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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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安

委会

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顺安发〔〕7号签发人:林向阳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顺义区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顺义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本次百日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要摸清燃气使用情况的底数,实现入户巡查率达到100%,对隐患部位逐一排查,无一遗漏,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达到零事故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居民及公服用户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自救的能力;规范公服用户特别是餐饮业使

用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打击燃气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集中开展入户巡检工作。

入户巡检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及公服用户。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对以前(含)通气的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巡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

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时,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出消隐建议。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书面报请属地部门帮助协调和督促居民进行整改。

(二) 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户外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工作。

户外燃气设备设施检查重点包括:以上带网设施,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气、煤气置换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

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处理;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给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力争在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重视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内业资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置是否运行正常、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场站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气质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外业进行检查。

(三)各属地及各职能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工作。

打击非法违法燃气行为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限惩处,决不姑息;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立即关停,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处理。

(四)各行业、属地部门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

为使燃气安全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持久化,定于每月7日为燃气安全宣传日,持续开展“燃气企业进社区”等全区性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做好燃气安全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社区宣传栏等媒体载体的作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编制实用易懂、易引起市民重视的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宣传材料,企业入户巡检、入户查袭、居民购气时进行发放;将燃气安全宣传纳入街道(乡镇)、社区,以及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宣传工作,经过企业宣传、社区带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居民用户主动与企业沟通燃气使用问题,形成供气企业与燃气用户安全互动。

(五) 各部门充分利用百日行动契机,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机制。

各部门针对管理交叉和管理空白等体制问题,要理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细化管理内容,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

建立属地长效检查机制。属地政府、街道办、企业、社区互动建立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社区派人参加,形成固定网络,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查

处工作;对于消防设施不合格由消防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

建立自管户检查机制。对于自管户,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供气单位提供技术等方面支持,属地要对自管户进行监管。

建立公服用户检查机制。对于燃气公服用户,由供气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抽查,各职能部门配合。

建立燃气企业新增用户审核备案机制。供气企业在对新增公服用户提供供气服务前,要上报供气方案,建立供气单位公服用户档案,经过接入审核,掌握用气单位是否符合三证要求,调控总体气源分配。

建立工作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燃气供应企业、行业部门、职能部门等单位要确定百日行动主要负责人及专门联系人员,形成工作团队,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3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此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单位特点,制定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检查和整改阶段。5月14日至6月30日,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开展对各自辖区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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