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中的网络隐私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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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子商务中的网络隐私安全保护在网络化与信息化席卷全球的浪潮下,电子商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自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采购降低成本,网购交易额巨幅上升,这种以因特网为依托的全新商业模式已经成为未来商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同时,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网络消费的匿名性、虚拟性、高技术含量加之消费者缺乏有关知识、信息以及资源禀赋差异、能力缺陷、易受外界控制等因素,使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个人数据通过防不胜防的跟踪软件,名目众多的表格不知不觉中遭到窃取,个人隐私通过各种途径被企业或者黑客掌握,一部分是作为商业数据分析市场而用,也有很大一部分被商家以各种形式进行交易。
网络隐私,是指任网络与电子商务时代,个人信息资料和网上在线资料不被窥视、侵入、干扰、非法收集和利用。网络隐私权是网络信息时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涉及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而电子商务隐私是网络隐私的主要内容,主要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隐私数据。这些隐私数据如何得到安全保障,已经成为电了商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市场环境条件。
一、电子商务网络隐私问题产生的原因
1、互联网的开放性。
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它使全球连成一个整体,一方面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大平台。比如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我们要将个人身份的信息传送给商家,这就意味着商家掌握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有时这些隐私信息被商家非法利用或者被其他商家非法获取,也就是说任何时候任何一名上网者的隐私信息都有可能被他人窥探,因此在网上交易存在着个人隐私被侵犯的危险。
2、网络Cookie加速了电子商务隐私信息的泄露。
某些Web站点会在用户的硬盘上用文本文件存储一些信息,这些文件被称为Cookie,包含的信息与用户和用户的爱好有关。现在的许多网站在每个访客进入网站时将Cookie放入访客电脑,不仅能知道用户在网站上买了些什么,还能掌握该用户在网站上看过哪些内容,总共逗留了多长时间等,以便了解网站的流量和页面浏览数量。另外,网络广告商也经常用Cookie来统计广告条幅的点击率和点击量,从而分析访客的上网习惯,并由此调整广告策略。部分站点利用Cookie收集大量用户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转手卖给其他有商业目的的站点或组织,从中谋利。这显然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2、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类型
1、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的过度收集。
在电子商务中,为了商业上的需要,商家采用多种形式收集个人信息。一是通过填写各类表格。当个人在网上浏览、咨询或购物时,总要填一系列以确定浏览者身份的表格,如姓名、生日、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邮箱地址等内容。由于互联网的方便和快捷,这些资料就有可能被网上的任何机构获得,很可能导致用户遭到损失,甚至被恐吓或威胁。二是通过利用先进的电脑追踪技术收集个人数据。一些商家拥有先进的电脑追踪技术,以识别网际网络使用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网络浏览的个人资讯。三是黑客用各种技术手段窃取和篡改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网络空间虽然是一种虚拟空间,但存在于其中的个人信息却经常被侵扰、刺探或窥视。
2、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的传播。
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网络姓名等个人信息资料予以公开,在网络上通过个人主页、论坛、聊天室等公开板块被擅自宣扬、公布相关信息及一些商业秘密。
3、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的使用。
个人数据交易目前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公司之间相互交换个人信息。两个公司通过协商各取所需,互相交换双方所掌握的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商家的合作伙伴不止一个,如果共享范围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话,个人信息极有可能被众多的商家知晓。第二种形式是个人资料买卖。在网络上,有提供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公司,其中有一类就是出售个人资料的公司,它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了许多人的个人资料,然后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对消费者隐私安全保护的现状
1、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还未能出台一部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典。我国现阶段涉及电子商务的立法包括《合同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但是以上的法律法规只规范我国电子商务的某些方面,但几乎没有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内容,不利于从全局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其规定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2、部门规章立法层次低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的出台利于规范我国电子
商务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安全权。但是,这些部门规章由于各自为政,某些相关内容不够协调,致使可操作性不强,司法实践中无所适从,而且由于立法层次较低,实践中重视程度不高,对经营者的违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大,无法有力地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隐私和安全。
3、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保护的措施
政府应通过加强立法,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吸收借鉴国外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经验,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司法部门要采取强硬的法律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电子商务安全的违法行为来维护网络安全,确保个人隐私安全。各机关应提高识别网上侵犯个人意思行为的能力和手段,设置相应的监管体系,着力改善电子商务网络环境,使网络建设规范化。政府应大力支持网络技术创新,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体系,并逐渐向隐私保护的国际标准靠拢,取得国际协调,确保电子商务良性运行。
企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条约,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集体力量,加强网络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商家交易行为,强化自身监管惩处机制,利用组织和条约进行相互监督,共同利用有效资源,完成加密等技术的发开发应用,进一步营造健康文明的电子商务环境。在技术方面,企业应推进相关技术研发,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消费者隐私保护,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通过密码技术尽可能避免网上交易面临的假冒、篡改、抵赖、伪造等威胁;通过建立虚拟专用网在开放的公共网络上建立安全专用通道。
消费者需要提高个人防范意识,注重网络潜藏的各种安全隐患,谨慎管理真实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在网站上泄露自己的真实情况或将重要的信息存入联网电脑。定期清除网络各项历史记录,避免浏览安全性低的网站或下载不可靠的软件,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杀毒软件,即使进行病毒库更新,按时清查电脑病毒,加强电脑防火墙设置。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时,尽量在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上购物,不要点击陌生的链接或弹出的网页广告,避免在没有安全保障的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同时,要注意自己的交易地点,避免在公共场所如网吧这种毫无安全保障的地点进行。消费者需加强密码保护的强度,避免选择较短、简单的、或以生日日期、电话号码、证件号码的数字作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可以更好的保护隐私。
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和普及,消费者隐私在网络环境中更容易遭到侵犯,我们必须采取有利措施,有效的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和保障消费者隐私数据的安全,营造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市场环境条件,使电子商务朝着健康的、更好的、更快的方向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