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年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等十部门拟订的《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等十部门拟订的《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1.12.07•【字号】津政办发[1991]60号•【施行日期】1991.12.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等十部门拟订的《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1991年12月7日津政办发〔1991〕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统计局、市计委、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建设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拟订的《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对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进行联合审核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搞好这项工作。
联审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局联审办公室要写出总结,上报市联审办公室。
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现金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严肃统计法制,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暂行规定〉的通知》(统社字〔1991〕26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是在本市各开户银行支取工资的全民、集体以及其他所有制的全部独立核算单位(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含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以及外省市自治区驻津办事机构和部队非现役在津单位,报送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均应接受联审。
第三条全市联合审核工作由市计委、市统计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建设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共同抽调干部组成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办公室,在劳动统计年报期间,负责组织实施联审工作,联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一、登记流程
1、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2、输入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和验证码。
注:为便于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设置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陆密码为Aa。
3、登陆后,进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版)”,点击“ODI存量权益—存量权益报告”,见下图。
4、选择“ODI存量权益报告”,点击“ODI存量权益报告—ODI存量权益登记”,见下图。
年度选择“2017”,点击“查询”按钮,跳出未申报的信息,再点击“小圆点”—“申报/修改”。
5、填写基本信息,打※的必填。
然后点击“下一步”或者“导入表格”。
6、根据填写须知,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的填写,见下图。
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外汇局”。
二、注意事项
1、境外直接投资企业选择ODI存量权益报告;既是外商投资企业,又存在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各登记主体需分别通过联合年报形式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2、认真阅读填写须知,特别注意填报币种、折算汇率、数据统计口径等。
3、登记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4、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时间截止至6月30日。
5、外汇局于每年6月30日后对未按规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04.25•【字号】合商外资〔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合商外资〔2018〕81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外商投资企业:现将《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安徽省质监局安徽省统计局国家外汇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资函〔2018〕255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联合报告”,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1、指导企业年报。
各地商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通知所属外资企业进行“联合报告”。
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企业的上报率和报表质量。
2.时间内容。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3.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审批或备案设立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已自动注册统一平台用户。
曾参加过联合年报的,请通过企业代码和原密码登录联合年报应用。
第一次参加联合年报的,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应用”,请点击“新用户注册”、“找回密码”方式,以获取密码登录联合年报应用,您还可以点击企业代码查询查询您的13位企业代码。
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4.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联合年检
6、弹出“新建任务”对话框,点击“确定” 、弹出“新建任务”对话框,点击“确定” 按钮。如下图: 按钮。如下图:
7、 点击 “ 开始 ” 按钮 , 进行参数的安装 , 、 点击“ 开始” 按钮, 进行参数的安装, 在弹出的“ 数据装入完成” 提示信息上, 在弹出的 “ 数据装入完成 ” 提示信息上 , 点 确定”按钮予以确认。如下图: 击“确定”按钮予以确认。如下图:
办理财政登记的主要内容: 办理财政登记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新用户 登录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 登录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网 址http://218.94.38.183:7003/), ), 注册” 按照提示注册新用户, 点“注册”,按照提示注册新用户,注册成 功后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为用户名登录系 如在注册时没有填写密码则密码为空) 统(如在注册时没有填写密码则密码为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地为徐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 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 , 上述材料报徐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财政局。 开发区财政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办公 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8楼 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楼 836室 ; 室 联系人:崔思梦;联系电话: 联系人:崔思梦;联系电话:87936609;电子 ; 信箱:simengcui@。 信箱: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地为铜山区的外商投 资企业, 上述材料报铜山区财政局。 资企业 , 上述材料报铜山区财政局 。 铜山区财政 局办公地址: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铜山财政局; 局办公地址 :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铜山财政局 ; 联 系人:颜鹏;联系电话: 系人:颜鹏;联系电话:83405626;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312676741@。 。
金融大厦招商工作流程
金融大厦情况说明金融大厦企业入驻申请办理流程一、项目接洽会谈科室工作人员对入驻企业要办理的事项和提出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以内的业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答或办理;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以外的业务,应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解答或办理。
二、引进企业范围及标准1、着力引进各类金融企业区域性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融资租赁、保理、创投机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金、评估、会计、律师事务所等新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新兴金融性企业;其他金融机构。
入驻企业从事和经营范围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入驻企业的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社保缴纳在历城区。
新注册或新迁入企业在入驻园区后应及时完善工商、税务、社保登记手续;入驻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经营能力,市场前景好;入驻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保政策。
2、金融办对新入驻的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产业、地方金融组织、金融后台中心、金融中介组织等入驻企业。
按照注册资本、企业规模及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和其他服务效益等标准,金融办综合评估灵活掌握。
入驻企业需与区金融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承诺10年内不迁离我区,否则区金融办有权收回扶持。
入驻企业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入驻企业原则上年平均纳税应达到4000元/平方米,即640万/层。
入驻企业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地用途。
三、提交入驻申请及备案材料企业应先向金融大厦招商办提出申请,领取并据实详细填写《入驻金融大厦申请表》。
申请表先由金融大厦招商办和东风街道办事处预审,通过后交区金融办,由金融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企业所需提供备案资料:1、入驻申请表;2、企业简介;3、股东营业执照;4、公司章程(须含完整股东信息、法人身份证等);5、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6、其他应提供材料。
四、签订入驻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注册核审通过后合作双方就协议条款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定框架合作协议,协议文本由金融大厦招商办提供;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入驻金融大厦的重点金融项目实行审批服务代办制,安排专职项目代办员,建立服务台账,为重点项目在办理工商注册、立项等手续方面,无偿提供全过程代办服务,打造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16•【文号】国市监信〔2019〕238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经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度年报起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报送要求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详见附件1年报文书),新增的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企业报送的相关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总局向商务部推送共享。
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确保过渡衔接2020年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第一年,要做好年报的衔接工作,确保年报工作平稳过渡。
解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
观 察BSERVATION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做出细化规定的重要举措。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商务部根据有关立法程序要求,广泛征求了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商协会的意见,并于2019年11月8日至12月2日分别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体上,各方普遍欢迎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实施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同时,各方也就《办法》的内容提出了若干具体修改建议。
我们对各方面提出的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应条款。
为做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取代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外商投资法》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体现了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
《外商投资法》在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的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外商投资管理,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刚刚出台的《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作了进一步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1.引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简称年报)是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一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一份重要文件。
年报旨在帮助监管部门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状况,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的基本概念、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2.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的基本概念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是指由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一份年度报告。
年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的填报与提交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
3.填报要求3.1 企业基本信息在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需要提供企业的注册信息、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非常重要。
3.2 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在填报经营情况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额、盈利情况等重要指标。
此外,还需提供企业的市场竞争情况、产品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有助于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表现。
3.3 财务状况在填报财务状况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涉及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的财务指标、负债情况、利润分配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4.填报注意事项4.1 准确性和真实性填报年报时,外商投资企业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
任何虚假信息都是不允许的,以免引发法律风险。
4.2 完整性和规范性填报时,应确保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和规范的。
不得遗漏任何必要的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格式和结构的统一。
4.3 时效性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
逾期未报或不报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4.4 保密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填报年报时,应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避免泄露。
5.总结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是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一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文件。
近期扶持企业的政策
9、2015年12月份外资统计报表没有申报怎么办? 答: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在沪外商投资企业每月15日前均应通过“上海外资信 息管理系统(外资统计网上直报)”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如企业当时未进行申报的 ,应提交情况说明(写明当时未申报原因、承诺今后每月会按时申报、留下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办理联合年报和存量调 查,具体请参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10、外商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如何申报? 根据《上海外商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应每月填报“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1)填报时间:每月1日-15日。 (2)填报方式:进入 (网上办事-在线办事系统)或 ,点击“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外资统计网上直报系 统)“企业用户”,用户名:3100+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 码:123456。建议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关于投资情况表:投资方实际出资后,企业应根据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载明 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填报在本月实际一栏,相应的证明材料应提交至所在地外资 统计主管部门。 (3)企业的外资统计主管部门请登陆系统查看。直报系统技术支持专线: 63685505。
境内居民通过特 殊目的公司对其 自身或者关联投 资者拥有的企业 进行股权或者资 产并购。
表3:外方投资者股权与债权债务调查表
本企业作为债务 人,境外投资者 作为债权人发生 的债务。
境外投资者为存 款类金融机构时, 本企业在保留所 有权的条件下存 储在境外投资者 处的资金。
本企业作为债权 人,境外投资者 作为债务人发生 的债权。
人民币
表四:境外投资
美元
表五:境内分支机构
六、其他报表
社会贡献指标表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部分内设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部分内设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苏商人〔2015〕546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部分内设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苏商人〔2015〕546号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所:根据省编办批复(苏编办复〔2015〕127号),现将调整后的厅机关部分内设处(室)主要职责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商务厅2015年7月24日流通业发展处(一)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开展行业统计工作。
(二)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
(三)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拟订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
(四)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
(五)拟订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
(六)牵头拟订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形式现代化;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典当行业年度发展规划;承担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上报及管理。
(八)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九)指导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发展,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负责内贸综合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一)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章、标准。
(二)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篇1)一、工作内容1、对账:与销售有关的支出核对,并通知开票。
2、整理店铺和唯品会的销售收入要做到发货与收入相符。
3、核算与销售有关人员的绩效和做工资表。
4、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凭证。
5、熟识出纳有关的工作,以备财务人员有事临时期岗。
6、完成财务主管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岗位要求1、财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出纳及电商行业账务1—2年经验,处理公司全盘账务1年以上经验。
3、对数据反应敏感、娴熟运用办公软件、做事细心,具备较强的防范意识。
4、良好的沟通力量,有肯定的管理力量。
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篇2)1、熟识把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
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2、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3、根据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精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按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
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精确、按时、完好。
4、严格票据管理,保管空白财政票据和一枚银行印鉴章。
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5、妥当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6、按时清理往来款项,帮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7、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施行会计监督。
负责会计稽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主动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8、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照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盘政办发〔2016〕171号•【施行日期】201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2日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关于调整盘锦市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辽编发〔2016〕12号),设立盘锦市商务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市场经营者)备案。
2.取消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3.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1.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将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3.将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复查委托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4.将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或备案事项变更时未按规定日期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行为的处罚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5.将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6.将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的初审下放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个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7.将成品油经营许可初审下放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个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政府重大改革设市场秩序处负责内资直销企业准入
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 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商务厅,为省人民政 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省人民 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的职责。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机电 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备案。(三)划入的职责。 将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责划入省商务厅。二、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
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 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承 担厅直企业改制改革相关工作。(十六)亚洲处。(十 七)西亚非洲处。(十八)欧洲处。(十九)美洲大洋洲处。 以上4个地区处的职责是:负责指导管理所负责国别 (地区)的外经贸业务;拟订外经
贸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和促进活动计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省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 服务工作,开展相关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建立经贸 合作和交流机制,联系重要经贸组织、跨国公司、 驻我国使领馆经商处,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二十)台港澳处。负责指导管理全省对香港、澳门特
、政务公开、宣传、保密、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 承担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调研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 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 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
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 议;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三)财务处。研究提 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 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 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 责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厅
2015年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须知(150728)
2015年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须知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四部委“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366号)要求,今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
上海市将于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2014年度联合年报。
为做好2015年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做如下说明:一、参报对象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以确保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决策依据。
年报内容为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情况。
二、联合年报的申报和办事流程(一)联合年报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二)联合年报申报流程:1、登录在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登录(或中也有链接可登录)。
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722。
登录后,在“年报专版”一栏选择“上海市专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和密码(初始密码是111111),进入网上联合年报系统(2014年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
如遗失密码,请按照网上提示的流程找回密码。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在完成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后,系统会自动设置主管部门(设置标准如下),企业在办理联合年报过程中,如有业务问题需要咨询,可与对应的主管部门联系。
商务部门(外资主管部门):完成报表后,选择报表上报。
通过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商务部门的指定依据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左下角的批准号,商外资后面为“资审”、“沪合资”、“沪合作”、“沪独资”、“沪外资”和“沪股份制”的选择“上海市商务”作为主管部门;沪字后面加所在地区的简称的,则选择当地的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如批准号为“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5)0012”或“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7)0032”的企业需选择长宁区商务作为主管部门)。
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常见问题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常见问题一、需要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包括哪些?答:凡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商事主体),都应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提交的形式是什么?答: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网上或者纸质形式报送年度报告。
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三、在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如何进入提交年度报告的界面?答:商事主体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或“深圳信用网”(网址: .cn)登录年度报告页面,按照相关提示进入年度报告系统。
四、进入年度报告系统后,如何进行身份认证?答:商事主体身份认证有两种方式,商事主体任选其一即可登录:一是如果有数字证书登录的,商事主体可以在数字证书端口登录,直接进入年度报告系统界面;二是没有数字证书的,商事主体填写注册号、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密码、验证码进入年度报告系统界面。
此处填写的密码是:商事主体已在网上报送20xx年度报告的,在报送20xx年度报告时设定的密码;商事主体未报送20xx年度报告或者20xx年1月1日以深圳创业印章科技有限公司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时自行输入的密码。
输入密码后即可直接进入年度报告系统界面;如商事主体未输入密码或者输入的密码忘记,需重新验证身份设定密码后,方可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
五、年度报告是否还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答:所有的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都不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六、年度报告是否要缴纳费用?答: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七、外资企业是否还是联合年检?答:今年外资法人企业已不再联合年报。
从我局报送完成20xx年度报告后,再进入市经贸信息委的网站(网址:http://wznj./),报送其他相关部门的年报。
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统计口径比较研究
时代金融54时代金融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统计口径比较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跨境资本流动日趋频繁,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成为重要课题。
实践中发现,目前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异,给日常外汇统计监测及事后监管带来不便。
为此,本文依照国际收支统计标准《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对目前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交易项目进行比较,发现两类口径在联属企业之间的投资、债务工具、逆向投资、非法人投资款撤回汇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分析了差异带来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直接投资管理统计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直接投资 管理口径 统计口径 BPM6● 章 贤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不断提高,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
为了适应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提升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宏观审慎框架下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管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目前,中国也已经按照IMF 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以下简称《手册》第六版,BPM6)的标准编制和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即国际收支统计口径数据),但现行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异,给日常跨境资本流动监测管理带来困难。
为了分析现行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最新国际收支统计口径之间的差异,本文依照BPM6标准,对直接投资管理口径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以下简称统计口径)的交易项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现行资本项目管理口径未纳入联属企业之间的投资和债务交易等重要项目,部分项目比如逆向投资的摆布也和BPM6存在差异,不利于构建统一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框架,且容易造成管理的真空地带和监管资源浪费,最后从统一口径标准、改进系统功能和改进数据核查方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直接投资统计和管理的建议。
二、直接投资相关概念最新的国际收支统计标准《手册》(第六版)将直接投资统计的判断依据由控制权(股权)比例调整为直接投资关系,扩展了直接投资统计的范围,并在报表中的详细统计项目下增加了直接投资关系分类。
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33篇
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33篇)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精选33篇)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篇11、审核有关成本、员工费用报销单据;2、负责凭证的编制和审核,成本核算,出具财务报表及税务申报;3、月度编写管理及财务经营分析报表;4、对接内外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负责工商年报及外资企业联合年报的申报工作;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篇21、取得并审核原始凭证;2、编制记账凭证;3、登记账簿,包括总账和各种明细账、辅助账;4、编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5、申报纳税,根据账面核算结果,填写纳税申报表,协助出纳缴纳税款;6、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务资产监盘;仓库账目监管。
7、定期核对往来账目;8、办理其他各种会计事务。
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篇3职责:1、组织日常财务核算工作;2、根据企业发展完善并执行各类财务制度;3、对现金流进行有效管理;4、提供财务报表、分析报告;5、制定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
岗位要求:1、会计财务专业,从事财务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会计中级职称;2、能独立处理会计核算业务,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全盘账务处理能力;3、熟悉电脑操作,熟练运用财务系统软件;4、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对外沟通能力,及财务分析写作能力;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篇41. 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公司全套账务、编制各类表格;2. 发票的购买、开具、管理工作;3. 负责定期报税、清卡,处理税务等日常工作;4.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计提工资、计提社保4.对收到的发票进项查验、月底进行发票认证;5.会计凭证的录入、会计处理;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7.及时与采购清理往来款项,协助各部门收款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8.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主办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篇5职责:1、在各月申报期内完成当月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企业纳税申报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2、整理会计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3、日常帐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4、定期与不定期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并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5、会计资料及档案装订整理;6、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任职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需持会计上岗证,有同行工作优先;2、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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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4〕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报工作部门
东莞市联合年报工作部门包括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以及市外汇局。
二、联合年报的企业范围
凡2013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三、联合年报的时间
2014年6月2日至6月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外汇年报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至8月31日。
四、联合年报网上申报
(一)联合年报网上申报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广东省),企业可登陆该网址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国家统一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2013年度)》等表格,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二)外汇年报网上申报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网址:/asone/。
企业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网站查询《关于做好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外汇经营状况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年报操作指引》等资料。
(三)财政部门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需登录“东莞市财政局企业报表网上直报系统”:http://121.10.6.216:8001/netrep/index.jsp填报。
首次使用的企业请详细阅读该网页首页下载专区的“外商年报简易用户手册”。
五、联合年报有关说明
联合年报统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上填报及提交联合年报有关信息后,不需再到联合年报各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及盖章。
企业对其申报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联合年报信息将按上级部门要求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对未按时、如实
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联系人:罗锦权林伟光
联系电话:87761289
谢岗镇外经办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