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创新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XX”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X〕31号)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更好地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定位

校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监会)是学校常设民主监督组织,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靠党章党规及学校管理的各项制度开展工作,是学校管理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向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职位设置

校监会根据学校规模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校监会主任由学校工会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从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

可聘任家委会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

校监会主任和成员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报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凡设立学校工会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要求设立校监会;其他学校根据实际,视校情自定是否设立校监会。

校监会成员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广泛的代表性、较高的信任度,同时具备相应的法规政策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总务、财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监会成员。

校监会一般与学校工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学校工会相同。如遇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三)主要职责

1.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开展监督;

3.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校党组织、校长室反映;

4.通过监督检查,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权利

1.知情权。校监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广大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职责规定的事项;

2.参与权。校监会主任列席并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3.建议权。对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及决策违反规定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班子成员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未被采纳的,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

4.监督权。对党务、校务、财务及办事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监督职能,按时完成各项监督事项;

3.定期、不定期向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报告校监会监督工作情况;

4.支持学校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及时消除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误解。

三、监督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处理

(一)监督事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奖金和福利的分配、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工作岗位调整,学校招生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

2.学校人事任免。对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学校干部的管理等进行监督;

3.学校基建项目。对基建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建设质

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茂甲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校务会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4、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8、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会的组成 校务会成员: 校长:黄金林 副校长:隋兵 家长委员会主任:刘爱秀 第六条校务会的工作制度 1 、校务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会。对拟审议的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2、校长主持校务会,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他人主持。 3、校务会一般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七条校务会议事规则

学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学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南川区隆化第五小学校 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在本次教代会上,我代表学校监督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总结学校这一学期以来监督委员会工作,提请各位代表审议。 我隆化五小监督委员会自9月份成立以来,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校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为了加强校务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共选举出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名,成员四名,由吴书记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讨论并学习学校监委会职责、权利、义务及工作运转制度等,保障我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建议权,也注意防止了“越位”、“失位”、“缺位”现象。截止目前,我监督委员会对我校行政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对重大事项参与人员履职廉洁情况、对学校账务开支5000元以上的事项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学校行政支部被监督事项均体现了民主与集中,公开与透明,合理又合法,是一个真正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团结务实的领导集体。 各位代表,教育的艺术在于和谐与快乐,为了让老师们高效地学习和工作,希望学校行政在今后的办学思路中思

考:多为教师谋福利。让我们监督委员会,再接再厉,以更加专业的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共谱学校发展的新篇章! 隆化五小监督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白合完小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6年,我们在上级纪委和本校党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拓展思路,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以构建“两大体系”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和以规范本校校务为重点的行风建设。 一、常抓不懈,党风廉政教育取得新成效我们坚持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关口,以教明理,以学促廉。一是紧扣春节开学特殊时点,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协助党小组委召开廉政教育谈心谈话会议,组织观看警示片,听取廉政党课;下发《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办好“牢记警示言,做好廉洁开学,不乱收费”等专栏,发送廉洁短信,大力弘扬廉洁的良好风尚。二是邀请教育管理中心作警示教育报告,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努力做到防范未然。 二、创新机制,党风廉政监督的实效性取得新突破 创新监督机制,全面建立基层学校监督委员会,着力搭建加强学校民主监督的新平台。二月对校监委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月对校监委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五月以

校务会职责

校务会职责 一、校务委员会是实现民主管理,办好学校内部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工作计划,学校主要制度,学年财经预决算及有关办学的重大问题,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努力实现教育为“三农”的目标。 二、校务委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同时,紧密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要求。 三、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四、校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学校行政领导主持学校日常工作。 校长职责 农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农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校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坚持农校的办学方向,全面完成农校的各项项教学任务。及时在镇党政会议上解决和处理农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农校的通力配合并予以政策经费上的扶持。 二、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会,领导教导主任、后

勤主任开展工作,注意培养业务骨干。 三、建立健全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农校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总结。 四、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及教职员工的工作。 五、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及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搞好师生生活。 管理机构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到坚持“三个面向”的办学方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三个服务”,紧跟新形势、引进新技术、推广新项目、培养新型劳动服务者、服务新农村建设,把农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1、管理机构 校长:易先庆 副校长:杜修金(常务副校长) 易军华覃新平王文欣汪银次 教务主任:蔡圣忠 后勤主任:沈华章 办公室主任:侯鹏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修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泰州市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它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从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既要客观、事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管理的情况,又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注重效果,成熟一项搞一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四)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对教职工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详尽地介绍上级的政策精神,又要充分地介绍实施中的具体措施、方式、步骤,还要如实地公布落实结果。 (五)坚持群众满意的原则。校务公开的成败,归根结底需要有群众来检验,来认可。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公开,包括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二)学校的办学思想、近期目标、远景规划。 (三)学校收费公开,包括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四)财务收支公开,包括学校财务预决算、年终收支决算等。 (五)招生情况公开,包括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及收费标准等。 (六)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包括基建项目立项、设计、资金预算、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七)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实施。 (八)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职务聘任、奖惩、奖金分配、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以及奖惩的原则和办法、工资调整、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九)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XX年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XX年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教育目标的手段,是实现幼儿全面发展的中介,因此,幼儿园课程应以实现幼儿在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和谐发展为目标,要具有全面性。下面是关于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工作计划(范文一)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纲要》为主线,关注幼儿学习的整体性,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学习方式与特点,重视幼儿的学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纲要》为主线,关注幼儿学习的整体性,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学习方式与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建好队伍,抓好培训,努力“做孩子爱戴的老师,创家长满意的幼儿园,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工作思路 ××年我园继续坚持’发展孩子服务家长成就教师”办园理念,以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构筑优质教育为主旨,强师德,树师风,创建文明校园;营氛围,建团队,创建书香校园;抓亮点,显特色,创建品牌乐园;优服务,办实事,创建和-谐校园。展示“敬业、爱岗、创造、奉献”的优良园

风和“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氛围;继续贯彻“尽职尽责为幼儿发展,全心全意为家长服务”的指导思想;创建“优质+规范+特色”的高质量幼儿园。 三、工作目标 (一)补充教师队伍,做好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和教师在岗园本培训 (二)营造幼儿园文化氛围,举办实验幼儿园第八届书香校园阅读节 (三)创设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区角环境,丰富充实各班区角游戏环境材料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区杏花飘香艺术活动 (五)优化半日活动,组织参加省市学会“幼儿园一日活动优化”设计方案评选 (六)重视幼儿饮食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隔离工作 (七)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安全、舒适、和-谐、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工作要点 (一)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强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 工作总结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2018年上半年,瑞祥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校务监督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更新组织机构,完善监督流程。 年初,学校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了校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增加了教职工监督比例,充实了监督队伍。同时,完善了“瑞祥小学校监委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监督流程,使校务监督工作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校务公开。 本年度,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履行了如下监督义务: 1.重要物品的采购如文印室耗材等无需政府招投标的办公用品采购都由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监督。 2.在招生、分班过程中,确保阳光分班操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提供监督作用。 3.在2018年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晋升过程中,监督责任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量化评分统计过程及结果公示的监督,使参与职称评定、竞岗晋升的同志面对阳光操作的结果心服口服,也极大地提升了学校行政的公信力。 4.监督爱心助学金发放对象的确定与公示。 5.监督三好学生、文明生的评定与公示。 6.监督校内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与结果公开。 7.监督提拔干部、考察干部的过程与结果。

三、协助廉政建设,优化校风党风 1.学期结束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供学校与教师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职务晋升挂钩。 2.元旦、春节、五一节期间,协同党政与教师签订“拒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承诺书。 3.平时协同党政做好教师违规家教巡查工作。 4.在如何杜绝教师违规为学生购买教辅用书等方面献计献策。 5.协助做好开展国际反腐等宣传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观看警示片,参加《条例》《准则》的网上测试,营造廉洁自律的校园氛围。 四、努力方向 今后将努力探索校务监督的新形式,进一步提高校务监督的质量。 2018年6月29日

校务公开制度35896

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作用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可以增强全体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学校工作的力度,能够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学生,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可以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涉及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以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工作计划、人员分工、责任目标。 2.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生录取名单。 3.收费和社会捐资助学情况。开学初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和标准;学校结束时公布代管费支出的明细帐。 4.财务收支、招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及基建项目招标情况,包括投标项目、程序、投标结果。 5.食堂、商店等集体资产的承包情况。 6.住房调整、分配情况。包括住房调整或分配的原则、方案、分配结果。 7. 教师职称评审、聘任情况,包括指标、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聘任的方案和结果。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公开的时间 1.召开教代会。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审议的程序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领导每季度通过教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校报、校园网、公开信、告示等形式,向教职工通报学校工作、执行教代会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设立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住房改革、职称职级评定结果、工资奖金分配等,并公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4.建立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由工会组织教代会成员对落实校务公开情况及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按季、按月或随时公开;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教代会意见箱、举报箱等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建立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形成书面材料,长期保存备查。 6.其它有利于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校委会人员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书记和工会主席

【9A文】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1、组织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作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3、收集各方面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并反馈办理结果。 4、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益。

党风廉政责任制 1、学校要建立党员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对学校教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核,并建立党员教师廉政档案。 2、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带头勤政廉政,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 4、校党支部每半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班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以文字形式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校领导班子或党员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集体、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教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2)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情况;(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4)党费收缴情况;(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分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党支部改选情况;(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以党的有关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党外公开主要以“学校网页”开设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招待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履行学校校务公开的义务,增加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属于校务公开的内容。 二、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二)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三)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四)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五)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六)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七)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八)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十)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十一)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十二)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十四)学校的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十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二)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五)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六)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七)教职工

校委会制度89256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创新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XX”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X〕31号)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更好地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定位 校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监会)是学校常设民主监督组织,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靠党章党规及学校管理的各项制度开展工作,是学校管理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向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职位设置 校监会根据学校规模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校监会主任由学校工会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从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

可聘任家委会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 校监会主任和成员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报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凡设立学校工会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要求设立校监会;其他学校根据实际,视校情自定是否设立校监会。 校监会成员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广泛的代表性、较高的信任度,同时具备相应的法规政策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总务、财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监会成员。 校监会一般与学校工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学校工会相同。如遇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三)主要职责 1.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开展监督; 3.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校党组织、校长室反映; 4.通过监督检查,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权利 1.知情权。校监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广大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职责规定的事项;

校务公开制度

临沂九曲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尚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校委会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做到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凡有不统一的问题,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9、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了的事情,要按照校委会成员的分工分头去办,各司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拖着不办。如有失职必须追究其责任。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10、校委成员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必须符合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精神。

11、校委会成员必须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坚决维护校委会集体领导的权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闹不团结等不良行为。严格有关事项的保密制度,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12、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13、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2015.1

校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确保领导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教,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密切党群关系,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树立干部教师队伍为民、务实、清廉、以及服务学生、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不断丰富内控机制;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据穗教工【2004】171号及穗教纪监审【2013】14号文件,特成立广州市**学校务监督委员会。 广州市**中学校务监督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叶爱科 组员:张先龙、张绵、莫庆葵、欧凤光、黄正 监督委员会: 主任:莫庆葵 副主任:陈健 委员:丁晓鸣、石书勤、林卓芬、林盛华、刘细细 校务监督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组员分别从学校教职工、学生代表中选聘。 校务党务公开、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陈健 副组长:石书勤 组员:丁晓鸣、杨颖、石小玲 学校工程建设,大宗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林盛华 副组长:林卓芬 组员:陈祖力、陈伟、王斌 财务监督小组: 组长:莫庆葵 副组长:刘细细 组员:曾爱群、文远金、郑海明

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规程(试行) 为建设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党、依法治校精神,根据《国家中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穗教工委【2004】171号文件《广州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及穗监纪审《2013》14号文件《广州市中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规范校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组织设置和任职条件 第一条校务监督委员会是校级民主监督组织,由学校民主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校级事务实施监督检查,向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成员从学校纪检负责人、工会负责人,熟悉财务基建或审计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或普通教师代表中产生,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学校纪检负责人或工会负责人产生,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有1-2名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非现职财务人员)。 第三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校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可再划3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长、副组长由校务监督委员成员担任。工作小组可划为: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工程建设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等。 第四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热心本校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选的本校教职工; (四)熟悉本校情况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能正常履职。 第五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属于有关回避制度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学校教代会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一)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三)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校务公开制度

中江县永太镇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 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导主任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⑴学校党 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 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例会和情况分析制度 围绕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学校廉洁自律、校务监督和群众诉求等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工作通报制度 学校行政干部要转变观念,提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学校班子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定期向校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学校近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 三、工作报告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委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每学年至少一次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 四、工作议事制度 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材料档案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制度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坚持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座谈会,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及时反馈监督建议。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评议。凡属于有关回避制度规定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回避。

五、成员公示制度 选举产生(或调整)后,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联系办法等信息应即时在校务公开栏、宣传栏、校园网上公布,确保教职工、学生家长反映诉求渠道畅通。 六、激励制约制度 根据区要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务监督工作应适当计算工作量,列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享受备课组长相应津贴。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不享受津贴发放,由委员会主任和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全体委员研究处理,做到及时除名并更换新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总结

菊潭学校2014-2015年度校务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加强管理、依法治校,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化,提高学校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我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确保完成我校第二个三年规划。 二、工作思路 本学年校委会工作思路是:按照学校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对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管理等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为学校管理出谋划策;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对我校办学的意见或建议,进行经常性的调研,拓宽校领导与教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校容校貌建设和理财,强化监督职能,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国名校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工作重点 1、按照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2、增强监督职能,做好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效果。重点加强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专业成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课堂教学改革、活动开展等“热点”、“难点”的有效监督。 3、做好各种创建工作。重点是做好《人民教育》学本课堂基地校创建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4、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做好乡教育排头

兵。 5、认真做好学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6、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教师考核、职称评定工作。 8、加强调研力度,拓宽调研围,提高调研质量,为学校战略献计献策。 四、具体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校委会工作的组织建设,认真选拔校委会委员,发挥他们智慧,群策群力,为学校的办学献计献策,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2、学校所有领导,要深入一线教职员工中去,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实情,倾听师生呼声。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情情况发生,确保校务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地开展。 3、每周周日下午召开校委会,在讨论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学校一周工作安排,以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开展。特殊事务、零时事务召开特别会议。 4、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依法治校,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尤其是要狠抓假期办班行为,本着“谁补课、谁下课”原则维护我校教育一方净土。 五、具体工作 八月份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1、监督考核的对象 学校各职能处室和工作人员。 2、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目录、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准备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2)学校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及时公布; (3)重大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 (4)对有关教职工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5)各处室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 (6)相关人员是否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程序、条件、期限和标准依法办事;相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情况,落实学校“首问负责制”情况;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2、考核人员组成。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 1、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2、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3、问: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根据职能处室职责不同,了解处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 4、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设计问卷调查,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5、评:邀请市教育局、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员对我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各处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2、年终考核。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代表组成: 第一,学生家长代表。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条件为: 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第四,校级领导。主要是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必须由学校行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去执行和组织实施。 (二)代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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