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试行)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试行)
1、本院多点执行医师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并在某一
方面有专长或影响,已在我院注册执业。
2、在我院执业的多点执业医师严格按注册执业范围进行
医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
3、在我院执业的多点执业医师原则上应在原执单位参加
年终考核合格。
4、在我院执业的多点执业医师应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
章制度,并参加我院的综合考核,考核以德、勤、能三方面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在本院继续执业。
5、在我院执业的多点执业医师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
在本院参加医疗活动,或因不可抗拒力不在本院执业者,应注销在本院执业地点。
6、在本院执业的多点执业医师实行绩效工资制,按协定分
配方法计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本院不负责提供各种社会保障。
7、按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对我院发展做出重大
贡献的多点执业医师,与我院职工享有同等受奖权利。
禄劝中西医结合医院
2009年11月13日。
医师多点执业备案流程
医师多点执业备案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医师多点执业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医疗机构或门诊部等场所同时开展医疗服务工作,旨在满足不同地区人们对医疗资源的需求。
为了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措施,并对医师的多点执业进行备案管理。
二、备案条件1.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执业地及备案地管理单位同意;3.具有执业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或协议单位,保证患者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4.执业地单位和备案单位之间建立了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5.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保险。
三、备案申请流程2.填写备案申请表:详细填写备案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执业地和备案地医疗机构信息、备案内容等;3.提交备案材料:将准备好的备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5.现场核查: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对备案申请人的执业单位和备案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医疗机构情况和合作协议等;6.决定备案: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决定是否备案。
备案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备案申请人。
四、备案后的管理与监督1.医师信息公示: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备案信息进行公示;2.定期报告备案情况:备案医师需按规定定期向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备案情况;3.监督检查: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备案医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规范执业;4.备案变更和注销:备案医师如需变更执业地点或终止备案,需向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5.惩处措施:备案医师如果违反备案管理规定,备案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五、备案管理的意义和作用1.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各地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3.便于监管部门对医师的执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4.增强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效率。
医师法新规2023多点执业
医师法新规2023多点执业
医师法新规2023多点执业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在不同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场所执业,即“一人多点执业”,但必须能够保证质量和安全。
为了确保多点执业的质量和安全,医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具备执业注册医师资格;
2. 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业务水平;
3. 在原单位已经执业满两年,并且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
4. 所在单位同意其多点执业,并进行备案登记。
此外,医师在执业过程中,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师多点执业的解读
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关注多时的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给出了规范性要求。
《通知》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定义,并将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分为三类进行管理。
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范管理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有利于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有利于患者就近就医。
但由于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所以一直是卫生行政管理的一道难题。
这位人士表示,《通知》发出后,要挑选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然后在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外出会诊不算多点执业《通知》明确指出,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即为多点执业,多点执业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解读:哪些情形应该纳入医师多点执业进行管理,是社会上长期以来的关注点和争议点之一。
《通知》首先明确了概念:将外出会诊之外的、所有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不论是组织上指派、对方医疗机构邀请,还是个人行为,都纳入多点执业管理的范畴。
外出会诊为什么不属于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定时、定期进行,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具有随机性和临时性。
对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多点执业分三类管理《通知》指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指令。
医师执行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任务,只需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第二类是医疗合作。
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审核,并向其备案。
第三类是主动受聘。
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解读:目前医疗合作的类型有很多,有些是医疗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如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和社区联合搞的医疗共同体,还有一些同级医院间的横向联合。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厦中医〔2012〕18号厦门市中医院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兼顾到医疗人才资源的共享,结合本院情况,现特制定以下规定:
1、我院在职医师应将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放在本院,确保本院医疗业务的完成,不得申请多点执业。
2、多点执业的医师申请:现仍在医院上班且具有副高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返聘专家。
3本院返聘医生需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多点执业,同时需与多点执业的聘用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确定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并在医务科备案。
4、未经批准多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医师,违规者将按照《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5、医师依据有关规定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如支农等)开展诊疗活动的,不属本管理范围。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二十三、厦中医〔2012〕19号厦门市中医院关于修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近几年,我院术科得到较大发展,为了确保重大手术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重大手术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附:《厦门市中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注册后的报备制度
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注册后的报备制度
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广东省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度,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不受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限制。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不同地区的报备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所需提交材料要申请医师多点执业,医生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
以下是常见的材料清单:1.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明,以证明其具备合法执业的资格。
2.职业责任险保单:医生需要购买职业责任险,并提供保单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这是为了保障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
3.申请书:医生需要书面提出多点执业的申请,明确申请的理由和目的,以及申请的医疗机构或地点。
4.执业机构的相关文件:医生需要提供执业机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许可证、机构设置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证明等。
5.医疗机构合作协议:医生需与将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交该合作协议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6.诊所设备清单:医生需要提供将用于多点执业的诊所的设备清单,以证明设备符合卫生标准,能够满足开展医疗服务的需求。
7.医生承诺书:医生需要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8.专业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医生需要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关的医疗技能和经验。
9.有关医疗机构的批准函、协议或备案文件:医生需要提供执业机构的相关批准函、协议或备案文件,以证明该机构具备合法资质,能够支持医生的多点执业。
以上所列材料仅为常见的申请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医生的申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医生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仔细查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规定,确保自己满足相关的要求,并准备齐全的材料。
此外,医生还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自己的多点执业行为合法、规范,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四川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流程
四川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流程一、背景介绍四川省作为中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医疗资源相对紧缺。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四川省出台了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在主要工作单位以外,医师可以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点提供医疗服务。
本文将介绍四川医师多点执业申请的详细流程。
二、申请资格1. 医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即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 医师需具备在主要工作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3年的经历。
3. 医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医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 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 在主要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 申请表格,可到所在地卫生局或医疗管理部门领取。
2. 填写申请表格医师需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等相关内容。
3. 提交申请材料医师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地卫生局或医疗管理部门。
同时,医师也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通过邮寄等方式递交。
4. 材料审核卫生局或医疗管理部门将对医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师的资格证书、执业经历、职业道德等方面。
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医师补充或修改。
5. 审批结果通知经过审核后,卫生局或医疗管理部门将向医师发出审批结果通知。
如果申请通过,将会发放医师多点执业许可证,同时告知医师可以在哪些地点进行多点执业。
如果申请被拒绝,将告知医师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6. 领取执业许可证医师在收到审批结果通知后,如申请通过,需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卫生局或医疗管理部门领取医师多点执业许可证。
许可证是医师进行多点执业的重要凭证。
7. 开展多点执业医师在取得医师多点执业许可证后,可以按照执业范围和地点的要求,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点进行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是指医生在多个医疗机构同时从事临床工作的行为,注册该执业形式通常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流程的一般步骤:
1. 了解法规要求:首先,医生应该仔细阅读并了解所在地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了解多点执业是否被允许,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2. 获得资格证书:医生需要确保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如果在申请多点执业前尚未取得该证书,医生应该根据相关程序先取得该证书。
3. 联系医疗机构:医生选择欲进行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并与该机构进行联系,了解其有关注册要求和流程。
医生可以直接与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或向医疗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4. 提交申请材料:医生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申请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学历和培训证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5. 审核与批准:医疗机构将对医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如果医生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将颁发执业许可证明,证明医生被允许在该机构从事多点执业。
6. 登记与备案:医生获得执业许可证明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这通常需要医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局进行报备,提供执业许可证明及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医生应该详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并按照所在地的要求进行申请和手续办理。
医师多点执业利弊分析
医师多点执业利弊分析医师多点执业:利弊共存的未来趋势随着医疗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已成为备受的话题。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在多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本文将就医师多点执业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医师多点执业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优化医疗资源:医师多点执业有利于优秀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让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多点执业的医生往往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诊疗服务。
2、提高医生收入:医师通过多点执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职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提高医生的生活质量。
3、增强医院竞争力:医院可以通过引进多点执业的医生,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和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然而,医师多点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1、医生精力分散:多点执业可能导致医生精力分散,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每个岗位中,影响医疗质量。
2、医院管理难度增加:医生多点执业给医院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医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市场竞争加剧:医师多点执业可能导致医疗市场的竞争加剧,一些小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可能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实际案例和数据统计显示,医师多点执业确实存在一定的益处和风险。
例如,根据某地卫生部门的统计,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后,当地医院的医疗水平得到了提升,医生收入也有所增加。
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医生工作压力增大,患者投诉增加等。
展望未来,医师多点执业将成为医疗行业的一种趋势。
然而,要确保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加强医生队伍建设:医院应加强医生队伍的建设,提高医生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医生在多点执业过程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多点执业医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执业医生多点执业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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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执业医生多点执业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XX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多点执业条件与范围 (3)第三章备案程序和医师待遇 (5)第四章监督管理 (7)第五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师及医疗机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所规定的多点执业:(一)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急救、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对口支援、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健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三)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以及在成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的多个地点执业的;(四)省级卫健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多点执业条件与范围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多点执业:(一)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执业医师可不受职称和临床工作年限限制);(二)拟从事的执业类别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相同;(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四)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遵纪守法。
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医师不得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
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多点执业医师的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多点执业医师是指在已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基础上,向设立医疗机构申请注册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师。
第三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依法履行执业登记手续,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守病人隐私,倡导医德医风,积极投身医疗卫生事业。
第四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开展医疗活动的条件,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立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保障多点执业医师的正常诊疗活动。
第二章执业资格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三)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七条多点执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时,应当向设立医疗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三)近期免冠照片;(四)健康证明;(五)有关职业证书。
第八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对多点执业医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颁发多点执业证书。
第九条多点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多点执业医师的姓名、执业范围、注册执业地点等信息。
第三章执业管理第十条多点执业医师在注册执业地点从事临床医疗活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障病人安全;(二)认真履行职业责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三)主动接受医疗质量评估,积极改进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多点执业医师应当自觉接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执业信息,不得串联转移患者。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本制度的多点执业医师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执业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设立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多点执业医师进行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和医德医风。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协议书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协议书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执业医师):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乙方为持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执业范围与条件1.1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医疗机构内进行多点执业,执业范围应符合乙方所持有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领域。
1.2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医疗机构执业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行业规范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执业时间与地点2.1 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的多点执业时间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并不得影响乙方在原执业地点的正常工作。
2.2 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或部门。
第三条医疗服务质量3.1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不低于乙方在原执业地点的服务质量。
3.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支持,确保乙方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经济待遇与费用结算4.1 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执业期间的经济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
4.2 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执业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执业期间,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患者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患者资料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7.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条件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条件
以下是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
1. 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医师证书。
2. 在主岗位单位(即主要执业地点)连续工作2 年以上。
3. 已经完成主岗位单位规定的岗位考核。
4. 家庭住址必须在多点执业单位所在城市范围内,或距离多点执业单位不超过100 公里。
5. 所在单位必须同意其参加多点执业,并签订相关协议。
6. 多点执业必须与主岗位单位工作时间不冲突。
7. 参加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国家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并经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8. 参加多点执业的医生必须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内由专职医师或其他合法医学人员监督、指导和审核其临床工作。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在一个单位以外,另外一个或多个单位从事医疗职
业活动的行为。
医师多点执业的发展对于解决医患矛盾、提高医疗资源利
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都设立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制度。
下面将具体介绍医师多点执业
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
2.医师资格证明材料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具的批准主治医师多点执业的证明文件
4.相关单位的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主治医师多点执业的
证明文件
除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相关单位的卫生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主治医师多点执业的证明文件。
该文件表明
单位同意医师在其单位以外执业的行为,并且同意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
监督和管理工作。
5.执业单位的规划书或附有规划意见的协议
6.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医师的专业技
术职务评审证书、卫生行政部门的推荐信、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和意见等等。
总之,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医师资格证明材料、批准主治医师多点执业的证明文件、同意主治医师多
点执业的证明文件、执业单位的规划书或附有规划意见的协议,以及其他
相关材料。
医师在准备材料时需要仔细核对,确保提供齐全和准确的材料,以顺利完成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登记过程。
医师多点执业发展困境与对策
医师多点执业发展困境与对策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在两个或多个医疗机构执业,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近年来,为了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逐步得到推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医师多点执业的发展遭遇了诸多困境,需要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在两个或多个医疗机构执业,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多点执业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现象,同时可以提高医师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虽然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得到了推广,但目前整体认可度不高。
实际操作中,很多医师对多点执业持有谨慎态度,担心会加重工作负担和医疗风险。
一些医疗机构也对多点执业持有疑虑,担心影响本单位的医疗资源分配和利益。
医师多点执业的发展困境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限制:目前相关政策对医师多点执业的门槛设置较高,对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导致部分有志于多点执业的医师无法参与。
(2)制度不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相关的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诸多问题。
(3)资源分配不均:医疗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分布不均衡,多点执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
为了推动医师多点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对策:(1)放宽政策限制:降低医师多点执业的门槛,扩大可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范围,让更多有能力的医师可以参与多点执业。
(2)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知晓率,帮助医师全面了解多点执业的优势和操作流程。
(1)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培训机制,加强医师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师多点执业的能力和素质。
(2)加强监管: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多点执业的医疗质量安全。
同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现象。
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步骤
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步骤随着医疗服务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资源的需求增加,北京医师多点执业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医师多点执业不仅可以提高医生的收入,也能够满足患者多样化的需求。
那么,作为一名医师,如果想要在北京多点执业,究竟应该如何申请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的申请步骤。
医师需要到所在医院的人事科或者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流程。
不同医院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对于顺利申请非常重要。
第二步,医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申请多点执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医师需要确保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步,医师需要向所在医院提交申请。
在申请表中,医师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拟执业地点、执业时间、执业科目等。
此外,医师还需要写一份个人执业计划,包括执业目标、执业项目、执业时间等。
这份计划需要详细、具体,并体现出医师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意愿。
第四步,医师需要等待医院审核。
医院会根据医师的申请材料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执业计划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医院会出具一份批准函,告知医师可以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多点执业。
第五步,医师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和备案。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后,需要到所在区县的卫生健康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缴纳注册费用等。
注册完成后,医师会获得一张多点执业许可证书,证明其具备在多个执业点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
医师需要在执业地点进行备案登记。
医师可以选择在自己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方进行多点执业。
在选择执业地点后,医师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执业合法化和规范化。
通过以上步骤,医师就可以成功申请在北京进行多点执业了。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医师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持良好的执业纪律和医德医风。
希望本文内容对于想要申请北京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生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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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医师合理流动,规范本市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职责负责本地区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手续。
第二类:多个医疗机构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
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相关机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并报相应执业注册机关备案后,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其中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前述情形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开展医疗合作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
第三类: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多点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的;
(二)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医师多点执业。
(四)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备案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执业管理
第六条拟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负责其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七条医师申请多地点执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且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能够完成第一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并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四)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领导职务;
(五)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六)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经全科医师培训合格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在执业类别不变情况下,可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
(七)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第八条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近期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七)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申请取消多点执业地点的医师应当到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消该执业地点,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条医师涉及到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其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
变更后需要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申请人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申请。
医师变更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应先注销该执业地点,再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增加新的执业地点。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应当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目签署意见,加盖注册管理专用章,并进行执业注册网络数据更新。
第十二条多点执业注册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医师应当向负责新增执业地点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并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注册管理专用章。
第三章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
第十三条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务协议,可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第十四条医师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在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
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
其中,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
第十五条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
理责任。
医疗机构和医师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
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第十六条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
医疗机构同意医师多点执业后,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服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
多点执业医师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有关书面协议,做好医师管理工作,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依法执业,遵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核定的执业地点、
类别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第十九条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得担任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作为第二或第三执业医疗机构校验、技术和设备准入、诊疗科目设置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的人员评价依据。
第二十一条多点执业医师应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定期考核。
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各其他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考核意见,归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第二十二条多点执业医师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做出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为公立医院的医师,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形的,由当事医疗机构通报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进行处分。
多点执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医疗机构内部规定情形的,由当事医疗机构依据本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合同或协议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多点执业医师依法依规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应当同时停止多点执业活动,并按规定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第二十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师多点执业注册信息管理,发布医师需求信息,引导医师合理流动,不断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的指导、监管,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及时予以纠正,对教育劝阻无效的,依法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军队医师执业或非军队医师在军队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1. 重庆市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审核表
2.重庆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申请审核表
附件1
重庆市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审核表
编号:
注:此表一式多份,分别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负责其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负责其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
附件2
重庆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编号:
注:此表一式多份,分别由执业医疗机构、负责其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2月30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