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经济法论述题(5题)
论述题:1.论述市场调节缺陷理论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
市场调节存在固有的缺陷:(1)滞后性市场调节发挥作用是在供求关系的矛盾突出以后,人们看到了利润空间才会投资这个领域,之后才会通过缓解供求关系而产生暂时性的社会效益,所以它具有滞后性.(2)容易导致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这是显而易见的,商人嘛,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他们根本不会顾及社会效益的.唯利是图是市场经济的永恒的规则.(3)不能解决收入公平分配的问题市场讲的是投机,是靠投机赚钱的,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收入.就是说,它只能加剧分配的不公平性,更不用说解决了.(4)不能解决国民经济平衡的问题由于(2),(3),(4)的原因,决定了市场调节不能解决国民经济平衡问题.相反它只会导致国民经济的不平衡.市场失灵的表现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⑴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⑵外部负效应问题⑶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⑷失业问题⑸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⑹公共产品供给不足⑺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市场失灵的原因:1、公共产品2、垄断3、外部影响4、非对称信息2.论述经济法的经济民主原则指经济法在约束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时候,在分配资源的时候,在国家干预市场的时候,要实现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之间的民主,实行经济民主既是经济法主体具有决策机制、动力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在经济干预中首先要实现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就必然要求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信号产生积极灵敏的反应。
为此,必须要解决如下问题:1、政企分离,不能用行政行为去限制和代替市场行为;2、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要分清,协调好;3、要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让企业的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4、对经济成果的分配,要以效率优先,再兼以兼顾公平。
3.举例论述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
经济法学论述题
经济法学论述题?
答:以下是一些经济法学论述题:
1.试论经济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保证作用。
2.阐述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及其与行政法的关系。
3.分析经济法对企业组织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方式。
4.论述经济法对市场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策略。
5.探究经济法对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
6.阐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的法律调整措施。
7.论述经济法的概念、含义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8.分析经济法作为一个重要法律部门的理由和依据。
9.论述如何理解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所实行的法律制度。
10.探究国有企业财产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措施。
这些题目涵盖了经济法学的多个方面,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保证作用以及在各个经济领域的具体应用等。
在回答这些论述题时,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理论观点以及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和阐述。
经济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合同法简述格式条款的特点: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2)格式条款是适用于不特定的相对人;3)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4)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
简述法定抵销的条件: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须为合法,任何一方之债务不合法(如赌债),不得主张抵销。
(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
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单方主张抵销。
(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得主张以其债务与他方后到期的债务抵销。
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应允许其主张抵销。
(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
简述要约的条件: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构成要件:(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简述可撤销合同和种类可撤销合同共有三类。
一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
经济法概论试题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经济法的定义是什么?A. 规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B. 仅涉及企业经营的法律规范C. 调整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D. 管理国家经济事务的法律规范答案:A2.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自由原则C. 效率原则D. 垄断原则答案:D3. 经济法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哪几项?A. 维护市场秩序B. 保护消费者权益C. 促进经济发展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在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原则包括哪些?A. 合法性原则B. 科学性原则C. 民主性原则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5.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主要调整的是哪一方面的关系?A.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B.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C.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关系D.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关系答案:A二、简答题1. 请简述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特征体现在其调整对象、法律属性和功能上。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市场经济中的财产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
其次,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分支,具有特定的法律属性,它既不同于民法的私法性质,也不同于行政法的公法性质,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领域。
最后,经济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
2.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如何?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与民法相比,经济法更多地关注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和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私法关系。
与行政法相比,经济法虽然涉及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但其调整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国家机关,还包括企业、消费者等经济主体。
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既有私法的特点,也有公法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法律调整机制。
3. 请解释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防止和制止市场经济中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经济法简答题及论述题
1、简述欺骗性标示行为(假冒行为)之表现形式。
(1)假冒她人的注册商标(1分)(2)侵犯知名商品的特有权(2分)(3)名称混同(1分)(4)虚假表示(1分)2、简述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例外情形。
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经营者(卖方)(1分)(2)主观方面——故意,目的在于排挤竞争对手(1分)(3)客观方面——行为人进行了以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0、5分)(4)侵犯的客体——社会正常的竞争秩序(0、5分)低价倾销行为的例外情形: (每点0、5分)(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她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3、简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主要内容。
(1)特定的部门与行业(2)法律特许的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为(3)反垄断法明文规定的行为(4)特定时期与情况下的垄断与联合行动(5)属于特定组织的公益行为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权利有哪些?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受教育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受害求偿权、依法结社权、监督批评权5、简述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产品质量担保义务:产品不存在缺陷、产品应当符合默示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明示的质量保证(2分)(2)产品质量标识义务(1分)(3)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1分)(4)生产者的其她产品质量义务(禁止性义务)。
(1分)6、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之区别。
(1)瑕疵产品一般不存在安全问题,无危险;而缺陷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1分)(2)瑕疵产品经明示后可上市,可以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接受与否;缺陷产品不可以上市,不可以接受;(2分)(3)瑕疵产品通常产生违约责任,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缺陷产品产生侵权责任,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2分)7、简述生产者所承担的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A、产品存在缺陷;B、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C、损害与产品存在的缺陷具有因果关系。
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自由原则C. 效率原则D. 所有以上原则答案:D2. 下列哪个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A. 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B. 消费者权益保护C. 环境保护法规D. 个人所得税法规答案:C3.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旨在限制什么?A. 企业的合法竞争B. 企业的非法垄断行为C. 政府的经济干预D.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答案:B4. 根据经济法,企业在进行合并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A. 只需内部批准B. 无需任何批准C. 必须得到反垄断机构的批准D. 只需得到税务部门的批准答案:C5.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保护消费者的哪些权利?A. 知情权和选择权B. 知识产权C. 企业经营权D. 劳动权答案:A二、简答题1. 请简述经济法的定义及其作用。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了合同法、公司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领域。
经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2. 描述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目的。
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对企业合并的控制三个部分。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效率。
3. 企业合并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合并需要遵循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向反垄断机构报告合并事宜,接受合并审查,确保合并后的企业不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合并过程中还需遵守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三、案例分析题某科技公司与竞争对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双方在新产品的定价上进行协调,以避免价格战。
根据反垄断法,分析该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该行为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
根据经济法的原则,企业之间的价格协调会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因此是不合法的。
经济法半期考试论述题
经济法半期考试论述题,简答题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促进、限制、取缔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简言之,就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或者说是经济法律规范效力所及的范围。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包括: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指在国家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在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进行必要干预过程中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企业的社会责任)经济法涉及的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包括两个层面:其一,国家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或其他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在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政策、进行信息指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察监督等活动中与不同性质(国有、私营、个体)或不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独资企业等)的经济个体所发生的调控关系。
(市场准入、利润分配、资产评估、财务管理、审计、检查监督等)注:经济个体之间的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由民法调整。
其二,国家对经济个体的内部的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控,即国家对经济个体进行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活动中与组织机构和成员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控。
其目的是优化经济个体(企业)内部结构实现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完善计划、生产、劳动、质量、成本、财务等管理体系。
注:企业给社会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环境、资源能源、消费者利益保护等问题是民商法所不能解决的。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关于市场主体的界定仅限定在企业,但企业并非经济法主体的全部。
2、宏观调控关系: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的应当由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
(1)特征:★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必然以国家为一方主体。
★具有经济活动的内容,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它是一种调控与被调控关系,具有不平等性(2)宏观调控关系的种类(以宏观调控的功能和目的划分)★指导性宏观调控关系指导性宏观调控关系指国家在通过指导性调整方法为市场主体指明具体的行为方向和行为所能达到的范围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考研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考研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 经济关系B. 社会关系C. 政治关系D. 法律关系答案:A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民主原则答案:D3.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
A. 法律手段B. 经济手段C. 行政手段D. 所有以上答案:D4.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不包括()。
A. 市场监管B. 企业经营C. 家庭消费D. 环境保护答案:C5.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
A. 维护社会稳定B. 促进经济发展C. 保障个人权利D. 促进社会公平答案:B6.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所有以上答案:D7.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客体不包括()。
A. 物B. 行为C. 知识产权D. 个人情感答案:D8.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内容主要涉及()。
A. 权利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D. 法律责任答案:C9.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是()。
A. 法律行为B. 法律事实C. 法律规定D. 所有以上答案:D10.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保护方式主要包括()。
A. 行政保护B. 司法保护C. 社会保护D. 所有以上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答: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包括:(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主要调整经济关系;(2)调整手段的多样性,包括法律、经济、行政手段;(3)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涉及市场监管、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4)立法目的的明确性,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有哪些?答: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包括:(1)法律手段,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法律规范来调整经济关系;(2)经济手段,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工具;(3)行政手段,通过行政命令、行政指导等方式进行调整。
三、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1. 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一、简答题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主要特征包括: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4、具体表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论述题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2)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经济法概论简答及论述题集锦(含答案)
简答题(每题5分)1.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
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意志相互制约、彼此协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取较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
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有的还要求鉴证或公证。
经济法律关系从内容和范围上看还有变动性较大的特点。
2.证券上市的程序。
发行人提出上市申请上市交易必须提供法定申请文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查阅;挂牌交易。
上市挂牌价根据上市首日和集合竞价结果确定。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主体是指按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征税客体是指征税标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税种、税目;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缴税款的法定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减税和违章处理。
5.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海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6.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设立:有损中国主权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7.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
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作责任、货物、赔偿金额、保函、索赔单、预约保险单、重复保险单、保险1作,以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增加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合理开发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
2)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计划,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适应其经济发展需要。
3)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安排,实质性的降低关税,减少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待遇。
4)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1与管理其统辖范围内的各项协议与安排的实施运行,并为执行上述各项协议提供统一的机构框架。
2)为今后多边贸易谈判提供论坛和场所。
3)按一体化争端解决规则程序,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
4)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关国际组织合补贴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规定不同的补贴允许采取的措施。
禁止使用的补贴分为出口补贴、进口替代的补贴。
不可申诉的补贴包括;普通性补贴;在订立合同的基础上扶持企业的科研活动,提高教育,建立科研设施;扶持落后地区;为适1年及其死后50年。
2)电影作品的保护其显示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
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满。
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
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
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歌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停和仲裁的便利(第一条第二款)。
ISCID 并不直接参加调节和仲裁,只是提供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册,供投资者和缔约国选择,依公约组成特别委员会或仲裁庭进行调节和仲裁。
条件:1、关于当事人的资格(主体资格的条件)2、当时双方的同意(主观条件)3、投资争议的法律性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经济法简答题及论述题
1、简述欺骗性标示行为(假冒行为)之表现形式。
(1)假冒她人得注册商标(1分)(2)侵犯知名商品得特有权(2分)(3)名称混同(1分)(4)虚假表示(1分)2、简述低价倾销行为得构成要件及其例外情形。
低价倾销行为得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经营者(卖方)(1分)(2)主观方面——故意,目得在于排挤竞争对手(1分)(3)客观方面——行为人进行了以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得行为(0、5分)(4)侵犯得客体——社会正常得竞争秩序(0、5分)低价倾销行为得例外情形: (每点0、5分)(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得商品或者其她积压得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3、简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得主要内容。
(1)特定得部门与行业(2)法律特许得具有垄断性质得行为(3)反垄断法明文规定得行为(4)特定时期与情况下得垄断与联合行动(5)属于特定组织得公益行为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得消费者权利有哪些?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受教育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受害求偿权、依法结社权、监督批评权5、简述生产者得产品质量义务。
(1)产品质量担保义务:产品不存在缺陷、产品应当符合默示得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明示得质量保证(2分)(2)产品质量标识义务(1分)(3)特殊产品得包装必须符合相应得要求(1分)(4)生产者得其她产品质量义务(禁止性义务).(1分)6、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之区别。
(1)瑕疵产品一般不存在安全问题,无危险;而缺陷产品存在不合理得危险.(1分)(2)瑕疵产品经明示后可上市,可以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接受与否;缺陷产品不可以上市,不可以接受;(2分)(3)瑕疵产品通常产生违约责任,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缺陷产品产生侵权责任,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2分)7、简述生产者所承担得严格责任得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A、产品存在缺陷;B、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C、损害与产品存在得缺陷具有因果关系。
(完整版)经济法论述题
论述题1. 试述经济法的法律属性。
答: (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
当今社会经济沿着分工与综合两个方向并行发展,经济法正反映了经济关系这两种发展趁势的要求。
另外,经济法对经济关系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
(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当今社会,在市场经济领域内,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这就需要正确处理各种经济矛盾,平衡各种经济活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3)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现代经济法是在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中产生的,也是在它们的对立统一中存在且发挥作用的。
(4)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再来处理和协调彼此间的关系。
“社会责任位”思想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符合社会发展方向。
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 (1)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
是经济法的首要原则。
经济立法时,应以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作为立法的基点,不能强制规定那些客观上还不具备条件的目标和内容。
如果经济法规不符合客观发展的实际,应及时修改、增删、废除。
( 2)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
各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存,其同发展。
无论哪种经济形式都要进入市场,平等自由竞争。
经济法通过不断调整,理顺经济关系,使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共荣。
( 3)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原则。
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微观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
必须加强国家自觉有意识的调控,在经济的发展方向、布局、产业结构等方面,通过计划,经济手段、经济信息等影响、引导市场,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
( 4)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责权利效四者的关系应是:责字当先,权由责定,利由责生,效是中心。
在经济法领域内,无论是在经济法主体上还是在经济关系和经济过程中,这四项都应该是统一的,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是经济法最基本的原则,是最能体现经济法本质的基本原则。
初级《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初级《经济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 个人财产关系B.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C. 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D. 以上都是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
A. 法律手段B. 行政手段C. 经济手段D. 以上都是4.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不包括()。
A. 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B. 市场交易的法律规范C. 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D. 个人隐私权5.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主要是()。
A. 维护个人利益B. 维护国家利益C.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D. 维护市场秩序6.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不包括()。
A. 法律规范B. 经济政策C. 行政命令D. 个人协议7.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以上都是8.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包括()。
A. 国有企业B. 民营企业C. 个体工商户D. 个人隐私9.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中,不包括()。
A. 法律制裁B. 经济制裁C. 行政制裁D. 个人制裁10.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不包括()。
A. 促进经济发展B. 维护市场秩序C. 保护消费者权益D. 个人财产的增加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包括()。
A. 法律手段B. 经济手段C. 行政手段D. 社会手段1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13.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B. 市场交易的法律规范C. 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D. 个人隐私权14.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包括()。
A.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B. 促进经济发展C. 维护市场秩序D. 保护消费者权益15.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不包括()。
A. 法律规范B. 经济政策C. 行政命令D. 个人协议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市场经济是指()。
A. 国家主导经济发展B. 政府完全干预市场C. 由市场供求决定资源配置D. 国家对经济不加干预答案:C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除了享有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外,还享有()。
A. 出售破产财产的权利B. 反对债权转让的权利C. 追索担保权的权利D. 债务抵销的权利答案:C3.下列关于公司披露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披露信息B.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C. 公司披露的信息只需对股东进行披露D. 公司披露的信息可以公开或限制披露答案:C二、简答题1.什么是垄断行为?答:垄断行为是指市场主体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达成协议、限制竞争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对手,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2.简述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答: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包括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商业诋毁、搭便车行为、低价倾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这些行为损害了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三、论述题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学作为研究经济法的学科,旨在研究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适用和实施,以及经济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法学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经济法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和市场秩序的维护,经济法学保证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其次,经济法学为经济活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经济法规范了经济主体的行为,明确了市场秩序和合同关系的要求,指导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经济交易的正常进行。
最后,经济法学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
经济法学的研究成果为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经济改革的推进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通过研究经济法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学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经济法作业答案简答题
《经济法》作业参考答案四、简答题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
二,主体不同。
三,调整方法不同。
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
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
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
第二,调整手段不同。
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
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
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
00043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题
4
简答题
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
204
争议解决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204
2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204
第九章:劳动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10
种类
1
简答题
劳动合同的种类。
213
无固定
期限
1
简答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简答题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
189
第八章: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193
消协职能
1
简答题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有哪些
195
经营者
义务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
199
2
论述题
缺陷产品的召回形式。
200
3
简答题
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
123
第四章:专利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客体
1
简答题
专利权的客体
134
职务发明
1
简答题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
135
专利权
范围
1
论述题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36
2
简答题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简答题与论述题
第一章企业法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企业的特征:经济组织、营利性经济组织、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企业的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组织形式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总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外合作经营各方依照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通过在合营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采用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企业法的特征: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的特征: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考核试题题库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考核试题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A)A. 正确B. 错误2.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个人。
(A)A. 正确B. 错误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
(A)A. 正确B. 错误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公平竞争。
(B)A. 正确B. 错误5. 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国际条约。
(A)A. 正确B. 错误6. 经济法的目的是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A)A. 正确B. 错误7. 经济法的主体资格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经济法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A. 正确B. 错误8. 经济法的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A)A. 正确B. 错误9. 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A)A. 正确B. 错误10. 经济法的调整方式是抽象的行为规范。
(B)A. 正确B. 错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A. 公平B. 公正C. 公开D. 公平竞争12. 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BCDE)。
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部门规章E. 地方性法规13.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ABCDE)。
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体工商户D. 其他组织E. 个人14. 经济法的责任形式包括(ABC)。
A. 行政责任B. 民事责任C. 刑事责任D. 道德责任E. 法律责任15.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BCDE)。
A. 经济管理关系B. 经济协作关系C. 经济竞争关系D. 经济利益关系E. 经济组织关系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16. 经济法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A)17. 经济法的主体资格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经济法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A. 经济关系B. 经济活动C. 经济行为D. 经济主体答案:A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A. 平等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公平竞争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3. 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A. 法律B. 法规C. 规章制度D. 以上都是答案:D4. 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 法律B. 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以上都是答案:D5. 经济法的基本法律关系是:A. 民事法律关系B. 行政法律关系C. 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D. 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答案:B6. 经济法的主要作用是:A. 规范经济行为B. 维护经济秩序C. 促进经济发展D. 以上都是答案:D7. 经济法的立法宗旨是:A. 保护国家利益B.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C. 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D. 以上都是答案:D8.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以上都是答案:D9. 经济法的适用范围是:A. 国内经济活动B. 国际经济活动C. 国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活动D. 以上都不对答案:C10.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A. 严格的法律程序B. 完善的法律制度C. 专业的法律人才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平等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公平竞争原则D. 公共利益原则答案:ABCD2. 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 法律B. 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制度答案:ABCD3. 经济法的主要作用有:A. 规范经济行为B. 维护经济秩序C. 促进经济发展D. 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答案:ABCD4.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包括: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责任免除答案:ABC5. 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 国内经济活动B. 国际经济活动C. 地方性法规调整的经济活动D. 涉外经济活动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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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简述格式条款的特点:所谓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2)格式条款是适用于不特定的相对人;3)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4)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
简述法定抵销的条件: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须为合法,任何一方之债务不合法(如赌债),不得主张抵销。
(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
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单方主张抵销。
(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得主张以其债务与他方后到期的债务抵销。
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应允许其主张抵销。
(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
简述要约的条件: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构成要件:(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简述可撤销合同和种类可撤销合同共有三类。
一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
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自始(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对价不充分)。
这种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的要求。
三是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成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
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
简述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侵犯债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责任。
一方面合同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债务是因,责任是果,无债务则无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长的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违反(的是其他法律义务,则应承担其他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因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合同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强制性,但仍有一定任意性,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
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还在于: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有漏洞时,可以依据合同法基本原则予以适当纠正,甚至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交易伙伴、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
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的含义主要是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合同法主要是任意性规范,但在特殊情况下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合同法也对合同当事人的自由进行了必要的干预。
四、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中所称的交易,是指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其所有的或管理的财产和利益实行的交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进行的,交易活动乃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内容,无数的交易构成了完整的市场,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五、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
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
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
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经济法基础理论论市场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与类型市场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符合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经济法律关系是市场经济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所形成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但市场经济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自动直接地引起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还需一定的中介,即市场经济法律事实。
只有当市场经济法律事实出现时,才能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同时,也并不是任何客观情况都能成为市场经济法律事实。
只有这种客观情况为一定的市场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且由这种客观情况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规定相联系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法律事实,成为产生、变更和消灭经济法律关系的原因。
按是否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关,市场经济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一)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市场经济法律事实中最大量的一种。
按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为经济法律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
1、经济法律行为是以发生、变更和终止一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有三项:(1)主体必须有法定资格。
(2)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经济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主观上虽然没有产生、变更和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愿望,便事实上引起了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二)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它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市场经济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后果。
这种法律后果,一般只需一个法律事实就可引起;但有时它需要几个法律事实才能引起。
这种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当|“事实构成”的几个法律事实皆已具备时,经济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变更和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法简述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独资企业是指由投资人单独投资所设立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并由投资人经营管理,由投资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承担风险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投资人为单一主体。
2、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
3、投资人是风险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4、独资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
简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我国立法规定的市场主体的一种,作为一种经营实体,其产生和设立也不能没有一定的条件和资格而随意设立。
其设立的条件有: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是一个人投资的企业,没有与其他人合作投资或合伙投资的关系。
第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是企业所享有的一种人格权,它必须依法确定,才能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也是企业对外交往的标志。
第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性实体,从事的是经济活动,投资人又只有一个,投资人是一定要投入相当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
所以规定了投资人的出资事项,并进而要求投资人申报。
第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既然要进行生产经营,就需要一定的场地设施。
第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招用职工。
根据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合伙企业法简述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要件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
由于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将会影响到合伙企业以及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此做以下规定: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述退伙的种类。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退伙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