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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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配制主:
一、联席会议参会成员为社区居委会综治工作成
员、辖区内各单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联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为每月最后一星期
的星期五下午3:00时开会;
三、会议主要是通报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的情况,研究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布置综治工作;
四、联席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
主持,有关会议情况将报告各有关单位;
五、经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单位要按各职责
和任务认真办理、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将及时通报给有关单位。
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辖区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对有关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必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重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部门作出的重大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
二、单位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三、维护稳定工作中出现的带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处置情况;
四、涉及政策、法律、法规不明确和必须请示的重大问题;
五、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随时专题报告;
六、上级综治办要求报告的其他事宜。
妇女儿童维权站工作职责
一、对于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前来投诉、求助的妇女儿童受害者,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查明事实,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提供法律保护。
二、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和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及时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掌握信息,发动群众提供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线索,协助政法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四、,一经发现本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内存在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和提供色情服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给予坚决打击,彻底扫除辖区内“黄色”污染。
五、在辖区内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广大妇女儿童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大胆揭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行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家庭暴力投诉接待制度
一、对于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前来投诉和求助的受害群众,要热情接待,安慰并稳定其情绪。
二、认真调查有关投诉的事实真相,发现相关证据,以便于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在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为投诉者伸张正义。
四、深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发动群众大胆揭露侵害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行径,协调有关部门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反家庭暴力的群众性义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礼让文明等高尚情操,让家庭暴力等丑恶现象远离现代文明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