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投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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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七、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原则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定标;二、开评标程序1招标代理主持人宣布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会议有关人员,监督人宣读开标纪律;2投标人检查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及需评审原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参加情况并现场记录,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并在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核验表签字确认,招投标监管、监察等监管机构人员监督;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未提供身份证证书原件,或验证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商务标标书,宣读投标函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技术标标书,导入投标人技术标光盘;6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7进入评标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然后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8评审结束后,现按照评标办法相关要求随机抽取商务标权重、系数等;抽取权重、系数等结束后,招标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监督人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休会;9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会汇总商务标技术标评审结果;10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11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招标结束;三、评审内容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注:1、以上所有内容必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2、以上评审内容除投标保证金、变更证明材料均应在商务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报价50分1、监理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中“九报价要求及方式”报价;未按要求报价,此项50分不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⑴、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50分;以此为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⑵、最终基准价C值的确定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C=A×Q1+B×Q2×XA值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A值为0.80%;B值为≥A值70%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如投标有效单位为5家或5家以上者,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Q1值取0.45、0.50、0.55Q2=1-Q1,Q1值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X为修正系数:0.98、0.97、0.96、0.95、0.94X修正系数,首先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计算机当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然后由这家单位派代表通过计算机抽取随机系数;三技术标评审监理大纲25分1、工程概况1分1工程概况等各项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楚0.5分;2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0.5分;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3分1有明确的组织形式1分;2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或不与之冲突2分;3、质量控制6分1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基础、结构、装饰等2分;2对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2分;3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1分;4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1分;4、进度控制4分1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1分;2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1分;3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点要览,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2分;5、造价控制3分1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控制造价的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1分;2要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1分;3措施得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1分;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分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理、现场监理制度2分;7、合同和信息管理2分1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1分;2有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可行0.5分; 3根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0.5分;8、组织协调1分积极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1分;9、投入检测仪器1分1监理现场投入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电气测量仪、摄像照像等检测仪器0.5分;2监理现场配备交通、通信、计算机等辅助监理设备0.5分;10、旁站监理2分按照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制定了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人员职责等,做出承诺且符合规定要求的2分;未作承诺或旁站监理承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得0分;监理大纲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审过程中,如其技术标投标专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或光盘无法读取后缀为XML格式的,或监理大纲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明示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监理大纲将按0分处理;四投标企业和项目总监获奖、项目班子配备加分25分投标企业监理人员一览表中所列配置满足招标文件总则第二条“投标单位”条件要求,否则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企业获奖、业绩加分14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加分;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企业所监理的房屋公共建筑工程,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如“黄山杯”的每个工程得2分,最多得4分;获“鲁班奖”的每个工程加3分,最多得6分;同一工程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加计分;满分6分;须提供监理合同和获奖证书;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监理合同;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含5万,10万平米以下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含10万,15万平米以下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米以上含15万的医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多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监理合同;注:第2项业绩与第3项业绩不重复计分;2、项目监理机构11分2.1、项目总监7分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0年及以上,得0.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满分1分;2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得0.5分;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得0.5分;满分1分;3总监获省级建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得0.5分;国家级建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得1分;满分1分;4项目总监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15万平方米以下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2分,满分4分;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2.2、监理机构人员4分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视增加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酌情加分;满分1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2拟派驻总监代表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性或单体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建筑工程,每项得1分;满分1分;总监代表必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代表职务;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3配备专职安全员,该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师岗位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加1分;满分1分;4配备专业造价工程师,若该人员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岗位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加1分;满分1分;注: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以上奖项证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协会颁发;以上评分项凭相关合同、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得分,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四、中标候选人推荐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得分排列优劣顺序,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3、其他没有明确法规依据,本办法又未作规定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4、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监理A+B评标方法

监理A+B评标方法

4.2 评标实施细则4.2.1 评标的前提条件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均获通过。

4.2.2 投标报价规定: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国家现行监理收费基准价的下浮率内(-20﹪≤下浮率<0)进行投标报价(报下浮率,保留3位小数),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4.2.3 评标A值的确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之前,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在-0.5%至-20%的范围之内随机抽取三个调整系数(K1、K2、K3),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作为A 值(保留3位小数);4.2.4 评标B值确定:B值= 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费率之和有效投标单位个数(保留3位小数);4.2.5 定标标准值确定:定标标准值(下浮率)=(A+B)÷2 (保留3位小数);4.2.6 定标规定:(1)确定二个候选报价:取绝对值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二个有效投标报价为候选报价。

(2)确定中标单位:将二个候选报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在评标之日前二年内所监理的同类别工程获奖业绩比较,优先中标的顺序如下:①获得省金匠奖或部优以上奖项者为中标单位;②不具备第①项条件时,以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奖或省“双优”工地奖(省“双优”工地奖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者为中标单位;③若获奖条件相同,则取候选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④若获奖及报价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从中确定中标单位。

4.2.7 获奖证书使用办法:①中标候选人在投标前该奖项已优先中标的不再重复使用。

②两个中标候选人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同等奖项的,或两个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高者不具备优先中标的条件,而投标报价低者具备省级以上奖项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该奖项不列入优先中标的条件,下次可继续使用。

③获得优先中标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多个奖项的,奖项级别由低至高排列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未经使用的奖项(在有效期内)下次可继续使用。

④外来监理企业使用的奖项需提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被锁定该奖项的证明。

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监理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一)依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建设单位评标成员为三分之一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三)专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评标、中标人确定之前保密。

三、评标原则(一)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议。

(二)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泄漏评标过程和任何情况.(三)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向评标委员会每一位参加评标的评委、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将导致取消该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四)评标委员会每位委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独立评标,记名打分,并在自己的评价结论上签名,对自己的评价结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采用数值表示评价意见,全体评委所打分值去掉一个总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总分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委员会的结论.(六)凡是用定性描述评价意见的,由评委会统一讨论另行制定办法。

(七)根据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提供评标报告,评委通过后办理签字手续。

(八)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评标程序(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执行.(二)评标委员会交回所有资料,评标委员会解散.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一)投标文件的编排、装订、份数、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须知的要求,以及审查投标书是否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文本完全一致。

(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明确承诺的所有实质性条件,如投标报价(费率)、服务时间、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等是否承诺或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是否递交了足额而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以收据复印件为准).(四)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

(五)上述(一)至(四)各款全部符合要求,其投标初审结论为有效投标、用“合格"表示。

监理评标办法

监理评标办法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一)投标文件初审:1、评标委员会对法人授权委托、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有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标准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得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

(二)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并由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分别打分。

各投标人技术标书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

设置项目总监答辩的项目,由评标专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现场随机提出两个问题,由各投标项目总监分别单独答辩。

项目总监答辩得分由评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分别打分。

项目总监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投标人排序: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书得分、商务标书得分之和。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商务标书得分高者居前。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评分细则一、技术标:监理大纲35分1、质量控制措施 8分2、进度控制措施 8分3、造价控制措施 8分4、安全和文明施工及缺陷责任的管理措施 6分5、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的其他控制措施 5分二、商务标:65分(一)监理取费 30 分所有有效投标费率中最低得基本分30分,其他费率与之相减,每上升0.1%(含0.1%)扣2分, 不足0.1%按0.1%计算。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规范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成后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备案。

其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的专业人员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应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全过程接受市招标办指导监督。

三、评标方法和内容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

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以下三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

1、资信业绩及能力 7——25分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按规定进行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 13-65分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评分专家自行判定评分。

3、商务 0——10分其中监理费报价分为8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并复核。

监理服务费的调整条件和办法是否明确为2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要求集体判定评分。

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值为全体评分小组人员中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四、评分细则1、资信业绩及能力 7——25分1)、监理企业三年内(招标前三个年度)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3分;两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2分;一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1分。

2)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以来以总监身份负责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的得4分;获得省部级质量奖的得2分;地(市)级质量奖的得1分。

监理招标的评标方法

监理招标的评标方法

监理招标的评标方法监理招标评标方法是确保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评标过程中,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理公司的资质和经验。

先要求参与招标的监理公司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主要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

同时,还需要考察监理公司的从业经验和业绩,在类似的工程项目上是否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第二,招标报价的合理性。

监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报价,包括监理工程费用、差旅费、材料费等等。

评标委员会会对这些报价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合理,并进行比较,选择最具性价比的方案。

第三,监理公司的专业能力。

评标委员会会对参与招标的监理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包括技术方案、监理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监理公司需要能够提供全面的监理报告、施工方案审核和现场指导等服务,这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

第四,监理团队的稳定性。

评标委员会会关注监理公司的团队构成和管理能力,以确保监理团队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稳定的监理团队能够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监理公司的诚信和信誉。

评标委员会会考察监理公司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了解其在过去工程建设中是否出现过失职、疏忽、违约等问题。

信誉良好的监理公司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监理服务,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监理招标评标方法主要考虑监理公司的资质与经验、报价的合理性、专业能力、监理团队的稳定性以及诚信和信誉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会根据这些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合适的监理公司,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3篇)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施工监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招标评标办法。

2. 适用范围:本招标评标办法适用于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进行的施工监理招标活动。

3. 原则:招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标评标组织1. 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招标评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 专家: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

2. 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合格的投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专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

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1. 评标标准:(1)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有竞争力。

(2)企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

(3)项目团队: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团队。

(4)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合理、可行。

(5)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优良。

(6)其他因素:如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

2. 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合格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合格投标文件。

六、评标程序1. 投标文件审查: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技术评审: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项目团队、服务质量等进行评审。

3. 商务评审: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企业信誉等进行评审。

4. 综合评分: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和定标,即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先进合理可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信誉、能力、技术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

评标小组分为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

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

具体办法如下:一、商务标40分(一)投标报价(满分40分)1、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率报价有效范围:2、报价评审,满分30分,具体办法标准如下: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鉴定且投标报价费率在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得30分,与最低报价费率相比,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得分计算公式:30-(投标报价费率-最低投标报价费率)×100×100×1分。

(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

(最多扣完30分)(二)资质条件分(满分4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加2分。

(三)业绩、信誉分(满分6分)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获全国工程监理机构政府放心单位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010年以来完成以来完成或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监理业务的每项1分,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技术标60分(一)监理方案21分1、方案中的“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监理措施,符合监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者,并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

本项满分为16分。

(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3分)(2)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3分)(3)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4)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0~2分)(5)合同及信息管理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6)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与方法(0~2分)(7)监理工作制度及廉洁自律措施(0~2分)2、监理方案能够针对本工程特点深入透彻分析本工程的监理重点及难点得4分。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规范我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水利厅直接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

1 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投标。

1.1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拟派出的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3)企业的相关财务资料。

包括企业近三年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金融资信等情况。

(4)企业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的业绩等(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小组负责。

资格预审小组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及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3~5)人组成,厅招标办对资格预审工作进行监督。

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2组建评标委员会2.1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在厅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及评标专家临时组建的评标组织,负责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人数总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委派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代表1人,其余成员为从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的水利工程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

2.2项目评标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中推举1名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

3评标程序3.1 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初审,然后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2 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综合评分分数从高到低对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提出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

3.3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首先确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附表

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附表

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技术评分表评委(签名): 年月日- 6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技术评分表评委(签名):年月日- 7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技术评分表评委(签名):年月日- 8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技术评分表评委(签名): 年月日- 9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技术评分表评委(签名): 年月日- 10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商务组评分表技术组评委签名确认:商务组评委:年月日- 11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表注:得分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投标总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扣分,基本分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扣分,基本分分,处于整数点之间的值以内插法计算。

计算人(工作人员):校核人(评委):商务组评委:年月日- 12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估法)工程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汇总表详评表注:“技术平均得分”是指技术组评委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计算人(工作人员):校核人(评委):监督人员:年月日- 13 - / 10监理招标评审用表(随机抽取法)工程名称:随机抽取结果表详标表招标人代表(签名):监督人员(签名):年月日- 14 - / 10- 15 - / 10。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赣建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新修订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9日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报价)50分。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存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偏差情形,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否决其投标情形;(三)投标人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对已认定为投标无效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详细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内容见详细评审表。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附件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仅适用于监理费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五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江苏省监理评标办法

江苏省监理评标办法

附件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方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仅适用于监理费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各地可以根据本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方法。

第五条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方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8.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一、前言随着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建立一个科学、公开、公正的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在招标前,相关单位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范围、标段划分等。

2. 投标资格审查招标单位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和要求。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技术要求、资格要求、投标方式、评标方法等内容。

4. 招标文件发布发布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查阅。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 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7. 筛选入围公司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筛选出一批有潜力的公司入围,并通知相关单位。

8. 现场考察对入围的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情况、业绩、经验等。

9. 最终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和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0. 中标通知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合同签订和后续工作安排。

三、评标方法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经济报价、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

1. 技术方案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2. 经济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审,根据报价的合理性、透明度、符合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分。

3. 业绩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过往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根据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等进行评分。

4. 组织管理能力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组织管理能力进行评审,根据企业的规模、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等进行评分。

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

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

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工程监理招投标规定一、招标条件1.项目资质要求:拥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法注册的机构均可参与招标。

2.注册资金要求:参与招标的企业应具有合法注册资金,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相关经验要求:参与招标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工程监理经验,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经验证明。

二、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项目经验证明等相关文件。

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明确标明工程监理服务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诚信保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标与中标1.评标标准:评标将按照承包商的资质、经验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评标程序: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方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3.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应在指定时间内公示,招标方应向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公示结果,并通知中标单位。

四、合同签订1.合同草案:中标单位与招标方应在招标结果确定后,及时编制合同草案,并提交给招标方审核。

2.合同签订:合同草案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中标单位和招标方应进行合同签订,合同内容应明确工程监理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等。

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项目顺利进行的保障。

五、工程监理实施1.监理人员配置:中标单位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难度,合理配置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监理人员。

2.监理服务内容: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控。

3.监理报告: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招标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准确。

六、违约责任1.中标单位违约:如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招标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可能解除合同。

2.招标方违约:如招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监理费用或未提供工程监理所需的必要支持,中标单位有权要求招标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2.08.08•【字号】云建建[2002]712号•【施行日期】200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2]712号)各地、州(市)建设局,招标投标办,省级有关厅局,工程监理企业:现将《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执行有什么问题,请及时给我厅建管处反映。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二00二年八月八日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于开标前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参加评标活动所有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分结果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步。

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用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本打分办法满分总分值为100分。

各分项打分分值及内容如下:一、监理大纲70分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20分(1)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相适及合理性程度,满分为10分;(2)人员的专业配套、年龄结构、技术职称等的合理性程度,满分为5分;(3)机构岗位分工、职责明确程度,满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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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评标办法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1.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2.评标组织及职责[1]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a.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合同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除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推荐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b.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c.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两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2)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2]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的,应先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再进行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6)财务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7)按照给定的监理服务费填报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8)技术建议书副本中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适用于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9)技术建议书正本、副本实质性内容一致;(适用于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10)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1)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3]招标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规定编制本工程的资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4],满分10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40分、60分[5]。

(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2],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3]。

(适用于综合评标法)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技术建议书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标码记录。

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

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编码记录。

(适用于采用技术建格审查办法。

[4]招标人可设定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大于7时,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的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算术平均值。

[5]招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工程规模、技术标准、重点、难点等情况确定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的评分权值和评审内容。

招标人应编制技术、商务、财务评审的评审细则,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 ~ 30分;(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5 ~ 10分;(3)对本工程的建议 5 ~ 10分。

6.3商务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人员[6]及机构设置30 ~ 40分;(2)监理设施和设备 5 ~ 10分;(3)监理业绩与信誉15 ~ 20分。

6.3商务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人员[1]及机构设置30 ~ 40分;(2)监理设施和设备 5 ~ 8分;(3)监理业绩与信誉 5 ~12分。

6.4 财务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以内;(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标底上浮范围[7]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6]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增加对主要监理人员的现场答辩,并设置一定分值。

[7]招标人可将标底上浮一定比例作为投标控制价上限。

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

6.4.4 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E D D DF F ⨯⨯--=100//11式中:F 1——投标人财务得分;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D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 ——评标基准价。

若D 1≥D ,则E = 1.5;若D 1 < D ,则E = 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8]招标人可设定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之和。

8. 综合得分(适用于综合评标法)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财务评审(适用于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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