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露天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保护环境,规范爆破作业行为,提高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爆破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每个露天矿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由矿长或者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由矿长或者总工程师指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2. 组织开展爆破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 监督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和评估;4. 及时报送爆破作业的安全信息和事故隐患;5. 组织协调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爆破资格认证及操作技术要求第四条:从事露天矿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爆破工程证书和安全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爆破作业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对于没有或者不具备相应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严禁其参与爆破作业,并应及时予以移离现场。
第四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爆破作业前,应当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确定爆破设计方案和方案的实施要求。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其安全。
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操作人员清楚了解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预防措施。
第十章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限制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对于可能存在气体积聚、尘埃爆炸等危险的场所,应当采取适当的通风、防爆措施,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命令和严格协调。
第十四条:除非有特殊情况,严禁在天气恶劣或者风力超过规定范围时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章爆破作业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爆破作业期间,应当设置专门的监督和检查组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爆破)
• 销毁地不准设废火药暂存仓库,废火药就随来随 销毁。但是允许设点火器材和起爆器材暂时存放 室。暂时存入室到销毁场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 50m,距离观察掩体不得小于30m。 • 销毁爆炸物品应销毁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由有经验的人操作,要当场清点销毁爆炸材料的 品种和数量。销毁后由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 无误,由销毁领导小组负责人和销毁人员共同签 字,方可结束销毁工作。
• 本条主要是对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如何处理的规 定。
• 第562条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 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 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本条是对在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和非工作人员进 入的规定。
• 爆破区域是指需要爆破的地区按四周边缘炮孔向 内算起的整个地区。在这个区域内,需要放置和 使用爆炸材料时,需要做到两点: • 1、从爆破区域最外侧孔向外算起20m之内的地区 严禁有烟火。这个烟火除人身上携带的火种外, 包括其它的任何火源。如人员吸烟、自然发火、 设备上的烟火,为各种目的的人为的点火等,这 些烟火不在爆破区域之内的,要考虑到自然风力 或其它原因适当加大防范距离。 • 2、从爆破区域的边缘向外10m以内,严禁非工作 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指除了执行爆破作业人 员、爆破管理人员、安监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
• (4)顶部有篷布。目的是遮挡外来物质和爆炸材 料直接接触。 • (5)设有防静电装置。 • (6)配有灭火器。 • (7)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一般是把排气管设 在驾驶室下部,管口从侧面支出,不经过车箱下 部,防止排气管的热量灼烤车箱底板。 • 2、运输爆炸材料的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的安全规定: • (1)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即在车辆前方两端 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
• ,车箱底铺设胶皮,备有棚布和灭火器,排气管 附合运送火工品的规定。 • 7、汽车卸火药地点应距铁道线路中心4m,旁架 线3m、高压输电线10m之外。 • 8、汽车向坑下运送爆炸器材的行车路线由爆破小 组提前派人检查,有问题提前处理。汽车沿平盘 行驶时,距坡顶线不得小于3m,距作业吊车或作 业的挖掘机不得小于20m,否则必须停止作业方 可通行。 • 9、装运爆炸物品汽车,禁止在空巷危险区域和 5m以内有明火或坡度大于20°汽车道通过。平道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一、引言爆破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完善的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划、设备选择、施工过程控制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露天施工爆破的安全规程。
二、规划阶段1. 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人员聚集的情况,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人员和财产安全隐患。
2. 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爆破作业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在安全范围之外。
3. 制定施工方案时,应考虑到附近的居民区、交通要道等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三、设备选择1. 爆破作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爆破器材和设备,并由具有资质的爆破工程专业单位提供。
2. 爆破器材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 在爆破作业中,应对冲击波、飞石和空气振动等因素产生的辐射和噪声进行有效控制,保护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四、施工过程控制1. 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确保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和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和指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4.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封闭性防护措施、安全缓冲区域设置等,确保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
五、应急管理1.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测人员,负责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2.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 当施工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申请支援。
六、总结露天施工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露天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露天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3、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4、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5、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6、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7、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8、爆破安全距离:进行爆破时,必须确定爆破危害范围,指定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爆破飞石安全距离、爆破有害气体扩散安全距离,从而设置警戒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爆破安全距离按各种爆破效应分别计算,最后取最大值。
二、早爆事故的预防早爆事故是指在爆破工作中,因受某些外界特殊能源作用造成雷管炸药的早爆。
产生早爆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矿井内杂散电流引爆电雷管;2、压气装药时所产生的静电引爆电雷管;3、雷电危害;4、硫化矿内,硝铵炸药的自爆。
早爆事故危害严重,必须加以足够重视。
三、盲炮的预防和处理在爆破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雷管或导爆索)瞎火拒爆和炸药未爆的现象叫做盲炮。
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
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震动等引起盲炮爆破,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对贮存的爆破器材定期检查,选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以及其他起爆材料。
2、在施工中要清理炮眼中的积水。
3、装药和填塞时,必须仔细进行,防止损坏起爆药包和折断雷管的起爆线路。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高源煤矿爆破作业规程1、爆破参数:根据实际情况煤层分一层开采。
岩层厚度一般为10m,其爆破参数如下表:2、装药结构及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为连续装药,遇以下情况采用分段装药:(1)较小的孔网参数。
(2)软层岩带及软硬岩层理较明显且硬层不在上部。
(3)填充长度超过计算长度。
(4)缝孔及移位孔不利于装药。
(5)煤层要求降低粒度。
裂缝、移位孔采用缩小药柱直径,炮绳吊药装药,一般干孔时使用铵油炸药。
遇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以用铵梯炸药、乳化炸药。
3、装药时:特殊地段起爆时,采用高精度导爆管,地表微差实行横向25ms 、纵向42 ms(或65ms),孔内管实行400 ms 延期。
(1)煤孔中涌出水量较大时,采用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
(2)岩层中涌水量较大时,使用乳化和铵油配比装药,适当加大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以保证爆破质量。
起爆顺序及炮孔布置起爆网络连接示意图:45况,所领取的火工品有剩余时,必须把所剩余部分全部退回矿火工库。
图6-5-2 爆破网络连结及起爆顺序示意图6、爆破工程质量要求:(1)爆破后爆堆要保证一定的规模,爆堆伸出不得大于10m。
(2)采过后的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m,长2m以上的根底。
(3)爆破后,立即对伞檐和悬浮大块进行处理。
(4)采完后掌子坡面或坡顶不得出现凸出2m、长5m的伞檐。
(5)有足够的爆破储量,保证留有3天以上的产量。
(6)爆破前必须把平盘的杂物、浮货清理干净。
7、大块岩石处理方法:超限大块选用二次爆破或破碎锤破碎处理,处理必须及时,不准出现因大块处理不及时而影响采装、运输、爆破施工的情况。
8、装药作业:(1)装药前必须清理爆区内障碍物。
(2)装药区域外缘插红旗或其它警告标志,以标示警戒区。
(3)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无关设备不准进入警戒区。
(4)火工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由队长或穿爆队技术员核准数量签字后,方可去矿供应站开票领取。
运载火工品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人货混装,雷管、炸药不得混装。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露天爆破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为确保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的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适用于所有进行露天爆破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因素,任何违背安全原则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尽可能消除或降低露天爆破作业的风险。
3. 全面管理:从计划、组织、实施到监督,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4. 物质保护:切实保护作业场所周边的物质财产,防止由于爆破作业引起的意外损失。
5. 环境保护: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降低爆破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三、责任与义务1.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安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
2. 监理人员:负责监管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符合规定,并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3.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超范围或越权作业。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前期准备a. 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
b.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性。
c. 注重储存和使用爆破药品、药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防止误用或泄漏。
2. 作业过程a. 严格按照爆破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和布线,确保爆破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b. 从人员上对现场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只有受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作业区。
c. 在爆破作业前,必须清除现场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没有任何人员和物体受到伤害和损坏。
d. 发生爆炸后,要对现场进行及时清理和恢复,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3. 隐患排查与整改a. 在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记录存在的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整改。
b. 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确保没有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露天矿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员的炸裂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形,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用的泥浆、水、碎石等处
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抓紧时间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
地点。
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钻有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二区。
(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弹头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使劲不得用力过猛和使
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触发的爆破材料)。
发出第二次科穴
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起爆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
破警务人员方可进入,体检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勒维冈县进入作业。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露天矿爆破是矿山开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爆破方式,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一、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爆破作业前,必须成立独立的爆破作业组织,并确定专职的爆破组长。
2. 在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爆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爆破计划。
3. 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具备相关的经验。
4. 爆破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周边环境的检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检查爆破作业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并保证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二、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在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清空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禁止人员进入爆破区域。
2. 在爆破作业进行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爆破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报警。
3. 在临近爆破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具,并保持安全距离。
4. 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通风良好,及时处理烟尘和有毒气体。
5.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未爆炸的炸药残留和其他危险物。
三、紧急情况处理1.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向爆破组长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3. 在发生煤尘爆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降低煤尘浓度,并保护周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四、事故处理1. 如果发生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全力处理事故。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并总结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于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得到相应的证书。
2. 对于新进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经过实地实践培训,并进行考核。
3. 针对爆破作业中的新技术和新装备,必须进行及时的培训,确保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一、总则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矿爆破作业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本规程制定。
第二条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适用于各类露天矿山的爆破作业。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并完善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
第四条本规程规定的职责和要求,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爆破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证书,否则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第七条在爆破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探,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第八条爆破方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方可实施。
第九条确保爆破作业现场周边区域的安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人员和设备。
第十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应设立专门的爆破作业区域,确保周边无人员活动。
第三章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爆破前必须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无可燃和易爆物品存在。
第十二条爆破前必须对各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中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炸药和引爆器材。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中必须采取合理的爆破参数,确保爆破的效果和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中必须对爆破现场进行监测和记录,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中必须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和操作控制。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的露天矿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定期抽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罚则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对违规操作和违反规程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在爆破作业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将予以奖励。
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包括爆破设计、爆破施工、爆破安全监测、爆破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爆破作业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爆破作业部门负责爆破作业的日常管理,包括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测、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爆破设计,明确爆破参数、爆破顺序、爆破安全距离等。
第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明确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振动、冲击波、飞石等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爆破作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矿山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了解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爆破作业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矿山应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五章爆破作业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矿山应定期开展爆破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爆破设计、爆破施工、爆破安全监测、爆破应急处理等。
2.4.4爆破作业流程及安全管理规定(露天矿山穿爆组织管理)
露天矿山施工穿爆组织管理爆破作业流程及安全管理规定2.4.4 2021/8/23爆破作业流程及安全管理规定1.工前准备(1)爆破队长接到爆破指令后,将各项任务分配到各班组或各人。
(2)各班组长接到队长分配的任务后,将各项准备工作(如对讲机、测绳、炮杆、起爆器、胶带、铁锹、扒子、小线、四通、摄像机、警戒旗、警戒线等工器具)分派给各组组员负责。
(3)各组员必须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认真做好,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工器具齐备。
(4)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手套、口罩等)。
2.班前会班前会的主要内容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当天作业内容的具体安排(人员分工、车辆安排、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的说明,让每个人对当天的作业做到心中有数,负责班前会记录的人员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
3.到库房领取火工材料。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根据爆破指令单的要求到炸药库领取当天所需用的爆破器材。
4.爆破现场作业(1)验孔炮区装药前,由爆破队长指派验孔人员进行炮孔验收工作,检查炮孔孔温、孔深、孔径、坍塌、堵塞、积水等情况,做好记录并保存。
(2)炮区安全警戒到达爆破作业现场,负责安全警戒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在进入炮区的出入口拉上警戒带,摆放好爆破告示牌,炮区四周插好警戒旗,专人专岗做好炮区警戒工作。
(3)分发雷管和炸药火工品车达到作业现场,由保管员按规定统一发放雷管、炸药。
(4)加工起爆药包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用量。
(5)装药装药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负责操作,装药前,应将炮孔周围0.5 米范围内的碎松石进行清理,以防装药、填塞操作时掉入炮孔。
①铵油炸药现场混装车装药:炮孔内下入起爆药包后方可进行装药。
拿炮杆的人即是装药负责人,并对炮杆长度进行校核,其他人员必须跟着炮杆走,做到“炮杆不入孔,炸药就不入孔”,并根据装药负责人的要求进行装药,小心慢倒,避免装药过多或倒药过猛把孔口石块渣土等带入孔内造成卡孔。
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露天矿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符合国家标准或⾏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擅⾃制造的炸药。
(2)进⾏爆破⼯作的群采矿⼭、矿点,必须设爆破⼯作负责⼈、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
这些⼈员应了解所使⽤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煤矿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作的⼈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矿⼭进⾏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
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时,禁⽌进⾏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作⾯有涌⽔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或⽆照明。
(6)进⾏爆破器材加⼯和爆破作业⼈员禁⽌穿化纤⾐服;在⼤雾天、雷⾬时、黄昏、夜晚,禁⽌进⾏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填塞⼯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采⽤⽆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禁⽌使⽤⽯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分⼩⼼,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内”的牌⼦。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员能够听到、看到。
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爆破员进⼊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冒顶、危⽯、⽀护破坏和盲炮现象。
露天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露天煤矿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火工品(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等以下同)在运输、保管、领用、试验、销毁、加工和使用等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或敲打。
第二条在炮区内及距放火工品20m以内(上风头50m以内)和操作过程中不得有明火,严禁烟火,10m 以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人员逗留。
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 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炸药2m 以外。
雷管不充许裸露在起爆药包外。
第三条爆破炸药为铵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如改变炸药品种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禁止使用硬化及过期炸药。
第五条所有管理和使用火工品人员,必须掌握火工品性能及危险性和预防危险的办法。
第六条爆破工作必须在本矿指定范围进行,如需超出指定范围进行爆破时,必须按规定格式提出书面报告,报请驻矿安监处审核后,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第七条在大风、雷雨、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时禁止爆破。
第八条雾天和夜间爆破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请主管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重要设备、建筑物、构筑物附近进行爆破时,应事先报告有关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安监处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条放炮工作必须在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指挥下进行。
第十一条影响放炮的障碍物,在放炮前1-2天提出处理计划,并报矿有关部门、领导和安监处。
第十二条每次放炮必须填写爆破日志,日志要清晰工整。
日志应包括下列内容:1、时间、地点、气候、岩种、孔数、分几次点炮,每组数量、爆破量及爆率。
2、爆破参数、每孔装药量、孔深及装药长度。
3、绘制炮区平面图、每孔都必须进行编号,标明炮孔连线方式。
4、火工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5、人员分工。
6、爆破施工安全情况。
7、爆破日志于次日交段备查。
第十三条在矿采场内爆破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第二章火工品的运输及保管第一节汽车运输第十四条运送爆破材料的汽车要专用,不得同其它物品、货物同时载运。
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露天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行露天矿山爆破作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第三条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四条矿山爆破作业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矿山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和资质,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矿山爆破作业应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目标、起爆点、起爆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定爆破参数和爆破设计。
第八条爆破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设计的炮孔参数进行钻孔。
第九条在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条在确定作业地点前,应进行地质调查和勘查,了解地质情况和矿山结构。
第十一条应对矿山爆破作业的区域进行围护,并设置警告标识,禁止未授权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在作业前,应将工程用途的建筑物、设施和设备进行移除或加固,以防止爆破震动对其产生影响。
第四章作业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在矿山爆破作业期间,应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爆破震动和瓦斯等危险情况。
第十四条钻孔和装药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戴上相应的安全帽、眼镜、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
第十五条爆破前应进行警告广播,确保无人员在爆破区域内。
第十六条爆破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会商,设定爆破通风和瓦斯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爆破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验和清理,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和清洁。
第五章爆破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八条爆破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十九条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搜救和救援,及时提供急救和医疗救护。
同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二十条爆破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并追究责任。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内蒙古生力中伟爆破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爆破器材及库房安全管理................................................................................... - 3 - 第二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 6 -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销毁................................................................................................. - 16 - 第四章火区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 19 - 第五章采空区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 22 -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各露天煤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及设实施等的安全,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器材及库房安全管理第二条:爆破器材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爆破器材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不准私改、私建。
第四条:爆破器材库要按规范标准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4篇)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采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煤矿、金属矿、石油矿等各类露天采矿作业。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做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各种准备工作,确保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七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记录和分析生产事故的信息,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采矿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采矿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设立警示标识、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十二条采矿作业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岩石力学和地质勘探,确定地质条件和岩石稳定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六条采矿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设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救援和抢救伤员。
第十七条采矿作业单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共同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的水平。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露天矿爆破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爆破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露天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应遵循安全、科学、环保的原则,合理调整爆破参数,控制爆破风险,减少爆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爆破设计、爆破计划、爆破作业的组织实施、爆破现场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爆破设计第五条爆破设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根据具体的矿山条件和采矿方案,科学合理确定爆破参数。
第六条爆破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体构造、岩性、缝隙分布等工程地质因素,采用合适的起爆方式和爆破序列。
第七条爆破设计应从安全角度出发,避免爆矿、爆岩、飞石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爆破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爆破设计资格,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爆破技术的最新进展。
第三章爆破计划第九条爆破计划应明确爆破的时间、地点、爆破规模、人员组织等要素。
第十条爆破计划应充分考虑气象、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制定相应的爆破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爆破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爆破作业的时间和顺序,避免因爆破而产生的无序排矿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第十二条爆破计划应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章爆破作业的组织实施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应按照爆破计划进行组织,严格控制爆破作业的时间和场所。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都明确其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并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爆破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管理,负责监督和指导现场作业。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实行严格的作业流程和作业规范,杜绝违章操作和乱扔垃圾的现象。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通风、灭火、救护等设备,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范本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露天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爆破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山企事业单位职工、承担爆破施工任务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第三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严把质量关,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露天矿爆破作业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五条进行露天矿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第六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应当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且必须持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七条露天矿爆破作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明确施工进度和任务。
第八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二章爆破作业准备第九条进行露天矿爆破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施工准备。
第十条露天矿爆破作业现场应当清除杂物,确保施工区域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完好。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施工的步骤和顺序。
第三章爆破作业过程第十三条爆破作业的现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畅通有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任务顺利进行。
第四章爆破作业后处理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后,必须及时对爆破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隐患。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后,必须及时制作相关爆破报告,做好记录工作。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条从事露天矿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定期组织,确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
第六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穿爆作业普通规定l、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
2、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审批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爆破许可方可领取爆炸物品开工。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严禁穿带铁钉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和班前饮酒作业。
5、深孔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和控制爆破,由爆破工程师按照“安全作业证”规定相应级别和作业范围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设计说明书》和《爆破施工组织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安全评估,方可爆破施工。
6、矿山或者工程岩土深孔爆破,在穿爆作业前,每一个爆破区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确定的爆破安全技术下达《爆破作业说明书》,做好作业分工和技术指导布置工作。
7、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作业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听从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爆破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8、爆破作业如遇到与《爆破作业说明书》不符,或者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出修改爆破方案之后,再进行作业。
9、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爆破作业:10.1、炸药过期变质严禁爆破作业;10.2、无雷管编码或者超期严禁爆破作业;10.3、爆材性质不详严禁爆破作业;10.4、水孔装不抗水炸药严禁爆破作业;10.5、特殊地质构造或者地形变化大的炮孔装药不采取控制措施严禁爆破作业;10.6、安全环境复杂不采取控制爆破技术严禁爆破作业;10.7、临近二个矿山起爆之前未进行沟通严禁爆破作业;10.8、有塌陷或者滑坡危(wei)险等情况。
10.9、大雾、6级以上大风、暴雨或者雷电天气严禁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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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作者:易安网*来源:易安网«浏览:031273次- 查看所有评论*【打印文章】位置:易安网>> 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总则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 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 米以外可装220V 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 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
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7、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8、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
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9、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10、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
11、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导爆管起爆网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电起爆网络时,装药前要测量电雷管的电阻值,以防产生哑炮。
使用输出电流<30mA 的专用检测仪表进行测量。
同一起爆网路中,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电雷管,电雷管电阻差不大于0.3 Q,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不小于 2.5A。
16、电爆网路的实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误差应小于5%。
17、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8、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三、警戒与信号: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圈定爆区,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2、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3、警戒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4、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 后侧为200m 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2)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 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3)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
5、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
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 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1) 电力起爆: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 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 . 5A。
(2) 导爆管起爆: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 处要大于20cm 。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x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 导爆索起爆: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五、盲炮处理:(一)、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 倍以上碎渣;2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 ,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 ,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 的填塞物;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5、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二)、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三)、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铺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1、火工品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不准私改、私建。
3、火工库要按规范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火工库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5、火工库的管理由矿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从火工库到爆破现场的押运和监督。
6、火工库要24 小时有规定数量的保安值班,库房内要有可靠的报警系统,并至少有两条狗。
7、库房内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8、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炸药和雷管要用箱式车分开运输,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到现场的雷管必须用非金属、密封的箱子存储,不准露天存放。
(3) 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
(4) 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9、运输到现场的炸药与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须保证炸药、雷管相隔20米,并由专人保管。
10、火工品实际出入库数量要与信息数据相符,并及时上报。
11、严格遵守火工品领退制度,领退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火工材料不丢失或挪作它用12、火工品必须由具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专业人员领用、清退并签字,他人不得擅自领用、清退代签。
13、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14、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