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手册3-(安全监理制度、岗位职责、程序框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即248号文,再次明确了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为使公司监理人员真正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理工作中,了解并掌握安全监理所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法,使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公司安全监理部参阅有关资料,编制了一套《安全监理手册》(初稿),借此希望公司的监理人员真正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由于时间及水平所限,此次编制的《安全监理手册》肯定存在若干不足,部分内容可能有与现场不相适应的地方,甚至可能存在错误之处。因此,希望公司全体监理人员在今后的安全监理实践中,一是要注意发现问题,对手册中存在的不足乃至错误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二是要具有创新精神,结合安全监理实际,不断完善和丰富手册内容,以期再版时的《安全监理手册》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责任承担起来,努力完成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任务和使命。
谢谢!
公司安全监理部
2007.4.20
使用说明
1、第一章,是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48号文有关要求制定的部
分安全监理制度,凡公司监理人员均应认真学习和遵守。
2、第二章,是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48号文有关要求制定的施
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凡公司监理人员均应认真学习和了解,真正负起自己份内的安全监理责任。
3、第三章,是针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安全隐患处
理及严重安全隐患报告所制定的处理流程,现场监理人员在处理和解决问题时可参考使用。
4、第四章“安全监理内业表格”,大部分是施工现场开工前、后,对施工单位的安保体系、
规章制度、各种施工方案等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审查、审核用表;部分用作对某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审查用表,少部分作为现场经常性检查用表。表格填写以后,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5、第五章“安全监理旁站记录表格”,主要是按文件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所制定的安全
监理旁站记录用表,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6、第六章,是按文件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所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现场监理人员应
当熟悉安全监理细则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无事故。
7、附录部分收集了248号文件、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
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必备文件,以方便现场监理人员学习和使用。
第一章安全监理制度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1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2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3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安全方面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次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施工方案中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直至审查合格为止。
1.4在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审核结论或意见填写在《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安全监理内业表式-17)中,提交总监复审。
1.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毕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1.6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由公司安全监理部协助审查。
1.7对未经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工程项目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1.8监理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1.9监理组应对审核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安全监理内业表式-17)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1.10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监理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大连正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日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 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2 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3 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
2.3.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3.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
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
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3.4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3.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
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3.6 其他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项目。
2.4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应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审查工作,审核结论或意见填写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安全监理内业表式4-10)中,提交总监复审。
2.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2.6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详见附件二),必须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监理组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
2.7 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监理部,由公司协助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