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胎儿遗体及胎盘管理制度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婴儿胎儿遗体及胎盘管理制度

一、分娩后胎盘处理

1、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3、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需办理相关手续。

4、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由家属处理。如家属处理困难,可委托机构或殡葬部门处理,费用由家属承担。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妇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