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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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2012年11月29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2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为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促进各单位充分利用内控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特编写本指南。

一、机构搭建与组织保障1.成立单位内控委员会。

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内控委员会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审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各类工作报告,督促内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质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提供项目资源支持;研究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涉及到流程调整、人员配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可设在单位经济业务主要管理部门(例如:办公室或财务部门),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该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它内控关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为成员。

内控办公室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机构,负责编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方案各项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内控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内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内控建设工作的考核方案。

如单位规模较大,内控办公室下可按照经济业务分工另组建业务实施组,负责某项业务的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组明确1名联络人,定期将业务实施组的工作情况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其他成员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业务内容指派业务骨干。

二、启动培训与方案编制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细化方案。

根据杭州市《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设任务与内容,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基本信息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1]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2012年11月29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XXX、行政机关、XXX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顺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吻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形,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举动的调整和办理请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形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举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举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办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举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举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举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举动或办理请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举动风险进行重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33737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33737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6章65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1.基本信息2.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基本信息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政策财会(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审办[2013]84号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审办[2013]84号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审办〔2013〕84号)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正式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就我厅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自觉性内部控制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石。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推动建立廉洁高效的长效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强化对绩效的考核和监督,有利于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机关肩负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应当充分认识实施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性,抓好内部控制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1-15讲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1-15讲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讲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将在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施行。

为此财政部要求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下面简称规范,为明年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做好准备,今天的培识l就是针对这一规范的内容展开的。

本次培训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前三章是属于理论内容,第一章首先介绍这一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第二章是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第三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方法,第四章到第六章属于实务部分,第四章介绍如何从单位层面进行内部控制建设,第五章,介绍如何从业务层面进行内部控制建设,第六章介绍如何实施监督和评价。

第一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体系的要求,逐步实施了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工资、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财政支出改革,有效的解决了当前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而且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建立内部控制也是众望所归。

内部控制机制能提高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进一步说内部控制的理念是与习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一致的,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也成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因此我们看《规范》第一条本章内容包括三节的内容,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概况及特点,主要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合义,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第二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进行相关案例分析;第三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

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概况及特点《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备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2]第二章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6章65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1.基本信息2.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基本信息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防御腐败等重大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几年,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和资产损失浪费案例的发生,也恰恰说明了我国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引导行政事业单位正确运用内部控制工具,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此规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引入风险管控理念强化负责人责任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希望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自觉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从经济活动风险管控的角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来说,不仅需要提出管理要求,明确“做什么”,也需要实施控制措施,明确“怎么做”,更需要明确单位领导责任。

近几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较大,面对各种复杂情况,针对各种突出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提高忧患意识、大局意识、防范意识,并不断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但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范的思想观念还很薄弱,确立内控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这次《规范》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了风险管控的理念,注重强调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责任,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提高到了‘一把手’工程的高度,这对推进这项工作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慕彦说。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吴金生表示,作为基层财政部门,长沙市财政局将成立学习贯彻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领导为此项工作责任人的制度,“在局务会、党组会上要进行研究部署,在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学习动员会时,也要强调由各单位‘一把手’推动《规范》的实施。

”二、重视监督作用《规范》中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以及合同控制,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最主要的经济活动。

尽管内控工作被定位为“一把手”工程,但全员参与、内外部监督也是重要内容,为此,《规范》建立了审核措施、沟通协调机制、议事决策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并单独新增设“评价与监督”这一章,明确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内容、形式,提出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依法接受外部监督的要求。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汇编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为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促进各单位充分利用内控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特编写本指南。

一、机构搭建与组织保障1.成立单位内控委员会。

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内控委员会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审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各类工作报告,督促内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质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提供项目资源支持;研究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涉及到流程调整、人员配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可设在单位经济业务主要管理部门(例如:办公室或财务部门),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该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它内控关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为成员。

内控办公室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机构,负责编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方案各项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内控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内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内控建设工作的考核方案。

如单位规模较大,内控办公室下可按照经济业务分工另组建业务实施组,负责某项业务的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组明确1名联络人,定期将业务实施组的工作情况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其他成员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业务内容指派业务骨干。

二、启动培训与方案编制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细化方案。

根据杭州市《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设任务与内容,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2.召开内控建设启动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2. 收支业务控制
①建立健全收入 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 设置 岗位
确保收款 、会计核 算等不相 容岗位的 分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2. 收支业务控制 ❖ ②确保收入完整,严禁设立账外账:
1
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应作为
账务处理依据提交财会部门
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2
3
对应收未收项目应明确责任主体,
a) 确定支出标准 b) 明确支出报销流程 c) 按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d) 合理设置岗位 e) 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执行、
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2. 收支业务控制
⑥明确支出各关键岗位(内部审批、审核、支付、 核算和归档)的职责权限: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解读
引文
1
《内控规范》出台的背景
2 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3
《内控规范》的主要内容
4 实施《内控规范》的关键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一、《内控规范》出台的背景
❖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 ❖经济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总体上得到不断提升
落实催收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2. 收支业务控制
③非税收入应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挪用 或私分
④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台账
做好 废旧票据的管理
不得
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票据 擅自扩大票据适应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2. 收支业务控制
⑤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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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为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促进各单位充分利用内控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特编写本指南。

一、机构搭建与组织保障
1.成立单位内控委员会。

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内控委员会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审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各类工作报告,督促内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质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提供项目资源支持;研究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涉及到流程调整、人员配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可设在单位经济业务主要管理部门(例如:办公室或财务部门),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该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它内控关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为成员。

内控办公室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机构,负责编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方案各项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内控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内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内控建设工作的考核方案。

如单位规模较大,内控办公室下可按照经济业务分工另组建业务实施组,负责某项业务的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组明确1名联络人,定期将业务实施组的工作情况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其他成员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业务内容指派业务骨干。

二、启动培训与方案编制
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细化方案。

根据杭州市《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设任务与内容,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2.召开内控建设启动会。

单位需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建设启动会议,公布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组织部门的职责。

3.分层级开展内控知识培训。

对单位领导要针对内控的重要性、内控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对内控具体实施部门和人员要进行内控专业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讲解内控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三、现状诊断与流程梳理
(一)优化固化业务流程。

基于内控要求,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收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梳理业务流程,绘制流程图,查找确定关键风险控制点。

对单位现有业务流程的梳理与划分,实际上是对单位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管理模式的总结与固化。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统一和明确现有业务流程中的操作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可能是部门岗位或内部机构)、操作顺序(工作程序)、操作记录(表单或记录)、授权机制(报审报批及其权限)。

2.打破传统的部门为边界的管理思路,将现有业务流程进行分类,并分别刻画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应当至少对每个业务环节的责任部门、操作要求、操作程序以及涉及单据记录进行明确。

3.借助业务流程图在实施中识别各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二)评估内部控制现状。

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单位实际情况,系统分析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现状,确定本单位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方面及环节。

单位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工作步骤:
1.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

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等方面。

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情况、收支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等方面。

其它还需要重点关注单位特有经济业务管理情况、阳光权力、惩防体系等。

2.明确风险评估周期。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3.明确风险评估报告机制。

风险评估和重估的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内控委员会,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4.制定风险评估程序。

单位应当基于自身经济活动特色、特征,对经济活动内外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同时设定行政事业单位对风险的容忍限度,对诊断出的所有风险进行排序,随后建立相应的风险数据库及风险应对策略。

流程如下:
四、制度建立与执行实施
1.明确内部控制职责权限,编制内控岗位授权。

内控办公室(或业务实施组)依据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梳理单位组织架构,开展岗位比对,编制内控岗位授权规范(即内控权限手册)。

例:
政府采购审批权限表
2.编制内控手册(初稿)。

依据上级及有关部门对内控实施的相关要求,基于前期风险评估、流程梳理及相关岗位授权规范的编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初稿)。

3.组织各部门通过讨论、学习等方法,复核内部控制手册(初稿),确定权限体系,与管理层和流程负责人沟通和落实,形成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定稿)。

4.全面实施与应用内控规范。

组织内控规范实施应用培训,推进内控规范的落实,强化对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的监督管理,开展内控规范试运行。

五、评价验收与持续完善
1.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验收。

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开展自我评价,编制自评报告。

2.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检查。

组建评价工作小组(由独立于内控委员会、内控办公室、业务实施组等成员组成),对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执行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等评价程序,确认内部控制缺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检查意见和缺陷整改意见,明确缺陷整改责任部门。

3.缺陷改进与持续完善。

各部门按照缺陷整改意见,做好缺陷整改,及时修订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必要时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

4.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单位内控制度。

5.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内控规范执行的自我评价,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内控评价或审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六、配套措施
(一)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
为协调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需建立内部控制建设实施进度通报制度。

各业务实施组每月向内控办公室提交本业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内控办公室定期向内控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内部控制考核机制
单位应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纳入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指标和奖惩细则,逐级落实内部控制组织领导责任。

(三)建立内控信息化支持
单位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将内控流程嵌入到单位的信息系统中,完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单位内控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一体化。

附件:《内部控制手册(通用)目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手册内容)
附件
内部控制手册(通用)目录
一、内部控制管理总则
(一)局机关职责
(二)直属单位职责
二、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办法
1.预算编制
2.预算汇总
3.预算审批
4.预算执行
5.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6.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7.预算结余资金管理
8.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9.课题研究项目经费预算管理
(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1.财务基本规范
2.资金审批
3.结算报销管理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5.公务卡管理
6.对外投资管理
7.资金竞争性分配
(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1.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2.非税收入执行管理
3.非税收入管理考核评价
(四)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进入市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
2.利用其它资金自主组织采购的项目
(1)采购申请与审批
(2)采购评审现场监管
(3)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流程
(4)分散采购管理
(5)社会组织服务采购管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2.国有资产配置管理
3.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1)货币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
(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3)房产出租(租入)管理
(4)办公用房修缮管理
(5)对外投资管理
4.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5.公务用车控购管理
(六)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招投标管理
2.工程变更管理
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
5.工程竣工验收
6.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七)绩效管理办法
1.预算绩效管理
2.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八)合同管理办法
(九)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经济责任审计
2.财务收支审计
3.绩效审计
4.资金审计
5.审计整改管理
6.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7.建设项目审计管理
8.委托审计管理
9.审计项目招标管理
10.“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
三、阳光权力体系
四、惩防体系
五、议事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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