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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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11.12

•【字号】晋建市字〔2018〕310号

•【施行日期】2018.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建市字〔2018〕3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2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

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有效遏制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等违法现象滋生,切实加大对违法转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年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全省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以下简称“两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长效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转分包等行为

1.开展全面排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要摸清项目底数、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项目台账,确保问题清、底数明。

2.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检查中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计入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参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申报、评优评先等采取相应限制的行政管理措施。

3.建立施工现场参建单位信息公示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等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施工现场参建单位信息公示制度。各市所有新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现场均要设置参建单位信息公示标牌,具体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资质类

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项目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按照上述要求设置参建单位信息公示标牌。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违法转分包等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形成高压震慑,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5.明确执法检查要点。一是对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履职痕迹、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和执业资格等内容;二是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三是对项目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款、工资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资金流向是否符合要求。

6.规范检查工作流程。一是在执法检查开展前,要制定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建立项目台账。二是在执法检查中,要通过查阅合同和资金往来凭证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注意搜集证据,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查实构成违法的要按程序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三是在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完成检查报告,汇总问题项目台账和处理意见,形成检查通报。

(二)加快构建建筑市场诚信长效机制

为构建治理违法分包、转包等乱象的长效机制,我厅将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拟于近期出台《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开展本地区各类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转分包等不良信息通过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采集,作为企业评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计入黑名单,与人社、市场监管等其他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

制,开展协同监管,对失信企业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建筑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11月)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各市要按照省厅“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市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领导组,明确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具体要求,并督促所辖各县(区)主管部门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2.各市自查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4月)。从2018年12月开始,各市要组织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区)所有新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建立相应台帐,对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抽查县级主管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3.实施检查阶段(2019年5月—11月)。各市要在自查基础上,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要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转分包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省厅将两年行动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开展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市要全省通报。

(二)第二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1.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12月)。各市要对本地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第一阶段工作中发现的突出及共性问题,提出第二阶段推进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省厅将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和再动员、再部署。

2.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自2020年1月开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级住房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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