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分部试运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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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霍州发电厂

管理文件

Q/GDHZ-311.02A-2011机组分部试运管理制度

2011-7-18发布2011-8-1实施

国电霍州发电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15496—15498)、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本标准的起草部门:工程管理部

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及解释部门:工程管理部

本标准起草人:薛安怀段金锁武二明陈玲琴亢小军王改胜

本标准审核人:乔俊杰

本标准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机组分部试运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做好国电霍州发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启动试运阶段的分部试运工作,规范分部试运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进一步清晰辅机试转的工作程序与内容,充分发挥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等单位的工作经验与优势,保证分部试运工作的安全、优质与高效地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等电力建设与生产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调试管理办法(2006年版)》

Q/GDBLIII-2007启动调试过程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国电霍州发电厂

3.1.1 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组织管理,参加分部试运工作中的检查协调、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协调外部关系等。

3.1.2 负责提供电气、热控等设备的运行整定值,参加单体调试、单机试转、分系统试运以及相应的验收签证,做好运行设备与试运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在启动试运中,负责生产代保管后的设备或系统停送电、启停操作、运行调整、事故处理和文明生产,对试运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2 施工单位

3.2.1 完成设备启动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试运中临时设施的施工。

3.2.2 负责完成设备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转,编制有关调试方案和措施;负责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中的设备停、送电和启停操作。

3.2.3分部试运应由施工单位牵头,在调试等有关单位配合下完成,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做好试运设备与运行或施工中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3.2.4 机组移交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消缺检修和文明启动等工作。3.3 调试单位

3.3.1 按合同要求负责编制分系统试运调试方案和措施。

3.3.2 按合同组织协调并完成分系统试运工作,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

3.3.3 参加分系统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全面检查启动机组所有分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3.3.4 负责提出解决分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提交分系统调试报告和调试工作总结。

3.4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参加机组启动试运阶段分部试运的监理工作,主持分部试运前的静态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单体调试或单机试运与分系统试运之间交接验收工作。

3.5 设计院应负责必要的设计修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

3.6 各制造单位应按合同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设备性能,完成合同要求的设备调试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处理制造厂应负责解决的问题;协助处理非责任性的设备问题等。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的要求

4.1.1 分部试运阶段应从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分部试运包括单体调试及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才能进入分系统试运。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合格后必须办理验收签证。

4.1.2 分部试运应在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施工单位负责(分部试运组长由主体施工单位出任的试运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施工、调试、建设、生产、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某些重要辅机和特殊设备可根据合同要求制造厂人员参加,分部试运中的调试工作由调试人员完成。

4.1.3 单体调试主要是针对单个附属设备,如各种执行机构、就地仪表元件、电气装置的调试;单机试运主要指单台辅机的试运,其主要任务是在单机试运中监测和记录单机各部位的温度、压力、流量、振动、液位等运转参数,并进行必要的部件调整,使试运单体设备的运行参数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4.1.4 分系统试运主要指对由单机、连接管道及其他附属机构、元件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系统的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并进行整个系统的二次回路调试、信号校验、连锁保护试验、操作试验、调节试验、系统功能试验,使系统的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4.1.5 分系统试运必须在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签证后进行。分系统调试工作与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有一定的覆盖,但是在覆盖部分中,各自的调试内容和要求是不同的。

4.2 分部试运程序

4.2.1 分部试运主要流程为:制定试运计划、方案、质量验评计划→审批试运计划、方案、质量试运计划→单体调试或单机试运调试方案报审→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前静态检查(包括电气、热控保护投入状态确认)→办理单体调试/单机试运申请单→单体调试/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单体调试/单机试运与分系统试运交接验收→分系统试运调试方案报审→分系统试运前检查验收(包括电气、热控保护投入状态确认)→办理分系统试运申请单→分系统空载和带负荷试运→分系统验收签证→办理机组分系统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机组分项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移交生产代保管(具备生产代保管条件)。

4.3 单体调试/单机试运

4.3.1 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具备条件:

相应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已经完工并按“验标”验收合格,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记录等资料齐全;一般应具备设计要求的正式电源;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单体调试/单机试运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已审批、交底。单体调试/单机试运方案必须按照调试方案报审表(表1)报监理单位和霍州发电厂审批,重要的单机试运方案需上报试运指挥部批准。

4.3.2 试运前的检查确认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填写“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前静态检查表”(表2),相关方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始试运,试运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监视,根据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特点进行相应的检查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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