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三好、优干评定办法
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办法
(4)三好学生
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
德育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不弄虚作假,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热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能测试成绩及格。
奖励金额:800元/人
评选比例:全校学生人数的8%
(5)优秀学生干部
评比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院、系、班级、学生党支部的学生干部、宿舍舍长等学生干部均可评“优秀学生干部”。
1)同“三好学生”条件第一条。
德育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2)学习态度认真,目的明确,能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以内,身体健康,体能测试成绩及格。
3)工作积极主动,开拓精神强并能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任劳任怨,顾全大局。
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同学服务,民主作风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奖励金额:300元/人
评选比例:全校学生干部人数的8%。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Xx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选比例如下:“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优秀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第三条评选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劳动,爱护公物;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刻苦钻研科学知识;5、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体育锻炼,注意公共和个人卫生,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总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第四条“三好学生”评选的条件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评为“三好学生”: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追求新知,勇于探索,在校风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等级奖学金。
第五条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三好学生可评选“优秀三好学生”。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条件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1、在学校、学院或班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会、班级或学生党团组织干部;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3、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等级奖学金,或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者。
第七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本人根据评选条件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需由其任职单位推荐),并经年级(专业)学生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布。
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三好、优干评选条件1、学生评优成绩查询以全年的平均分绩点查询作为标准由高到底择优选出,有处分、补考科目的同学不能参加评比。
2、操行分两个学期都要达到标准90分以上。
3、体育成绩要达到标准76分(良好)以上。
(一)三好学生评比条件1.思想好(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时事学习活动。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平时注重道德修养,能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待人诚恳、谦虚、有礼貌。
(5)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做好教室、寝室及卫生包干区的轮流值日工作。
(6)每学期操行评定为优秀。
2.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2)平时学习踏实、刻苦钻研、并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3)主动帮助后进同学进步。
(4)学年内考试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无不及格科目,考查科单科成绩中等以上(含中等)。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比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第(1)、(3)项条件,并考试科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无不及格科目,考查科单科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第(1)、(3)项条件。
2.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3.主动做好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4.办事周密、公道、工作效果较好。
5.学年内考试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无不及格科目,考查科在及格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
关于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办法

关于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办法一、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在年级前30%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工作能力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作风民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前50%以内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3.先进班集体:班委会成员民主团结,有凝聚力,号召力;班级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良好的班风,课余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本年度内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1.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的1/6推选。
三、评选方法和时间安排1评定时间:每年9月份2.评定方法:首先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民主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然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所有推荐人进行评审,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最后,将所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学生工作处(先进班集体附典型事迹材料),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四、奖励办法1.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或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按学生综合测评相关规定加分。
3.学院要加大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事迹的力度,激发全体学生奋发向上。
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的评选办法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同时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和程序如下一、参评对象:我院2013级和2014级全体在校并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名额:评选比例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26人,比例2:1,优秀班集体3个。
三、申报条件:(一)三好学生申报条件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综合测评成绩优异。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面发展。
4、严于自律、品格高尚。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5、综合测评成绩突出,测评由学期内必修课(考试、考察)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组成(学业成绩占70%,素质教育成绩占30%),在一学年内必须连续两次获得(二个一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二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三等奖,或两个二等奖等级)学校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关注时事政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
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利益得失,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局、创建和谐校园而积极开展工作。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管理 办 法编制单位: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三好学生: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凡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学期以上,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优秀班级:我校中学部、小学部所有班级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合格+特长):1、思想品德合格。
按照各学部各学段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案评价,思想品德为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未违反过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习合格。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最高成绩水平(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分析决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身体合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
4、特长:“特长”的含义: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爱好、兴趣通过进一步的训练,在某一阶段获得进步,达到一定的水平。
它包括艺体特长,也包括英语、计算机、演讲、摄影、摄像、主持、科技制作、写作等各方面的特长。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相同。
在思想品德方面,还要优秀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鉴于学生干部公务活动占用时间较多,优秀学生干部科平成绩可较三好学生适当降低要求。
(三)优秀班级:1、政治思想好:集体中有明确的教育目标,经常性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理想前途、道德情操、纪律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的学习英雄模范,并有显著的成绩。
整个集体能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政治思想工作搞得生动活泼,重视思想品德评价工作,收效良好。
2、学习风气好:集体中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的观念,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视开发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坚持在以课堂学习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的学习活动,但没有集体补课的现象。
体育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分类)

明细事项 思想品德分=基本分+参与分—扣分(奖励上限30分) 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 大学生、学习优秀奖省级以上加10分,校级加8分,院系级加5分;同类称号重复获奖 的按最高或级别计分; 受学院、系或年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所在班或团支部,被评为省级、学校或院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干部(指班委 或团支委)分别加6分,5分、4分,其他一般成员者,省级省、校级加2分,系级加1 分。同一单位在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被评为学校或系文明寝室的,所在寝室每人每学期分别加5分、4分;被评为学校或院 系卫生寝室的,所在寝室每人每学期分别加4分、3分。但同一类评比多次获奖者,按 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捐书、捐款、捐物者,每次加2分,但该项累计加分超过10分 者仍按10分计算; 义务献血者每次加4分; 思 想品 德分 (基 本分 50 分) (15% ) 见义勇为者,每次加5—20分; 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后勤服务等,每 次加1分,但累计加分超过10分者仍按10分计算; 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发动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 集会者,打架斗殴等受治安处罚、学校、院、班级处罚者依次扣20、18、16、14、12 分,扣分依据为相关材料。(由系学办、班主任指导进行);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年级集会和规定必须参加的劳动和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 者,每次扣2分; 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者,受班级公开批评者扣4 分,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扣6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2分,受严 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50分,受开除党籍 、团籍处分者扣60分。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 扣分一次; 凡因宿舍脏、乱、差而受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的,或寝室卫生不合格的,该寝室每人 每次分别扣8分; 考试舞弊,不遵守考风考纪,不讲诚信扣10分; 教室、公共卫生区域卫生不合格的,每人每次分别扣8分; 恶意欠交学费、集体欠交学费者,视其欠交学费的情况和态度扣5分; 无故晚归者,每次扣2分,通报批评者每次分别扣5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进步生的评选办法为了充分发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将我校三好、优干、优团评选条件及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㈠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践,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初步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3.思想上积极上要求进步,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㈡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㈢身体好1.自觉锻炼身体。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强。
3.体育课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 “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应达到同层次“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2.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3. 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好、优干评选标准gai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党爱校,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文明礼貌,积极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4、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体育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5、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非观念明确,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2、在校、系、班、担任干部职务,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地创造性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3、在校、系、班级等日常工作中,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扎实,深受师生好评;4、学习目标明确,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成绩优秀;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7、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2%;备注:1、“三好学生”全系(大二、大三)共47个名额。
主要从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及以上的学生中评选产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
(一般放宽到综合测评前五名)2、“优秀学生干部”全系(大二、大三)共19个名额。
每班推荐一名(共24名);系学生会学生干部表现优秀者由系学生会推荐,最终全系进行综合Pk,角逐19个名额。
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推荐,不在19个名额之内。
3、“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同时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当年毕业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习成绩在本班的前1/3名次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个学期,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共青团、学生会或者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0小时。
(三)先进班集体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三好学生条件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每学期评定一次。
1、思想品德好。
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保持一致,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表现突出,专业思想巩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学期出勤率高,病事假不超过五天,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优良。
2、学习实习好。
努力学习文化理论知识,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良(本学期各科无不及格现象)。
在实习中,不怕脏、不怕累,积极肯干、尊师守纪、虚心学习操作技术,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3、身体锻炼好。
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按时休息,坚持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成绩好,有良好卫生习惯,学习实习时精力充沛。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班干部总人数的15%,每学期评定一次。
1、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出色完成个人所负责的工作。
2、刻苦学习,不断进取,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工作任劳任怨,处处以集体利益为重,热心为学生服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听取学生意见,对同学诚恳、热情,为人正直诚实,谦虚谨慎,平易近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
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
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
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
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符合企业用人标准的优秀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先进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及名额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在校班级的20%;2、“三好学生”;(班级学生数10%)3、“优秀班干部”,不超过全校班干部的30%。
;4、“文明寝室”;(每班3个)5、“优秀学生会干部”,学生会推荐2—4名;6、“学习进步奖”;(每班3名)7、“优秀护旗手”,护旗方队推荐1—2名;8、“优秀国旗班”,(每年级3-5)9、“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2-3名。
(二)评比要求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
2、评选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在认真总结班级工作的基础上,经班委会和辅导员研究后报学生科。
3、“先进班集体”由学生科考核,报学校审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进步奖”由班级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推荐,“优秀护旗手”由护旗方队推荐,“优秀播音员”、“优秀记者”由广播站推荐,学生科审核,报学校批准。
(三)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班级风气好①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求实进取,班级精神面貌好。
②学生做到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③在每月文明评比中至少两次被评为文明班级。
(2)学习风气好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受到任课老师的赞扬。
②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③后进生学习有明显进步。
④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3)遵章守纪好①课堂纪律好,没有干扰课堂教学、妨碍老师讲课的现象。
②课间、午间活动秩序良好。
两操做到快、静、齐,出操队伍整齐,步伐一致。
③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教育,无严重违纪,受记过以下处分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
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例

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例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占在校班级数的10%;“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总数的5%;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干部人数的10%;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占干部人数的15%;“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经常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活动;班级活动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
能模范地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2、班内形成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在素质教育中成绩显著;3、班级有一支工作能力强,能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关心同学、热心为班集体服务的干部队伍,能配合班主任出色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4、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形成勤奋刻苦、互帮互学的好学风。
后进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德育方面: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2、思想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生活朴素,作风正派;3、模范遵守《乌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4、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优良;5、德育素质分在90分以上。
智育方面:1、热爱本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五分之一者,单科成绩不能低于80分。
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生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3、全年无旷课,病事假不超过两周。
体育方面:1、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2、体育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全班同学都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 评选程序及办法
(1)时间。学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
(2)数量: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2)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刻苦,肯钻研,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独创精神。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上好两课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3)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先进班集体由年级推荐、民主测评方式产生,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4)公示:将候选人、后选班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上报。
参考范本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 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和健全人格。
(2)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标兵的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无名额限制,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学习标兵每年级不超过总人数的3%。
2、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和学习标兵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下半年开学典礼上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以资鼓励,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每人获纪念品一份,学习标兵按成绩所级排名可获一定奖学金,学生可重复评先,但不重复领奖,以最高荣誉为准。
身体好: 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二、评选办法与要求:
1、 学习标兵每学年评定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每学期评定一次,上学期视为初评,下学期正式评定。学年结束时,由学校正式授予称号,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2、评选程序是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学生提名,班组对标评议,班主任综合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后,确定名单。
3、评先评优是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旨在激励学生争先创优,奋发向上,各班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力求民主、公正、客观。
身体好: 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 按《中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评价,思想品德学年内两 期达到优秀等级,经常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模范带头作用好,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 、本方案自20xx年上学期开始执行。
参考范本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标兵的评选办法
___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凡在本校就读一学年以上的初中学生和职高学生,且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标兵的竞选。
(1)本学年受学校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未撤销者。
三好优干评选标准

评选各奖项具体要求:
一,三好学生:1,学年度操行评等为优;
2,考试课无不及格成绩,考查课均为合格,学年度考试课加权平均分为85分
以上(含85分);
3,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在75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1,学年度操行评等为优;
2,学年度考试加权平均成绩按班级排名排在本班前十或按专业排名排在本专业人数的30%以内,无不及格成绩;
3,能够掌握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4,《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得分按班级排名排在本班前十名,按专业排名
排在本专业人数30%以内。
三,先进学生班集体:1,班级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的同党中央
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收到较好的效果;
2,班风端正,集体荣誉感强;班级同学讲文明,有礼貌,主动遵守学校各
项规章制度;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关系融洽;
3,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平均分数排在全学院前列;
4,班级没有受到校级处分的学生;
5,班级至少有一个校级优秀寝室;
6,班里同学身体健康,全班同学均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水
平;
7,班级干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团结正派,以身作则,经常组织班级
同学开展新颖多样的活动。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与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与办法王瞳镇中学一、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自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良好的语言交际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三)优秀团员1.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一日常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模范地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道德品质良好。
3.关心时事政治,组织观念较强,按时缴纳团费。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各科成绩良好或上升较快。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带头说普通话,用语文明,用字规范,是个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学习积极分子思想品德好,行为规范,语言文明,学期总成绩在班上前十名者,或者学期成绩名次比上学期成绩名次跃进十五名者。
(各科成绩最低分,应是及格以上者)(五)体育积极分子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与“三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本年度的各种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具体要求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等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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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院三好、优干评定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院特制定三好/优干评选条例
第一章评选条件
第一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进步,学生德育考核的民主测评分为90分以上
2.模范地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勇于同不良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和公益活动;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师爱校、爱护公物,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荣获校
综合奖学金乙等(含乙等)以上者。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达
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条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5%
第三条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政治上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
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学生手册》。
在班级和部门中工作突出并有突出事例。
有创新、竞争意识,工作大胆,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所在班级和部门有良好的作用或明显的进步,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当好学校和辅导员的助手,经常向辅导员、各部门汇报、请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及时向所在班级和部门传达学校、年级、辅导员、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布置,能主持正义,敢于抵制和揭发不良风气。
4.德育评分不得低于90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占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第四条优秀干部评选比例为班级干部总数的5%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五条评选工作由辅导员主持。
先由班级民主初评,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作为候选人被提名,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推荐,最后班委会研究确定选送名单。
第六条各班推荐的“三好生”应正式填表上报院学工办审批。
第三章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院一年一度评定“三好生”张红榜表扬。
第八条获“三好生”、“优干”称号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发给荣誉证书、奖品,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九条从中推荐省、市、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人选。
第十条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或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参观、学习等活动。
第四章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宁缺毋滥。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一)严重违反《湖南大学学生手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相关处分者。
(二)无故旷课者、考试作弊造成不良影响者。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学工办所有
体育学院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