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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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

2022年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目录第一局部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6 ]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7】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标准【8】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0]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X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1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4】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5】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6]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7]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19】公司备案提交材料标准[20]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标准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2】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标准[29]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二局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5]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36]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3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提交材料标准【4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四、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标准[4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4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五、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5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三局部其他登记事务相关材料标准[53]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4】企业申请迁移调档提交材料标准【55】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标准【56】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标准第四局部X出质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7】X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8] X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59】X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标准第五局部证照治理事务提交材料标准[60]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标准[61]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标准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名称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旳子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旳,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企业印章旳《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企业旳,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旳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名称变更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根据《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设置旳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合用本规范。

2、住所变更(1)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加盖公章旳《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盖章旳《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旳证明》。

(3)有限责任企业提交股东会决策,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企业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旳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旳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或者董事会决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旳公章;董事会决策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企业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定代表人签订旳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须报经同意旳,提交有关旳同意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和住所:-企业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住所必须确切明确,包括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

2.报告和章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章程应当包含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出资情况、审计、盈余的分配等基本事项;-章程必须由合法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3.出资情况:4.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范围。

5.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合伙等不同组织形式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材料。

6.营业执照:-提供正式的申请书,署有查询预留号码;-提供企业经营范围、企业名称和住所的多份申请书副本;-提供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副本。

7.企业合同:-如有投资协议、合伙协议等相关协议,需要提供相应的协议副本。

10.筹建期及资金到位情况:-提供筹建期的资金到位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存款证明、股东出资证明等。

11.其他相关资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专业人员资格证书、行业许可证书等。

在提交材料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2.材料必须齐全,不得有遗漏;3.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和分类;4.材料必须进行盖章或签字确认,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5.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涂改或有遗漏。

总结起来,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是为了确保企业登记注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障企业运营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齐全、真实、准确的材料,否则可能导致登记注册失败或受到相应的处罚。

公司注册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公司注册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提交材料规范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①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②使用非自有房产的,除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的条件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献。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献,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增设/注销分公司备案。

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献。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登记是指将企业的基本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登记管理的程序。

企业登记是业务活动的起点,是企业法定资格的形成,也是企业建立独立经营人格和经济实体地位的重要标志。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登记提交材料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首先,在企业登记提交材料中,最基本的是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与其他企业冲突。

组织形式指企业的组织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住所是指企业的注册地址,应当真实存在。

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需要准确明确。

注册资金是指企业出资额度,应当符合实际需要,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

其次,在企业登记提交材料中,还需要提供企业股东及出资情况。

企业登记需提供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度等信息。

股东是企业所有者,他们的姓名和住所应符合实际情况。

出资额度是指股东投入的资金,应当与股东责任额度相等,并按照法律规定出资。

此外,企业登记还需要提供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公司名称、组织形式、章程内容、企业组织结构等。

企业章程应符合法律规定,明确企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并做好相应的章程备案。

最后,在企业登记提交材料中,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和登记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比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工程建设资质证书,金融机构需要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这些证明文件是企业法律经营资格的证明,使企业能够依法经营。

综上所述,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范是为了确保企业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动。

只有通过规范的登记程序,企业才能获得合法经营资格,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和优惠政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1.02•【文号】国市监注〔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印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整合、优化申请材料,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

合并内、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各类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书。

整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

二、清理删减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对各类提交材料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报纸样张等文件。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目录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提供有关材料。

【2】股份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

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4、《企业集团登记证》。

[2]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集团登记证》。

[3] 企业集团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企业登记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材料规范近年来,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业。

如今,创业已经成为一种热门的选择。

在创业的过程中,企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企业登记是一项很重要的程序,其顺利进行需要大量的材料。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材料,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登记的质量,需要对企业登记材料进行规范。

下面,我将阐述企业登记材料规范的意义、内容和作用。

首先,规范企业登记材料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优秀的企业人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因此,需要尽一切努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登记是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

做好企业登记材料规范,可以加强朝阳企业的管理,保护企业人才,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其次,企业登记的材料应该包括的内容是非常繁复的。

注册登记所需的材料往往涉及公司股东、法人、注册资本金等各个方面。

注册信息完备和准确后,企业才能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得以正常办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经营许可等手续,才可以进行正常的合法经营活动。

最后,企业登记材料规范具有深远的作用。

在国家对企业管理的日益严格的情况下,企业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规定,必须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企业登记材料就是一种把企业纳入到合规经营的大规模的统一管理中的机制。

企业要为国家社会发展做贡献,也要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

总之,企业登记材料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企业应该注重规范企业登记材料的工作,这一过程不仅是知识技术的学习,更是涉及到企业的发展。

企业可以利用此机会梳理、整理相关的规章,以便保持最佳管理水平。

规范企业登记材料,对于提高企业诚信度、降低企业风险和加强企业管理是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的。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前期准备工作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设立的登记手续,以下是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1.调查研究:在决定设立公司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可行的商业计划。

2.公司名称: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确保其不与已有企业重名,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股东选择:确定公司的股东,明确股权比例和各方的权益。

4.注册资本: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5.法定代表人: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由公司负责人担任。

6.经营场所:确定公司的经营场所,并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准备好前期工作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部门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公司设立登记: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中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应包括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权益等内容。

3.《股东会决议》:由公司的股东共同决定公司设立,并明确股东的股权比例和各方的权益,加盖股东会公章。

6.《公司经营场所证明》:提供公司经营场所的证明,如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

7.《注册资本证明》:提供注册资本的证明,如公司股东出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8.其他附加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和登记部门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履历等。

以上材料应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并加盖公司和股东的公章。

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在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材料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材料真实合法: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涉嫌虚假信息或非法行为。

2.材料齐全完整: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完整,符合登记部门的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登记进程。

3.材料复印件备份: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备份,以防原件丢失或登记部门需要复印件作为备案。

4.递交登记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相关登记部门,并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返回目录】【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概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内资企业的登记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一个规范的登记材料提交流程,能够提高内资企业登记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本文将从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范出发,就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登记材料的基本准备1.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登记申请书是内资企业登记的基本材料,也是企业登记事项的申报表格。

申请书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内容。

申请书的填写要求清晰明确,不得涂改和未经授权的修改。

2.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内资企业在登记前需要进行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核准通过后,将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应提供该通知书作为登记材料的一部分。

6.企业章程企业章程是内资企业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结构、股东权益以及公司内部运作的规范等内容。

企业应提供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登记资料。

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果企业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登记资料。

8.注册资本出资证明企业应提供初始出资的相关文件,如银行出资证明、出资人出资证明等,以确认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实际出资。

9.其他需要的材料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的登记材料,如特定行业的经营许可证等。

三、材料提交的注意事项1.材料要求的一致性和一致性登记材料的填写要求清晰明确,不得涂改和未经授权的修改。

材料的内容要与登记申请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杜绝虚假信息和错误。

2.材料的清晰性和完整性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保证材料的清晰可辨,以及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如果材料不完整,将延长办理登记的时间,甚至可能导致登记申请被驳回。

3.材料的递交方式和时间登记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递交。

无论是哪种递交方式,都需要选择合适的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进行递交。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注销登记是指企业主体结束经营活动后,依法采取一系列法定程序,将企业主体从企业登记机关的商事主体库中删除,注销企业主体的法律形态和经济实体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公司注销登记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正常程序,对于企业主体的注销登记,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提交相关材料。

在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的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范:1.注销申请书:应采用正式的格式,包含公司全称、注册号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并明确注销的原因和时间。

2.注销报告:对公司资产、负债、应交税金等进行清理,并报告注销时的财务状况。

3.注销决定书:公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注销的决议文件,应包含决定的时间、地点、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签字等。

4.注销指导意见书:由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注销指导意见,说明注销前后需要做的事项和注意事项。

5.公司财产清单:列明公司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清楚地描述注销时公司的资产状况。

6.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应提交员工的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包括雇佣合同、工资报酬等。

7.税务相关证明:包括税务注销证明、纳税清单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8.债权债务清理证明:由公司和债权人共同签署和确认的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9.银行账户证明:包括公司银行账号的销户证明和相关财务报表。

10.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明、许可证等。

在提交材料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登记机关的规定来准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交材料时,应注意材料的归档和备份,以便日后需要查阅。

总之,按照规范提交公司注销登记材料,可以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注销登记程序,确保企业的法定主体地位得到终止,并能合理处理好相关权益和责任,为企业注销后的各项事务提供合法、合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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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材料规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证明》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房屋产权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复印件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行时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挺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7、前置许可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加盖公章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3、股东签署的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6、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房屋产权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复印件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法人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出资人或者授权机构公章)及委托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章程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使用证明同上6、企业名称核准书提交复印件与一人公司一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表》(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同上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7、前置许可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原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名称变更等级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同上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涉及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者其它相关文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当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涉及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4、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公司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自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涉及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涉及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经营范围变更提交材料规范与注册资本变更一样6、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与注册资本变更一样7、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表》(公司加盖公章)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30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12、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资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9、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表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3、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屋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房屋产权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复印件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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