8分左右,考生应重点 关注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共计29个考点。本章考点不多,大多数考点需要准 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不大。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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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01:劳动关系的建立(★★★) 1. 用人单位自 用工 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自 用工 之日起建立。
2020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
《经济法基础》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 02:劳动合同的主体(★★) 1.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 未满 16周岁 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特种工 艺单位 招用未满 16周 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链接】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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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4/1/29
03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 范围与经营规则,以及商业银行的监 管和法律责任。
04
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与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制度 ,投资者保护制度,以及证券市场的 监管和法律责任。
18
05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024/1/29
19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4/1/29
合同订立与成立
包括要约、承诺等合同订立的基 本规则,以及合同的成立要件和 时间。
2024/1/29
合同履行
包括合同履行的原则、规则以及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
合同担保
介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 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及其设立、 效力和实现规则。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包括合同变更、转让的条件和程 序,以及合同终止的情形和法律 后果。
12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2024/1/29
不正当竞争行为
列举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其构成要件。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阐述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和适用规则等。
税收特别措施法律制度
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等特 殊规定,以及反避税措施。
17
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等。
02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中央银行的职责、业务范围、货币政 策工具等,以及中央银行的监管和法 律责任。
01
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考试重要程度属中等,试卷分值在10分至12分,主要体现在单多判中,单独出现不定项选择题的情况比较罕见。

本章主要介绍14个小税种和1项附加费,考点非常分散,每个小税种单独成节,篇幅都不长,考点也不多。

本章从主观感受来看,似乎小税种很容易学,逐一击破就可以了,但实际学习中却有种逐渐潜入了“深水区”的感觉。

这是因为,孤立的单一税种学习难度虽不高,但若将其放到一个“税种集群”的生态环境中,那么税种彼此之间的关联度会有非常显著的提升,诸如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税法要素盘根错节,不同税种之间非常容易混淆,这也是本章学习中遇到的最大困境。

本章我们可以采用将不同小税种分组的方式进行学习,从逐一学习孤立的税种,过渡到全面攻破某一税类,这样便可以保证适当的复习强度和较好的学习效果。

本章2020年考核变化较大,主要包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重新编写“车辆购置税”的内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重新编写“耕地占用税”的内容。

(3)新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考点一:房屋、土地有关税种(五项)一、房产税(一)房产税纳税义务人★★1.特定坐落位置的房产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2.纳税义务人以上地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1)产权所有人;(2)承典人;(3)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具体规定:(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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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规范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六、经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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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
•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律
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定的职责、义务及约定义务(即违法行为) 而应承担的不利性(即制裁性)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违法、犯罪)和法律制裁紧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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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订 立的主体、形式、类型和效力,劳动合同的条款,医疗 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 劳动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医疗期、经 济补偿、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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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事实
另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 分类:
1、合法与违法行为
2、积极与消极行为
3、(意思)表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与多方行为
5、要式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与代理行为
提示: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 接原因。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要点是“当事人的主 观意志”。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于法律事件, 并且法律行为是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以下3个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2、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诸多强制性规范。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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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国家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税务处理和处罚。
06
CHAPTER
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了解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有助于企业合理避税,降低经营成本。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0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行为的概念
01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02
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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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202X-12-24
目录
第1章 总论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01
CHAPTER
第1章 总论
03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依法进行,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消费税的税率
根据不同的消费品,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或复合税率。
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纳税人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的税率
关税税率分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五种。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度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度讲义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对象(征收范围)和税率(税目)(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历年分值及今年分值预测2012年:单选5分,多选6分,判断2分,不定项2分,合计15分2013年:单选3分,多选6分,合计:9分2014年:单选4分,多选6分,判断2分,不定项2分,合计14分今年分值预测:15分左右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重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收优惠难点:计税依据知识点一:纳税人(常考考点)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知识点一:纳税人(常考考点)【例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那些属于关税纳税人( )。

A、进口货物收货人B、出口货物发货人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D、进口货物的代理人【答案】ABC知识点二:课税对象和税目(轮换考点)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关税的税目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归类总规则、进口税率表、出口税率表知识点三:税率(轮换考点)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1.普通税率——无优惠条约国家货物——原产地不明的货物2.最惠国税率——最惠国待遇条约国家货物3.协定税率——有区域性协定国家货物4.特惠税率——有特殊关税优惠条约5.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限度内的税率6.暂定税率——临时情况下关税税率知识点知识点四:计税依据(常考考点)(重点)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

关税主要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1.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一般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的到岸价格)知识点四:计税依据(常考考点)(重点)(2)特殊贸易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讲义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税法部分——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前言】1.考情分析:年均分值15分左右,题型主要为选择和判断题。

2.教材结构:本章共8节,介绍了14个税种的基本知识。

3.学习方法:本章税种较多,每个税种的内容不多,但聚集起来让考生学习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并进行适当的习题演练。

【知识点】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提示1】包括郊区但不包括农村;【提示2】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农村村民的住宅B.县城工业企业的办公楼C.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D.市区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二、纳税人【考题·判断题】(2018年)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三、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一)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教材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老杨的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应税月份【考题·单选题】(2019年)2018年甲公司的房产原值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

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考点0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1)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2)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如桥梁、隧道、水坝)时一并转 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考点02: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 管道运输服务。 (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5)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6)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3.电信服务 (1)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2)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 增值税。
4.建筑服务 (1)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 筑服务。 (2)“其他建筑服务”包括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 林绿化、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3)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 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 缴纳增值税。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0分左右。不论 考生参加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涉 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共计40个考点。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需 要死记硬背的考点并不多。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 政策”; (2)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抵扣政策”; (3)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4)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考点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考点
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01. 单 击 添 加 目 录 标 题 02. 经 济 法 基 础 概 述 03. 经 济 法 主 体 04. 物 权 法 律 制 度 05. 合 同 法 律 制 度 06. 公 司 法 律 制 度
经济法的概念和作用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政府宏观调控;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添加标题
季节性劳动合同: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需要用工的工种存在季节性,每年固定时间用工, 就可以签订季节性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平等 就业和选择职业 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获得 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休息 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获得 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
劳动争议的处理和法律责任
调解和仲裁的程序和适用范 围
变更程序:公司变更需要经过一系 列程序,如股东会决议、签订协议、 办理变更登记等。
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各自具有不同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的外部监督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法律事务 进行监督和审计。
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维 护市场的公平性。
法律责任的类型和承担方式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仲裁和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法律原则 和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人们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知识产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初级会计师最新版经济法律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最新版经济法律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 税。
• 一、纳税人
•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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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A.30×12%=3.6(万元) • B.500×(1-30%)×1.2%=4.2(万元) • C.30×12%+500×(1-30%)×1.2%=7.8(万元) • D.500×1.2%=6(万元)
•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 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 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六、房产税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缴纳
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 “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
•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包括:
3.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
产税
4.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 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 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 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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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关税 【考情分析】熟悉 【重要考点】
概念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纳税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 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
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
关税配额税率
配额与税率结合,配额内税率较低,配额外税率较高(限制 进口)
暂定税率
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特殊货物可执行暂定税率
1.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
A因.社故会退团还体的境外B进.合口伙货企物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 C退.事还业。单位 D.民办非企业单位 『正确3.答海案关』可B以酌情减免税:(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 『答案或解者析损』失企的业;所(得2)税起的卸纳后税海人关包放括行各前类,企因业不、可事抗业力单遭位受、损社坏会或团者体损、失民的办;非 企业单(位3)和海从关事查经验营时活已动经的破其漏他、组损织坏。或个者人腐独烂资,企经业证、明合不伙是企保业管不不属慎于造企成业的所得 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关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 税完税价格的有( )。
A.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 B.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费、保险费 C.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D.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在货物成交过程中,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 计入成交价格,而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则不能列入,如已包括在成 交价格中应予以扣除;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 险费,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因此选项BD错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考点 PPT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考点 PPT

3月
1年
③ 2个月内
3年
6个月内 (含)无固
定期合同

2.服务期
3.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五、增值税:销项税额
六、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规定
续表
七、所得税:收入总额
续表
续表
八、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 所得和偶然所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财产租赁所得
3.财产转让所得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考点
【课程内容】 一、仲裁
续表
续表
二、会计机构和和会计人员
续表
续表
三、票据行为、权利和追索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 安静
续表
续表
续表
四、试用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试用期源自× (含)完成工 作任务为期限

② 1个月内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知识点)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知识点)

【要点一】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 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 12% 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 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三】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 【要点四】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 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 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 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士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优质课件】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0分左右。不论考生参加 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 所得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共计29个考点。本章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 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较大。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所 得税不同项目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应纳税额 的计算方法,在试题中一般会直接给出,不要求死记硬背。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在中国境 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7年)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B

所得
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
在中国境内未
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设立机构、场 所
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
【例题·判断题】居民企业无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 业所得税。( )(2018年) 【答案】× 【例题·判断题】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 【答案】√
【答案】D【解析】(1)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D:属于 非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2020年最新《经济法基础》6-10章节内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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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经济法基础》6-10章节内容完整版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2.要约的概念和构成条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受要约人。

构成条件: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

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要约的法律拘束力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又称要约的形式拘束力,它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有利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又称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受要约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承诺。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拘束力,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发生拘束。

3.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其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应当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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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 不含增值税 的租金收入× 12%(或者 4%) 【解释】 ( 1)个人将其 住房 出租,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 于居住的 住房 ,减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20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考点课件
《经济法基础》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考点 01:房产税的纳税人(★★★)
1. 房产税的纳税人
(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 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为纳税 人。 (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 代管人或者使用 人 为纳税人。 (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 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 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者出租、出借 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答案】 A【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而非承租人)为房产税的 纳税人。
【例题 •判断题】居住在 M市的李某将位于 Y市的一处自有住房对外 出租,李某应向 M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处住房的房产税。( ) ( 2019年) 【答案】× 【解析】房产税应在房产所在地( Y市)缴纳。
2.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 不包括农村 。 (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 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 池 ),不属于度的规定,下列房屋中,不属于房 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 2018年) A.建制镇的房屋 B. 农村的房屋 C. 县城的房屋 D. 城市的房屋 【答案】 B
考点 02:房产税的计算(★★★) 1. 从价计征 ( 1)应纳税额 =房产余值× 1.2%=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 1.2% ( 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 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 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 计入房产原值 ,计征房产税。
【例题 •判断题】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 收房产税。( )( 2018年) 【答案】× 【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 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例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 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 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 1)对“耕地占用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 2)对“车辆购置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 3)对“车船税”的内容进行了多处调整。
考点 01:房产税的纳税人(★★★)
1.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 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 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3)产权出典的, 承典 人为纳税人。
【例题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 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 )。( 2015年) A. 中央空调 B.电梯 C.暖气设备 D.给水排水管道 【答案】 ABCD
【例题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 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有( )。( 2013年) A.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烟囱 B. 中央空调 C. 房屋的给水、排水管道 D. 室外游泳池 【答案】 BC【解析】选项 AD: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 •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 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 2008年)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李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 •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经 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不缴纳 房产税。( )( 2015年) 【答案】×
【例题 •单选题】甲公司厂房原值 500万元,已提折旧 20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 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 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 公司 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2017年) A.200 ×( 1-30%)× 1.2%=1.68(万元) B.500 × 1.2%=6(万元) C. ( 500-200)×( 1-30%)× 1.2%=2.52(万元) D.500 ×( 1-30%)× 1.2%=4.2(万元) 【答案】 D 【解析】房产原值,是指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得扣减 折旧额。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 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 10 分 左右,题型主要为客观 题。除关税、船舶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书已在第 四章讲述)之外,本章共涉及 11个小税种。为了把问题简单化,本章 共计 38 个 考点。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 点需要死记硬背。
2020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例题 .单选题】 2018年甲公司房产原值 8000万元,已提折旧 5000万元。已知 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 1.2%;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 3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 度的规定,甲公司 2018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 2019年) A.8000 × 1.2%=96(万元) B. ( 8000-5000)×( 1-30%)× 1.2%=25.2(万元) C.8000 ×( 1-30%)× 1.2%=67.2(万元) D. ( 8000-5000)× 1.2%=36(万元)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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