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我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发展,调动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争取高级别项目、多出优秀成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科研竞争力,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化奖励与考核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范围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完成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对个人及单位进行考核(即附件1 和附件5 所列的项目、经费和成果)。
科研工作量化采用积分制,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进行统计。
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师、科研人员及行政、教辅人员晋升职称、职务、年度工作考核时的依据。
科研人员完成的考核范围内的所有科研工作(附件1 和附件5 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自行计算科研量化得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化奖励范围以我校为单位的符合附件1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由科技处参照附件1 相应的排名和量化得分计算并发放科研奖励津贴,科研奖励津贴标准为32元/ 分。
第四条科研量化登记科研人员完成的附件1 和附件5 范围内的各类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及科研成果转化等,各单位须按《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季报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到科技处登记备案,方可计入科研量化考核和奖励的范围。
考核当年1月1日〜10 月31 日期间立项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和发表、出版、载录及获奖或转化的科研成果等须在当年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允许在次年登记,但只对奖励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补发科研津贴,其定量分值不能计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11 月1 日〜12月31 日之间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要求在当年登记,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也可在次年登记补发科研津贴并进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规定修订版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ABCDE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公开出版的着作教材;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着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
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位。
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研分。
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量化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人员,以及学校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署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方可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第四条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见表1)。
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按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时间采用按月分段累计的办法。
表1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说明:(1)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职科研工作的人员,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0%;(2)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含实训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100%;(3)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党政(含教辅和辅导员)管理工作的人员,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
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以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发布的校内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要求为准,其科研工作量量化计分办法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标准及计分办法第五条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及分类一、著作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编著(含个人作品集)、教材、译著、科普等著作。
1. A类著作:国家党政机关、部委审定的国家级规划著作。
2. B类著作:专著、科普。
3. C类著作:编著、教材、译著。
二、论文类(或作品类):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含电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作品);被政府有关部门、学会、协会入选(采用、收藏、展览)的论文(作品)或专业文摘刊物;全国学术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被政府有关部门批示或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作品。
1. A类论文类(或作品类)(权威期刊)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版)目录中,国家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研究会、协会)、“985工程”高校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以科研促教学,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科研管理工作实行院、系(部、处、室)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组织全院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宏观调控,组织成果的鉴定(验收)及报奖。
各系(部、处)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进展实施情况,提供和保证科研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科研时间等基本条件。
第三条科研选题应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运用创新原则、实用性原则、可行性和高效性原则,做到当前与长远,研究与开发推广相结合,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形成本院特色。
第二章科研项目申请第四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和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均可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申报国家级和省(部)、厅(局)级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软科学)的具体申报条件参阅各类项目的申报办法。
第五条项目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和项目指南,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写出评语后交教务处。
第六条教务处进行汇总审查后提出初步意见,交xx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提出入选项目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检查督促第七条纵向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签定科技合同(责任书、计划任务书),纳入xx科研管理计划。
横向项目(以研究经费到院为准)与对方签定科技合同交教务处备案,纳入xx管理计划。
没有纳入xx科研管理计划的项目,xx不组织成果鉴定、登记和报奖。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人员、进度等。
若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需作上述变动,需写出书面报告阐明原因,待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九条教务处对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年组织二次全面科研检查(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项目组每年年终均需填写“xxxx职业xx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次年1月15前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按照《*****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课题,带有经费资助的,按资助经费30分/万元增加计分。
(2)科研项目在项目批准立项年度先计总分的50%,按期结题者,结题年度再计其余50%;获准延期结题者,在延续期内不计分;延续期满仍然不能结题或项目被撤销者,扣除项目批准年度已经计算的分值。
(3)子课题降一档计分。
一般院级课题不设子课题,院级课题只记前5名。
(4)同一课题从不同渠道立项,按最高值计分,不重复计分。
(5)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经费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分值。
(6)已结题者应提供课题结题证书,严格按证书上名次排序计算分值。
二、论文计分办法发表的论文须署名*******学院。
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且属于理论性研究,按一般期刊论文计分。
(一)论文级别的界定论文评定按所发表刊物级别分五等次。
刊物的级别由主管单位决定。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以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最新版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大核心期刊最新版为准。
1.核心期刊:包括北大、南大,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期刊)。
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等为主管单位的刊物),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中国xx集团、中国xx学会、协会)主办的期刊。
“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2.一般公开期刊不包括在核心期刊内的期刊。
(二)不合格刊物的计分1.在不合格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
2.若论文是在被认定为不合格刊物之前发表者,可计分;之后发表者,不计分。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量化管理办法附件-附件2 著作类成果出版社
附件2 著作类成果出版社分类一、A类出版社:中华书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及国外正式出版社二、B类出版社:除A类以外的其他正式出版社附件3 论文类成果发表期刊等级一、A类期刊:1、Nature (英)2、Science (美)二、B类期刊:1、《中国科学》2、《中国社会科学》三、C类期刊: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北大图书馆、当年最新版)中各学科第一名的权威核心期刊;《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北大图书馆、当年最新版)中各学科第一名的权威核心期刊四、D类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各学科第一名的权威期刊(当年最新版)五、E类期刊:《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北大图书馆、当年最新版) 所列举的核心期刊(除权威期刊外);《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北大图书馆、当年最新版) 所列举的核心期刊(除权威期刊外)六、F类期刊:1、CSSCI所列刊物(除权威期刊外)2、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期刊七、G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当年最新版) 所列举的核心期刊(除权威期刊外);国外一般公开期刊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CD核心库期刊和CSSCI最新版中所列入的同一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其工作量按F类计分,不重复计算。
上述文献资料或检索系统中所列入的中文权威和核心期刊的英文版也按相应的期刊等级予以认定计分。
八、H类论文集: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学者参加且在国外举行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九、I类论文集:除H类外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十、J类论文集:在国内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附件4 收录、转载或文摘等检索性刊物等级A类:1、科学引文索引(SCI)2、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B类:1、工程索引(EI)2、科学与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3、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4、科学译论索引(ISR)C类:1、新华文摘(3000字以上文摘)2、中国社会科学文摘(3000字以上文摘)3、美国物理文摘(PA,文摘)4、美国化学文摘(CA,文摘)5、德国数学文摘(MA,文摘)6、美国数学评论(MR,文摘)7、英国科学文摘(SA,文摘)8、其他被公认与上述1~7项学术水平相当的刊物(文摘)D类:1、新华文摘(1000~3000字文摘)2、中国社会科学文摘(1000~3000字文摘)3、其他被公认与上述1~2项学术水平相当的刊物(文摘)E类: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1000字以下文摘)F类:1、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文摘)2、中国××文摘(全文转载)G类:1、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目或题录)2、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或选入学术卡片)3、专业性检索刊物(文摘)4、一般核心期刊刊登文摘。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ABCDE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著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
(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三、科研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位。
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西南民族大学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西南民族大学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及其它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我校在职人员申报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应根据当年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指标数量且在现有岗位所属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年度考核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能认真履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及所在单位安排的相应工作,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至少应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申报、评审:1、近三年来,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刑法、行政开除留用、党内劝其退党处分者;2、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被立案审查、审计尚未结案者;3、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大不良影响者;4、伪造学历资历,职称考试舞弊、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5、在道德品质等方面不能为人师表者。
第四条任职年限、学历要求(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及以上。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申报外语类、体育类、艺术教育类、思想政治教育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如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科研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3.获政府奖和通过各级专门机构鉴定的科研成果。
4.取得国家、部委、省、市及院级科研项目及其他横向经费的科研项目。
5.专利、技术转让等。
四、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
1.科研成果类项目计分标准见附表1。
2.科研工作量类项目计分标准见附表2。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六、附则
1.科研成果或工作量的认定由所学术委员会负责。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表
附表1
科研成果类项目计分标准
计分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省级以上项目
在研省级以上项目____项
____分
在研省级以上项目____项
____分
无
____分
应用研究
类项目
新开展项目不少于____项,且必须含____项新产品研发项目
____分
无
____分
专著
研究性学术著作(ABC级)
每万字(___、___、___分)
获奖
科研成果或论文获____级以上奖项
一等奖,____分/项
二等奖,____分/项
三等奖,____分/项
科研成果或论文获____级以上奖项
一等奖,____分/项
二等奖,____分/项
三等奖,____分/项
科研成果或论文获____级以上奖项
1.考核由科研处与人力资源处统一部署,次年年初完成年度考核。
2.本所科技处每年12月计算上一年度的科研工作量并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价。
3.两人或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项目或工作量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参与者协商后按各人实际贡献分配分值,并填写科研成果(工作量)分配表,交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 公幵出版的着作教材;2. 公幵发表的学术论文:3. 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 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 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 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 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 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着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1 •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 布。
研 作 的 分科工 量 计 办2 •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学院作为署名单位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排名第二系数为,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系数为,第三作者系数为,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 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 科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推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1、单位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及基础教学部。
2、个人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岗人员。
教学岗人员包含专职教师、教学行政岗和实验实训岗人员。
二、考核层次学校执行对单位考核对象的考核,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执行对个人考核对象的考核。
三、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1、计算公式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参考基本工作量+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岗位系数,其中A、B类分数分别计算。
A类分可按1:1的比例代替B类分,B类分按照的比例可换算成A类分。
2、参考基本工作量表一:个人参考基本工作量(分/年)3、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表二: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分/年)4、岗位系数表三:岗位系数四、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年度完成比例系数。
即依据每年3月1日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在编教学岗职工情况,将个人年度参考科研工作量进行累加,然后再乘以完成比例系数,即为各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指标。
年度完成比例系数由校务委员会授权教学科研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单位考核措施1、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列入科研和教学改革年度预算。
2、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年度教学经费(除去兼职人员课酬)×(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I)。
3、年度教学经费已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学校下达的教学经费总和;未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实际教学经费总和。
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绩效考核最低定额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总量核定办法
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绩效考核最低定额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总量核定办法为了做好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促进岗位与职责、考核与分配的有机结合,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任教师最低定额教学工作量(一)各学院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不能完成的,酌情从学院管理奖励绩效年终考核中扣分。
个人不能完成单位核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扣减一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专任教师必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每年至少独立主讲一门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或留学生课程,否则,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专任教师个人最低教学工作量定额,由学院自行制定。
专任教师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相应等级岗位人员最低教学工作量。
“双肩挑”人员按学校规定相应减少教学工作量。
(四)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与实践教学工作以及研究生指导工作。
教学工作量除了规定的课时外,也包含备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出题和阅卷、教研活动等配套工作。
如上述各项工作不到位,可适当扣除教学工作量。
二、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定额科研工作总量(一)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定额科研工作总量根据《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11)进行计算,各单位必须完成学校核定的科研工作总量,不能完成的,从学院管理奖励绩效年终考核中扣分(5分×未完成率)。
(二)个人科研工作定额由单位自行制定。
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师特长制定不同的个人额定工作量,个人不能完成单位额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扣减一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个人由单位考核,报学校核定。
(三)各单位制定个人科研工作定额时,要考虑科研工作的周期性(一般为3年一个周期)。
(四)各单位科研工作量总额的核定,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聘用人数核定。
核定各单位每年科研工作量总额时,各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基数如下:(五)各单位每年科研任务总量(E )的核定: i i f n E ∑=i f 为各等级对应的科研基数,i n 为各单位各等级对应的人数。
建立健全民族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高 乐敏 . 3 高校 科研 管理 体制 的 国 际 比较 与 思 考【】华 中农 业 大 学 学报 ( 会 科 学 J. 社
版), o ,() 2 8 2. 0
向、促进 民族院校科研健康发展 ,高校科研管 的最后得 分。在制 定绩效评估体 系时 , 必须依 理体制必须与时俱进 ,不断 创新管理理念和机 据学校科研基础 与科研 目标 、科研发展 与学 校 制,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
的特 点,而科研工作绩效评估要 充分考虑科学 级 ,每一层级用不 同的科研标准 衡量 ,在鼓 励 性 、公正性 ,给 考 核评 价工 作带 来 了很大 的 基 础较差的中青年教师的 同事 ,也不能挫 伤老
“ 培养人才 、发展科技 、服 务社 会”是 高 难 度 。以往 对科 研项 目的考 核更 多地 注 重形 年教师的积极性 。然后 ,积极营 造一个尊重知
i 管 n政 理 建立健全民族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的 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吴 力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 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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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建 立 合理 、有 效的激 励机 制 。合 摘 曩:科研工作是高等学 校的一晒基本只 资源优势, 引导科研方向及资源配置 ,带动整 能,也是推动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 力量。我国民 体科研 实力的提高。正确处理和平衡教学 和科 理 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激励措施可以 引导科研
族 院校 在加 快 少数 民族地 区经济 社会 发展 , 实现 研的关 系,通 过教 学为少数 民族地 区输送 合格 向正 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鼓励科研人 员出成
各 民族共同繁荣中肩 自着重要的使命。但是,相 毕业生的 同时 ,激 发学生的创造 力,注重 科研 果、出高质量的成果。首先,应该采取物质激 J 对 国内外 高水平 综合 院校 而言 ,我 国 民族 院校 的 科研 工 作起 步晚 ,管理 体 制 落伍 相 对滞 后 。为 7 工作和创新对学校 整体实力和当地社会经济的 励和精神 鼓励相结合的形式 ,以奖金 ,学术称 更好地推动民族院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必须建立 推动作用 ,适应社会对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 号 、荣誉 证书等形式让高校老师得到物质层面 有 效 的绩效 考核 制度和 激 励机 制 ,激 发广 大科研 第 二 ,以绩效 评 估为手 段 ,完 善 考核制 和精神 层面的双 重满足 ,充分调动科研人 员的 人 员的热情和 创 造 力。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我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发展,调动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争取高级别项目、多出优秀成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科研竞争力,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化奖励与考核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范围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完成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对个人及单位进行考核(即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项目、经费和成果)。
科研工作量化采用积分制,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进行统计。
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师、科研人员及行政、教辅人员晋升职称、职务、年度工作考核时的依据。
科研人员完成的考核范围内的所有科研工作(附件1和附件5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自行计算科研量化得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化奖励范围以我校为单位的符合附件1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由科技处参照附件1相应的排名和量化得分计算并发放科研奖励津贴,科研奖励津贴标准为32元/分。
第四条科研量化登记科研人员完成的附件1和附件5范围内的各类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及科研成果转化等,各单位须按《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季报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到科技处登记备案,方可计入科研量化考核和奖励的范围。
考核当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立项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和发表、出版、载录及获奖或转化的科研成果等须在当年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允许在次年登记,但只对奖励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补发科研津贴,其定量分值不能计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11月1日~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要求在当年登记,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也可在次年登记补发科研津贴并进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
关于修改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2004年12月10日,部分委员提议并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民大发[2003]2号)《中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民科字[98]06号)部分条款做适当修改,从2005年正式执行。
一.《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九条“论文被转载、文摘的分值”中增加相应的,在附件2“转载、文摘等检索性刊物等级”中增设B1类。
B1类:1.美国化学文摘(CA,文摘)2.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二.《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第十条修改为:第十条争取科研经费分值(F)。
争取的预算外科研经费(含国家民委基金项目)按30分/万元计算科研经费分,其中,横向项目按10分/万元计算科研经费分。
科研经费金额以科研处每年实际到账数额计算。
三、《中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横向项目经费的配套比例降为相应学科纵向配套比例的1/3。
另: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加分从2004年执行,CA降分从2005年执行。
科研处2005年1月1日附修改后的《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争取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等方面对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进行统计,科研工作量得分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科研情况及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师和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年度工作考核时的考核依据。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致使教学工作量不够时,可以用科研工作量的超额部分等值换算成相应教学工作量予以补充,但科研工作量未达到额定基本工作量时,不能用教学工作量转换。
高校科研工作的量化管理
作者: 李滨江
出版物刊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页码: 7-8页
主题词: 高校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工作绩效;个人科研;教职工;考核项目;科研管理工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人员
摘要: 把量的概念引进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中,将每个教职工的科研工作绩效在统一的标准下实行量化,使原来的定性管理变为定量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统计出个人和单位的科研工作绩效情况,就能更全面地掌握学校的科研工作现状,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科研量化实施方案
科研量化实施方案在科研工作中,量化实施方案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科研人员更加系统和有效地进行科研工作,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科研量化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首先,科研量化实施方案需要明确研究目标和任务。
科研工作通常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科研人员需要明确自己的研究目标是什么,需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
只有明确了研究目标和任务,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科研量化实施方案。
其次,科研量化实施方案需要建立科研指标体系。
科研指标体系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应的科研指标体系。
科研指标体系可以包括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影响因子等方面的指标,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这些指标来评估自己的科研工作。
接着,科研量化实施方案需要确定科研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
科研工作通常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科研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确定科研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
只有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科研人员才能按时完成科研工作。
另外,科研量化实施方案需要制定科研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科研工作通常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科研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只有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方法,才能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科研量化实施方案需要进行科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科研工作完成后,科研人员需要对自己的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只有进行了科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总之,科研量化实施方案对于科研工作非常重要,科研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科研量化实施方案,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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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我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发展,调动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争取高级别项目、多出优秀成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科研竞争力,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化奖励与考核范围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范围
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完成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对个人及单位进行考核(即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项目、经费和成果)。
科研工作量化采用积分制,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进行统计。
科研工作量作为教师、科研人员及行政、教辅人员晋升职称、职务、年度工作考核时的依据。
科研人员完成的考核范围内的所有科研工作(附件1和附件5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自行计算科研量化得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化奖励范围
以我校为单位的符合附件1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由科技处参照附件1相应的排名和量化得分计算并发放科研奖励津贴,科研奖励津贴标准为32元/分。
第四条科研量化登记
科研人员完成的附件1和附件5范围内的各类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及科研成果转化等,各单位须按《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季报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到科技处登记备案,方可计入科研量化考核和奖励的范围。
考核当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立项的科研项目、到校的科研经费和发表、出版、载录及获奖或转化的科研成果等须在当年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允许在次年登记,但只对奖励范围内的项目和成果补发科研津贴,其定量分值不能计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11月1日~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要求在当年登记,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考核当年登记的,也可在次年登记补发科研津贴并进入次年个人和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
第三章科研工作定量考核内容及计算公式第五条科研工作定量考核内容
一、科研项目
考核依据: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科研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年度检查报告、
结题证书或通知等原件。
二、科研经费
考核依据:当年进入学校账户的实际项目经费。
三、科研成果
考核依据:著作、论文、专利、鉴定或评审等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获奖成果
考核依据:成果获奖证书、奖章(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成果转化
考核依据:由地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厅局级以上政府机关盖章出具的成果被采纳
或应用的证明及其实际进入学校账户的转化经费。
第六条 个人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
G=Σf X+Σf C+Σf F+Σf J+Σf Z+ΣS
其中:G 个人科研工作量化总得分
X 承担单项科研项目标准分
C 完成单项科研成果标准分(包括著作、论文、专利、鉴定或评
审等各类成果)
F 每万元到校科研经费标准分
J 科研成果获奖单项标准分
Z 科研成果转化单项标准分
S 第一申报人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专利等的得分
f 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系数(参见附件1、附件5)
2n-p 2n-p
f = ───── =───── Σ2i-1 2n -1 n 承担或完成各类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等的总人数(n ≥1)
p 承担人或完成人的排名
i=1,2,3……n
第四章 科研工作定量分值及有关说明
第七条 科研工作定量计分分值
根据个人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按照相应的计分标准和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系数,即可计算出被考核人在考核年度内各类科研工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成果获奖、成果转化等)的实际得分,其累加之和即为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得分;各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得分为考核年度末本单位所有在册人员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的总n i=1
和。
《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定量计分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5。
第八条关于科研工作量评价指标的有关说明
1.课题类型分类参照《西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承担科研项目:依据立项批文,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协议书等进行确认;没有通过科技处申报的项目,须向科技处提交立项证明(申报书、批文、合同等),经审查属实,办理了立项登记手续方可按相应项目执行;无上述依据者,不得计分。
3.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根据其研究的起止时间,对照附件1、附件5的计分标准,按照考核当年实际科研工作的时间计分。
科研任务和计划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延期和改动,按计划到期未完成工作任务者,超出时间不再计分。
4.“申报项目分”、“申报专利分”、“科研奖申报分”系申报项目、专利、科研奖被相关部门受理后每项项目或成果的得分,该分由第一申报人获得。
没有通过科技处申报的专利、科研奖项须向科技处提交相关材料登记备案方予认可。
5.以我校教职员工为第一承担或完成人的多人合作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我校参与合作人员的工作量分值(如有校外合作人员,须按附件1、附件5扣除校外合作人员所占的工作量分值)由第一承担或完成人与其他合作者协商分配,如无异议,也可参照附件1、附件5计分;以外单位为第一承担或完成单位,我校教职员工参与合作的各类科研项目按项目申报书、立项批文的实际排名经第一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附件1、附件5计分;参与完成的成果按实际排名根据附件1、附件5计分。
6.所有项目承担人或成果完成人均应以我校作为单位正式署名,应署我校单位名称而未署的不予登记。
若同一项目承担人或成果完成人单位署名同时署外单位和我校单位名称的,其工作量以我校署名次序对应附件1、附件5中相应的排名计分。
当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明确写有通讯联系人时,该通讯联系人可作为第一完成人登记,其他完成人排序顺延,成果完成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
7.计划外科研经费,经费数按考核当年实到校科研经费计算;学校科研项目和由学校投入经费的各类自筹经费项目只计项目分,不计经费分。
8.本办法所指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均指当年已经正式发表的学术性文章。
同一成果多次申报不同级别的奖励,只计一次最高申报分;一项成果多次发表、出版、获奖、收录或转载只计一次最高分。
9.学术会议论文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大会通知、正式出版论文集等。
10.成果转让或被采纳、应用由科研成果完成人得分;成果推广由推广人员得分。
11.公开出版的个人论文集视作著作类成果计分;多人合作撰写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只按单篇论文计分,主编和副主编根据附件2A类和B类出版社分别按上述标准计一篇论文分。
12.无新内容再次公开出版的著作不计分;有新内容再次公开出版的著作,根据新著述内容的字数和出版社类别计分,即新著述内容的字数每增加百分之十,对照不同类别
著作标准分的百分之十计分。
13.获奖科研成果如设立三等奖以下奖项,按不同类别和等级奖项标准分的比例计分;如获奖科研成果未设等级,参照相应类别奖项三等奖标准分计分。
14.已经获得学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专著,只计工作量分,不再进行科研奖励。
第五章项目经费配套、奖励
第九条纵向项目经费配套、奖励
对于各等级的纵向科研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给予相应比例的经费配套,配套总经费不超过100万元,比例如下:
1.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的100%进行配套;
2.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国家一般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的80%进行配套;
3.以我校为合作单位参与的国家级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的40%进行配套;
4.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省部级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的40%进行配套。
5.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的成都市项目,按到校总经费的20%进行配套。
各等级纵向科研项目,单个项目到校总经费超过30万元的部分,在年底科研量化奖励时,从学校经费中给予5%的现金奖励,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各类项目的到校经费,如需划拨部分经费到合作单位的,必须是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中写明的合作单位和经费额度,从学校划拨出去的经费不给予经费配套和奖励。
第十条横向项目奖励
对于横向项目,学校不再给予经费配套,不提取管理费,项目主持人可直接从该项目到校经费中提取30%的劳务费。
单个项目到校总经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年底科研量化奖励时,从学校经费中给予1%的现金奖励,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科研津贴的发放范围为我校教职员工。
科研津贴由科技处计算造册,报学校审定批准后发放。
发放科研津贴的费用由学校拨专款支付。
第十二条附件2、3、4内所列内容,科技处可根据资料来源的最新版本予以更新。
第十三条各类科研项目或成果认定出现异议时,由校学术委员会的同行专家裁定。
第十四条文学和艺术类作品、体育和艺术竞赛类奖项以及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和公开出版的教材由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量化管理办法。
由我校研究生或本科生承担或完成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部和校团委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本办法实行之日起,原有科研管理相关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200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所有科研经费的配套和奖励一律按原有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