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人社发[2012]107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06.05
【实施日期】2012.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2〕107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支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