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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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1.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2.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由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校监会组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工作例会讨论、审议学校各项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用民主协商、民主表决旳方式进行,决定问题应少数服从多数。

4.工作例会应认真评议师生关怀旳热点、难点问题旳贯彻状况,评议当月学校党政旳工作状况,监督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及校务管理旳状况。

5.工作例会应与定期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不停提高校务监督旳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6.参与工作例会之前,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应搜集整顿师生旳意见提议,并在会上予以全面真实地反应。

7.工作例会应做好有关记录,及时存档立案。

(二)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制度1.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要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作工作汇报,并接受教职工工旳满意度测评。

2.校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应向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包括监督事项、监督成果和监督意见。

3.学校党组织应认真听取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状况汇报,全力支持、配合校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督促校务监督意见旳贯彻。

4.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学期末向教育局纪检组汇报校务监督工作状况,如遇特殊状况或重要事项应随时汇报。

5. 校务监督委员会旳工作在教育局纪检组旳指导下,通过调查核算、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和协助处理校务监督中旳困难和问题。

(三)宾王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制度1.校务监督委员会应有专门旳《校务监督工作台账》,台账旳记录状况作为考核校级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状况旳重要根据。

2.校务监督委员会应认真、如实记录参与决策监督、校务公开监督、财务审核监督、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安排监督等内容,以备查阅。

3.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对《校务监督工作台账》旳平常保管,并贯彻专人记录。

4.《校务监督工作台账》规定用蓝黑墨水填写,列为校务档案保留。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嵊州市教育网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嵊州市教育网

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公共事务民主管理的权利,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公办中小学(单位、幼儿园)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

现就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引导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从源头上保护干部,扎实推进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学校民主监督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通过发挥校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学校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得到强化,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2.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与能力明显增强;3.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坚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本领明显提升;4.学校纪律制度有效执行,风气良好,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师生、学校与家长等关系更加密切。

三、机构设置全市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统一名称为“嵊州市××××(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

1.职能定位。

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对学校工作实施监督的自治性常设监督机构,在局纪检组的指导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校务监督工作。

2024年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2024年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2024年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日趋完善,校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学校领导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保障学校的行政规范和公正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到2024年,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也会相应发展和调整,以适应学校治理和发展的新需求。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校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学校领导机构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以下职责:1. 监督学校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保障学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监督学校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资金的安全。

3. 监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的监督。

4. 监督学校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生权益,确保校园安全和秩序。

6. 监督学校科研与创新工作,推动学校科研水平的提高。

7. 监督学校与社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学校的社会责任和声誉。

三、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在2024年,校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将进一步细化和细节化,以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学校发展。

具体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指导学校内部监察工作校务监督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学校内部监察制度,建立监察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机制,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开展内部监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程序、规章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2. 领导和推动学校的问责工作校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内部各级领导的工作,确保其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级领导的失职、渎职行为,并推动相关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3. 推动学校内部的诚信文化建设校务监督委员会推动学校内部的诚信文化建设,培养学校师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素养,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理,营造诚信、公正、透明的学术环境和学习氛围。

4. 重视学生权益保护和校园安全校务监督委员会重视学生权益保护和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

中江县凯江镇中⼼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作⼿册中江县凯江镇中⼼学校建⽴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案(试⾏)根据中共中江县委《关于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的意见》(江委发[2012]4号)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能⼒素质、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江纪发[2012]21号)⽂件精神,为进⼀步贯彻《校长⼿册》和落实“四个六”⼯程,推进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构建全⽅位反腐倡廉建设体系,促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现就在我校建⽴校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如下实施⽅案:⼀、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七⼤关于“建⽴健全决策权、执⾏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结构和运⾏机制”为原则,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件精神,在学校建⽴监督委员会,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完善内控机制,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风建设⽔平,为办⼈民满意教育提供更加坚强有⼒的保证。

⼆、⼯作⽬标(⼀)建⽴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建⽴校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学校党⽀部领导、教代会决策、学校⾏政执⾏、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运⾏监控机制。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体系。

完善学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置科学、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权⼒运⾏监督制约机制。

(三)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切实维护教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实现教职⼯对学校的满意率提⾼,社会对教育的公信⼒增强,党委政府对教育改⾰发展的认可率提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准确定位。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由学校党⽀部领导,在学校党⽀部的组织下开展业务⼯作;同时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的领导和⼯作指导。

(⼆)坚持围绕学校的中⼼⼯作,服务⼤局。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作和改⾰发展⼤局开展⼯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整体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料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14.对学校干部调配(中层干部任用是否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上报审批)、人事安排、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考核 、奖金分配情况的监督。 履职监 15.对学校小额修缮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 督 16.对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的监督。 17.对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18.对学校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情况的监督。 19.对学校党务校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重点监督本 单位有无按月公开财务(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运行费)等。 20.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委员学习,讨论工作安排,审核学校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关注热点问题,分析监督情况,特别是分析 对校级“三重一大”的监督情况。 21.对家长、学生及教职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结果,有无及时公布和解释说明。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组织建 设 1.制订校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 2.按计划完成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推选工作,并报教育局确认。 3.做到“六统一”(有一个办公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块牌子;有一个公章;有一个意见箱;有一个公示栏;有一个工 作手册)。 4.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建设政策制度,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 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工作保 5.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障 6.学校应保障校务监督委员会正常的工作经费。 7.校务监督委员会应每学期末向学校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每学年末向教育局报告校监会工作情况及下学年工作计划。 8.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年一次向教职工大会汇报校监会工作情况。 9.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并参加学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研究 讨论。 10.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11.对学校招生情况的监督。 12.对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

xx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xx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xx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幼儿园依法依规管理,有效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校园腐败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幼儿园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据镇江新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清单履职积分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经幼儿园研究决定,在我园设立园务监督委员会,现就规范幼儿园园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强化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实行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工作机制,努力使决策更科学、执行更高效、监督更有力,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发挥园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让幼儿园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反映权,强化幼儿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广大教职工对幼儿园事务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反映权得到保障和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有效执行;幼儿园领导和教师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加大幼儿园事务的公开力度,把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等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使幼儿园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坚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本领显著提升,实现教职工对幼儿园的满意率提高,社会对教育的公信力增强,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认可率提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逐步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施园务监督,不断提高园务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监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整体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关于成立校务委员会的文件

关于成立校务委员会的文件

莱西市日庄镇中心中学
关于成立校务委员会的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的要求,莱西市日庄镇中心中学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认真酝酿学校监督委员会人选,挑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讲原则敢监督的13位同志组成校务监督委员会。

校务委员会主要权利和责任:
1、知情权。

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2、参与权。

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提出所代表方的意见和建议。

3、提案权。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提出学校改革发展相关议案。

4、表决权。

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进行表决。

5、监督权。

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学校办学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6、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

7、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开展有关调研活动。

校务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王兰荣
副主任:胡晓杰
委员:学校领导3人丁强军、任义胜、于德东
教师代表3人候德平、张波、陈彩英
学生家长代表3人邵廷岩、刘希军、于华平
社区居民代表2人陈文军、刘文月
莱西市日庄镇中心中学
2016.3。

金山镇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金山镇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金山镇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工作健康、协调、稳步发展。

根据《中共禄丰县委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校长公选机制,建立由党、政、工、青、妇及教职工、村委会领导、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学校行政依法办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校务监督工作是学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工作内容。

校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本着“监督、促进、提高、完善”的基本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学校的办学发展目标和大局出发,完善学校工作的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使校长正确行使权利,科学决策,积极创新管理方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在合理划分学校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校长工作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学校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健全校务监督委员会领导机构主任:李庆明(金山镇小学教导副主任、工会主席)副主任:杨德宏(金山镇小学党支部副书记)成员:木琼芬(佥山镇小学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张生(金山镇小学教导主任)普学武(金山镇小学总务主任、工会委员)王光明(金山镇小学成职教办主任、工会委员)马志英(金山镇小学党支部支委、团支部书记)梅树珍(金山镇小学女工主任、工会委员)伍云龙(北厂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何绍萍(科甲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周光友(河口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邓德铭(官洼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许志勇(南雄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杨建明(官场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李学强(宋家坡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李国安(小街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白盛洁(大洼小学教师代表)张炳福(北厂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何惠忠(家长委员会代表)杨春林(家长委员会代表)校务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木琼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

2023年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校务管理,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学校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进行校务管理和决策的主要机构,负责学校的全面领导、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以学生为中心,服务教育事业,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体师生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教务主任、学生处处长等相关职务担任副主任,以及各学科教研组组长、班主任等相关职务担任委员组成。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

(二)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行政管理等。

(三)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四)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包括食堂管理、校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等。

(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和比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协调处理学校内部矛盾和纠纷,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工作组或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对学校的校务管理进行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七条校务委员会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全体会议,由校长主持。

会议要求全体委员必须到会,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由主任召集,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形成决策意见和建议,经主任签署后,可以上报学校领导,或者直接落实执行。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并进行及时总结和评估,向学校领导和师生公开工作报告,接受师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四章评议和问责第十条校务委员会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定期的评议和考核,形成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对工作不力或者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整改。

校务会议监督制度

校务会议监督制度

校务会议监督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内部校务会议的组织和监督,确保会议的公开、公平、高效,并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2. 监督职责2.1 校务会议主席校务会议主席应负责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和主持、会议记录的保存和公开等。

对于会议过程中出现的纪律问题,校务会议主席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2.2 校务会议成员校务会议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并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在会议中,校务会议成员有责任遵守会议的规则和纪律,保证会议的公正和高效进行。

2.3 监督委员会为了监督校务会议的工作,学校应设立监督委员会,由校务会议成员中选举产生。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校务会议的组织和执行情况,对于会议中的违纪行为和不公正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3. 监督措施3.1 会议记录公开校务会议的所有记录应保存并公开,供校内师生和其他相关人员查阅。

通过公开会议记录,可以增加会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会议的监督和改进。

3.2 纪律监督校务会议主席有权对会议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

重复违纪行为严重的人员,可以给予暂停参与校务会议的处罚。

3.3 工作监督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校务会议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监督委员会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评估和指导,提高校务会议的质量和水平。

4. 落实措施为了确保校务会议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的工作细则,并将其与校务会议组织和监督的其他制度相衔接。

学校还应加强对校务会议参与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5. 结语通过建立和落实校务会议监督制度,学校将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校务会议,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监督机制的建立也将增加会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会议的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为了保证学校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努力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依法治校、依法从教,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根据游仙区教体局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重点,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和谐、快速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校务监督工作,全面推行校务监督制度,加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学校民主监督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通过发挥校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学校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得到强化,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2.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与能力明显增强;3.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坚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本领明显提升;4.学校纪律制度有效执行,风气良好,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师生、学校与家长等关系更加密切。

三、组织机构育红博爱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组织人员:主任:陈晓明委员:刘文勉文茂雄夏子白王波四、工作重点1.按照上级有关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好校务监督工作。

学校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学校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

建立学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其他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创新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决定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根据“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学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使学校决策更趋科学、执行更趋高效、监督更趋有力,最大限度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全力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校务监督委员会(简称校监会)是学校民主监督组织,由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业务接受党组织纪工委的指导,向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校监会一般与学校党组织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党组织相同.校监会履行职能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监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机构设置.各学校要按照实际,整合审计、职代会、工会民主理财小组等机构的监督职能,组建监委会.监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主持监委会工作,成员中普通职工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对已设立纪委(纪检组)的单位,可选举2-3名职工代表作为纪检组织专门的民主监督力量,纪检组织负责人兼任监委会主任,并增挂监委会牌子.(二)任职资格.监委会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属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3)热爱、关心、支持本单位事业,且有一定协调议事能力;(4)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比较熟悉本单位情况或在审计、财经、法律等专业领域有特长.(三)产生办法.监委会全体成员均要按照酝酿、提名、公示、选举、公布的程序产生.监委会主任和委员由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也可由一定数量职工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经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后,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主任一般由当选的党组织的委员或党员职工兼任(不另设领导岗位).(四)回避制度.监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监委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本人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负责总务、财会、基建、后勤等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五)退出机制.监委会选举时,候选人应作出辞职承诺,当选者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并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监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辞去现任职务或终止其成员资格,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1.不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2.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严重影响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单位工作的;3.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4.煽动、组织或参加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的;5.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6.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由于工作调动、身体状况不佳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7.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委会成员情形的.四、工作职责监委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通过监督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一)加强对“三重一大”监督,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二)协助单位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单位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制度执行、财务审计、信息上报等工作,案件线索在向单位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教育局纪工委.(四)主动收集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职工投诉举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着力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五、基本权利监委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监委会主任应列席单位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以及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向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了解单位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二)质询权.对单位管理事项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解释.(三)建议权.对本单位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及违反制度规定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不称职的党员干部向组织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未被采纳的,有权向教育局纪工委报告,可建议提请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审核权.对党务、校务,特别是财务及办事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五)调查权.经有关纪检监察组织授权,对本单位及其人员的信访举报或其他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六、监督内容(一)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奖金和福利的分配、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工作岗位调整;学校招生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二)对学校人事任免的监督.对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等进行监督.(三)对学校工程项目的监督.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四)对学校物资采购的监督.对学校大宗物品(含学校后勤物品、食堂用品、学生生活用品)等采购、学生教辅资料征订、学生营养餐与配送餐等进行监督.(五)对学校经费管理的监督.校监会对学校经费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实施定期监督.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有效性、票据与备用金使用的规范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自主经营的食堂财务运行情况,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合同履约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存放情况等进行监督.(六)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校监会对学校党组织、行政是否按规定负责推进党务、校务、财务规范公开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七)对其他事项的监督.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学校自行组织的考试的考风考纪、教学设施日常维护和修理情况、教职工的上班纪律等事项进行监督. 七、监督方式(一)审核式监督.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抽查审核.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会同学校、工会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的财务进行集体审核.(二)民主式监督.通过意见箱、校监会电子信箱、专题征求意见卡等途径,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广泛了解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介入式监督.列席并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四)督查式监督.对小额修缮项目管理、“三务”公开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八、工作保障(一)履职保障.各单位要从保证校务监委会履职出发,提供场地、设施及经费上的支持.对监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单位领导子要及时作出答复.监委会每半年向教育局纪工委报告履职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职工大会(职工代表会议)要把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列入经常性议程.(二)能力保障.教育局纪工委通过定岗培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监委会成员履职能力,推进监委会全面落实审核式监督、民主式监督、参与式监督、督查式监督“四式”监督法和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开展调查核实、落实监督意见的监督工作程序.(三)奖惩保障.建立考核评议制度,监委会接受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会议)信任度测评.教育局纪工委每年对监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评议情况作为个人考绩结果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适宜担任监委会成员职务的人员应及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九、工作要求(一)学校党政负责人是推动校监会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在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校监会筹建工作,并将校监会组成名单报教育局监察室备案.校监会成立后,学校党政负责人要积极创设条件,全力支持其正常履职.(二)各学校要全面梳理各项管理权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推行校务公开.把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运行自觉纳入校监会监督范畴,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三)各学校要以校监会筹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职责,确保校监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附件:1. 校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审批表2. 校务监督委员会花名册3.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辞职承诺书。

成立校务委员实施方案

成立校务委员实施方案

成立校务委员实施方案一、背景。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校务委员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成立校务委员的实施方案。

二、目的。

成立校务委员,旨在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通过校务委员会的建立,将学校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

三、组成。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各部门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校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四、职责。

1. 确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2. 监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3. 讨论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4. 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5. 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6. 其他与学校管理相关的事项。

五、工作方式。

1. 校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决议;2. 校务委员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3. 校务委员会每学期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向全校师生公布。

六、保障措施。

1. 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校务委员会的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 校务委员会要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3. 校务委员会要与学校其他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评估。

校务委员会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总结。

成立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希望全体校务委员会成员能够团结一致,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教育制度监督实施意见

2024年教育制度监督实施意见

2024年教育制度监督实施意见20XX年教育制度监督实施意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教育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是保障教育的质量和公平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制度的监督,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监督机制的完善(一)建立健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制度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立教育监督机构。

设立专门的教育监督机构,定期对教育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教育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教育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行使职权的能力,对所有教育机构都有监督权限。

(三)建立学校自评机制。

鼓励学校建立自评机制,自觉接受对自身的评估和监督。

自评机制应包括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师资梯队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监督内容的明确(一)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教育资源的配置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确保每个地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

(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聘、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加强对学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规范化水平。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完善校长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学校内部的事务有序进行。

(四)教育课程和教材的开发和使用。

加强对教育课程和教材的监督,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教育课程和教材的编写应根据教育目标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五)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监测。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进展、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应作为教育机构和教师聘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校务监督小组实施方案

校务监督小组实施方案

校务监督小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管理和运行涉及诸多方面,需要有一支专门的监督小组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因此,建立校务监督小组成为当前学校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与任务。

1. 目标,建立一个高效的校务监督小组,实现对学校各项事务的全面监督和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2. 任务:a. 建立校务监督小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b. 制定校务监督小组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c. 加强对学校各项事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d. 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工作内容。

1. 建立组织架构,校务监督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制定工作计划,校务监督小组每年制定一份全面的工作计划,包括对学校各项事务的监督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加强监督管理,校务监督小组对学校的教学、管理、财务等各项事务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4. 提出改进建议,校务监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机制。

1. 定期会议,校务监督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一季度的监督工作,制定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2. 阶段评估,校务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3. 督导检查,校务监督小组成员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保障。

1. 资金保障,学校将专门拨款用于校务监督小组的运行和监督工作,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校务监督小组成员将得到相应的培训和支持,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二篇)

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二篇)

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全面监督校务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学校内部的监督机构,其首要职责是全面监督校务的开展。

具体来说,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能够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学校领导,以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二、保障学校公正、公平、透明校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学校的监督机构,其一个重要职责是保障学校的工作在公正、公平、透明的基础上进行。

具体来说,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当监督学校各项决策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确保这些决策和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每个人的权益。

同时,校务监督委员会还应当监督学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确保学校的信息公开、会议公开等制度的有效执行,让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工作有更清晰的了解。

三、处理投诉和申诉校务监督委员会还负责处理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投诉和申诉。

无论是关于学校内部问题的投诉,还是对学校决策和政策等方面的申诉,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处理投诉和申诉的过程中,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当秉持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听取各方意见,查清事实真相,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投诉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动校务改革和发展校务监督委员会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校务改革和发展,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

具体来说,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参与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监督学校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校务监督委员会还应当关注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学校领导层推动改革措施的落实。

通过这些工作,校务监督委员会能够促进学校的校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

总结校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内部监督机构,承担着监督校务、保障公正、处理投诉和推动改革等职责。

通过全面监督校务的开展,校务监督委员会能够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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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创新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XX”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X〕31号)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清廉学校”建设,更好地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定位
校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监会)是学校常设民主监督组织,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靠党章党规及学校管理的各项制度开展工作,是学校管理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向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职位设置
校监会根据学校规模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

校监会主任由学校工会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从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
可聘任家委会主任(家长代表)等人员。

校监会主任和成员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报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凡设立学校工会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要求设立校监会;其他学校根据实际,视校情自定是否设立校监会。

校监会成员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广泛的代表性、较高的信任度,同时具备相应的法规政策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总务、财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校监会成员。

校监会一般与学校工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学校工会相同。

如遇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三)主要职责
1.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开展监督;
3.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校党组织、校长室反映;
4.通过监督检查,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权利
1.知情权。

校监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广大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职责规定的事项;
2.参与权。

校监会主任列席并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3.建议权。

对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及决策违反规定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学校班子成员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未被采纳的,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
4.监督权。

对党务、校务、财务及办事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监督职能,按时完成各项监督事项;
3.定期、不定期向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报告校监会监督工作情况;
4.支持学校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及时消除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误解。

三、监督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处理
(一)监督事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奖金和福利的分配、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工作岗位调整,学校招生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
2.学校人事任免。

对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学校干部的管理等进行监督;
3.学校基建项目。

对基建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建设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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