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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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沪环执法〔2024〕152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通知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为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范围纳入本次执法检查的项目,主要来源为“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建设项目建设期、调试期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其中,事中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处于施工阶段或者调试阶段且纳入市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事后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且纳入市生态环境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

按照《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事中事后监管频次要求,共抽取43个建设项目(附件1)纳入事中执法检查范围,抽取25个建设项目(附件2)纳入事后执法检查范围。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的要求市环境执法总队对附件1中所列建设项目开展事中执法检查,对附件2中所列建设项目开展事后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

事中事后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执法检查情况。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简化范本.doc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简化范本.doc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简化范本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监测及降尘采样外包项目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5 月i 总目录邀请函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 .................................. 2 第二章服务要求 .................................................................. .................................. 4 第四章应邀格式 .................................................................. .. (10)1 邀请函日期:2018 年 5 月 25 日 1.项目: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监测及降尘采样外包项目项目预算:人民币 72040元整 2.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资质(CMA);(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文件获取:通过青浦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向外公开。

4.受邀请方可于 2018 年 6 月 8 日 11 时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西大盈港一路 15 号)。

5.兹定于 2018 年 6 月 8 日 14 时,在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西大盈港一路 15 号)公开评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青府发〔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2月31日青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推动本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一)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方面。

配合完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湖及相关工程建设,正式纳入全市一张网管理的互联互通原水管理体制,全面实现集中式供水。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水源保护区的更新划分工作。

全面完成青浦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358个排污口关闭以及194家工业企业清拆工作。

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苏四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骨干河道整治、“美丽乡村”中小河道为重点,广泛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2020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达标率(国考、市考断面)为100%,全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基本消除劣V类。

蓝天保卫战方面。

青浦区所有锅炉、窑炉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完成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VOCs)237家。

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道路开挖、拆房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通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区空气质量逐年提升。

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有313天。

上海:青浦区开展对涂装碳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上海:青浦区开展对涂装碳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法 ” ,工 艺 陈 旧 ,设 备 落 后 ,效 果 较 差 , 日处 理 污 水 能 力 仅 有 2 0 方 米 ,成 为 制 约 企 业 发 展 ; 的 瓶 0立 l 士大
颈。
为尽快 找到合 适的新工艺 ,双连 电镀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李 杰和 总 工程 师苑 继 业跑 遍北 京 、哈 尔滨 、青
① 属 ,检查 。此次检 查对象主要是在 污染源普 废 物 , 急需 妥 善 处 置 。 如 果 委 托 市 固体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局根据掌握 的信息 当即与衢 江区衢州森拉特洁具 有限
经检查 ,青浦 区金 属制品行业 的企业 主要是进行 公司进行联 系。森拉特公司 是一家具有危 险废 物转移 金 属件 的涂 装加 工 、 电泳等 ,在生产 工 艺 中存在 酸 相 关手续 的企业 ,该企业 自身产生 的电镀 污泥出售给 洗 、磷化等工 艺。区环保局在近几年 的信访 投诉处理 湖北 大冶的一家企业进 行综合利用 。通过 环保部 门的
据 介 绍 , 这 间 污 水 处理 车 间 拥 有 35 0 方 米 储 0 立 量 的 大 型 污 水 池 , 日污 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12 0 方 0立
均从 事镀铬生意 ,铬是 一种有毒重金 属 ,镀 铬生成 的
废 水 将 对 地 表 水 和 地 下水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
上海 :青浦 区开最对涂装臻亿企业 专项执法检查
上 海市 青 浦 区环 保 局 前 不 久 开 展 了对 金 属 制 品 行 查 中梳 理 出 的 以及 历年 来 环 保 局 依 法 处理 过 的 金 属 制
品行业的企业。
在浙江开关厂 有限公司走访 时 ,市环 保局工作人
员 了 解 到 , 企 业 存 放 有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电镀 污 泥 2 多 吨 ,这 些 污 泥 中含 有铜 、 银 等 重 金 属 , 属于 危 险 0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 每 吨 需 交 纳 处 置 费 28 0 。 市 环 保 0 元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TOP1
2023 年青浦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 源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普适导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990.0
2023-02-27
TOP2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 上 海 贤 晋 质 安 环 保 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 科技有限公司
94.5
调查监督检查项目中标公告
TOP3 区级特定污染源监测
1.4.1 重点项目
(1)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青浦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 上海百硕环保科技 执行情况技术审查的中标(成交) 有限公司 结果公告
123.8
2023-02-0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3/20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青浦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 上海贤晋质安环保 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 科技有限公司
79.6
告第三方评审项目(一)
TOP3
青浦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 上海百硕环保科技 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 有限公司
78.5
告第三方评审项目(二)
TOP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5 污染源在线监测比对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6.9
2023-07-28
TOP6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定点采 购馆项目
中瑞岳华(上海)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15•【字号】青府办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15日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委〔2015〕26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本辖区内环境保护科研工作职责。

2.取消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产生油烟的小型餐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3.取消35千伏以下的输变电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4.取消其他已由市政府、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1.增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仅限Ⅳ、Ⅴ类放射源)的许可审批职责。

负责放射源(仅限Ⅳ类、Ⅴ类放射源)转让的审批、备案,负责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增加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职责(仅限于区审批范围内的项目)。

3.增加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环保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职责。

2.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监管职责。

3.加强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职责。

4.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和污染源管理职责。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10年本区整治违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10年本区整治违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10年本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80903F002【发布日期】2010.07.07【实施日期】2010.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10年本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区环保局关于《2010年青浦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2010年青浦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文)的要求和《2010年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区迎世博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现就2010年本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世博会环境安全为重点,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保卫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本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世博环境保障工作,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和巩固减排成果的执法后督察工作。

(一)世博环境保障工作1.加强扬尘污染整治(1)整治范围全区范围。

重点区域包括青浦城区、徐泾、赵巷、朱家角镇、练塘及淀山湖周围主要旅游景点。

上海市“十一五”节能减排标兵及先进名单

上海市“十一五”节能减排标兵及先进名单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水务部
宝 山钢 铁股 份 有 限公 司 电厂 上 海 青浦第 二 污水 处理 厂有 限公 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文汇报社科技部
上海市 宝 山区经济 委 员会
上海市崇明电力公司发 电燃化部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生技部
上 海市 环境 保 护局 综合规 划 处 上 海市 经济 和信 息化 委 员会 电 力处 上 海市 发展 和 改革委 员会 能源 处
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 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东智屏 科 贸有限公 司
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能效 中心
上海市 节能协 会 上海浦 东发展 银行 上海 分行 上海市 闵行 区妇女 联合会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洞 口污 水处 理厂
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 司
中海集装 箱运 输股份 有 限公 司 上海 隧道 工程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 建工 四建 集 团有 限公 司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上 海红 塔大 酒 店有 限公 司
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花园饭店( 上海)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行政处 上海交通大学水电管理 中心
上海 市经 济 团体 联合 会
上海世界贸易商城有限公司
上 海腾 天 节能 技术 有 限公 司 康 宁( 上海 ) 光纤 有 限公 司
( 二) 减 排领域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 口 第二电厂检修部
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
上 海 电力股 份有 限公 司吴 泾热 电厂 上 海 电力股份 有 限公 司杨 树浦 发 电厂 上 海市城 市 排水 有限 公 司运行 管理 中心 上海 申能 星火 热 电有 限责 任公 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1.12•【字号】•【施行日期】200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环保局制定的《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青浦区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城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事故分级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突发性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上海市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重大环境事故(Ⅱ级)、较大环境事故(Ⅲ级)和一般环境事故(Ⅳ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6)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环保局关于《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意见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为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推动污水纳管,狠抓污染治理,加大环保投入,为全面完成我区“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减排任务奠定基础。

一、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削减目标根据上海市“十一五”期间工业和生活COD总量控制方案,至2010年青浦区COD总量控制在11221吨。

为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根据区政府“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意见精神,计划2009年本区COD削减目标为2.5%左右。

二、2009年青浦区化学需氧量(COD)削减任务(一)城镇生活污水COD削减任务2009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为12100吨/日,2009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新增COD削减量为1000吨/年。

2009年预计新增城镇人口20000人,按每人每天90克COD排放量统计,新增COD排放量为654吨/年。

2009年削减生活污水COD为1000-654=346吨/年。

(二)工业COD排放量2008年工业COD存量为650.3吨,预测至2009年底,工业COD新增100吨(按工业产值GDP增长率10%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青浦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日青浦区2006年~2008年第三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一章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回顾2003年至2005年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在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及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打造"绿色青浦"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成绩(一)建成了一批重要环境基础设施建成了朱家角、徐泾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万m3/d,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积达117.5km2;在建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的基础上,区级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已开始建设;建成8.5km2 "基本无燃煤区";2003~2005年全区新增公共绿地164.45公顷,2003~2005年全区共造林4700多公顷,创建了市绿化园林城区。

(二)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实效河道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3~2005年,全区累计疏浚整治镇村级河道648条(段),528公里;整治了北横港、上达河和千步泾三条区管河道,并对新城区跃进片水系6条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经过整治,河道水质有所改善,尤其是青浦城区跃进片水系水质和千步泾河水质改善明显,千步泾河从原五类水质提高到了四类水质;完成了淀山湖网箱养鱼整治任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30•【字号】青府发〔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府发〔2016〕1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管公司:现将《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0日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一、环保工作回顾与发展形势分析(一)“十二五”主要成就“十二五”期间,青浦区以建设“国家生态区”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抓手,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既定的目标。

一是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工作,污染源头防控不断加强。

全区累计完成504台燃煤(重油)锅炉和92台工业窑炉的清洁替代工作。

8个工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率达到100%。

通过关、停、并、转、迁等多种途径,调整了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与区域发展规划不相符合、厂群矛盾比较突出及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各类企业约739家。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圆满完成,截止2015年底,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032.7、129.3、832.1吨以内,二氧化硫削减51.6%,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19.9%和14.2%。

二是污染防治能力大幅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全面完成青浦区集约化供水,大大提高了饮用水安全保障。

污水处理能力和等级稳步提高。

完成徐泾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华新污水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朱家角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商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白鹤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二期升级改造工程。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备注:本表须递交一式两份(原件);国家涉密项目需在各申报材料上标注密级。

区环保局制2016-6
声明: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的。

我/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青府办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5日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定《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瓶颈难题,加快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稳定改善。

二、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源头防控。

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已有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逐步从点到面推广,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推进系统治污。

以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恢复为目标,系统采用多种手段,落实重大环保项目,切实解决区内水、气、土、固废、生态等领域的瓶颈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迎“世界地球日”小研究员探究环境监测站

迎“世界地球日”小研究员探究环境监测站

龙源期刊网
迎“世界地球日” 小研究员探究环境监测站
作者:
来源:《学生导报·东方少年》2017年第07期
记者曹莹
4·22世界地球日即将到来。

小伙伴们,你有关注过地球吗?你知道地球的整体环境对人类的生存有多么重要的影响吗?为了迎接世界地球日的到来,静安少科院的小研究员们日前来到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参观学习环保知识。

世界地球日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作为中国未来之星的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一起来保护环境了呢?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属于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坐落于环境优美的双桥河畔。

在现场,大家欣赏了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和庭院式建筑,见识了各类先进监测仪器设备,了解了那里的技术人员是如何利用这些设备完成水環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噪声及一些敏感区域的环境监测!
最后,大家还在现场观看了环保宣传片,参观生态实验室,进行环保实验分析互动和躬耕农行体验活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5.24•【字号】•【施行日期】200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环保局《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请示》【青环保(2004)字第29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关于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请示区政府:200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海洋存亡匹夫有责",按照市环保局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今年确定的环境保护年要求,结合区委宣传部"保护水资源,共建美好家园"教育宣传主题,我局决定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系统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宣传内容1、环保志愿者到各镇巡游宣传(5月31日~6月5日)。

2、夏阳、盈浦街道各居委会环保主题黑板报社区宣传、集中展评。

3、电视专题节目:环保先进事迹宣传。

主要内容是介绍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夏阳街道环保干部先进事迹、西部花园小区环境保护管理。

4、区领导"六·五"专题电视讲话。

5、青浦报专版:主要内容是世界环境宣传相关知识、领导讲话、环保工作回顾、环境公告等。

6、夏阳、盈浦街道居民委员会组织好黑板报、画廊、标语、横幅等宣传。

7、6月5日,白玉兰广场主题宣传活动。

主要内容:(1)领导致辞。

(2)青浦城区各小学环保小分队授旗。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的批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的批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
分区评价点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0.04.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
价点位的批复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调整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的请示》(青环保〔2020〕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予以调整,撤销“青浦盈浦”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新增“青浦徐泾”为环境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位。

新增点位位于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 号(E 121.2886°、N 31.1663°)。

为保证“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延续性与可比性,以及“十四五”基准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请你局继续同步做好“青浦盈浦”点位和“青浦徐泾”点位的运行保障工作,实现2020年全年并行运行,确保点位调整前后平稳过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3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80903F002【发布日期】2009.12.17【实施日期】2009.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上海市青浦区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1.1 规划背景为适应新形势下更高的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以指导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为积极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模范,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9月颁布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环办〔2008〕71号),并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修订前的“十一五”创模指标--《“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环办〔2006〕40号)和《“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环办函〔2006〕708号)的考核要求,青浦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编制了《上海市青浦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并于2007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

青浦区的整个“创模”工作在《上海市青浦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的指导下,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至2008年底,各项指标达到修订前的“十一五”创模指标考核要求,并将于2009年提请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

为持续推进青浦区的创模工作,确保2010年后各项指标全面达到修订后的“十一五”创模指标考核要求,特编制本持续推进创模规划,作为原规划的补充。

1.2 修订前后“十一五”创模指标差异分析修订后的“十一五”创模指标由原来的3项基本条件、27项考核指标、2项参考指标,调整为3项基本条件、23项考核指标,从指标设置到考核要求都有较明显的调整,对一些重点指标增加或加严考核要求,主要如下:1)更加突出污染物减排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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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推荐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青浦,位于上海市西部,太湖下游,黄浦江上游。

拥有上海最大天然淡水湖泊淀山湖的青浦自古水系丰富,农业较发达,自然和人文资源充沛,被誉为上海的“后花园”。

自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青浦与别的地区一样,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毋容违言的是,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也青浦不同程度地带来了环境方面的一些影响。

针对这些影响,近年来,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绿色青浦”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减排为重点,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改善环境质量,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实现全区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环境空间。

注重源头防控,建管并举,推动环境保护优化发展近年来,青浦区环保局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覆盖全区域、各行业、多层次的建设体系。

2007年,青浦区开始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创建,经过五年的努力,2011年国家环保部正式公告青浦区创建成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2012年,青浦区在“创模”成功的基础上,启动了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2013年《上海市青浦生态区建设规划》在通过环保部评审和区人大审议后,国家生态区创建转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着力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保障能力五大体系建设,使青浦形象的提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至2013年上半年,全区共创建2个生态镇、49个生态村(市级2个,区级47个),22个绿色社区(市级3个,区级19个),21所绿色学校,4个环境教育基地(国家级1个,市级1个,区级2个),158户绿色家庭,14家绿色旅游饭店,23个市级安静小区。

青浦区创建成市级噪声达标区,青浦城区创建成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全区创建了2个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镇。

同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商务区等建设工作也正在全面、有序推进。

青浦区还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经过近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先后投入近150亿元,按照“完善体系、提升能力、优化运行”原则加大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1年以来,全区新增污水管网180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4.1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4%,其中青浦城区达90%以上;全区集约化供水管网建设累计完成输配水管网54.5公里,集约化供水能力和覆盖范围得到大幅提升;完成了青浦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加油站和油罐车回收系统长效管理工程、低噪音路面建设试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工程等,城市和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协调推进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青浦污泥处置项目、热解气化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能源梯级利用项目等,城市能源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推进污染减排、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也是青浦区环保局工作的一个重点。

2011年以来,全区新增污水处理量2.99万吨/日,8个工业区块中4个区块污水纳管率达到100%,4个区块超过96%;结构减排稳步推进,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完成56台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56家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完成了62家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管理减排不断加强,“批项目、核总量”的行政审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以新带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中水回用等理念和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

2011年以来,全区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032.7、129.3、832.1吨以内,二氧化硫累计削减11.2%,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削减4%。

同时,青浦区环保局着力推进源头控制,不断优化全区产业结构空间布局。

不断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把关和服务,在项目前期审批推进中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做好风险评估和公众沟通;稳步推进规划环评,全区城镇区域规划和工业区域发展规划全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执行率100%,从源头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空间发展布局,如针对青浦华新地区整体转型发展制定了环保专项工作方案,有力地推进了该地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能源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生态环境的改善;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控制环境基础设施不到位地区引进工业项目,2011年至今共否决78个“两高一资”和产业规划不相容的项目;扎实推进“未批先建、久拖未验”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至今,共完成370个“未批先建”项目和114个“久拖未验”项目。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近年来,青浦区环保局通过采取千河整治、湿地建设、植树造林等工程,不断增加生态产品的供应量,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自然修复空间。

淀山湖和骨干河道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淀山湖整体水质处于Ⅱ~Ⅲ标准之间,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上达到Ⅲ类标准。

201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4%,降尘量为 4.4吨/平方公里·月,位列全市前列,城市区域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8%,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21平方米。

从而,赢得了全区群众的交口称赞。

青浦区环保局还不断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

每年,都要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专项执法行动、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安全专项执行动、畜禽牧场专项整治行动、秸秆禁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石材行业专项执法整治等等一系列执法行动,对违法企业产生了严厉的震慑作用。

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区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3764批次,8038人次,对7827户次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在日常检查、信访投诉及专项执法中立案528件、处罚违法单位412户,处罚金额达到2474.6万元。

由于执法到位,近3年来,辖区内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也是青浦区环保局的一个工作重点。

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青浦区累计疏浚整治镇、村级河道189条段,长度165公里,清淤236万立方米;完成了454家工业企业污水纳管。

完成了河道生态整治、油车浜水系沟通和大莲湖及周边水系生态修复等工程;完成了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退养120户小型养猪场,规范小型养殖105户。

完成了11个行政村4730户村庄改造,治理农田棚舍4318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

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施用量(折纯)比“十一五”末减少6.25%和6.08%,同时建成了以1000亩茭白为核心区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2处旱作蔬菜废弃物利用基地建设等,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环境面貌。

以此同时,青浦区环保局认真做好环保信访和提案工作以及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青浦区环保局把办理好环境投诉、来信来电来访及提案议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和办理时限,真正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每年,青浦环保局都要依据环境信访和监管中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并依法对这些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2011年以来,先后对3家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2011至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件3788多件,调处率100%,答复率100%,提案议案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在环境信访工作中,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分析报告制度、信访后督察制度、信访工作联系和合作机制,结案率和处理满意率明显提高。

如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是一家老国企,由于生产设备落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厂群矛盾日益突出。

此信访件被列入2012年度上海市环保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的督办件。

对这件环境影响较大的信访件环保局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多次亲临现场第一线,帮助企业从源头上寻找问题,指导企业对冲天炉、固化炉等设备进行更换、修复,新建2套双碱再生循环脱硫装置,企业经整改后外排废气稳定达标。

为了彻底解决废气扰民问题,青浦环保局还多次与其上级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终使该企业决定对产业结构、规划布局进行调整,作为产品研发和展示基地,信访矛盾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青浦环保局不断加强对各类环境风险源的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环境风险高低把企业划分成高、中、低三个等级,制定环境风险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强化高、中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防范环境风险;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帮助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进一步完善环保应急受理和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形成一套“快速有效应对,强化处置跟踪”的机制,把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2011年以来,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共22件,均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次生污染。

近年来,青浦区环保局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规范行政程序;坚持便民高效,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塑造新时期环保队伍良好形象近年来,青浦区环保局不断推进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2011年以来,青浦区建成了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3个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6个噪声自动监测屏和15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的环境远程监控系统。

区环境监测站完成了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水环境监测能力已扩展到104项,基本覆盖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并初步形成了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2012年,监测站成为首批上海市环境监测全国东部二级站单位。

同时,环境监察、辐射监管、信息、宣教等标准化能力建设都有了新的提高,为实施环境精细化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为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青浦环保局持续开展各类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培养政治思想好、业务知识精的环保人才。

同时,环保局还始终把加强对“对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局”的战略来抓。

2010年以来,全局共招聘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大学本科以上的专业人才24名,充实到环保队伍中来,大大提高了环保队伍的战斗力。

青浦环保局还始终把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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