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最新基础知识问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问: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问: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问: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教职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老师当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1000-1600=3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0×15%-125=385元。

问: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答: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

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问: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有何区别?

答: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

问: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老师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40000 –40000 ×20% = 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问:如何确定取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次数?

答: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对于跨地域取得劳务报酬的,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的总和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问: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公式中:公式1(1)和2(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所对应的税率(见表A);公式1(2)和2(2)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见表B)。

例:王老师取得讲座费收入48000元,按合同规定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付。该单位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

问:什么是稿酬所得?

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问: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减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老师在化工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老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问:如何确定个人取得稿酬所得的次数?

答:(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其在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的,同样处理。

问:个人的哪些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我国参考各国通常的做法,为了体现国家对某些所得项目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在税法中列举了十项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