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几日告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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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定意见几日告知期限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就是说,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送达的是鉴定意见复印件。
鉴定意见几日告知期限
二、鉴定意见审查要素
(1)形式要件,比如,鉴定意见是否有鉴定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鉴定人签名盖章等相关内容,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多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的,是否列明不同意见并分别签名盖章,等等。
(2)实质要件,比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鉴定是否超过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和技术条件,检材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鉴定人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等。
(3)鉴定意见与在案的其他证据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有无明显的冲突,如果出现冲突,是否有合理的解释,等等。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为鉴定意见存在上述问题,应要求鉴定机构予以补正,或由鉴定人出具相关说明,或依法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三、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在确认了鉴定意见具备证据能力的前提下,法官还要审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的大小。所谓证明力,就是证据对于案件中待证事实的证明效果和作用,表明证据对于查明事实真相所具有的价值。目前,在鉴定意见证明力的认定上,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比较
我国《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表明立法者意识到了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材料的不同之处,并试图通过这一方式
表达出鉴定结论的特殊证据属性,其实质应该是对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借鉴。但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这一看似简单有效的规定却经常误导法官和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是优势证据,具有预定的证明力,并导致法官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顶礼膜拜”.结合上文对于称谓的分析来看,我们需要从观念上改变,深刻认识到鉴定结论的言词证据的本性,重视对其进行质证的必要。
(二)多个不同的鉴定意见之间,证明力大小的比较
目前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法官面对不同机构作出的多个鉴定结论,如何判断其证明力大小。由于对鉴定程序启动并无严格限制,而鉴定机构的设置又不尽合理,实践中出现了对一个事项有三四个甚至更多个鉴定意见的情况。往往这些鉴定意见观点又并不一致。这时我国大多数法官就倾向于以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或鉴定人的资质来确定证明力的大小。一般而言,隶属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更容易被法官认为其所作鉴定科学、公正,而民间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则容易受到怀疑。同一级别的专业鉴定机构提出不同意见,以审理案件的本法庭指定的鉴定机构提出的鉴定意见为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