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规定(试行)
备用金管理规定(试行)
xxx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的使用,保证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开支或专项备用金管理.第三条公司部门申请备用金后需指定专人存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申请的备用金负责。
第四条部门在使用备用金时,要完整和真实的记录备用金的支出项目、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好相应的报销发票;公司财务可依规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第二章备用金申请第一条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单笔备用金申请不超过5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零星支出或专项小额物品的采买,单次购买物品费用大于2000元时,应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支付。
第二条备用金申请须由部门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备用金申请表》,注明备用金开支项目、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第三条备用金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申请时则直接填写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复核,再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财务付款:申请人备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表》到财务部出纳办理领款手续,领取备用金后,做好备用金领款登记。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一条使用备用金需在备用金申请项目的范围内,不得将备用金挪做它用;未在申请项目内的费用财务可依规不给予核销。
第二条使用备用金时,要作好记录,并保留好报销凭据,以备核销.第三条备用金作为专款由部门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备用金申请人离职或调岗,须先到公司财部办理备用金核销手续,将备用金余额转回公司指定帐户。
第四条试用期内的员工(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除外)不得作为备用金申请人。
第五条备用金的使用额度不得大于2000元,大于2000元的经费须从公司采购流程进行支出。
第四章备用金的报销第一条由备用金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的项目、费用金额和支出时间,并将报销凭证粘贴在报销单上,将报销单交由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审批完成后,交由总经理审核,最后交由财务进行核销。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规定(试行)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规定(试行)一、目的规范备用金和个人借款管理,促进业务正常开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限电厂和分公司本部食堂、分公司车队(仅限办理加油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支备用金,如因工作需要可办理个人借款,不作备用金管理。
2、项目公司备用金额度以一个月小额日常零星支出(含项目公司食堂和车队)为基础进行确定,公司本部食堂备用金以半个月日常支出为基础确定,车队备用金以办理一个月加油卡为基础确定。
3、备用金应设专人(经办人)个人专户管理,项目公司备用金管理员由项目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分公司,公司本部食堂备用金和车队备用金由综合部负责管理食堂和车队的综合主管兼任。
经办人应在指定银行开户用于备用金管理。
4、经办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备用金交接手续,经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进行变更处理。
未办理相关手续,由备用金所在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追缴。
5、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备用金的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相应备用金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备用金进行监管。
四、个人借款管理1、任何人不得借款用于个人私事。
2、个人借款额度控制在工作所需的合理范围内,原则上借款需以费用立项作依据。
3、个人借款工作事项完毕后,应当在15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扣回或交回全部借款。
4、前次借款未还清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5、职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在办理工作移交前到财务部门结清所有欠款,工作移交单必须取得财务部签字认可。
财务部经办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如发生因人员调动导致往来款项未收回的情况,由经办人负责追缴,并由其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除差旅费、外地接待费用、支付给个人的费用等借支可以现金支付外,其他能办理转账业务的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特殊情况需报公司财务副总监批准。
五、审批流程:1、备用金借支:借款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财务副总监→总经理2、个人借款:(1)1万元以下:借款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
关于个人备用金的管理规定
关于个人备用金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个人备用金借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个人备用金借款的审批:
1、凡差旅费借款、业务费借款和其它借款,必须填制相应的借款单据,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
2、特殊性质的借款和金额较大的借款,应附有专项报告,并经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批准。
二、对个人备用金的管理:
1、对于出差借款,原则上要求出差回来后15日内报销,超过15日,不享受出差补助。
2、凡个人备用金借款自实际借款之日起,借款挂账的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有特殊情况,借款挂账的时间超过二个月的,必须由欠款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
3、对借款挂账时间超过二个月,又没有欠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的书面报告的,自超期的第一个月起,欠款金额从欠款人的工资中扣款,不留生活费,按月连续扣款,直至扣清为止。
4、对借款挂账时间超过二个月,借款金额超过一万元,财务管理部已经连续五个月从欠款人的工资中扣款,欠款尚不能扣清的,财务管理部对欠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5、借款执行“一清一借”制,即前笔借款未清,后笔借款不借的原则。
6、财务管理人员不执行上述1-5条规定的,经核实,每违规一次,对经管备用金账簿的财务人员给予200元的罚款。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2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备用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用于本单位日常经营及紧急应对突发状况的资金。
第四条备用金需经过预算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挪用或私自占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备用金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备用金的管理。
第二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任何单位内部的备用金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第七条备用金的申请者应填写备用金申请表,并详细说明使用理由、金额和期限等。
第八条备用金的审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状况,进行审批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第九条备用金的审批决定需书面形式,并留存备案。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使用应注重经济合理性和效益性,严禁浪费和滥用。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者应及时报账,并提供相关支出凭证和报销单据。
第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部门应定期向备用金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备用金的保管和保险第十四条备用金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责任心。
第十五条备用金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险柜或银行保险箱是最佳选择。
第十六条备用金应通过合适的渠道购买保险,以确保备用金的安全。
第十七条备用金的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并填写备用金清单。
第五章备用金的盘点和结余处理第十八条备用金应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备用金的数量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备用金的盘点应由备用金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并形成盘点报告。
第二十条如发现备用金盘亏或盘盈,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的结余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或存入银行,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章违纪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备用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备用金管理部门有权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管理部门有权对备用金管理规定进行解释和修订。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备用金的利用效率,防范备用金的滥用和浪费,保障备用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单位内部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单位为应对临时性支出所设立的专项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备用金、差旅备用金、会议备用金等。
第四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程序、使用权限、使用责任等,相关规定适用于本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对备用金管理的重视,切实履行备用金的管理责任,确保备用金的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设立备用金,并于年度预算编制时列支。
第七条备用金的设立应当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备用金的用途、范围、金额、其管理人员、管理程序等。
第八条备用金应当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中,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进行结转和更新。
第九条备用金应当建立专门的账册,明确备用金的存量、使用情况、结余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并明确使用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批、核准、支付和记账等环节。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用途的原则,严禁用于个人消费、赌博、购买礼品等不正当用途。
第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申请应当明确使用用途、金额、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署确认。
第十四条备用金的使用审批应当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进行,审批程序合法、规范。
第十五条备用金的使用支出应当及时记账入账,明细清晰,便于核查和审计。
第十六条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汇报和审计,确保备用金的合法、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章备用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备用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备用金管理规定
备用金管理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为规范资金管理,合理使用和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备用金使用范围使用于各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采购款、差旅费、日常生活开支、零星开支等事项。
第二条备用金分类及管理(一)定额备用金,对特殊岗位人员,如设备、原材料、配件采购人员,生活物资采购人员,执行定额备用金管理。
(二)单项备用金,对完成单项业务借支,执行单项备用金管理。
第三条备用金管理(一)定额备用金执行定额控制,超过定额,在业务报销前不得再次借款。
(二)单项备用金经手人必须及时到财务报销,逾期不充账,财务部从其个人款项中扣除。
财务部督促业务人员及时取得票据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第四条备用金的借支(一)借款人应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备用金申请单,如实填写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币种等内容。
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私自随意挪用。
(二)大笔采购借支。
借支人员必须提供合同、协议、通知书、领导阅批件等,准确提供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
(三)备用金借支由局长或授权人审批,财务部部长审核后付款。
(四)出纳应根据手续完备的备用金申请单,办理付款。
(五)外籍人员不得办理涉及现金收支的经济业务,也不得办理备用金借款。
第五条备用金清理。
(一)经济业务完结,备用金借款人在业务完成时应立即凭发票等原始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备用金清结手续。
(二)备用金差额大于1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银行转帐支付,小于1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可以现金支付。
(三)财务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备用金催收单,对备用金进行催收,相关人员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还款清结手续,逾期不办理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除。
(四)工程局员工调出、辞退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事先通知财务部,办理备用金清结手续;未办理备用金清结手续的,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还。
对调离人员不通知财务部门导致备用金不能扣回的,追究人力资源负责人管理责任。
人事行政备用金管理办法(2019试行)
人事行政备用金管理办法(2019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人事行政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日常人事行政工作开展的现金支出需要,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保险财务管理制度》(2019试行版)、《省分公司授权授信表》(2019试行版)等有关现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及所属的各级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是指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有使用需要的周转金。
第四条各级人事行政部要指定专人办理签批手续并负责保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备用金的安全和使用负责。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应当完整、真实地记录备用金的收支和核销情况,财务部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章备用金的申领第六条备用金的使用符合《省分公司授权授信表》的规定,不得有超范围列支。
第七条备用金的申领程序:(一)用款单位填写《备用金申请审批表》和《借款单》,按《保险省分公司授权授信表》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签批。
(二)借款人每月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相关报销凭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销账。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八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可以借支备用金:(一)会议及公关费用支出;(二)日常行政及差旅费用支出;(三)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其中:新机构筹建的备用金需另行签报到总公司。
第九条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正常往来的经济业务,应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备用金支付。
第四章备用金的核销第十条人事行政部备用金借款人员应当每月与财务部办理备用金的核销手续。
财务部门每月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及预算科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已支付备用金的原始凭证。
对不真实、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原始凭证以及超预算的支出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予扣留,并及时向本级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备用金的运作及管理规定
酒店备用金的运作及管理规定一、备用金使用部门核定标准:1、前台收银 10000.00元2、大堂吧收银 500.00元3、总出纳 10000.00元(壹万元整)4、采购员 3000.00元 (叄千元整)二、备用金申请批准后由领款人办理备用金领款手续,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总出纳、领款人在领款书上签字后方可领取备用金。
三、备用金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有妥善安全的存放保管地点,不准将备用金私自带离酒店或私自挪用备用金,一旦发现,将收回备用金并按酒店财务制度严肃处理。
四、前台收银备用金运作:前台收银备用金主要用于退还客人预付金,除此之外的每一笔备用金支出都必须报财务负责人核准。
1、主管从总出纳处领出备用金后,交当班的收银员保管使用。
本班结束后,转交下一班收银继续保管使用。
并办理交接手续,点清数额。
2、如备用金不足退还客人预付金时,不得使用以封包的营业款退还客人预付金,应持支款单据向财务人员换取支付现金。
3、建立备用金使用登记表,严格遵守交接班当面点清及签收制度。
交接不清,记录不详的,在发生损失时,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备用金保管人员一旦离开工作岗位就必须将备用金保管在保险箱中,如不按规定保管,导致遗失或被盗的,除了全额赔偿损失外,还将受到渎职的行政处分。
五、大堂吧收银、采购员备用金运作:1、大堂吧收银的备用金只作找零作用。
2、采购员的备用金作零星现金采购使用。
3、以上部门的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改变用途。
4、建立备用金使用登记表。
六、备用金管理规定:1、备用金保管员私人现金严禁带入工作岗位,核查备用金时,对出现的长、短款,按“长缴短补”的原则执行。
2、收入审计应不定期抽查备用金,并建立“备用金盘点表”。
“备用金盘点表”在每次盘点结束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并归档保存。
3、出现下列情况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⑴将备用金带出工作场地并挪做它用。
⑵证据表明有偷窃嫌疑的。
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明确借款审批、支用、核销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的管理1.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收银找零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2.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若丢失,由本人承担。
3.备用金应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4.备用金借款要一事一单,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比备用金交叉使用。
5.备用金采用双重管理模式,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备用金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备用金的管理。
6.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建立备用金明细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清理。
二、备用金的范围备用金使用的范围。
①因公出差所需的费用。
②办公用品等零星的购置。
③因公需要的财务费用(年检、审计报告等)④领导安排其他应急所需资金。
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支出,部门可使用备用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1.工作人员和部门需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负责人签字,王总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办1 理借款手续。
2.备用金借支原则上由借支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3.借支的备用金在完成业务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应在回来后三天内报销,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作他用,否则不予报销。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2024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
2024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名称]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员工,涉及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事宜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备用金的定义和来源第三条:备用金是指公司临时准备的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方便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备用金的来源可以是公司自有资金中划拨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外部借款、捐赠等。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五条: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必须经过正式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第六条:备用金的使用需提供相应的备用金使用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应根据具体的用途进行分类,并明确资金的用途和金额。
第八条:备用金的使用需及时录入公司的财务系统,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报账和结算。
第四章:备用金的管理第九条:备用金应由财务部门进行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条:备用金必须存放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对备用金的使用和余额应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结余应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进行调整和处理,不得私自使用或挪作他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能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将随时进行修订和调整,并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生效。
(以上仅为参考范本,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备用金使用的合理性和便捷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的备用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备用金的定义与范围第三条备用金是单位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需要而存放的资金,用于支付紧急和不可预测的支出。
第四条备用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紧急维修费用;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费用;3. 意外事故的赔偿费用;4. 日常运作中突发的公务招待费用;5. 其他临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第三章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单位备用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准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要组织定期的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第四章备用金的准备第八条单位备用金的准备应当根据单位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把握。
第九条备用金的准备应当符合单位的预算规定,备用金的存放应当符合财务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单位备用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准备:1. 预留中央财政拨款;2. 自筹款项进行存放;3. 使用借款方式筹集;4. 通过捐赠或赞助的形式准备备用金。
第五章备用金的使用第十一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未经审批不得使用备用金。
第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紧急维修费用;2. 物资采购中出现的价格波动;3. 其他紧急和不可预测的支出。
第十四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出具相关的备用金使用申请单,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签字。
第十五条备用金的使用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和账务的记载,确保备用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第六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十六条备用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的监督,定期进行备用金的盘点和核对,确保备用金不存在虚报、挪用等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备用金的管理应当加强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责。
收费站收费找零备用金管理制度 a
XX公司收费站找零备用金管理制度(试行)
一、找零备用金的用途
找零备用金仅限于车辆通行费找零,不得私自挪用或私存。
二、找零备用金的配备
1、收费站根据交通量和收费额实际情况需要,合理测算、核定所需备用金,报收费稽核部、计划财务部审定后予以配发,票管(票会)负责找零备用金的保管、配发和收回工作。
2、找零备用金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动,若遇交通量变化需要增减时,报收费运营部、财务部核准后增减。
三、找零备用金的管理
1、找零备用金上岗配发、下岗收回。
2、收费运营部、财务部对找零备用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找零备用金的使用
1、找零备用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票管(票会)每次配发找零备用金时全过程必须在监控范围内配发给值班长,并做好登记。
2、当班值班长将找零备用金按所开车道分配给收费员,并在《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找零备用金登记表》上签字,当班值班长在下班前30分钟到车道收回找零备用金,并做好登记。
3、当班值班长将收回的找零备用金移交给下一个值班长,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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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收费过程中出现找零备用金不足时,立即上报值班长,办理领用找零备用金手续。
5、站领导定期检查、监督找零备用金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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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规定
备用金管理规定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止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备用金”的管理规定如下:一、备用金的使用范围1、备用金是指公司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如:职能部门)或员工备作差旅费、招待费、食堂采购、生产采购、零星开支的款项,是公司现金的一部分。
2、借支人只能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和挪作他用,更不能用于购买私人物资。
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借支备用金。
二、备用金的办理流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三、备用金报销期限1、备用金借支人必须在办完业务后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前帐未清,不得继续借支。
2、特殊情况须书面报告原借支批准领导批准,否则即从借支人工资中作全额扣回。
四、备用金的监管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备用金进行监管,对前帐未清,又要求继续借支备用金的人员做出具体清理要求,并有权拒绝支付。
五、备用金的核算1、公司应按内部单位或个人设置备用金明细帐;必要时应设置备用金备查簿。
2、各内部单位或个人按规定领取备用金时,一般应填制一式三联的请款单,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向财会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3、财务经办人审核后,一联退还借款人保存;一联作为借款单据,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另一联交出纳,据以登记备用金备查簿。
4、使用备用金后,借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制报销单,连同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发票等)一起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持请款人保存的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并同时交回余款。
5、报销时,出纳应取出原借款单,填明报销金额,并加盖“已报销”戳记,与报销单一起交会计记帐。
同时在请款人保存的借款单上,也应作相同的记录和盖章后,退回请款人作为已报销的证明。
6、出纳根据保管未清的借款单超期限的,向借款人提出清理要求。
7、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单位或个人,可以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8、对经常性周转使用需长时间占用的备用金,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清理当年所借备用金,办理退款核销手续或转借手续。
备用金管理规定
部门根据前3个月备用金使用情况,可起草“费用借支工作流”,对备用金进行调整。
5.3备用金保管及使用
5.3.1收银员培训、休假的,需与部门代理收银员做好备用金交接工作(包括备用金卡密码)。收银员离职或异动的,按照财务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5.3.2备用金只能用于部门日常业务需要的支出,严禁挪作他用,部门经理对资金安全负责。
支付总额/4
5.1.3集中接送货中心配置标准:
5.1.3.1开业在3个月(含)内的部门:三级集中接送货中心配置起始1500元;二级集中接送货中心配置起始2500元;一级集中接送货中心配置起始3500元。
5.1.3.2费用N=部门近三个月费用总额/4,根据下表对应的费用区间配置备用金(费用总额=见单付款类(不含借支)的费用),部门备用金不能超过配置上限。
第六条紧急备用金管理规范
6.1紧急备用金定义和紧急事件范围
紧急备用金是指超出部门日常备用金支付额度,申请用于当场处理紧急事件所需的款项。紧急事件范围包含:
6.1.1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紧急借支。
6.1.2车辆事故紧急赔款、紧急罚款。
6.1.3会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须当场处理所需的应酬费用。
6.1.4会影响公司正常营业的紧急事件,须当场支付的费用。
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岗位
2.1适用范围
全公司。
2.2适用岗位
序号
岗位
了解
掌握
1
收银员
√
2经理级及以上√3 Nhomakorabea会计
√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xx年第2号《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文号】商务部、财政部令xx年第2号【发布日期】xx-07-18【实施日期】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是指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缴存,用于《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条所规定使用范围的专用资金。
第三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缴存备用金的银行,由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指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数量和外派劳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择优指定一家或多家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作为备用金缴存银行。
第五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到指定银行办理备用金缴存和取款手续。
第二章备用金的缴存第六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缴存备用金。
第七条备用金缴存标准为3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
第八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现金形式缴存备用金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办理存款手续。
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与指定银行签订《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存款协议书》(附件1),并将复印件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备用金本金和利息归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所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可自由提取和使用备用金利息。
第十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备用金的,由指定银行出具受益人为商务主管部门的不可撤销保函(附件2),保证在发生《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使用情形时履行担保责任。
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
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备用金的使用,合理利用备用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数额的、用于应急、应付特殊支出的资金。
第三条备用金的使用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开、便捷。
具体实施应坚持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备用金的申请、使用、报销等管理工作由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备用金使用管理应遵循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的指导思想,突出效益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二)彩票公益金;(三)捐款、赞助款等非税收入。
第七条备用金的数额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并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八条备用金使用的具体项目、金额应按照预算程序,报经财务部门审批,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备用金仅限用于以下情况:(一)突发的、紧急的特殊支出,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二)公益事业发展的急需支出,如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三)重大项目的启动资金,如新产品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其他经财务部门审批同意的紧急支出。
第十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能违法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十二条备用金的申请、报销应填写相应表格,注明具体用途、支出事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备用金使用的决策应当经过审查,审查程序应合法、公正、透明。
第十四条备用金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报告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备份,做到财务公开和信息共享。
第五章备用金的监督与复核第十五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受到内外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备用金的使用,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备用金使用规章制度
备用金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根据《公司法》、《财务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为应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零星开支、应急支付等需要,提前准备的一定金额的现金或银行存款。
第三条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备用金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核算、统一调配、统一监督。
二、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备用金的金额应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状况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财务部门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备用金应存放于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备用金的支取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挪用、借用或转借。
第九条备用金的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凭证,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支出进行审核,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盘点,确保备用金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一致。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备用金的审批权限、使用范围、报销程序等,确保备用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备用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备用金的使用合规、合理。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听取财务部门关于备用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备用金的管理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得侵占、挪用备用金。
四、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备用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备用金管理制度(3篇)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确保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现金管理的安全、有效,强化资金运转过程中的约束和监督,根据____《会计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用金是指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提前借付给职工的款项,以现金支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备用金使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办理零星采购和零星开支借款、会议准备金和确需支付备用金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备用金限额规定:(一)出差人员借款,在定时间、定地点、定路线的基础上,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标准计算借款限额。
(二)采购和零星开支借款。
由承办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在落实费用列支渠道的前提下,____元以内可借用现金支付,超过____元(含____元)必须借用银行转帐支票支付。
(三)会议准备金借款。
会议费原则用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但在筹备会议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确须暂借现金的,须由会议承办部门提出申请,按不超过会议预算费用____%的标准借付。
第六条公司员工出差、日常事务零星借款,必须先申请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财务部主任、主管领导和厂长签字后由财务部办理。
第七条会议准备金借款规定: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限额内,应先做会议预算申请,经部门主任、财务部主任、主管领导和厂长签字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八条差旅费借用人员及日常事务办理人员须在回厂和事务办结后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会议性支出须在会议结束后两周内结清帐务,执相关手续到财务部报帐。
在规定时间不报帐或报帐后仍拖欠借款,财务部有权从该借款人当月工资和今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借款,如确需借款,必须由正式员工(在册正式职工和系统内借调职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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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的使用,保证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开支或专项备用金管理。
第三条公司部门申请备用金后需指定专人存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申请的备用金负责。
第四条部门在使用备用金时,要完整和真实的记录备用金的支出项目、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好相应的报销发票;公司财务可依规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第二章备用金申请
第一条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单笔备用金申请不超过5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零星支出或专项小额物品的采买,单次购买物品费用大于2000元时,应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支付。
第二条备用金申请须由部门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备用金申请表》,注明备用金开支项目、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
致,不得涂改)。
第三条备用金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申请时则直接填写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复核,再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财务付款:申请人备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表》到财务部出纳办理领款手续,领取备用金后,做好备用金领款登记。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
第一条使用备用金需在备用金申请项目的范围内,不得将备用金挪做它用;未在申请项目内的费用财务可依规不给予核销。
第二条使用备用金时,要作好记录,并保留好报销凭据,以备核销。
第三条备用金作为专款由部门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备用金申请人离职或调岗,须先到公司财部办理备用金核销手续,将备用金余额转回公司指定帐户。
第四条试用期内的员工(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除外)不得作为备用金申请人。
第五条备用金的使用额度不得大于2000元,大于2000元的经费须从公司采购流程进行支出。
第四章备用金的报销
第一条由备用金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的项目、
费用金额和支出时间,并将报销凭证粘贴在报销单上,将报销单交由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审批完成后,交由总经理审核,最后交由财务进行核销。
第二条对不真实、没有报销凭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支出项目,财务部可不予核销。
第三条在备用金核销时,若备用金还有余额,则申请人应将备用金余额通过转帐形式,转入公司指定账户;核销后才可申请下一笔备用金。
第四条备用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同一类或同一部门的备用金在没有核销完成后,将不得申请下一笔备用金。
第五条每年12月31日前,财务部须将各部门本年度备用金结算清楚,下一年度备用金费用再重新申请。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备用金申请表
附表二:备用金签收表
二0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表一:
附表二:
备用金签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