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共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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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性行业政策

敏感性行业政策

附件2:敏感性行业政策一、总体政策要求(一)敏感性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贷款应严格执行总行相关发文,由总行业务主管部门核准。

对享受区域差别化政策,且不涉及单纯扩大产能,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合规合法的客户和项目,核准权限下放至一级分行经营部门。

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上收总行1。

铁合金、电石、煤制甲醇3个行业或产品的客户单户授信额度审批权集中在总行,不授予一级分行。

(二)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违规已经建成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措施妥善保全。

(三)各行应及时获取“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各类重大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进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主张权利,争取主动。

要对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识别贷款企业是否属于被淘汰对象,制定相应预案,加强跟踪监测,尽早开展资产保全。

1若客户额度授信申报方案中包含上述行业新建项目贷款的,其授信额度由一级分行在总行授权权限内审批,但额度授信项下的新建项目贷款上报总行审批;若客户额度授信申报方案中仅包括新建项目贷款的,授信额度和授信额度项下的项目贷款一并上报总行审批。

二、具体行业政策要求(一)钢铁行业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鞍本、京津唐、上海、武汉等九大钢铁基地建设;支持100万吨以上规模的粗钢生产企业;重点支持生产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档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的大型钢铁企业;支持推广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项目。

现有名单内客户,重点支持先进的关键钢材品种生产、产业升级换代和兼并重组。

准入客户和项目应符合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一、引言焦化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工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为了规范焦化行业的发展,维护环境安全和生态平衡,国家制定了焦化行业的准入条件。

本文将介绍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内容。

二、准入条件概述焦化行业是指利用煤炭、焦煤等燃料经高温加热处理,在炼焦炉中产生焦炭和有机化学产品的过程。

为了确保焦化行业的环境友好和安全运营,国家对焦化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

三、焦化企业基本条件-燃料供应:焦化企业应有充足的煤炭和焦煤供应渠道,确保生产运营的持续性;-设备设施:焦化企业应具备完善的炼焦炉、脱硫设备、气体处理设施等必要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生产能力:焦化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年产焦炭和有机化学产品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四、环境保护要求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环境保护要求。

焦化企业在申请准入时,必须符合以下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4.1排放标准焦化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炉顶排放:焦炉炉顶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m³;-废水排放:焦化废水中氰化物、苯类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处理:焦化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的合规处置。

4.2脱硫要求焦化炉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是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的脱硫处理。

焦化企业应配备脱硫设备,并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3废气治理焦化行业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颗粒物,对环境和周边居民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焦化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和颗粒物的含量。

五、安全生产要求焦化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焦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以下内容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设施:焦化企业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备用设备等;-员工培训:焦化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生产管理:焦化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8号——关于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8号——关于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8号——关于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9.10.0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8号
•【施行日期】2019.10.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38号
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和《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我部开展了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工作。

经企业自查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含焦炭、甲醇、煤焦油、苯精制)、准入企业变更装备(含增加、减少)的企业名单、准入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名单、撤销焦化行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焦炭(第十二批)
2.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甲醇(第三批)
3.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煤焦油(第二批)
4.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苯精制(第二批)
5.准入企业变更增加装备的企业名单
6.准入企业变更减少装备的企业名单
7.准入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名单
8.撤销焦化准入公告的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9日。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 76 号为遏制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铁合金、焦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为遏制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特制定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布局(一)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厂址要靠近用户和炼焦煤原料基地;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焦化行业发展规划。

(二)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气项目除外)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居民聚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焦化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工艺与装备新建和改扩建焦化企业要达到炼焦行业清洁生产标准(HJ/T126-2003)中生产工艺与装备二级标准要求。

主要指标有:(一)为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

新建和改扩建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4.3米以上(含4.3米),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

(二)新建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规模要达到处理无水焦油10万吨/年及以上,粗(轻)苯精制单套装置规模要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

发改委公示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发改委公示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发改委公示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科技市场》
【年(卷),期】2005(28)11
【总页数】2页(P50-5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
【相关文献】
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公示 [J],
2.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公示 [J], 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及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关于拟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示/工信部公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名单 [J],
4.工信部公示首批符合《轮胎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J], ;
5.工信部公示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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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第一批)

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第一批)

66-40
6
产能 (万吨)
10 20 20 20 20 30 30 24 31 60 30 40 40 71 9 62 20 10 10 32 32 17.6 4 4 4 2 4 80.3 6.3 6 6 20 12
30
淘汰 期限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辽宁 山东 河南 广东 贵州
四川
17 山西稷山县世纪焦化有限公司
66Ⅳ型焦炉
1
18 山西省河津市太耿洗煤焦化有限公司 黄河ZH型焦炉 1
19 山西省河津市东明煤焦有限公司 CHD-2型焦炉 1
20 山西晋源焦化有限公司
小五八型焦炉 1
21 山西河津市晋都焦化有限公司
XF1#焦炉
1
22 孝义市同基煤焦有限公司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2007年底
1
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第一批)
省(市、 区)
企业名称
炉型
座数
山西
5
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第一批)
省(市、 区)
企业名称
贵州
69 猫洞湾焦化厂 70 金坪焦化厂 71 梅花山焦化厂 72 大石头焦化厂 73 蔡冲焦化厂 74 香村河焦化厂 75 车底焦化厂 76 柴花焦化厂 77 袁山焦化厂 78 龙腾公司焦化厂 79 水源冲焦化厂 80 老寨口焦化厂 81 港安公司焦化厂 82 岚关泰阳置业焦化厂 83 大洞口焦化厂 84 岚关大坪兴兴焦化厂 85 老风洞焦化厂 86 小水槽煤矿焦化厂 87 大坪一分厂焦化厂 88 老风洞煤矿焦化厂 89 开坪煤矿焦化厂 90 大坪一分厂二焦化厂 91 大坪一分厂一焦化厂 92 大坪二分厂焦化厂 93 水金山焦化厂 94 立坤焦化一厂 95 立坤焦化二厂 96 文峰焦化厂 97 白沙梓源煤矿焦化厂 98 白沙白岩煤矿焦化厂 99 建中白水煤矿焦化厂 100 建中银水煤矿焦化厂 101 建中轿子岩煤矿焦化厂 102 同心公司焦化厂 103 雍阳镇茅坡煤矿焦化厂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参照
文件中要求有关部门环保审批、土地供应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12
木材防腐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0号
强制
(一)防腐木材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审批、安全监管等管理应当符合本准入条件。
13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38号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再生铅生产企业进行核查。未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予通过准入条件审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22
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第23号
自愿
23
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2号
自愿
24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第37号
自愿
25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9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3号
强制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基本要求的项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准,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审查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等
39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14号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张力
【期刊名称】《现代化工》
【年(卷),期】2013()2
【摘要】为促进合成氨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工业和信
息化部日前发布《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

该《准入条件》对合成氨生产企业布局、装置规模及技术装备、资源能源消耗和综合利用等作出明确要求。

【总页数】1页(P42-42)
【关键词】合成氨生产;行业准入;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竞争秩序;规范市场;企业布局;技术装备
【作者】张力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113.264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 [J],
2.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 [J],
3.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J],
4.工信部发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塑料
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 [J],
5.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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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个行业准入条件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第37号
2012.1.1
自愿
25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
2013.5.10
自愿
-
26
铝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2013.7.18
自愿
-
27
页岩气产业政策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013.10.22
2011.10.1
强制
(一)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8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10号
自愿
-
28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56号
2014.4.1
自愿
-
29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4〕339号
2014.7.17
自愿
主要适用于发展改革部门和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30
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8号
2
农药产业政策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
2010.8.26
强制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3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政策2010年第3号
2011.3.1
强制

国标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修订版

国标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修订版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为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

(一)炼焦包含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生产工艺。

1.常规焦炉是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2.热回收焦炉是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尾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焦炉结构形式分立式和卧式。

3.半焦(兰炭)炭化炉(以下称“半焦炉”)是指将原料煤中低温干馏成半焦(兰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二)焦炉煤气制甲醇是指以焦炉煤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甲醇的装置。

(三)煤焦油加工是指以常规焦炉生产的高温煤焦油或半焦炉生产的中低温煤焦油为原料,采用蒸馏方法生产酚、萘、洗油、蒽、煤焦油沥青等化工产品的装置。

(四)苯精制是指以炼焦煤化工产品粗苯或轻苯为原料生产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的装置。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焦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要求。

(二)炼焦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三)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现有城市居民供气项目和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弱的近岸海域岸线(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主要河流两岸、高速公路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19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19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19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0.09.14
•【文号】工产业[2010]第119号
•【施行日期】2010.09.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2010】第119号)
按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和《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企业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焦化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核实推荐及专家复核,现将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见附件1)。

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称变更(见附件2),同时予以公告。

附件: 1.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2.变更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1 、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
2 、武安市宝烨煤焦化工业有限公司
3 、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
4 、孝义市晋茂煤焦有限公司
5 、孝义市卫鸿高硫机焦有限公司
6 、黎城华太煤气化有限公司
7 、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8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
9 、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
10、襄汾县腾达焦化厂
11、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隆顺焦铁有限公司
12、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13、山西尔安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15、山西银炎集团娄烦东升煤焦有限公司
16、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17、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
18、河津市实兴洗煤焦化有限公司
19、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
20、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
21、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新增产能)
22、七台河市美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3、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
24、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
25、河南利源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26、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27、四川仁寿铁马焦化有限公司
28、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29、峨山天大工贸有限公司
30、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31、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
32、内蒙古汇能集团新联煤焦有限公司
以上资源来源于。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目录总则一、生产企业布局二、工艺与装备三、主要产品质量四、资(能)源消耗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五、环境保护六、技术进步七、监督与管理附则总则一、生产企业布局二、工艺与装备三、主要产品质量四、资(能)源消耗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五、环境保护六、技术进步七、监督与管理附则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总则为促进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特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常规机焦炉、半焦(兰炭)焦炉和现有热回收焦炉生产企业及炼焦煤化工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

常规机焦炉系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利用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半焦(兰炭)炭化炉是以不粘煤、弱粘煤、长焰煤等为原料,在炭化温度750℃以下进行中低温干馏,以生产半焦(兰炭)为主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热回收焦炉系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废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以生产铸造焦为主。

一、生产企业布局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厂址应靠近用户或炼焦煤原料基地。

必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焦化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焦化行业结构调整规划要求。

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气项目、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范围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焦化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一至六批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一至六批

第一批第四批1 萍乡弘源煤化工有限公司2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3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4 平顶山煤业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5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6 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 唐山新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8 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9 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10 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1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13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4 陕西省韩城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15 韩城市新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6 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17 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18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9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20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21 山西省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22 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23 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24 山西省屯留县洗煤焦化厂25 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26 山西盛华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7 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28 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29 山西红沟煤化工有限公司30 山西省交口县道尔煤业福利有限责任公司31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32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33 柳林县浩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34 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35 山西宏强煤焦有限公司36 襄汾县万鑫原焦化有限公司37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38 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39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40 古县锦华焦化有限公司41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42 临汾晋能焦化有限公司43 永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 河津市康庄焦化有限公司45 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46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47 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48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 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0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1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52 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53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4 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热回收焦炉企业55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56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57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58 山东邹平金光焦化有限公司59 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60 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 高平市三甲炼焦有限责任公司62 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63 山西省介休市路鑫煤炭气化有限公司64 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65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66 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67 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68 山西文峰焦化科技有限公司69 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70 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71 古交市南海煤焦有限公司72 太原市万光煤焦有限公司73 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74 太原港源焦化有限公司75 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76 武安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变更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公告序号1 变更前: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22号更名为: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2 变更前: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第四批26号更名为:山西东辉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 变更前: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72号更名为: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4 变更前:丹东万通焦化有限公司第四批6号更名为: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4月1日起实施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4月1日起实施

( 7 ) 钢 铁 企 业 焦 炉 应 同 步 配 套 建 设 干 熄 焦
装置。
3 环保 、 安全 、 综 合利用 设施
( 1 ) 炼 焦企业 应 同步 配 套 密 闭储 煤设 施 以及煤 转运、 煤粉碎 、 装煤 、 推焦 、 熄焦 、 筛焦 、 硫 铵 干 燥 等 抑尘 、 除尘 设 施 , 其 中 焦 炉 推 焦 应 建 设 地 面 站 除 尘
2 0 1 4年第 1 4卷第 2期
气体净 化
《 焦 化 行 业 准入 条 件 ( 2 0 1 4年修 订 ) 》 4月 1日起 实 施
本 准人 条 件 适 用 于新 ( 改、 扩) 建焦 化企业 , 包 括炼 焦 、 焦炉 煤气 制 甲醇 、 煤焦油加工 、 苯 精 制 生 产
企业 。
严 禁 生产 废 水 外 排 。 常 规 焦 炉 和 煤 焦 油加 工 企 业
应按照《 焦化废 水治 理工程 技术 规范》 ( H J 2 0 2 2 — 2 0 1 2 ) , 配套 建 设 含 酚 氰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事 故
储槽( 池) 。半 焦企 业氨 水 循 环水 池 、 焦 油 分离 池 应
( 4 ) 炼 焦企 业 应规 范 排 污 口建 设 , 焦炉烟囱、 地
面除尘站排气 烟 囱和废水 总排 口按照环境保护主
管部 门相 关规 定设 置 污 染 物 排 放 在线 监 测 、 监 控 装 置, 并 与 环境 保 护 主管 部 门联 网。纳 入 国家重 点 监 控名 单 的焦化 企业 , 应按 要求 建 立 企 业 自行 监 测 制 度, 向属地 环 境 保 护 主管 部 门 备 案 自行 监 测 方 案 , 并 在 环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统 一 组 建 的平 台 上公 布 自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为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技术进步、创新转型”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生产企业。

(一)炼焦包含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三种生产工艺。

1. 常规焦炉是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2. 热回收焦炉是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尾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焦炉结构形式分立式和卧式。

3. 半焦(兰炭)炭化炉(以下称“半焦炉”)是指将原料煤中低温干馏成半焦(兰炭)和焦炉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二)焦炉煤气制甲醇是指以焦炉煤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甲醇的装置。

(三)煤焦油加工是指以常规焦炉生产的高温煤焦油或半焦炉生产的中低温煤焦油为原料,采用蒸馏方法生产酚、萘、洗油、蒽、煤焦油沥青等化工产品的装置。

(四)苯精制是指以炼焦煤化工产品粗苯或轻苯为原料生产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的装置。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焦化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要求。

(二)炼焦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三)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现有城市居民供气项目和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弱的近岸海域岸线(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主要河流两岸、高速公路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企业。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名单一至六批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名单一至六批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名单一至六批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1 萍乡弘源煤化工有限公司2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3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4 平顶山煤业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5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6 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 唐山新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8 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9 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10 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1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13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4 陕西省韩城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15 韩城市新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6 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17 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18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9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20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21 山西省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22 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23 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24 山西省屯留县洗煤焦化厂25 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26 山西盛华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7 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28 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29 山西红沟煤化工有限公司30 山西省交口县道尔煤业福利有限责任公司31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32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33 柳林县浩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34 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35 山西宏强煤焦有限公司36 襄汾县万鑫原焦化有限公司37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38 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39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40 古县锦华焦化有限公司41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42 临汾晋能焦化有限公司43 永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 河津市康庄焦化有限公司45 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46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47 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48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 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0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1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52 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53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54 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热回收焦炉企业55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56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57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58 山东邹平金光焦化有限公司59 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60 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 高平市三甲炼焦有限责任公司62 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63 山西省介休市路鑫煤炭气化有限公司64 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65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66 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67 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68 山西文峰焦化科技有限公司69 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70 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71 古交市南海煤焦有限公司72 太原市万光煤焦有限公司73 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74 太原港源焦化有限公司75 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76 武安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变更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公告》序号1 变更前: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22号)更名为: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2 变更前: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第四批(26号)更名为:山西东辉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 变更前: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72号)更名为: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4 变更前:丹东万通焦化有限公司第四批(6号)更名为: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第六批)。

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公示(第四批)

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公示(第四批)

硅钙 硅铁 硅铁 硅铁 硅铁
硅钙 硅铁 工业硅 硅钙 硅钙 硅钙 硅铁 硅铁
0.2 2*1800KVA 2 2*12500KVA 1.8 4*6300KVA 0.4 4*1800KVA 0.1 1*1800KVA 0.1 1*1800KVA 0.5 1*6300KVA 1 1*12500KVA 1*6300KVA
硅锰合金 硅铁 硅锰合金 硅铁 硅铁
1 1*6300KVA 2 2*12500KVA 2 1*12500KVA 0.5 1*6300KVA 3 6*6300KVA 2*6300KVA
丰镇市高载能工业园区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 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 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 正镶白旗民安图镇道西园区 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
硅锰合金 丰镇市高载能工业园区 硅钙
2 1*12500KVA 2.4 1*16500KVA
丰镇市红沙坝镇壕堑村
硅铁
0.5 1*6300KVA
丰镇市高载能工业园区 乌中旗海流图镇南工业园区 乌拉特中旗乌不浪口金泉园
工业硅 硅铁 硅铁 高碳铬铁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1.44 1*12500KVA 0.75 精炼1*3200KVA 0.36 2*1800KVA 0.21 2*1800KVA 0.9 2*7500KVA 0.4 1*8000KVA 0.4 1*8000KVA
低微碳铬铁 硅钡铝 硅钙 工业硅 工业硅 工业硅
硅铁 硅铁 硅铁 硅铁 硅铁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1 1*12500KVA
乌拉特前旗三才铁合金集
硅铁
1 1*1250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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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34家符合准入条件的焦化生产企业公示(第二批) (公布日期:2006年11月22日)
(第三批)
附件1: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附件2
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序号企业名称
一常规机焦炉企业
1 萍乡弘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2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
3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
4 平顶山煤业集团朝川焦化有限公司
5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6 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 唐山新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8 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
9 唐山友利焦化有限公司
10 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
1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13 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 陕西省韩城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15 韩城市新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6 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7 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
18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19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20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
21 山西省榆次长兴焦化有限公司
22 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
23 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
24 山西省屯留县洗煤焦化厂
25 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
26 山西盛华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27 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
28 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
29 山西红沟煤化工有限公司
30 山西省交口县道尔煤业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31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产能)
32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33 柳林县浩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34 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35 山西宏强煤焦有限公司
36 襄汾县万鑫原焦化有限公司
37 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8 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
39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
40 古县锦华焦化有限公司
41 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
42 临汾晋能焦化有限公司
43 永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4 河津市康庄焦化有限公司
45 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
46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47 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
48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9 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50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51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52 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
53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
54 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热回收焦炉企业
55 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
56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7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
58 山东邹平金光焦化有限公司
59 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
60 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1 高平市三甲炼焦有限责任公司
62 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
63 山西省介休市路鑫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64 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
65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
66 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
67 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
68 山西文峰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69 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
70 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1 古交市南海煤焦有限公司
72 太原市万光煤焦有限公司
73 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74 太原港源焦化有限公司
75 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76 武安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
变更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公告》序号
1 变更前: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22号)更名为: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
2 变更前:吕梁东辉焦化煤气有限公司第四批(26号)更名为:山西东辉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 变更前: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72号)
更名为: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
4 变更前:丹东万通焦化有限公司第四批
(6号)
更名为: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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