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单位内部采购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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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本科学年论文政府采购与单位内部采购的衔接

作者____罗晓霜____

院系___管理学院___

专业____审计学____

年级____三年级____

学号___080303015__

指导教师____孙建北____

日期2011年 3月 1 日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政府采购逐渐走向透明化。但是,在如今的政府采购中任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惹人非议的政府采购事件时有发生。怎样才能减少甚至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把政府采购变得不再让百姓操心、着急,并且在控制财政支出的前提下给政府采购最好的物质,给国家带来最大效益呢?本文从政府采购与单位内部采购的特点入手,根据单位内部采购的相关经验,由小规模采购、电子采购以及采购制度等方面谈谈政府采购与企业内部采购的衔接问题,从而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关键词】:政府采购、单位内部采购、电子采购、采购制度

一、引言

2010年12月,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通过网上招标采购了7台苹果iTouch4当存储用的U 盘。iPod Touch 4市价大约2300元,此事件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网友围观,被网友戏称为“天价U盘”。目前,抚顺市财政局已经叫停了此项采购项目。抚顺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招标公告中涉及的7台苹果iTouch4采购计划已经全部取消。新的招标信息将在重新制定审核后公布。而对当初计划购买iTouch4,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初是想买一些保密程度高、质量更有保证的U盘。此事发生之后百姓对政府采购的疑惑加深了,政府采购为何?为什么政府可以明目张胆的拿着百姓的钱打着为百姓服务的旗号,来充实自己的腰包,装自己的脸面?

二、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财政部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则突破7000亿元。财政部有关人士坦承: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具体体现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说。政府采购在“审批关”中,一些职能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关专家说,在昆明市财政局采购过程中,

财政局既是采购需求人,也是审批人,还是监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财政局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遭到质疑。在“招投标关”中,一些地方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湖南一位多年参与政府采购的厂商说,因缺乏监督,他们多次遭遇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人提前透露标底给“自己人”,合伙商量“围标”、“陪标”等早已不是秘密,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几家企业长期垄断政府采购的局面。据知情投标企业向记者透露,在长沙市高出中标价上千万元的政府采购事件中,开标前3天突然取消报价上限值,明显有违招标投标法。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应在开标前至少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不仅如此,长沙市政府采购办接到投诉后,虽认定违规情况属实,却以“不影响招投标结果”为由驳回投诉。此后,相关方再依程序向省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级机关要求市里“重新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这次长沙市采购办很快重新认定“此次采购活动违法”,但此时距中标公示已有近半年时间,采购已结束,成为无法纠正的事实交易。政府采购的最后一个流程是“公告关”,本意是公开让社会审核。湖南省法学专家陈杰人表示,像昆明和长春的“高价”采购,只简单公布招投标结果,不公开事前、事中情况,公众很难发现个中“道道”,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三、单位内部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采购管理的理念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企业模式向虚拟化、动态联盟和协作的方向发展,对采购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企业物资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物资的价值、采购周期、供应商类型等不同的因素,所采用的采购、供应策略是不同的,目的是利用最小的采购成本,采购到保质保量的物资,以保证生产的所需。

如今单位内部采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之间没有形成横向的采购联盟

如果是在买方市场下,采购商应握有主动权,但在我国,企业的采购体系都是自己企业来实现,单独行动,议价能力低,经常会遇到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生产成本大量耗费,甚至会造成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寻租行为。这样,就会有一大部分生产费用流失,无法直接用于生产,对于企业来说,对日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困难,减少了利润的创造。对于社会来说,总产出减少,成本升高,生产效率下降。由于缺少采购联盟,供应商会针对每个采购商制定不同价格,形成了价格歧视,这将严重影响市场的正常经济活动,最后造成整个社会的效率低下。

(二)企业与上下游之间没有纵向一体化的供应链意识

如今全球的经济是一体化的,“供应链”的概念已被企业实践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供应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唇亡齿寒”的道理也在经济活动中越来越明显。“双赢”应是企业

间追求的共同目标,而我国有些企业还没有充分与自己的上下游企业结合,很多供应商只是与中小贸易代理商进行交易,而并非下游企业。这会导致缺少商业信用,只是顾及了自己的利益,而并非共同利益,最终会导致上下游关系恶化,在争夺利益中两方俱败。

四、改进的措施

据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等专家介绍,我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不“阳光”,甚至滋生腐败。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制度“补漏”前提下,还应让公众监督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为防止“采购腐败”发生,近年来山东烟台市探索建立采购事前需求论证制度,节约了大量财政预算资金。烟台市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采购人提出的预算为4000多万元,但经过各方参与的事前论证,预算最终被“砍”去了一半。“实践证明,在财政审批关中,引入社会监督十分必要。”傅大中等专家认为,财政部门应将政府采购预算细节在网站和媒体上公示,如果公众有异议,要吸收专家等重新调查,或举行听证会,有效规避“审批关”中出现滥用职权行为。“公告关”也不能一“告”了之。汪玉凯等人表示,除了公众监督外,审计、监察机关应加大过程监督,及时向公众通报结果,取信于民。“建议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院长王学杰说,只有严格监督和惩戒机制,“阳光采购”才能名副其实。

五、两者之间的衔接

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一样,属于集团采购,但是它的持续性、均衡性、规律性、严格性、科学性上都没有企业采购那么强。政府采购最基本的特点,是一种公款购买活动,都是由政府拨款进行购买。政府采购的本质是政府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非盈利性、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规范性、政策性、公开性、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因此政府采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与单位内部采购进行衔接:

(一)一般小规模采购。由于采购批量较小,采购方往往要付出比通常高很多的价格购买所需的产品,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通常采取的对策有1、尽可能寻找固定的合作伙伴,选择供货商时应尽量挑选那些规模及经营方式与本企业要求相匹配的厂家,而不要一味地求大、求全。一旦找到合适的厂商,尽可能与之结成合作伙伴,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取得对方的信任与支持。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那些涉及产品核心技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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