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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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电气安全制度

1 安全要求

1 建立变电站、配电室、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变配电站电气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二年定期体检),通过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具备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防护知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全。

4 现场使用的安全用电工具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

5 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操作票、工作票应妥善保管。

6 对各类作业人员应进行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预案的培训。

7 加强通讯(有线、无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通讯、信息传递畅通。

8 制订变配电站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各类配电站的钥匙应集中放置于固定位置,有明确编号;应急钥匙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

1.2 人员要求

1 变配电站负责人及变配电站技术负责人,应熟悉电气设备,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 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变配电站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有遮栏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3 组织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技术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设备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触电急救、自我保护和相互救助能力。

4 变配电站人员应熟悉掌握以下工作:

1)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熟悉事故处理程序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变配电站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及运行要求。

3)继电保护原理,仪表及信号装置的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直流、应急系统的接线和工作原理。

5)站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系统。

6)各种运行方式和倒闸操作。

7)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触电急救。

8)变配电站的保卫保密制度和进出制度。

1.3 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工作要求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发现电气装置缺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抢修。

2 按照操作命令进行操作。

3 正确迅速地完成操作票上各项操作任务。

4 设备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处置要求和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处理。

5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对进入站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完毕后对本次进站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对变动设备做好记录。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

9 保持时钟的准确性。

10 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1.4 变配电站人员工作权限

1 执行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2 对管辖区域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管理。

3填写操作票,并负责审核,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由有关负责人员审核。

4 具有许可工作或中止工作权。

5 有权阻止不合格人员单独进入工作场所。

6 检查进入高压变配电站工作人员的作业许可证。

7做好防火、防台、防汛、防雨雪、防小动物五防措施,以及变配电站通风工作。

1.5 交接班要求

1 为明确交接班双方在运行工作上的职责,并使接班人员能迅速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交接班双方应采用口头、书面和现场交接等形式,履行交接班手续,并签字确认。

2 变配电站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

3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检查模拟接线图与实际运行状态是否相符合,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

4 检查、确认施工设备情况(包括检修、试验的设备) 、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继电保护装置的变动情况(指接线与定值的变化),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5 检查确认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登入各项记录薄,并明确接班人员需要完成的工作。

6 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变配电站内所有钥匙状况应做好记录。

7 交接班时一切工作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间内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8 有下列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

1)接班人酒后上岗。

2)正在处理事故时或进行操作时。

3)变配电站发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时(如得到值班长或有关领导同意,可进行交接班)。

1.6 进出入要求

1 除站内当班人员外,任何人进出变电站应得到相关领导同意。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需登记签名,写明进入变配电站的理由、进出时间,人数、陪同人姓名等,且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全程陪同下进出。

2 凡因检修或试验进入变电站均需凭工作票,当值人员有权检查工作人的作业许可证。

3 凡无作业许可证的检修或试验人员来变配电站工作时,必须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进入站内。

4 凡遇变配电站发生事故或其他特殊事件,当值班人员有权命令站内与事故(件)处置无关人员退出变配电站。

5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变配电站,未经同意不得抄录有关资料,禁止外来人员操作设备,触摸设备等。

1.7 消防安全

1 变配电站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机及黄砂箱,黄砂箱内砂子应保持干燥,并有小铁铲及盛砂的半圆形铁桶。

2 变配电站值班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机和灭火设备、器材,正确运用电气设备灭火的安全规定。

3 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正确地切断燃烧部分有关电源,然后进行灭火。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值班人员应正确及时向消防人员报告电气设备现状。

4 保持变配电站清洁和通道畅通,变配电站周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物及其他物品。

1.8 安全巡视

1 变配电室每一小时巡视一次,交接班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应落实巡视制度和交接班时的巡视。

2 夜间关灯巡视在保证巡检人员的照明和巡检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至少每二天一次,以便及时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情况。

3 高峰供水、节假日和有重大事件活动期间应增加巡视次数。

4 其他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次数:

1)大风、大雨、大雪、大雾、雷击、高温、严寒等气候突变时。

2)线路中出现接地或短路而自动跳闸时。

3)存在缺陷的设备或屡次发生异常情况的设备或部件运行时。

4)新设备或检修设备投入运行以前,或采用新的运行方式和采用新技术时。

5)备用设备投入运行以前和切断以后。

5 巡视过程中发现不正常情况或发现重大缺陷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进入室内巡视时,应关好门窗,防止小动物进入。

6 电气负责人(包括指定的电气人员)和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7 单人巡视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入高压设备,只可在遮栏外面巡视。巡视高压设备时,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

1.9 倒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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