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155《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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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摘要:I.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简介A.备案表的定义和作用B.备案表的适用范围和对象II.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概述A.预算科目的分类和定义B.分配比例的确定和调整III.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在汇总纳税中的作用A.预算科目在纳税申报中的作用B.分配比例在纳税分配中的作用IV.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注意事项A.预算科目的填报要求和规范B.分配比例的调整时机和条件正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是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用于报备总分机构信息的重要表格,对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相关内容。

预算科目是指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中,用于归类和统计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科目。

预算科目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要求,并且与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制度相衔接。

预算科目的分类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通过对预算科目的合理设置和归类,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为纳税申报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分配比例是指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中,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税款的方法。

分配比例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分支机构数量和地理位置等因素。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分配比例,以确保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款分配公平、合理。

在调整分配比例时,企业需要考虑到税收法规的要求,以及总分机构之间的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状况,避免因分配比例不合理导致的税收风险。

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中具有重要作用。

预算科目为企业提供了统一的财务核算标准和口径,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

分配比例则关系到总分机构之间税款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于保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时,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填报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空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空表)
就地缴纳 分支机构层级 标识
报告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汇缴企业类型 汇缴企业类型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邮政编码
月(季)
月(季)
月(季)度 度就地预 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 参与年度
汇缴企业类 度就地预 年度就地预 就地预缴预 缴预算级 清缴预算 清缴预算 汇算清缴

缴比例 缴比例 算科目

科目
级次
标识
上级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
分支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
跨地区转移类型 跨地区转移类型源自就地缴纳 分支机构层级 标识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分支机构
纳税人识 纳税人名 总分机构 跨地区转 分支机构 是否继续 不同税率 就地缴纳 不就地缴
别号

类型
移类型 层级
分配
地区标识 标识
纳原因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名称
主管税务科所 主管税务科所
上级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信息
经办人 受理人
受理日期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摘要: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简介二、预算科目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1.总分机构类型2.分支机构层级3.跨地区转移类型三、分配比例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1.总分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2.跨地区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3.特殊情况的分配比例调整正文: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简介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是指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

在这样的企业中,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需要进行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填写,以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规缴纳。

二、预算科目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1.总分机构类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等类型。

2.分支机构层级:根据分支机构的管理层级,选择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等选项。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根据总分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地理位置关系,选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等选项。

三、分配比例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1.总分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根据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关系,合理设定分配比例,以便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规缴纳。

2.跨地区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根据跨地区分支机构的业务情况,合理设定分配比例,以确保各地税收公平。

3.特殊情况的分配比例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重大业务变动、政策调整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比例,并确保税收合规。

通过以上内容的填写,企业可以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填写,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规缴纳。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原创版)目录1.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概述2.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3.填写注意事项4.跨地区转移类型5.报送要求正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概述】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是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的表格。

该表格旨在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规征收,帮助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管理。

【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中的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不同税种和税率的收入进行分类和分配。

这些分类和分配会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税务风险。

具体而言,预算科目包括: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减免所得、所得税税额等。

分配比例则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政策,对不同税种和税率进行分配的比例。

比如,对于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可能会根据企业的所得类型、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

【填写注意事项】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确填写总分机构类型:包括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正确选择分支机构层级:包括 2 级、2 级(有下级)、3 级及 3 级以下、3 级及 3 级以下(有下级)。

3.跨地区转移类型: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

4.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填写税率和缴纳地。

【跨地区转移类型】跨地区转移类型是指企业所得税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方式。

常见的跨地区转移类型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等。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跨地区转移类型。

【报送要求】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需要在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10. 总机构征管主体:适用于上海,当备案的机构为总机构时必填,在“国税”、“地税”中单选。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摘要: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概述二、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作用三、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设定四、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五、注意事项及实用技巧正文: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是指在同一法人实体下,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对各分支机构所得利润进行合并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方式。

在此方式下,企业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以明确各分支机构的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是为了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行为。

企业应按照税收法规,对总分机构的所得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各分支机构税收负担公平。

二、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作用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关键文件,用于反映企业总分机构的基本情况、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备案表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是确保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合规的基础。

三、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设定1.预算科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预算科目,确保收入、成本、费用等核算清晰。

2.分配比例:企业应根据总分机构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因素,合理设定分配比例,确保各分支机构税收负担公平。

四、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1.仔细阅读填写说明,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填报要求。

2.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填写总分机构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3.按照税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合理设定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4.审核备案表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五、注意事项及实用技巧1.确保备案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勿虚假填报。

2.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保税收负担公平。

3.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4.备案表一经审核通过,企业应严格按照填报的信息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填写,确保税收合规。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是一种用于企业所得税汇缴的重要表格,该表格需要填报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总机构名称、总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经营期限、总机构设立日期、总机构经营期限、核算方式、从业人数等。

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时,需要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同时还要准确填写总分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

对于分支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也要准确填写。

还需要填报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经营期限等信息。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等关键信息;要注意填报的格式规范,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在提交申报表之前,要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汇缴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表格,它涉及到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总分机构的设立情况。

因此,在填报该表格时需要认真仔细地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还需要注意填报的格式规范和提交申报表之前的核对工作,以确保申报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一种重要表格,用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在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分配情况。

该表格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所得税的正确、合理和透明分配,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和争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配比例: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规定,填写各分支机构的所得税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001]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001]

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1 / 3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3.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在分支机构层级为“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时则需选择录入,否则为“否”;“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总机构将各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纳税方式。

这种方式有利于简化企业税收管理,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作用】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是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时,向税务部门提交的备案材料。

它主要用于反映企业总分机构的基本情况、收入来源、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的设定】在填写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时,企业需要明确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预算科目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分类的依据,有利于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和税收筹划。

分配比例则是总分机构之间税前利润的分配方式,影响着企业税收负担。

合理的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设定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

【四、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1.企业总机构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完整、真实地填写基本信息、收入信息、成本信息、费用信息等。

2.对于分支机构,应填写其所在地、收入来源、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

3.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合理设定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

4.填写完毕后,企业总机构应将备案表报送至所在地税务部门备案。

【五、注意事项及实用建议】1.企业在填写备案表时,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免产生税收风险。

2.预算科目和分配比例设定要合理,避免出现偏颇,影响企业税收负担。

3.定期关注税务部门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备案信息,确保企业税收利益。

4.如有疑问,及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企业税收合规。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的填写,实现总分机构税收管理的规范化。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报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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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10. 总机构征管主体:适用于上海,当备案的机构为总机构时必填,在“国税”、“地税”中单选。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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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一、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1.1 企业基本信息①企业名称: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注册地质:④法定代表人:⑤所属行业:⑥登记机关:1.2 分支机构信息①分支机构编号:②分支机构名称:③分支机构地质:④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二、纳税情况统计及申报2.1 纳税主体划分①主体类型:②纳税人识别号:③纳税人类型:④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2 纳税情况统计①纳税年度:②应纳税所得额:③实际纳税所得额:④应纳税额:2.3 税款申报①申报期限:②纳税申报表:三、税收优惠政策3.1 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3.2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附件:1.[附件名称1]2.[附件名称2]法律名词及注释: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识别号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唯一标识码。

2.注册地质: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办公地质。

3.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律地位的代表人,行使企业权益的法定代表。

4.所属行业:企业所属的经济行业分类,由相关部门进行划分。

5.登记机关:企业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工作的机关。

6.分支机构编号:分支机构的唯一编号,用于区分不同的分支机构。

7.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的名称,与企业名称相互关联,用于指明分支机构所属企业。

8.分支机构地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质,包括省份、城市、街道等。

9.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纳税事务进行管理的税务机关。

10.纳税主体划分:根据纳税人类型及相关规定,将纳税企业划分为主体和分支机构。

11.纳税人识别号:唯一标识纳税人身份的编码,用于在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和核算。

12.纳税人类型:根据不同情况划分纳税人的类型,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

13.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税务上的优惠。

14.附件:与本文件相关的附属材料,包括表格、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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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155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
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
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3.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在分支机构层级为“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时则需选择录入,否则为“否”;“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4.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在“就地缴纳标识”为“是”时则需选择录入,“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也为“否”;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5.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层级、就地缴纳标识、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6.“维护(备案)区”允许多条,但只能一条无有效期止的信息,多条信息中有效期起、止不得交叉。

“上级机构信息”只能一条。

“分支机构信息”可以多条,但其纳税人识别号不得相同。

7.分支机构维护时,其相关信息以“总机构”、“2级(有下级)”或“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维护其分支机构信息自动带出,如“就地缴纳标识”。

若分支机构维护在先,“总机构”、“2级(有下级)”或“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维护分支机构在后或调整维护信息的,校验维护的分支机构信息是否与分支机构维护一致,不一致给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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