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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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博物馆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06]59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06
【实施日期】2006.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5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是近代中国民族工商业的重要发祥地和现代乡镇企业主要诞生地,工业遗产繁多,是国内工业遗产富集的重点城市之一。为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城市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推动无锡工商名城和文化名城建设,市政府决定,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遗产普查。为切实做好有关工业遗产的普查工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现就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护工业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业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厂房、仓库及码头等不可移动文
物,有机器设备、工具、档案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突出价值的历史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工艺流程、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文化形态。
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工业遗产是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和内在动力,是打造城市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文化体现。我市正全力建设工商名城和文化名城,工业遗产既是过去辉煌的佐证,更是创造未来的动力和源泉。我市的工业遗产是最具地域特色和个性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无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已刻不容缓。无锡现已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十一五”期间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主城区企业开始退城进园,农村开始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企业、村庄和农庄开始有计划地“三集中”,城乡文化形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工业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稍有疏忽,就有损毁和消失的可能。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工业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护工业遗产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
二、全面开展工业遗产普查
本次工业遗产普查的重点是建国前民族工商业企业,建国后50年代的工商企业和改革开放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