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t土建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Revit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

建模规范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目录

1 总则 (3)

1.1综述 (3)

1.2依据 (3)

1.3适用范围 (3)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3.1楼层定义 (4)

3.2标高体系 (4)

3.3原点定位 (4)

3.4分层定义绘制图元 (4)

3.5参照绘制 (4)

4图元建模规范 (5)

4.1图元建模规范总说明 (5)

4.2主体构件绘制规范 (10)

4.3装修构件绘制规范 (15)

4.4基础构件绘制规范 (19)

4.5零星构件绘制规范 (21)

5 构件建模规范 (24)

5.1构件命名 (24)

5.2构件材质 (24)

5.3构件标高 (24)

5.4构件断面尺寸 (24)

5.5内外墙体定义 (24)

附录构件定义标识及替代方案 (25)

1 总则

1.1综述

为有效的实现三维设计模型和造价算量模型的交互承接,对三维设计建模做相应约束,以实现三维设计模型与下游造价模型无缝衔接。

本规范涉及两大部分:设计本身的建模规范(仅限于和造价算量交互易出问题的部分)和构件规范两大部分。

Revit中针对土建专业,构件类别有限,因此在实际建模时常常使用替代构件或自定义族

进行定义。为了更好的承接到造价算量模型中,根据造价算量国标规范要求对Revit中构件做

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详见构件规范部分内容。

1.2依据

根据设计规范、国内清单定额计算规则规范要求,结合国内设计行业制图特点及相关设计、造价软件,制定本规范。

1.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Revit进行土建专业三维建模,并且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建模方式和构件范围及构件建模规范要求。本规范不支持未列在本规范内的构件以及其它三维建模软件所建模型。本规范仅适用于接口要求,是三维设计规范的一部分,不是三维设计规范的全部。

2 术语

不规则体:将revit图元导入土建GCL2013软件之后,属性不能编辑和修改的构件统称不规则体。

线性构件:是指能够确定构件的线性方向的构件,比如墙、梁、条基等。

3 基本规定

3.1楼层定义

按照实际项目的楼层,分别定义楼层及其所在标高或层高。其中,楼层标高按照一套标高体系定义,标高数值以米为单位表示,层高数值以毫米为单位表示。

3.2标高体系

建筑和结构一般来说会分别采用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定义,在设计建模过程中,建筑和结构设计师会根据自己所负责专业采用各自标高体系。要求建筑和结构构件只能采用一种标高体

系定义,不应两种标高体系混用。

3.3原点定位

为了更好的进行协同工作和碰撞检测工作以及实现模型向下游有效传递,各专业在建模前,应统一规定原点位置并应共同严格遵守。

3.4分层定义绘制图元

按照构件归属楼层,分层定义、绘制各楼层的构件图元,严禁在当前层采用调整标高方式定义绘制非当前层图元。如:二层的柱,就在二层定义绘制;严禁在一层或三层采用调整标高

方式绘制二层的柱,其它构件图元同理。

注:对于梁板,设计习惯是当前层的梁板在上一层绘制,需要调整过来。

3.5参照绘制

一般不应采用参照引用方式绘制,因为以这种方式绘制后再合成的整体模型,Revit不是

按同一个整体模型进行存储的,会导致很多问题。若采用参照绘制,需要将引用的参照单独导

出GFC,然后再导入GCL。

注:实际项目中,项目群中各单体项目会出现相似度很高的不同单体项目,此时设计多会采用参照方式绘制。如果以此方式绘制,导出时只能分别按对应楼层导出,同时设计需要注意

当前单体工程的标高修正。

4图元建模规范

4.1图元建模规范总说明

4.1.1重叠绘制

同类构件模型重叠,无论是对设计者来说,还是对造价人员或者施工人员来说都会造成识

3)柱建模示例(柱与柱完全重叠如下图)

正确画法如下:

注:门窗跨层附着同一道墙体处理没问题;门窗跨层附着不同墙体,目前GCL只支持规则墙上布置规则的门。飘窗目前只处理了,窗族当中的凸窗-斜切会拆分成窗、和楼板,其他的凸窗没有进行拆分。

4.1.5模型缝隙(捕捉绘制)

Revit以及一些建模软件都有强大的绘图捕捉功能,但使用者往往不使用捕捉功能,多用肉眼判断,这样或多或少会导致捕捉有偏差。即使是微小的偏差也会导致受力的改变,也影响造价和施工。例如如果板与板之间存在缝隙,则造价算量时,板的侧模会计算,这样会导致工程量成倍增加。目前设计建模软件没有这样的校核功能。因为设计是源头,计算机无法确切的确定设计是否是失误还是实际设计就如此,因此造价和施工类软件不能给出相应的提醒机制,

可以在墙体外再增加局部墙,虽然导出标准可以处理,但会转化为不规则墙(如图所示)。

此种画法不推荐,这样情况最好绘制成两道墙,否则导出之后为不规则墙属性等是不可以编辑的。

4.1.7墙顶部、底部附着板顶板底(或者附着屋顶)

平板和直墙相交时,墙顶部、底部不需要进行附着操作,斜板和墙相交时,需要顶部、底部附着,导出为不规则墙不能编辑。

4.2主体构件绘制规范

4.2.1墙、保温墙图元绘制规范

4.2.1.1墙的绘制方式

墙支持直线、矩形、内接多边形、外接多边形、圆形、起点-终点-半径弧、圆心-端点弧、相求端点弧、圆角弧。

4.2.1.2墙属性设置

墙族类型中严禁出现“保温墙/栏板/压顶”字样。

功能属性值选择外部、基础墙、挡土墙、檐底板,导入GCL之后为外墙。

功能属性值选择内部、核心竖井,导入GCL之后为内墙。

注:非功能墙(即基本墙)绘制的时候,功能属性只能选择内部和外部。

4.2.1.3注意事项

以下方式绘制的墙图元导出均是不规则的且属性不可以编辑:

1)编辑墙轮廓

a.墙的任意一边是用样条曲线绘制的,导入GCL2013之后墙是不规则体。

b.墙的任意一边是用椭圆、半椭圆绘制的,导入GCL2013之后墙是不规则体。

c.在墙上用编辑轮廓开洞口。

2)墙附着板、屋顶底部或者顶部

墙附着板、屋顶之后,墙的顶面或者底面会被板切成带斜坡的,导入GCL2013之后墙是不规则体(如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