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原油及其他原料生产加工沥青是否征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
策的通知
为促进以⽯脑油为原料的国产⼄烯和芳烃类产品与进⼝同类产品的公平竞争,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脑油等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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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起,对⽯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2008年1⽉1⽇起⾄2010年12⽉31⽇⽌,进⼝⽯脑油和国产的⽤作⼄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脑油免征消费税。
⽣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脑油消费税的具体征、免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制定。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收回的已税⽯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四、本通知⾃2008年1⽉1⽇起执⾏。
在2007年12⽉31⽇以前⽯脑油应缴未缴的消费税,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抓紧进⾏清缴。
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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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关于税法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B.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是无效的C.我国税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D.税法的空间效力最终归结为对时间的效力【答案】 D2、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原油生产成本为1400元/吨,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1650元/吨,2020年5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题中涉及的原油均为同类同质原油):A.174.24B.168.24C.168.00D.0【答案】 B3、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纳税人权利范围的是()。
A.税收检查权B.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C.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D.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4、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下列服务不适用零税率的是()A.向境外转让技术B.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C.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D.向境外提供金融服务【答案】 D5、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程序法不具备溯及力,而实体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B.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适用C.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D.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答案】 A6、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4 月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 200 万元,增值税 26 万元;同月初次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3 万元,增值税 0.39 万元;当月企业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300 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7B.16.49C.47.49D.9.617、下列关于增值税临时减免税项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B.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C.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未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的,由税务机关确定享受免税的销售额D.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答案】 C8、纳税人将自产实木地板用于下列情形的,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是()。
天然沥青的海关指标要求
天然沥青的海关指标要求
天然沥青进口至中国时,海关对其实行的监管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税率与关税:
1.天然沥青在进口时需缴纳关税。
根据2020年11月14日的信息,
天然沥青最惠国税率为8%,当时暂定税率为4%。
来自韩国的天然沥青可享受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税率5.3%,而原产自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的天然沥青则可能享受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下的零关税待遇。
规范申报要素:
1.进口天然沥青时,需要进行规范申报,申报要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品名、品牌类型、用途、加工方法(是否煅烧)、外观、包装规格、含蜡量、定价方式等。
质量标准:
1.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天然沥青的具体性能指标,但进口的天然沥青必
须符合中国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确保其品质满足国内道路建设或其他工程应用的要求。
检验检疫:
1.进口天然沥青到达口岸后,中国海关会对其进行完税、检验和放行
等程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格,不含有害物质,并且符合环保等相关法规。
综上所述,进口商在进口天然沥青时应确保产品不仅满足中国的关税政策要求,还要按照规定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并确保货物通过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测。
具体的实时海关要求和税率,请务必咨询最新的海关公告或联系专业报关代理获取详细信息。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 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项选择题〔共 30 题〕1、依据增值税税率的有关规定,以下属于 9%税率范围货物的是〔〕。
A.水果罐头B.自然气C.酸奶D.玉米蛋白粉【答案】 B2、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
2023 年其次季度经营业务如下:A.6.79B.3.18C.3.00D.7.20【答案】 A3、〔2023 年〕关于税务标准性文件,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税务标准性文件可以设定退税事项B.税务标准性文件解释权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C.税务标准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通知”、“批复”D.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标准性文件【答案】 B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得扣除的费用是〔〕。
A.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B.精装房的装修费C.向回迁户支付的补差价款D.为销售商品房发生的销售费用【答案】 A5、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 A 市市区,2023 年 3 月发生如下业务:A.0.65B.0.49C.0.80D.0【答案】 B6、某省所属特地从事科学争论工作的研发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 年12 月因工程调整将 2023 年 6 月购进的一台用于研发的国产设备移作他用〔该国产设备已办理增值税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600 万元、增值税78 万元,该设备原值为 600 万元,累计已提折旧 10 万元。
该研发机构应补缴税款〔〕万元。
A.76.70B.54.42C.77.09D.78.00【答案】 A7、以下各项中不符合现行税法对“税目”规定的是〔〕。
A.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B.划分税目的主要作用,一是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二是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问题C.消费税中的“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目属于小概括税目形式D.制定列举税目的优点是界限明确,便于征管人员把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于查找,不利于征管【答案】 C8、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出让金 5000 万元、缴纳契税 150 万元。
消费税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节作用
消费税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节作用[摘要] 消费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在我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是在对消费行为、对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以及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具有导向和调节作用。
今后,我国应继续加大对“双高”征税,克服消费税制的计税不足,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和提高非生活必需品的税率,从而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节作用,调节经济结构。
[关键词] 消费税;消费结构;消费导向;调节作用;建议一、消费税的概述(一)消费税的简单概述消费税作为一种流转税是在1994年新设立的一个税种,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进行价内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历史悠久,始于西汉时期,直至今日,已深入人们的生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不断增加,税额也日益提高;由于消费税对消费结构有特别的调节作用,它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我国自1994年实行税改以来,消费税制一直在比较稳定中实施,后来在2006年在木质商品,部分奢侈品和成品油方面的税目增加到了14个;在2008年的小汽车上根据节能减排方面作出调整;到了2009年,对卷烟和白酒的消费税作出调整;在2012年,统一对液体石油产品征税。
这么多次的税费调整,无一不说明了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政策取向,消费税对消费行为和收入分配的导向调节作用。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作为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它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等环节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p1.通过税负转嫁去引导消费。
消费税作为一种间接税,是以税负转嫁,让消费者面对过高的价格的时候去抑致消费的渴望或超前的消费需求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金钱浪费,并使得消费者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3.20•【文号】财税[2006]33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二款的第1项成品油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和附件的第六条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废止*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条第一款“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的规定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增税目(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2.高档手表税率为20%;3.游艇税率为10%;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CPA-税法-思维导图-03 消费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用于在建工程
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可抵税的项目有9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免税但不退税政策不计算退税
免税并退上一环节已征消费税。
国发〔2008〕37号《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现通知如下: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
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
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现将消费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以下原则划分是否征收消费税:(一)产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按相应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规定征收消费税;(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产品,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如以沥青产品对外销售时,该产品符合沥青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名称、型号和质量标准等与相应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三、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一)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二)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四、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1月6日——结束——。
消费税法律制度34
【考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是()。
(2013年)A.高档西服B.汽油C.电冰箱D.电视机【答案】B【考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3年)A.柴油B.摩托车C.珠宝玉石D.烟丝【答案】ABCD【考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4年)A.电动汽车C.调味料酒D.农用拖拉机【答案】B【考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5年)A.电动汽车B.汽油C.烟丝D.啤酒【答案】BCD【解析】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考题5•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5年)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B.爆竹C.礼花弹D.组合烟花【答案】A【解析】(1)选项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CD:应按“鞭炮、焰火”税目征收消费税。
【考题6•判断题】购进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2015年)【答案】×【考题7•判断题】企业加工生产的宝石坯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015年)【答案】×【解析】(1)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属于应税消费品;(2)宝石坯不属于在商业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应按照规定在进口环节、生产销售环节以及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考题8•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8年)A.啤酒C.电脑D.电池【答案】C【解析】电脑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考题9•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8年)A.葡萄酒B.果木酒C.药酒D.调味料酒【答案】D【解析】消费税“酒”税目的相关规定:(1)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2)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政策对炼化企业的影响
纳税Taxpaying专题策划消费税政策对炼化企业的影响刘兴东(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062552)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不断更新,成品油消费税已成为炼化企业最大的成本支出,如何正确理解、执行消费税政策尤为重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学习,并对其进行积极利用,可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决定作用。
关键词:成品油消费税;炼化企业;税收政策;税收风险1994年,我国经历税收改革,并在此期间形成了新税种:消费税。
它是以消费品交易量作为纳税对象的各种税种的统称。
这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由政府向其收取的一个税项,政府在收取时,为了避免烦琐的征收过程,可直接从批发商处征收,或者在零售商处征收,而不会直接在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再计算税率进行征收。
大部分商品只会征收一般增值税,但部分货物会在该基础上,还会征收另一种消费税。
其原因是规范产品结构,在消费者消费时,对消费方向加以引导,使国家财政收入具有保障。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代销、零售、进口应税消费品并对其销售额或销售额征税的单位和个人。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一种税。
2009年,我国进行成品油税费改革,首次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额。
消费者购买成品油时,相应的消费税已经提高。
例如,汽油、石脑油等原单位税额为每升0.2元的油品,已经将其单位税额提高为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等原单位税额为每升0.1元的油品,已经将其单位税额提高至每升0.8元。
近年来,受到国际原油价格连续下跌的影响,以及中国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燃油消耗量也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渐严重。
华北地区“雾霾围城”的一个元凶来自汽车尾气排放,对人民群众的平时生产、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在这个背景下,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我国在成品油消费税方面,进行了三次提高政策,汽油、石脑油等原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的油类,已经将其单位税额提高为每升1.52元;柴油、航空煤油等原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的油类,已经将其单位税额提高至每升1.2元。
关于油品47号文《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2013-9-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一、关于本公告制定的目的为规范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促进成品油市场公帄竞争,堵塞一些纳税人通过变换产品名称逃避成品油消费税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经深入调研并征求一些石油炼化企业的意见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以下简称第47号公告)。
该公告发布后,纳税人对此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基层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需要细化的问题。
为进一步增强对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认识,明确第47号公告相关的操作性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一些石油炼化企业、石油化工行业协会、石化行业专家的意见,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建议和税收征管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公告。
二、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规定,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各类重油、渣油均按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由此可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凡属轻质油或重油、渣油的产品,无论取何种名称,无论是用做调制成品油还是化工原料,都应缴纳消费税。
第47号公告和本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帄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应税成品油与其他石油化工产品的区分问题由于实践中对应税成品油与一些非应征消费税的石油化工产品(以下简称非应税产品),存在着难以明确区分的问题。
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2年-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B.转让房屋的国家机关C.合作建房后出售房产的合作企业D.将办公楼用于出租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 D2、关于消费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税负不具有转嫁性B.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C.单一环节征税D.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答案】 A3、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8万元;应税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
该制药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6.20B.8.47C.10.73D.13.00【答案】 B4、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病症A.甲睾酮B.雌二醇C.黄体酮D.醋酸泼尼松龙E.苯丙酸诺龙【答案】 B5、以下(),需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
A.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购进存货毁损B.新建门市部因为占用部分街道被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拆除C.突发洪水造成仓库内存货霉变D.冰灾损坏厂房【答案】 B6、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计算缴纳增值税。
A.2%征收率B.3%征收率C.5%征收率D.5%征收率减按1.5%【答案】 C7、某企业是环保税的纳税人,该企业有一个污水排放口,2020年2月排放总铅及化合物600千克,污染当量值0.025KG,假定其所在省公布的环境保护税税率为每污染当量4.2元,则该纳税人应纳的环境保护税为()元。
A.2520B.35000C.63000D.100800【答案】 D8、(2014年)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期限是购买之日起()日内。
A.10B.15C.30D.60【答案】 D9、某天然气开采企业2020年2月在境内开采天然气2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给甲企业100万立方米,不含税销售单价为3元/立方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30施行日期2009.01.01文号国税函[2008]1072号主题类别消费税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8〕16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168号)。
现将有关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如下:一、下列纳税人应于2009年1月24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税种管理事项。
(一)以原油以外的其他原料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
(二)用外购汽油和乙醇调和乙醇汽油的。
二、纳税人应按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见附件),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税款抵扣凭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四条第(一)款执行。
2009年1月1日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最新版)目录1.成品油消费税的概念与征收范围2.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3.各类成品油的征收标准4.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目的与意义正文一、成品油消费税的概念与征收范围成品油消费税是指对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需要交纳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体如下:1.汽油,即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 66 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2.柴油,即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 -50~30 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准油;3.石脑油,即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4.溶剂油,即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等行业的轻质油;5.航空煤油,即用于航空行业的煤油;6.润滑油,即用于润滑机械设备的油料;7.燃料油,即用于锅炉、发电机等设备的燃料油。
二、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销售数量各种成品油相应的消费税税率该成品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具体税率如下:1.汽油:1.52 元/升;2.柴油:1.20 元/升;3.航空煤油:1.20 元/升;4.石脑油:1.52 元/升;5.溶剂油:1.52 元/升;6.润滑油:1.52 元/升;7.燃料油:1.20 元/升。
三、各类成品油的征收标准1.汽油,1 吨 1388 升;2.柴油,1 吨 1176 升;3.航空煤油,1 吨 1246 升;4.石脑油,1 吨 1385 升;5.溶剂油,1 吨 1280 升;6.润滑油,1 吨 1520 升;7.燃料油,1 吨 1200 升。
四、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目的与意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调节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通过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可以提高成品油消费的成本,从而引导消费者减少对能源的消耗。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正文:----------------------------------------------------------------------------------------------------------------------------------------------------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以下简称2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产品质量检验及备案资料管理(一)50号公告下发前,纳税人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备案产品检验证明,若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所列全部项目的,不再检验,但应补报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及其该产品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认定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二)50号公告下发前,纳税人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备案产品检验证明,若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所列部分项目的,应补报该产品其他项目的检验证明及其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如补充检验项目的检测机构与原检验项目的检测机构非同一检测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全部检验项目的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对检验项目不全以及不能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的,视同不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山东省范围内的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不能检验的,纳税人可委托其他省市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并提供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二、不缴纳消费税产品的管理(一)50号公告第六条所称“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和本公告规定可不提供检验证明而不缴纳消费税的产品”仅指符合50号公告第三条(一)、(二)规定的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
规定-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 2013-09-09
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其他原料是指除原油以外可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的各种原料。
二、纳税人生产加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产品,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产品是指产品名称虽不属于成品油消费税税目列举的范围,但外观形态与应税成品油相同或相近,且主要原料可用于生产加工应税成品油的产品。
前款所称产品不包括:
(一)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列明分子式的产品和纳税人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中列名的产品;
(二)纳税人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除产品名称注明为石油产品外的各明细产品。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产品,如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方法可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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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原油及其他原料生产加工沥青是否征消
费税
在当前全球能源需求逐渐增长的背景下,原油及其他原料生产加工沥青在交通、建筑和工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随着沥青需求的增加,是否应该征收消费税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利用原油及其他原料生产加工沥青是否应该征收消费税的利弊。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支持对沥青征收消费税的理由。
首先,征收消费税可以为
政府带来额外的收入,进而用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公共服务以及推动社会福利事业。
消费税的收入来源于沥青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由此可以达到财政收入的多元化。
其次,消费税可以鼓励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通过增加沥青价格,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沥青时会更加谨慎,从而减少对沥青的消耗,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征收消费税还可以促进沥青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激发生产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动力,进而推动行业发展。
然而,对沥青征收消费税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消费税会增加沥青价格,提高了生产成本和消费负担,可能对经济增长和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是在建筑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沥青是重要的原材料,税收的增加可能导致这些领域的项目成本上升,进而减缓了投资和发展的速度。
其次,消费税可能会导致沥青市场不稳定。
随着消费税的增加,消费者对沥青需求的减少可能导致市场供应过剩,最终打击企业利润,甚至引发行业的不景气。
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平衡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政府可以
考虑通过调整消费税税率和征收范围来平衡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降低或豁免特定领域的消费税,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沥青,并且加强税收监管,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增加财政收入,如提高其他领域的税收或推出其他收入来源,以缓解沥青行业可能面临的不利影响。
此外,还应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可以与企业、学术界以及相关利
益相关者合作,建立并优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力度。
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沥青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利用原油及其他原料生产加工沥青是否征收消费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节能减排和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增加生产成本、影响经济增长。
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需要平衡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兼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共识,共同推动沥青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