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产品出厂质检规程
产品出厂质检规程目的本质检规程旨在确保产品在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以满足质量标准和客户需求。
通过执行此规程,我们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增强客户满意度,并维护本公司声誉。
范围本质检规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外观检查2. 尺寸和尺寸精度3. 材料成分和硬度4. 功能性测试5. 安全性测试6. 包装完整性和标识7. 文件和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质检流程1. 检查员根据产品规范和相关标准准备质检任务清单。
2. 外观检查: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任何缺陷、损伤或表面不整洁。
3. 尺寸和尺寸精度检查:使用合适的仪器和测量工具对产品的关键尺寸进行测量和检查。
4. 材料成分和硬度检查:通过样品取样和实验室测试确认产品使用的材料成分和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5. 功能性测试:根据产品规范和测试计划执行功能测试以验证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是否达到预期。
6. 安全性测试:如适用,进行安全性测试以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对用户造成伤害。
7. 包装完整性和标识: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确认产品标识是否准确和清晰可辨认。
8. 文件和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检验标准产品出厂质检应根据产品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评判。
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外观良好,无明显缺陷2. 尺寸和尺寸精度符合规定的容差范围3. 材料成分和硬度满足要求标准4. 功能性测试通过,符合产品规范5. 安全性测试合格,符合相关安全标准6. 包装完好无损,标识准确可读7. 文件和相关记录完整、准确、合规质检记录每次质检都需要记录以下信息:1. 产品信息:产品型号、批次号、生产日期等2. 检验员信息:检验员姓名、检验日期等3. 检验结果:检查每个检验项目的结果,包括合格或不合格4. 异常处理:如有不合格项目,记录异常情况和采取的纠正措施所有的质检记录都应妥善保管并便于查阅,以备将来评估和审计之用。
产品出厂检验规章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对于其他规定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出厂检验管理制度,明确出厂检验的程序、内容、责任人、要求等。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证出厂检验的人员、设备、环境具备相应检验标准和程序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产品出厂检验的程序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专门的出厂检验岗位。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当在产品生产完毕,并经过内部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第八条出厂检验程序包括:接受检验任务、准备工具设备、检验现场准备、检验操作、数据处理与评定和报告处理等。
第九条出厂检验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检验可以顺利进行。
第三章产品出厂检验的内容第十条产品出厂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验、功能性能检验、安全性检验等。
第十一条外观检查主要包括产品表面的缺陷、污渍、划伤、油漆脱落等检验。
第十二条尺寸检验主要包括产品的尺寸精度、平整度、垂直度等方面的检验。
第十三条功能性能检验主要是测试产品的各项功能是否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性检验主要是对产品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性能等进行检验。
第四章产品出厂检验的要求第十五条产品出厂检验的要求主要包括:检验严格、检验过程透明、检验数据真实、检验报告准确。
第十六条检验严格是指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不能漏检、错检。
第十七条检验过程应当透明,检验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客观,不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
第十八条检验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不能伪造、篡改,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第十九条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对产品的检验结果进行分类描述,对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作出明确的结论和处理意见。
第五章产品出厂检验的责任第二十条出厂检验岗位应当设有专职检验员,对产品出厂检验工作负责。
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
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
一.产品出厂流程
1.销售内勤接到销售部门的发货联系单,查询厂内有无合适存货,办理产品出库手续,联系生产车间安排包装,通知化验室进行质量检测。
2.仓库将相应批号产品出库,生产车间及时将产品打粉、包装等,确保产品粉碎彻底,无明显结块;按规范要求包装,确保净重,确保扎口、封盖规范,内衬袋之间、内衬袋与桶体、袋体之间无物料。
尽量减少打粉、包装中的物料损失,有损失时,需要销售内勤开具书面证明,由生产车间签字确认,仓库给予冲减。
3.化验室取混合样检测质量,除满足含量、外观、pH值、干减、丙酮不溶物等要求外,尚需对客户额外要求进行检测。
4.包装完成后,由销售内勤对其包装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净重,确保包装规范,确保唛头张贴规范。
5.满足要求后,由质量检测部门(化验室)、外观检测人员(销售内勤)填写发货许可单,并经质量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准予出厂。
6.销售内勤联系车辆发送产品。
二.样品留样备查
化验室将本批产品混合样封袋备查,贴标签注明该批产品批号,含量等质量参数,并标注发货方向、日期、数量等,由化验室负责人、销售内勤签字确认。
质量技术部
2015年3月5日
潍坊鑫诺化工有限公司发货许可单。
出厂检验规范
出厂检验规范
出厂检验规范是指对产品在出厂前进行全面检测和测试的工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出厂检验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对象:明确要进行检验的产品范围和种类,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等。
2. 检验原则:确立检验的原则和目的,例如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认产品的可靠性和性能等。
3. 检验方法和内容:明确具体的检验方法、步骤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检验、功能性能检验、安全性能检验、环境适应性检验等。
4. 检验设备和工具:列出所需的检验设备、试验仪器和工具,并规定其使用和校准要求。
5. 检验标准:明确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标准等。
6. 检验结果评定:规定对产品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和判定的标准和方法,包括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
7. 检验记录和报告:记录检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结果,并编制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件。
8.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和流程,包括返修、报废、重新检验等。
9. 检验责任和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检验责任和权限,规定检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
10. 检验周期和频次:规定产品的检验周期和频次,以及特殊
情况下的抽样检验要求。
11. 检验文件保存:规定检验文件的保存期限和方式,以保证
后续产品溯源和质量追溯的需要。
以上是出厂检验规范的一些基本内容和要求,根据不同的产品和企业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出厂检验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稳定性,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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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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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页 应的出厂试验大纲要求,做出厂前的试验和检查,并记录(填写流程卡、 试验记录等)。合格后通知工质部做最终检验。
2 最终检验 2.1 出厂检验员负责检查或验证产品有关记录,要求数据记录规范、完整,判断准确,其中 试验记录和流程卡及时收集每月汇总归档保存。 2.2 出厂检验员负责验证或验收产品的输出性能、外观和质量记录,验证可采取抽检方式。 2.2.1 抽取样品注意随机性,样品的检查包括:输出性能验证,外观和质量记录的检验。 a 输出性能验证:出厂检验员监督,试验员负责操作,产品的任何输出性能均属关键项点。 b 外观检查:明显的外观不良及外委件检验项点中规定的关键项点均列入关键项点,其他可 列入一般项点。 c 质量记录检查: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判断准确性、版面清晰等质量因素,其中判断错误属 关键项点,其他可列入一般项点。 2.3 抽样检验判别标准按照《入库检验抽样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2.4 上述检验后,出厂检验员再填写流程卡和相关检验记录,合格证盖章。若抽检不合格, 则出厂检验员出具产品不合格报告,产品交制造部处理。 2.5 试验班组负责贴合格标识,并办理入库手续。 2.6 出厂检验员登记每次检验情况,月底统计产品的一次校验合格率交工质部和制造部并归 档。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一、目的成品出货检验的目的是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并降低退货和索赔的风险。
二、检验范围成品出货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的外观、标识、标牌等是否符合要求。
2. 尺寸检验:检查产品的尺寸、重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功能性检验:检查产品的性能是否正常,功能是否完好。
4. 规格检验:检查产品的规格、材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5.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6. 检验证书:检查产品是否附带检验证书,证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
三、检验标准成品出货的检验标准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标准来制定,同时可以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
检验标准应明确产品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四、检验方法成品出货的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目测检验:通过直接观察产品的外观和指标进行检验。
2. 量测检验:通过使用量具和仪器进行尺寸、重量等指标的测量和检验。
3. 功能性测试:通过使用产品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正常。
4. 化验检验:通过取样并进行化学分析,检验产品的化学成分是否合格。
5. 抽样检验:通过从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从而推断整个批量产品的质量状况。
五、检验记录成品出货检验应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5. 可能原因和改进措施的记录。
6. 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六、检验报告成品出货检验应及时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客户。
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出厂检验标准
出厂检验标准出厂检验是指在产品生产完成后,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障产品质量,保障用户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出厂检验标准是对产品进行检验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出厂检验标准及其要求。
首先,产品外观检验是出厂检验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表面光洁度、颜色、图案、标识等方面的检查。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要求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凹凸、气泡等缺陷,颜色应均匀一致,图案和标识应清晰完整。
只有外观达到标准要求的产品,才能被允许出厂。
其次,产品功能性能检验也是出厂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功能性能检验是指对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能够正常使用。
不同类型的产品有不同的功能性能检验标准,例如电子产品需要进行电气性能测试,机械产品需要进行运行稳定性测试等。
产品在功能性能检验中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才能通过出厂检验。
另外,产品安全性能检验也是出厂检验的重要环节。
安全性能检验是指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以确保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造成伤害。
安全性能检验标准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电子产品应符合防爆、防火等安全要求,食品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
最后,产品环保性能检验也是出厂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产品的环保性能也成为了出厂检验的重要指标之一。
环保性能检验标准要求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有害物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环保标准。
总之,出厂检验标准是产品出厂前必须要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性能检验、安全性能检验、环保性能检验等内容。
只有产品在各项检验标准下都符合要求,才能通过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保障用户权益。
希望各生产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出厂检验标准,生产出更加优质的产品,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产品出厂检验标准
产品出厂检验标准1.检验目的本文档旨在规定产品出厂前需要进行的检验内容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给客户。
2.检验范围本检验标准适用于所有出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
3.检验方法3.1 产品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划痕、变形等问题。
3.2 功能性检验:测试产品的基本功能是否正常,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
3.3 安全性检验:通过安全性测试,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对用户造成安全风险。
3.4 材料检验: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5 物理性能检验:测试产品的物理性能,如耐磨性、抗压性等。
3.6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是否按照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包装不当而受损。
4.检验标准4.1 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无明显划痕、变形等缺陷。
4.2 功能性检验标准:产品的各项功能应能正常运作,符合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
4.3 安全性检验标准:产品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不会对用户造成安全风险。
4.4 材料检验标准: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含有禁用物质。
4.5 物理性能检验标准:产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耐磨性、抗压性等特点。
4.6 包装检验标准:产品应按照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能保护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5.检验记录和报告每次检验应有专人记录检验情况,并生成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信息、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6.相关责任6.1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本标准组织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工作,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6.2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7.异常处理如发现产品在检验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检验标准的要求,生产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调整,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后方可出厂。
8.生效日期本《产品出厂检验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未出厂的产品。
出厂检验操作规程
出厂检验操作规程一、目的与范围出厂检验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检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出厂检验工作。
二、工作原则1. 出厂检验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3. 检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检验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4. 检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检验记录要求,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三、检验设备准备1. 准备检验用的各种设备和仪器,包括测量仪器、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
2. 检查各种设备仪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经过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准备好相关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要求,以便在检验过程中参考使用。
四、检验流程1. 根据产品型号和规格,确定出厂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2. 对产品外观进行检验,包括表面是否平整、无损坏、无腐蚀等。
3. 对产品的各项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工作电压、工作电流、输出功率等。
4. 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包括绝缘电阻、防爆等。
5. 对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进行检验,包括耐高温、耐低温、防水等。
6. 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验,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标准等。
五、记录和报告1. 在检验过程中要及时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完毕后要整理检验数据和结果,制作检验报告,并由主管部门审核。
3. 将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六、质量管理1. 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 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返工或重新生产。
3. 对检验结果合格的产品要及时放行,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出厂。
七、附则1. 出厂检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难以判断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
2. 在检验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成品出厂检验规范
成品出厂检验规范
1. 目的
对成品出厂检验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出厂产品的合格,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工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
3. 定义
成品检验:对产成品的检验检测规定。
4. 主要职责
4.1 品控部负责产品成品出厂检验情况的综合判定工作。
4.2 实验室负责产品成品微生物、理化指标的检验。
4.3 品控员负责产品成品的感官及包装标识的检验。
5. 内容
5.1 成品出厂检验应根据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并记录各项检验项目的原始检验过程情况。
5.2 根据产品标准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判级,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3 如有不合格,根据不合格品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
5.4 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以保证记录真实有效,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5.5 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
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等记录内容;
5.6、出厂检验项目应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详见出厂检验标准);
5.7、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5.8、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9、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产品保质期少于1 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1 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 年。
6. 相关文件
1.《原始检验记录》
2.《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对于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1、质检经理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的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应按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7、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产品出厂检验标准Q/XFJ276-2005本标准规定了质量管理部对公司生产线产品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标准、缺陷类型、填表方式、统计报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1抽样方法1.1样品从包装后的成品中抽取,每条生产线每天上午、下午、中(夜)班各抽样不少于5台,要覆盖所有当天生产的产品,样品应分不同时段随机从生产线抽取,除产品外观全检外,抽送其中1台返线测制冷、安检、检漏等性能测试,作好检验记录,每天上午、下午、中(夜)班下班前将检验报告送储运部,。
1.2质量管理部总质检出厂检验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允许出厂;当检验中发现产品有A类或B类缺陷时,判本批(上午、下午或中夜班)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向储运部下发翻库通知单,本批产品不得销售,应进行翻库处理。
1.3储运部在未收到总质检的检验报告前,本批(上午、下午或中夜班)产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发货或查找不到。
1.4当天发生的问题,当天必须翻完,并将翻库情况报质量管理部。
1.5翻库产品需经总质检按原出厂检验标准检验合格后,本批产品才能发货。
2检验标准公司下发的产品外观出厂检验标准及测试线、电性能、检漏等产品相关标准。
3缺陷类型3.1A类缺陷:指严重超过公司标准要求,如违反法规规定的表示事项以及错误的型式表示,产品性能不合格,容易造成用户投诉或存在危及用户生命安全的缺陷。
3.2B类缺陷:指超过公司标准要求,用户易发现,丧失商品价值的重大外观缺陷或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
3.3C类缺陷:指超过公司标准要求,但用户不易发现或发现后易于接受,无碍于使用或损伤,但产品价值因而有所降低的缺陷。
3.4 附表1、2为产品缺陷判定标准,附表中未描述的缺陷,按3.1~3.3项目判定。
4填表检验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产品抽检日报表》,填完后表内不得有空白栏,报表须有检验人员及被检单位人员签名,返线测性能的产品,应在备注栏内打“√”,报表格式见附件3。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编制说明
一、目的:
为用户提供合格满意产品,指导检验人员正确检查验收产品,而制订本作业规范。
二、内容:
本产品出厂检验规范包含《摩托车外观质量检验规范》、《摩托车装配质量检验规范》、《摩托车检测线检验规范》以及《摩托车包装检验规范》。
三、作业程序:
外观质量检验装配质量检验检测线检验包装检验
四、作业方式:
1、外观质量检验由检验人员目测及手感进行100%检查。
2、装配质量检验由检验人员目测、手感、试骑进行100%检验,允许不合格
返调试进行调整后重检,直至合格为止。
3、检测线检验由检验人员将上述合格品在MST-3测试线上进行检验,其中
前五项为100%,第六项为10%,第七项、第八项为1%。
4、包装检验由检验人员按整车配置状态目测、手感进行100%检验。
五、本作业规范参照Q /×××000-2002标准以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摩托车外观质量检验规范
摩托车装配质量检验规范
摩托车检测线检验规范
摩托车包装检验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自建实验室、采样、检验项目、留样、检验质量控制、委托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厂检验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隔离。
3.3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4能力验证按照预先制订的准则,通过实验室间比对,来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4自建实验室4.1场地4.1.1厂房内设置的实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4.1.2感官试验区和微生物试验区单独分隔。
4.1.3天平称量区应远离干扰,有条件可设独立房间。
4.1.4应配备操作台、水池、通风设施、电源(数量相匹配)等必备的设施,以满足检验操作的要求。
4.1.5洁净室的洁净度应满足相应微生物检测的需要。
4.2检验人员4.2.1应不少于两名人员(至少一名为专职人员)。
4.2.2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工作。
4.2.3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保存记录,并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可采用实验室间数据比对等。
4.3设备设施4.3.1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配备有效的通风设施,必要情况下配备通风橱柜。
4.3.2实验室应配备温湿度测定装置(如温湿度计)和温湿度控制装置(如空调和抽湿机等)。
4.3.3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按期进行维护、检定或校准。
4.3.4实验室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采取排除措施或进行维修。
出厂检验规定
出厂检验规定1 为保证本公司所生产的肥料能适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以及顾客的生产需要,须加强对出厂产品的检验,特制定此规定。
2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出厂前由质检部门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 对产品检验的方面如下:产品质量的检验、产品包装的检验、产品标识的检验。
具体要求如下:3.1 成品的检验3.1.1 检验内容及要求对于成品的检验,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原料中有机质的含量、总养分(氮、磷、钾)的含量、水分含量、酸碱度等,以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
3.1.2 检验方法(1)有机质含量:GB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有机质含量的测定》(2)氮含量:GB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3)磷含量:GB18877-2002《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4)钾含量:GB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钾含量的测定》(5)水分含量:GB18877-2002《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6)酸碱度:GB18877-2002 PH计法3.2 肥料包装和标识的检验3.2.1 肥料包装的检验按照GB/T 8569-1997《固体化学肥料包装》的要求进行。
3.2.2 肥料标识的检验按照GB/T 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标准》的要求进行。
4 质检部门应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5 产品经检验合格,由质检人员签发产品合格证,并进行入库、出货工作;若产品检验不合格,则质检人员不得签发合格证,应将该批产品返还车间进行相应的处理。
6 产品质检人员应严格检验产品的各项内容,不得出现马虎大意的情况,以免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质检人员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质检水平。
出厂产品检验规范
1/1
产品名称
模块
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每批GB2828-2003一般水平Ⅰ级,一次抽样,AQL=1.0;
项目
标准
检验方法
AQL
外
观
1
敞露表面
敞露表面涂层应光滑并有良好的附着力。不得有流痕、划伤等明显缺陷
目测
1.0
2
接线端子
接线端子应排列整齐、金属零件应清洗钝化,不允许有毛刺锈蚀等现象。绝缘条应平整,不得有裂纹、肿胀等缺陷。
2、产品检验前应详细核对数量与实物是否符合。
3、产品品种、规格按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检验。
4、所检产品应按规定做好标识。
5、所检产品结果应按规定做好记录,记录应保持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6、凡合格品按规定发放产品合格证。
7、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慈溪企研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质量体系管理性文件
目测
1.0
结构
3
规格及尺寸
分线箱的接线规格及嵌装尺寸应符合顾客规格要求
游标卡尺
1.0
4
配件
按顾客样品要求无缺少
目测
1.0
包装
5
外观
按客户要求
目测
1.0
6
规格
大小按客户要求
目测
1.0
说
明
1、所示检验项目参数,由授权的检验员负责填写,任何人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产品检验前应详细核对数量与实物是否符合。
包装
6
外观
按客户要求
目测
1.0
7
规格
大小按客户要求
目测
1.0
说
明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编号:JS015-75版本:D/0版产品出厂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受控号: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六月修订产品出厂检验规范1. 目的: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指导公司生产的测井车成品的最终检验工作。
3.职责:3.1 质检部是成品最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产品最终检验技术标准的制定。
3.3 各工段、仓库负责产品最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4.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测井车检验完毕后,出具检验报告书。
5.合格品的处理测井车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发放合格证。
6.不合格品的处理6.1 成品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可以通过返工、返检达到验收要求的,由检验员作出处理。
产品经返工、反检后重新交检。
6.2 当成品的不合格项不可能通过返工、返检达到合格接受条件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出厂检验标准
电器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P/QM-01-01产品出厂检验标准1.0技术要求1.1电气强度电源任一极与易触及金属之间应能承受3500V 5mA 持续3S,不发生击穿或闪络现象为合格。
1.2功率测试1.2.1 在220V~ 50Hz 条件下,产品实测功率应小于其额定功率+15%的范围内为合格。
1.3塑料件、五金件、外观结构检查:1.3.1产品的塑料件应表面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斑痕和划痕等。
1.3.2电镀件镀层要均匀牢固。
1.3.3结构工艺应符合标样要求。
1.4装配工艺:整机应符合装配工艺要求,不同零配件的接触面无大的间隙,螺钉紧固不打滑,接插件结合牢固,电源线不可外露,内部线排线平整。
各电气连接引线不能松散,必要时,可打开检查。
1.5铭牌、标志、指示符号:铭牌(铭牌的印刷内容应有型号规格、额定电压、电源性质、频率、功率及制造商全名)经久耐用、经试验不得变形、脱落,其图案和字迹仍清楚明了,必要时可通过拿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来检查其合格性。
1.6布线、接线1.6.1走线平滑、无锐边,不可与毛刺和发热体接触。
1.6.2电源连接采用Y连接时,软线进口处夹紧装置要夹紧。
1.7包装:1.7.1包装标志应有: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 厂名、商标、厂址;C. 产品数量及款式;D. 毛重(Kg);E. 外型尺寸(cm);F. 出厂日期或批号;G. 执行标准;H.认证标志和编号(如果有的话);I.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7.2包装要牢固可靠,配件、备件要齐全。
1.8验收规则对1.1、1.2、1.3、1.4、1.5、1.6、1.7、1.8各项出厂全检。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1.目的:●严格执行三检验“首检验”、巡检、总检。
将检验工昨和工序控制精密结合在一起。
对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剔除不合格品,使其不能投入下到工序或出厂,从而达到工序控制的目的。
●本工序适合公司所有自制产品的检验。
1.1质量检验过程1,明确标准:熟悉和掌握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并将其作为测量和实验、比较和判定的依据2,测量、实验:采用一定的检测器具或设备,按照规定的方法,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得出一些具体的数据或结果;3,比较:把检测的结果与规定的标准进行比较;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5,处理:将合格的接收(通过),不合格的重新处理(报废或返修等);6,记录反馈:把测量或实验的数据做好记录,整理、统计、计算和分析,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向领导和部门反馈质量信息,作今后改进质量,提高质量制订措施的依据。
2检测依据:●过程检验的检测依据,按图纸及工艺卡执行。
●成品检验依据a)工艺图(卡)或零件图b)产品设计图纸及作业指导书c)合同规定或交货验收技术条件及标准3生产检验流程3.1首检检验:a)新产品上线的第一个工件;b)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c)更换(调整)工艺装备后加工的第一个零件;d)更换机台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e)更换材料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a)对首检,根据加工工艺要求,核实首件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首批检查的工件,技术员必须做好检查,在技术员对规定的尺寸及外观质量质检合格后送检验人员检查。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或继续加工生产。
b)做好首检检验记录,按工件的种类、分类、班组,机台填写首检检验记录,以便后期追溯。
c)检验状态分为:、待检、检后待定、合格、不合格;产品标识要求填写“产品名称、图号、材料、炉号、操作者等要数,并放在首检的检验箱理。
3.2巡检检验a)由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工艺纪律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工序质量和工艺纪律,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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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编号:JS015-75
版本:D/0版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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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受控号:
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六月修订
产品出厂检验规范
1. 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指导公司生产的测井车成品的最终检验工作。
3.职责:
3.1 质检部是成品最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产品最终检验技术标准的制定。
3.3 各工段、仓库负责产品最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4.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测井车检验完毕后,出具检验报告书。
5.合格品的处理
测井车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发放合格证。
6.不合格品的处理
6.1 成品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可以通过返工、返检达到验收要求的,由检验员作出处理。
产品经返工、反检后重新交检。
6.2 当成品的不合格项不可能通过返工、返检达到合格接受条件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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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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