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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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研究

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研究

第9期2023年3月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ScienceandTechnologyInformationNo 9March,2023基金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名称: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院地共享机制研究;项目编号:BR2022048㊂作者简介:段伦超(1988 ),男,山东莱芜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科技资源管理㊂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研究段伦超,顾㊀宁,刘㊀畅,倪英荐,范方园(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江苏南京210018)摘要: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㊁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㊁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㊂尤其随着大型科学仪器投入不断增加,如何盘活大型科学仪器服务价值,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显得尤为重要㊂文章对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强化政策立法保障㊁完善管理运行机制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㊁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研究制定我国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提升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水平提供了参考㊂关键词: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中图分类号:G311㊀㊀文献标志码:A0㊀引言㊀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与重要手段,其共享和管理水平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管理水平[1-2]㊂因此,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是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㊂近年来,国家科技资源投入不断加大,依然存在资源稀缺性与配置低效性的矛盾, 聚不拢㊁盘不活㊁享不足 等问题突出,造成了财政资金浪费,也极大限制了全社会科研能力的提升[3]㊂借鉴创新型国家的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先进经验,是完善我国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更好地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的高效配置㊂1㊀国外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现状1 1㊀美国㊀㊀美国在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具有健全的政策和完善的法律,形成了使用监管完善的管理体系,规定政府经费购置的科学仪器有责任向政府研究项目开放,还可用于市场服务㊂尽管由于科学仪器经费来源不同,导致在产权和使用权㊁责任义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开放共享理念不尽相同[4]㊂另外,美国还设立了多个学科领域的科学仪器资助计划,对科学仪器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5]㊂1 2㊀日本㊀㊀日本从法律制度㊁仪器发展计划㊁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推动科学仪器研发和共享的改革措施,促进完善共享信息的网络体系,制定良性运转的运行机制㊂从国家层面制定了3类先进科学仪器资助计划,其中共享平台类占了2/3,要求每个平台计划都要实现仪器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并定期对完成的项目内容进行公布㊂日本还将 能否满足行业用户的使用要求 作为平台计划继续资助的评估内容[6]㊂1 3㊀德国㊀㊀德国对科学仪器的资助主要由政府机构和经济界主导,分别对基础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进行资助[5]㊂德国制定严格的购置审批制度,由政府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运行,有义务向高校院所开放使用,并要求建设贵重大型仪器设备㊁设施时,需要提交科学计划和技术设计在内的申请报告㊂政府还要求所有管理单位要成立协调委员会统筹规划仪器使用[7-8]㊂1 4㊀其他国家㊀㊀英国从2012年起围绕科学研究多次制定战略发展计划,明确科学仪器持续性资助项目体系[9]㊂欧盟通过项目驱动来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有机共享[10]㊂韩国通过出台专门法规㊁成立专门机构及强化政府资助的仪器设备共享考评等方式,推动科学仪器设备优先向社会共享[7,11]㊂2㊀国家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㊀㊀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制度,包括法律法规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见表1)㊂表1㊀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截至2022年)出台部门出生年份文件名称国务院2014年‘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 国发70号文 )2021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科技部(牵头)2017年‘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18年‘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㊁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22年‘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教育部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财政部(牵头)2019年‘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20年‘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㊀㊀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70号文[12],从管理制度㊁统筹服务㊁评估监督等体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措施,对推进全国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具有 里程碑式 意义㊂2021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54条㊁第77条㊁第94条和第102条,尤其是第110条,对大型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使用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依据㊂2 1㊀健全开放共享管理体系㊀㊀科技部㊁教育部作为高校院所主管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在保障本校教学科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向其他高校院所㊁企业等社会用户开放共享[13],将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和台账上报国家,详细规定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㊁考核评价有关要求;同时也对免税进口及军工仪器开放共享做了规定㊂2022年,科技部发布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考核要求㊂2 2㊀建立仪器购置联合评议机制㊀㊀财政部分别出台关于查重评议管理办法和重点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强调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利用效率,明确从拟购仪器设备情况㊁必要性以及现有同类仪器运行使用情况等方面论证购置,鼓励对现有仪器升级改造或自主研发国家仪器等,将查重评议结果作为批准新购大型科学仪器事项的重要依据㊂2 3㊀建立国有资产盘活机制㊀㊀国务院㊁财政部从国有资产管理角度强化共享共用,出台关于国有资产管理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㊁收费管理等方面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并首次提出了公物仓概念,促进长期低效㊁闲置和配置超标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将仪器开放共享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㊂同时,强化区域仪器资源共享,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㊂3㊀地方政府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㊀㊀北京㊁浙江㊁重庆等地相继出台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意见㊁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政策保障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㊂3 1㊀北京市㊀㊀北京构建了 总平台+领域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 网络化㊁专业化㊁规模化开放服务体系,搭建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促进相关国家级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仪器向社会开放,推动仪器㊁人才㊁成果等科技资源集成共享,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14]㊂2016年,出台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㊂2018年,为解决公益类事业单位共享服务收入分配㊁收费合规性认定等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解决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若干关键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㊂3 2㊀上海市㊀㊀上海以仪器共享立法保障,深入推进考核评价机制的建立㊂2013年起,出台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进行多次修订㊂2021年,‘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修订版正式对外公布,是长三角地区针对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单独出台的唯一规定,明确构建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围绕购置建设㊁激励约束㊁队伍建设㊁服务保障等方面细化具体推进举措㊂同时,上海市已连续多年将科学仪器及化学试剂研制开发等内容纳入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强化仪器共享人才培养和激励,设立共享服务先进奖项,提升仪器共享能力与水平㊂3 3㊀浙江省㊀㊀浙江以 互联网+ 思维,通过数字改革推动仪器共享网络化㊁智能化㊂2020年,印发‘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㊂2021年,在全国率先部署了数字化改革,推动大型科学仪器数字化治理,建设了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省科学仪器管理系统与省财政厅资产系统互联互通,摸清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底数并面向全省试点推广㊂2022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一网办 一指办 的实施意见“,从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入网流程等10个方面提升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力度㊂3 4㊀江苏省㊀㊀江苏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仪器共享全过程管理服务体系㊂2016年以来,江苏先后制定有关大型科学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㊁联合评议及共享补贴细则等文件,要求管理单位科学仪器使用情况要面向社会公布,开展仪器使用双向补贴,探索仪器共享市场化新机制等㊂2019年,专门成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理事会,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㊂2020年,印发‘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明确了科技资源统筹管理㊁开放运行及考核评价等㊂同时,连续3次发布仪器设备购置预警目录,常态化设置仪器设备新购 红绿灯 ㊂3 5㊀广东省㊀㊀广东深化仪器共享激励约束,推进共享服务提档增效㊂2015年,广东省出台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15],对开放效果差㊁使用效率低的单位采取将其退出服务平台或停止其新购科学仪器等强制措施㊂2017年,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突破至正高级职称㊂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将资源共享服务收入纳入了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类别,使服务人员获得更多绩效奖励㊂另外,‘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为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提供了法律依据㊂3 6㊀其他地区㊀㊀太原市发布‘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规定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科技计划,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确立了购置和开放共享的评价㊁评估制度等㊂重庆市研究制订科技信息资源统一数据系列标准,构建 创新券+科技淘宝 服务模式,建立了由 服务基地㊁集成中心㊁用户工作站㊁专业服务机构 组成的线下服务体系㊂四川省科技厅和绵阳市政府共同搭建 四川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 ,采取 线上+线下㊁公益+市场㊁自营+中介 等服务模式打造军民融合资源共享服务㊂4 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建议4 1㊀强化政策立法保障,推进共享体系建立㊀㊀我国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共享立法工作起步较迟,虽然国家层面在21世纪初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已对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具体针对性法律规范,落实起来存在相应法律权威和效率的衰减㊂2014年,国发70号文出台后,国家及省接连发布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文件,一定层面上推动了全国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良好局面,但依然存在共享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明㊁利益分配不清㊁运行保障缺失等方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开放共享走深走实㊂因此,要加强我国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法治建设,形成国家㊁地方政府分层分级的立法体系,配套部门和地方规章制定具体操作规范,构建完善的专业法律制度体系[16]㊂4 2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共享举措细化㊀㊀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从国家㊁地方及单位层面都需要多部门联动推进,这是由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来源多头决定的㊂首先,建立跨部门㊁跨领域统筹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多层面㊁多维度㊁全方位的协作,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政策制定落实监管㊂其次,建立体系化规章制度,确保共享工作可推进㊁可执行,包括新购联合评议㊁有偿使用㊁收入分配㊁共享基金㊁职称评定㊁绩效评价等方面,全方位谋划,体系化推进,常态化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㊂最后,建设专业化技术人员团队,负责科学仪器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维修等,畅通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渠道,建立完善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与贡献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提高实验技术人员共享服务积极性㊂4 3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共享服务合力㊀㊀一直以来,平台运行服务体系化㊁标准化㊁专业化不足,增加了资源供给与创新需求的对接成本[17]㊂首先,建立集约化信息平台㊂要按照统一的仪器标准和规范,构建覆盖各类科学仪器㊁功能完备的专业化㊁网络化㊁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打破仪器安放空间限制,提升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㊂其次,建立集中化实体平台㊂按照通用集中㊁专用集约的方式,将通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全部纳入实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学校学科优势㊁特色和发展方向,针对性配置仪器设备测试平台,形成统一对外服务窗口㊂最后,提升平台服务能力㊂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适应市场对专业测试服务资质和一体化解决问题的服务需求,将传统的以仪器为主体服务转变为以产品为主体服务,提升仪器设备服务效率㊂4 4㊀聚焦产业发展需求,释放共享服务效能㊀㊀探索院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模式,打破仪器资源在不同系统㊁领域㊁区域间流动的各种阻隔是深化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手段㊂首先,依托科技创新平台自建技术服务平台㊂依托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聚焦专业研究方向,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一体化共享仪器㊁团队㊁成果等资源要素㊂其次,与园区共建产业服务平台㊂围绕新材料㊁集成电路等产业集聚的创新园区,聚焦园区产业方向共建产业服务平台,推动平台与产业集聚载体对接,通过资源信息共享㊁技术研发等形式,实现平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双向流动㊂最后,与企业合建专业服务平台㊂围绕管理单位与企业产学研合作,针对企业研发创新过程中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联合研发服务平台,既可以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也可开展专业服务㊂5 结语㊀㊀国发70号文发布后,在全国掀起了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热潮,但依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㊁政策传导不畅㊁制度落实不力㊁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在当前 过紧日子 的要求下,如何高效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资源优势,高水平支撑科学研究和高质量助力产业发展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㊂参考文献[1]王祎,华夏.促进我国科学仪器管理与共享的政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2(11):29-33.[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EB/OL].(2014-12-31)[2023-02-11].https://www.most.gov.cn/szyw/yw/201501/t20150126_117930.html.[3]陈光,王艳芬.关于中国大型科研仪器共享问题的分析[J].科学学研究,2014(10):1546-1551.[4]王炼.美国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政策与实践[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7(9):38-43.[5]李坤,韩焱,王鉴,等.国外科学仪器的资助政策及特点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9(11):172-179.[6]李扬,吴鸣,欧阳峥峥,等.日本先进科学仪器国家资助计划政策及发展现状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6(2):196-203.[7]张田力,徐大海,沈延斌.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现路径研究[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5(3):274-278.[8]丁金,柳丹,雷敬炎.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及开放共享机制的启示与借鉴[J].科技创业月刊,2018(9):158-160.[9]冷伏海,祝清松,吕晓蓉.英国科学仪器研制的现状和态势[J].科技政策与发展战略,2012(6):8-10.[10]邓敏,雷敬炎.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政策制度研究[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7(4):169-173.[11]佚名.全国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开通[J].电子商务,2007(12):93.[12]科技日报.我国今年将建立仪器设备数据库[J].化学分析计量,2014(6):41.[13]杨丽,类淑霞,范治成.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政策制度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345-348.[14]本刊编辑部.北京近4万台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J].计测技术,2014(6):17.[15]陈树敏,方少亮,李莎,等.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现状及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21(2):266-269.[16]凌岚.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及启示[J].安徽科技,2019(9):29-31.[17]张林,张乐,段伦超,等.反思与探索:高校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内卷化困境和破解之路[J].实验技术与管理,2022(7):1-9.(编辑㊀姚鑫)Researchonopensharingpolicyof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athomeandabroadDuanLunchao GuNing LiuChang NiYingjian FanFangyuanJiangsuProvinceScienceandTechnologyResourcesCoordinationandServiceCenter Nanjing210018 ChinaAbstract Promotetheopensharingof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isanimportantwaytoimprovetheuseefficiencyofthefinancialfunds promotetheoptimalallocationofscientificandtechnologicalresources andservethedevelopmentofscientificandtechnologicalinnovation.Especiallywiththeincreasinginvestmentin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 itisparticularlyimportanttovitalizetheservicevalueof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andsupporttheself-relianceofhigh-levelscienceandtechnology.Thispaperstudiespolicyofopensharingof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athomeandabroad andputsforward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tostrengthenpolicyandlegislativeprotection improvemanagementandoperationmechanism buildpublicserviceplatform andfocusonindustrialdevelopmentneeds.Itprovidesareferenceforfurtherresearchandformulationoflargescientificinstrumentsopensharingpolicyandimprovementofthelevelofscientificinstrumentopensharing.Keywords scientificinstruments opensharing policy。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机制建设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机制建设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机制建设科学技术部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以促进科研与创新的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需要建立起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机制。

本文将针对该机制的建设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背景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是提高科学研究效率、促进创新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知识产权保护、资源获取困难等。

二、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机制建设对于加强科学研究力量、提高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可以促进各领域之间的协同创新,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

其次,通过资源共享可以降低科研成本,避免重复劳动,节约资源。

最后,通过开放与共享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可见性和影响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机制建设的内容与原则1. 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平台科学技术部可建立一个科技资源开放平台,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信息,提供便捷的资源获取途径,方便科技工作者的使用和共享。

2. 制定科技资源开放政策科学技术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研单位和个人开放和分享科技资源,如科技成果、数据集、论文等,以促进科技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利用。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需要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保创新者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4. 建立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科学技术部可以建立科研成果评价体系,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开放与共享科技资源来推动科技进步,并将其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中,以增加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的动力。

四、机制建设的路径与建议1. 健全法律法规科学技术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为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提供法律保障。

2. 资源整合共享建立科技资源整合平台,汇集各方科技资源,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便捷的资源获取平台。

3. 提供技术支持科学技术部应积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的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使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更加便捷、安全。

对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几点思考-123

对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几点思考-123

对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几点思考摘要分析了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上,针对如何促进我国科技资源共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关键词科技资源共享问题对策科技资源是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硬、软件要素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仪器、设备等,还包括实验材料、实验方法、科学实验数据和科技人才。

科技资源的共享即是公开并整合现有的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的科学、高效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开创新的资源,使之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科技资源的共享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理资源的共享,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等的共享;二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包括文献、图书、资料、科学数据等的共享;三是人才资源的共享。

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最重要的作用在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从宏观的层面讲,科技资源共享为学科交叉研究提供了基础性平台,为前沿学科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从微观层面看,共享为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人员的成长创造了公平参与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资源共享为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得科学研究所需的资源来源及使用渠道更加便利和快捷。

1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工作进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增加,科技资源的使用率低下和重复浪费现象也日趋明显,为此,有关部门业已开始针对科技资源共享问题制定一系列的措施,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2002年起,国家科技部会同16个部门开始启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03年整合相关专项经费5. 5亿元。

2004年科技部又安排了8 亿元专项经费扩大平台建设的试点。

目前关于平台建设的呼声很高,中央制定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2003-2010)》,在2004年科技部的工作计划中也布置了年度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的重点内容。

地方科技部门积极配合,一些地区的共享服务平台已正式启动,2004年7月14日,上海基于“上海科技服务导航”为标志的门户网站()上,由“大型仪器设施共用服务系统”和“科技文献保障服务系统”等10个子系统构筑的上海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开通。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信息管理,提高科技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科技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确保科技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传播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性:保护科技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损坏。

(三)共享性:鼓励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保密性: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科技信息,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第二章科技信息的收集与处理第四条科技信息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性:全面收集与科技活动相关的信息。

(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及时性:及时更新科技信息,以反映最新的科技动态。

第五条科技信息的处理应包括分类、整理、分析和存储等步骤,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科技信息的存储与保护第六条科技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存储,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七条对于重要或敏感的科技信息,应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科技信息的共享与传播第八条鼓励科技信息的共享,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九条科技信息的传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第五章科技信息的监督与管理第十条科技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科技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科技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美国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

美国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

美国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美国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和欧盟作为两个经济强国,其数字经济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美国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进行探讨和比较。

一、美国的数字经济政策美国一直以来都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领头羊,其数字经济政策积极推动了科技创新和数字产业的发展。

美国的数字经济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创新促进与政府支持美国鼓励科技创新是其数字经济政策的核心。

美国政府通过资金投入、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手段,积极支持科技创新。

例如,美国政府设立了多个科研机构和科技基金,向科研人员和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

2.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完善为了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美国不断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美国通过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此外,美国在数据中心建设、云计算等方面也保持领先地位,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 数据开放与共享美国政府倡导数据开放与共享,推动数据在数字经济中的流动与应用。

美国政府通过信息公开政策、开放数据平台等举措,鼓励民众、企业和政府部门共享数据资源,并促进数据的创新应用。

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为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活力。

4. 法律法规健全与保护隐私权美国注重制定和执行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既保护了创新发展空间,又保护了公众隐私权。

美国通过创造友好的商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和隐私权,促进了数字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欧盟作为一个经济联盟,也十分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

欧盟的数字经济政策相对于美国来说有一些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数字市场的统一欧盟致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的数字市场,打破成员国之间的壁垒,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流动与交易。

欧盟通过制定统一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消除数字市场的地域壁垒和技术壁垒,进一步促进欧洲数字经济的发展。

国外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有关政策

国外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有关政策

国外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有关政策关于国外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有关政策一、引言二、科技政策的国内外比较三、政策一:科技投资和资金补贴四、政策二:知识产权保护和护航五、政策三:科技创新教育和人才培养六、政策四:研究合作和知识共享七、政策五: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八、案例一:美国的创新政策九、案例二:德国的科技政策十、案例三:新加坡的科技发展战略十一、案例四:日本的产业创新战略十二、案例五:中国的科技创新十三、结论引言科技进步和创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关键之一。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不断创新和研究的国家将更有可能保持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

一方面,科技政策和投资在增加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实现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各国在实践中也采用了不同的政策措施来激励创新并推动科技进步。

因此,本文旨在分析国外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有关政策,并总结其可行性和可借鉴性,为国内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科技政策的国内外比较在国际社会中,各个国家的科技政策也不同。

例如,美国制定了计划黄金政策,德国制定了技术领先政策,新加坡制定了一个高科技国家战略,而日本制定了产业创新战略。

国际经验表明,科技政策对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国内也通过制定一系列科技政策来刺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

国内政策中,高新技术政策、国际合作、人才开发等政策,均受到广泛关注。

下面详细介绍几个政策措施。

政策一:科技投资和资金补贴投资是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之一。

长期以来,各国政府一直在投资科技研发和实施创新政策。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政府每年都会在科技研发上投入数百亿美元。

此外,政府还为创新和科技创新提供了资金补贴和税收抵免等政策支持。

通过这些政策,政府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司或组织的发展,并推动科技进步。

例如,美国政府对于能源的研发,已经投入了20年的时间和350亿美元的资金。

政策二:知识产权保护和护航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护航是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

浅谈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运行机制

浅谈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运行机制

浅谈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运行机制【论文关键词】科技资源共享运行机制建议【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现状和运行模式进行描述与分析,找出影响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有效运行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共享平台一线工作人员具体实践操作时的困难与顾虑;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偿试性建议,供大家共同讨论。

科技资源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国家科技进步及科技创新的保障和物质支撑,它已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显示出在国际竟争中的战略地位。

为此,我国有关部门已开始对科技资源共享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也暴露出在管理上一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如何保障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长期有效运行尤为突出,今天本文就共享平台运行机制问题同大家进行初步的探讨,并偿试性地提出几点建议。

一、科技资源的内涵及共享平台建设现状科技资源是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硬、软件要素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仪器、设备等,还包括实验材料、实验方法、科学实验数据和科技人才。

科技资源的共享即是公开并整合现有的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的科学、高效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开创新的资源,使之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而我国目前对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理资源的共享,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等的共享;二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包括文献、图书、资料、科学数据等的共享;三是人才资源的共享。

自从2004年7月国务院发布由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编制《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以来,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响应,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有效调控增量投资,激活存量资源,尽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

目前,从国家层面来看到2006年止,已建成和在建的大型科学设施有20多项,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有182个,已初步掌握了自然学科技术资源的种类、分布和丰度等基本情况,收集了37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12万份林木种质资源;37000多株微生物种质资源等大量自然科技资源;已建立采用共享模式国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中心有10多家;建成气象、测绘、地震、水文、林业和农业等12个科学数据共享中心;还有建成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共享平台,网络环境平台。

国外科学数据共享政策概述

国外科学数据共享政策概述

国外科学数据共享政策概述1.发达国家科学数据共享的策略近年来, 欧美主要发达国家认识到实现科学数据共享意味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增值, 它们都日益重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许多国家以政府行为来推动科学数据与信息的共享。

目前美国作为世界上信息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信息对其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逐年增加。

本世纪以来,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超越汽车而成为第一大产业。

美国长期以来奉行“完全与开放”的数据共享政策,在进行科学数据发布时遵循三个原则即:无偿、无限制和无歧视。

如:根据国会批准的联邦《信息自由法案》,国有的科学数据应按传输或低于传输的成本来分发数据。

政府的大部分数据没有版权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须征得许可或告知数据提供者数据用途的情况下,可对联邦政府数据进行自由拷贝、分发、销售或实行使用许可证措施。

当然,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数据或按照交换协议规定不能扩散的从国外获得的数据除外。

目前,越来越多的科学数据通过因特网络在线发布,使得用于数据分发的成本大大降低。

据统计,世界上超过80%的互连网数据库系统在美国。

公众包括外国公众均可通过美国CDC网站无偿获取所有公共卫生的基本信息,通过国家大气海洋局(NOAA)网站也可以无偿获取所有实时气象资料和分析产品,包括实时卫星云图和雷达图像。

在NOAA的国家气候数据中心(NCDC),目前有超过50%的历史档案通过网络方式在线发布。

美国的“完全开放”政策不仅仅面向公益性事业和公众,即使赢利性的企业按照“无歧视”原则也可以无偿获取法令规定开放的科学数据。

这种发布策略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不仅促进了科学数据的广泛传播和使用,也带动了因特网等IT 基础设施产业和信息增值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但是,由于各联邦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科学数据获取经费主要通过国会或州议会的拨款来支持,当经济形势转坏或政治行为导致预算资金强度不够时,科学数据的获取就会大大缩减。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是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可以加强科技研发的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科技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的意义、方法和挑战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科技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的意义科技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科技研发效率: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有助于避免行业之间的重复研发,可以更好地利用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资源,在研发过程中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研发效率。

2.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可以打破各个研究机构之间信息壁垒的限制,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与转化,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

3. 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技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有利于推进科技创新和知识的普及,促进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科技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的方法科技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构建科技资源的数据库:建立科技资源的数据库并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可以将各个研究机构的科技资源整合起来,提供给科技工作者和企业使用。

通过数据库的建设,可以方便科技资源的查找和利用,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

2. 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可以将各个研究机构和企业的科技资源汇集到一起,提供给科技工作者和企业使用。

通过平台的建设,可以促进科技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实现科技成果的共享与应用。

3. 支持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科技部可以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各个研究机构之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鼓励科技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和共享资源,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4.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

科技部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规范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的行为,保护科技资源的合法权益。

科学数据中心 政策法规

科学数据中心 政策法规

科学数据中心政策法规
科学数据中心的政策法规是指为了规范科学数据中心的运行和管理,保障科学数据的安全、有效和可信性,以及促进科学数据共享和开放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欧洲的《欧洲开放科学云倡议》和美国的《数字科学数据管理和共享政策》等,在推动科学数据的共享和开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中国,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立项于2011年,为科学数据的收集、存储、管理和共享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此外,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也为科学数据中心的发展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指导。

此外,科学数据中心的政策法规还需要考虑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

在数据的采集和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以保障科学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总之,科学数据中心的政策法规需要综合考虑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科学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方式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方式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方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

作为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的一员,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肩负着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探讨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方式,并提出一些建议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一、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性科技资源共享是指通过信息化技术和网络平台等手段,将科技研究成果、技术标准、专利信息等科技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使之能够被更广泛地共享和利用。

科技资源共享具有以下重要性:1. 提高科研效率:科技资源共享能够避免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使科研人员能够更快速、高效地开展科研工作。

2. 促进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共享可以为不同领域的创新者提供更多的研究素材和技术支持,推动创新发展。

3. 优化资源配置:科技资源共享能够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和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方式1. 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技术部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打造一个全面、高效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科研人员提供统一的资源共享、查询和利用的平台。

2. 加强科技信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鼓励科研人员分享经验和成果,搭建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桥梁。

3.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工业界、企业界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4. 支持科技创新孵化:设立科技创新孵化基地,为创新者提供科研场地、设备支持和资金扶持,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创新模式。

三、加强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建议1.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资源共享的范围、方式和责任,为科研人员提供法律保障和激励措施。

2. 增加投入:加大对科技资源共享与利用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打造良好的共享环境和条件。

3. 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实现科研成果的全程管理和查询。

美国科技资源共享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科技资源共享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共享 对美国科 技 、经济和社会 的发展 产生 巨大作 用。本文 选取美 国为研 究对象 ,分析其 科技 资源共享 的做 法 ,以便
我国借鉴 ,推动我国科技资源共 享的深化 。
U. S S c i e n c e a n d Te c h n o l o g y Re s o u r c e s S h a r i n g Ex p e r i e n c e nd a t h e I mp l i c a i t o n s t o Ch i n a
p 0 s e d i n s p i r a i t o n t o o l l r t ch e no l o g y i '  ̄ s o u r c e s k n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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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及启示

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及启示

2019年第9期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具有高成本性、专业性、精准性和多功能性等特点[1],其开放共享程度及其使用效率,则反映出国家的科技管理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我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数量快速增长,而开放共享机制却不够完善。

如何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仪器使用效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经多年探索与实践,构建了有效的开放共享管理运行机制,其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值得学习与借鉴。

一、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1.强化法治保障国外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规范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其法律体系完善,内容规定齐备。

如美国将“完全、开放、无偿”的资源共享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颁布了研究设施法、设备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及国家数据中心和数据共享网络的建设;日本制定了《促进特定尖端大型研究设施共享的相关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韩国颁布了协同研究开发促进法、韩国科学技术院法、获得科学器材及共享的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法国、加拿大等国也制定了有关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法律法规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2]。

2.构建专业化服务平台一些发达国家在推进开放共享工作中注重整合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开放共享平台。

目前,欧洲各国都相继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开放共享平台,如英国的NPL 、LGC ,德国的PTB 等。

美国建立多个国家级共享平台,并注重建设示范平台,为各领域不同层级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共享提供范例,如联邦实验室等。

日本建有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网站,如研究设施共用综合指引网站、尖端仪器共用创新平台等,将共享仪器设备的简介、使用方法、预约方式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共享平台上发布,以便需求者选择和使用[3]。

美国的科技创新驱动与所带来的经济发展

美国的科技创新驱动与所带来的经济发展

美国的科技创新驱动与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21世纪的今天,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创新竞争愈发激烈,而美国作为世界科技创新领域的翘楚,其科技创新驱动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美国当前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产业的格局等方面探究美国科技创新驱动与其所带来的经济发展。

一、科技创新体系在美国,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由政府、大学和企业构成,三者之间密不可分,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政府扮演着科技创新的重要角色,除了宏观指导和政策制定外,通过对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项目的资助,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保障。

大学则是科研的重要场所,绝大部分的科研项目都在高校展开,而大学教师作为科研人员,又兼具着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责任。

企业则是科技创新转化的最终实践者,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和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将科技成果更好地应用到实际中。

除了主体之外,科技创新的技术生态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美国,技术生态网络极其发达,人们可以便捷地获取各种技术资源,从而加快了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速度。

科技之都硅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其聚集了大量的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和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同时还有政策和法律上的优惠政策和灵活的人才流动,成为美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和增长点。

二、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在于创造新的、可商业化的科技成果,并加速其转化落地。

美国在创新转化方面已构建了完善的机制,形成了高效的技术转移平台,可迅速将科技成果进行商业化推广。

这不仅促进了科研成果的最终产出,同时也鼓励了企业持续开发和研究高新技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创新动力。

科技创新转化平台主要由科技转移中心和孵化器构成。

科技转移中心是大学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参与规划、投资、商业化新创作物,提供法律咨询和管理方面支持。

孵化器则是帮助初创企业落地生根、提供办公场所、技术与资本等各种资源支持的组织,帮助初创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低成本创新、交流、合作和互助,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

推动科技创新 实现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推动科技创新  实现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推动科技创新实现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本文深入地探索了科技资源共享的概念,作用,问题及实现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标签:科技资源共享问题对策建议在现阶段,开展科技资源共享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国家对于科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都在大幅度的提高,存在一定的科技资源的使用率不高以及重复浪费的问题,而科技资源作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投入要素,科技资源共享对社会、企业、政府带来的好处是不容忽视的,科技资源的共享程度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和实质,并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经济、社会之间的互动发展与良性循环程度。

为此,有必要针对科技资源共享问题制定一系列的措施,进行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探讨。

一、科技资源共享的含义科技资源就是从事科技活动的各项物质资源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硬、软件要素的总称,它既涵盖了仪器、设备等,也涵盖了实验材料、实验方法、科学实验数据和科技人才。

所谓科技资源的共享,也就是说,对于当前的科技资源进行公开和综合利用,保证科技资源能够得到科学、高效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科技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保证科技资源能够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科技资源的共享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理资源的共享,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等的共享;二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包括文献、图书、资料、科学数据等的共享;三是人才资源的共享。

二、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1.有利于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今世界发展的最大特点是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之间的互动。

如何缩短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到产品商业化的时间,使得科技成果迅速扩散,已成为竞争的关键。

2.有利于减少创新主体创新的盲目性和重复性科技资源共享减少了创新主体创新的盲目性和重复性,使科技创新活动在较高层次的创新平台与思路上展开,从而使创新活动呈现出累进递增的发展趋势。

3.有利于强化社会群体的协同进取意识科技资源共享可以强化社会群体的协同进取意识,而不是各自为战、相互封锁、恶性竞争,进而推动形成一个具有更为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共享意识的社会氛围。

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一、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现状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数据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

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生产力和促进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纷纷加大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力度,以期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使得海量数据不断产生并迅速积累。

全球每年产生的数据量已经超过40亿TB,其中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和半结构化数据等多种类型。

这些数据的潜在价值不仅体现在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优化产品设计等方面,还为政府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数据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数据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场景日益拓展。

在工业制造、金融、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大数据技术已经实现了从辅助决策到智能优化的跨越式发展。

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不断涌现,也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了应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挑战,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数据产业的支持和引导。

欧盟实施了“数字单一市场”旨在通过整合各成员国的数据资源,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美国则提出了“数据驱动型创新战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数据处理能力。

这些政策措施有助于营造有利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环境。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内外企业纷纷进入这一领域,竞争日益激烈。

大型互联网企业通过收购、合作等方式,积极布局数据产业链;另一方面,初创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也在努力寻求突破,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

这种竞争格局既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市场风险。

1. 数据要素市场的定义及特点数据要素市场是指在数据产生、收集、存储、处理和应用等环节中,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数据交易、交换和共享的市场。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共享经济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共享经济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共享经济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共享经济的概念源自美国,随着科技的发展,共享经济不断在全球范围内扩展,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共享经济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以及社会化、共享化的商业模式,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

共享经济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影响着全球各行业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共享经济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并分析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共享经济的现状1. 共享出行领域:共享经济最早兴起于共享出行领域。

Uber和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提高了出行效率,减少了交通拥堵,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

共享单车也成为城市绿色出行的新选择,改善了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

2. 共享住宿领域:Airbnb等住宿共享平台的兴起,让闲置的房屋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提供了更多的住宿选择。

这种模式不仅为房东提供了额外的收入,也为旅行者提供了更具性价比的住宿服务。

3. 共享劳务领域:随着新零工经济的兴起,共享经济也逐渐延伸到劳务领域。

像美团、滴滴打车等平台通过共享经济模式为大量的个体服务行业提供了创业机会和就业机会。

4. 共享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催生了共享金融领域。

P2P贷款、众筹、共享信用等业务的出现,让资金得以流动起来,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5. 共享教育领域:共享经济还在教育领域有所涉足,例如在线教育、知识付费、技能分享等平台的发展,让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再利用,提升了教育资源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方向1. 注重平台规范和安全保障:共享经济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重规范化经营,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提高用户的信任度,减少交易风险。

2. 拓展服务领域:共享经济可以进一步拓展到更多的服务领域,包括共享医疗、共享托育、共享养老等,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这样不仅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也能够为更多人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

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

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在当今世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各国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已成为共同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探讨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意义、模式以及存在的挑战,并提出发展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建议。

一、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意义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对于各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科技合作有助于加速科学研究的进展。

各国的科学家可以共享研究成果并相互借鉴,从而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科技合作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发展。

各国可以合作开展科技项目,共同攻克难关,推动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最后,科技合作有助于解决全球性挑战。

例如,气候变化、能源短缺等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联合起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这离不开跨国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模式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模式多种多样。

一种常见的模式是学术机构间的合作。

各国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可以通过学术交流、联合科研项目等方式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科学研究进展。

另一种模式是企业间的合作。

各国企业可以联合开展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合作项目,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此外,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也是一种常见的模式。

各国政府可以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三、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挑战在推动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语言和文化差异是一大挑战。

不同国家间存在着语言和文化差异,这给有效的合作与交流带来了困难。

其次,法律法规的不协同也是一个问题。

各国的法律法规对科技合作的管理存在差异,这给合作双方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科技合作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共享和保护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相关保护措施。

四、发展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建议为了促进科技合作与国际交流的发展,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政府间的合作与协调,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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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和法规罗晖2012-7-20 11:19:35 来源:《全球科技经济瞭望》(京)2011年4D期英文标题: U.S.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Sharing作者简介:罗晖(1968- ),女,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副部长,研究方向:区域创新、科技政策(北京 100863)。

内容提要: 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由总统批准的《信息公开法》,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先河,同时也是立法促进政府数据和信息资源公开、共享的首例。

1976年又通过了《政府阳光法案》,由此形成了注重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的联邦政府政策体系。

同时,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数据,促进私营部门加入科技资源共享,解决关系国家安全、贸易秘密和隐私权的科研数据问题。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passed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and the Sunshine Act respectively in 1966 and 1976. These acts constructed the federal system for information resources sharing, scientific data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including those scientific data relating to national security, trade secrets and privacy.关键词:美国信息公开法政府阳光法案信息资源共享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未来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科研基础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海量科学数据、先进科学仪器以及大科学装置等,是确保科学前沿优势、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

美国在持续增加对科研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还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促进科技资源①的共享,形成较为系统的法律政策体系。

一、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制度基础的国家法律②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总统批准的《信息公开法》③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先河,同时也是立法促进政府数据和信息资源公开、共享的范例。

该法律规定:“任何人,无论是否拥有美国国籍,都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查阅、复制政府信息”;“除9项关系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外,一切政府信息必须对公众公开,允许公众按照程序获取政府信息”。

该法律还规定,每个联邦行政机关每年3月1日前必须向国会提交该法的执行情况报告,接受国会的监督和质询。

《信息公开法》经过1974年、1976年、1986年和1996年四次修订,构成了美国信息公开和数据资源共享的制度框架。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总统批准了《政府阳光法案》④,该法案要求,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举行会议的情况以外,政府部门举行的会议都必须向公众开放。

无论是公开举行的会议,还是不公开举行的会议,政府部门都应当提前一周发布公告,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向社会公布。

同时,禁止任何政府部门隐匿应当向公众或者国会披露的信息。

1976年美国国会修订了《版权法》⑤,在强调“保护信息拥有人的权益”的同时,明确禁止联邦政府机构对自己的工作成果拥有版权。

该法第105节规定:“版权保护条款下的版权保护,不适用于美国联邦政府的作品,但美国联邦政府不被禁止通过授权或购买或其他方式获得和拥有转让的版权”。

该法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目标一致,提倡增进公民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监督官员行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权力,避免纳税人为同一个信息多重付费,防止政府以垄断方式使用版权。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总统批准了《政府采购改革法》⑥,其中就政府采购设备的共享问题做出了规定:“最大程度消除承担单位因占有政府资产带来的竞争优势,避免不公平竞争”;“要求承担单位最大程度地利用政府资产履行合同内容”;“保证承担单位管辖的政府资产最大程度地在联邦政府部门中再利用”。

该法案Subparrt45.3《政府财产使用与租赁授权》中规定⑦:“对政府资产具有管辖权的承担单位可以授权给专业的非营利机构免费使用这些资产,用于研究、开发和教育,以及使用政府资产是出于国家利益”;“不能用于营利性机构的直接利益”;“政府从中直接受益,包括有权免费得到使用政府资产所产出的成果”。

该规定还包括:“政府财产通常应该经过授权后无偿提供使用,但是非政府的商业目的性质的使用应该收取费用”。

这为联邦政府投资的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以及公私部门合作研发提供了法律基础。

1949年的《美国联邦财产与管理服务法》⑧对建立共享性质的数据设备包括科研使用的数据设备做出了规定:“联邦机构的数据自动处理设备由总务署署长通过购买、租赁或所有权益以合同方式提供、维护和修理此设备”;“署长有权利在联邦机构或更多联邦机构能够共有此设备时,可建立和运营共用设备库和数据处理中心,以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联邦机构使用”。

2002年《电子政府法》⑨、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⑩、1996年《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11)、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1993年《政府绩效法》(12)、1950年《联邦档案法》(13)、1974年《隐私法》(14)等美国的国家法,均涉及包括科技资源在内的公共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二、注重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的联邦政府政策体系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总统管理议程”(15),促进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美国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以及联邦政府部门中具有研究开发职能的机构,均在国家法律制度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部门规章,要求联邦研发经费的申请和核准信息、联邦经费资助所产生的科学数据、购置的仪器设备等,都须本着服务国家利益的目标,在最大程度上公开和共享。

1994年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的白宫12906号行政令《地理数据的获取与存储: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16),要求联邦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各州、地方建立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促进在交通运输、社区发展、农业、紧急救援、环境治理与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应用。

该行政令还要求各部门要将收集的地理空间数据文档按照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的标准存档,并公布于“国家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的电子网络上,同时将标准化、实用化的地理空间数据发布在该中心的信息网络上。

各部门还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向公众开放地理空间数据。

各部门要确保所收集的地理空间数据真实、可靠,避免重复。

该行政令要求执行对象包括军事部门和国防部门,但国防部涉及国家安全的活动、能源部涉及国家防卫的活动、中央情报局涉及情报的活动等不在开放之列。

涉及国外领域的地图制图、海洋制图和大地测量活动,由国防部部长决定。

比如,美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ational Spatial Data Infrastructure, NSDI)就是依据白宫12906号行政令设立,目前已经建立了开放共享的包括大地测量、数字正射影像、道路交通、水系、行政边界、地籍等基础数据库。

OMB颁布的A-110通告《对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非营利机构给予资助的统一管理要求》(17)规定:“用联邦资助经费购置的仪器设施(18),所有权归项目承担单位,但联邦政府以仪器设备直接资助的除外,此类相同服务的价格,为非联邦机构提供有偿服务”。

经批准后用于非联邦政府项目所得,均计入“项目收入”。

OMB颁布的A-130通告《联邦信息资源管理》(19)提出“政府信息是国家资源,向公众提供有关政府、社会和经济的知识”。

该通告将开放科学数据、促进数据共享政策扩展到联邦政府拥有、产生以及联邦政府资助产生的科学数据管理中,提出“政府科学和技术信息的开放和有效交换,只要符合国家安全管制要求和产权性质,将促进科学研究和联邦研发资金的有效使用。

”比如,美国科学基金会联合国防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在1994年发起了国家数字图书馆计划(NSDL),资助一批著名大学开发、建立数字图书馆。

目前该系统已经收录了100多万条联机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和教育的信息资源,并在检索工具、数据库结构等方面开发了一批新技术。

OMB颁布的A-16通告《地理信息和相关空间数据活动》(20)要求“直接或非直接产生、维护、使用空间数据的联邦部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DC),发展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

比如,在这项法律的推动下,美国内政部下属地质调查局建立了地理空间一站式网络门户/,为公众提供覆盖全美的地图资源和数据以及其它地理空间服务。

不仅为各州、地方政府所用,同时还向非政府机构和学术团体开放,用以获取和共享地理空间信息,改进在地理空间数据上的投资计划;扩展合作关系;协作和开发对于数据共享标准的实施;支持政府和各个机构业务流程和决策制定需求。

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要求该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数据以及购置的仪器设备,需尽可能地开放和共享。

《国家科学基金资助条件》规定:据NSF官员介绍,在申请NSF资助时,申报单位需要说明是否愿意将资助所购买的设备开放和共享,对于愿意开放、共享的单位,NSF会给予优先考虑。

《设施监管指南》重点对大型科研设施的监管做出规定:“大型科研设施是指由众多研究人员、教育人员分享使用的基础设施、仪器和设备。

这些可以是大规模的网络或计算机基础设施,或可供多用户使用的仪器网络,或者是其他对广泛的科学学科或工程学科能够产生主要影响的基础设施、仪器和设备”。

该指南还将设施使用情况、用户满意度等作为监管的重点。

比如,NSF于2000年投资启动美国国家地震工程网络模拟系统(the Network for Earthquake Engineering Simulmion, NEES),该系统是连接美国主要地震工程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的网络系统,同时也是一个典型的虚拟合作实验室(virtual collaboratory),通过高速互联网连接着地理上分布在大约20个设备站点的研究人员,研究者和学生能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操作设备和观测实验,能够访问地震工程数据储存库和用高性能计算工具进行分析、模拟、可视化和建模。

美国农业部的《研究设施法》(21)避免研究设施的重复做出规定:农业研究设施在州和地区内与各大学、非营利机构和研究服务机构的设施是非重复的。

美国能源部、美国航空航天局、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等部门通过《设备管理指南》等部门规章,要求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和共享。

三、持续积累科技信息资源的国家科技报告体系美国较早开始建立的联邦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科技报告体系,二战以来逐步完善,积累了从研究目的、方法、过程、技术内容、中间数据以及经验教训在内的国家科研项目完整资料,并有条件地向公众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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