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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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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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正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情况,经与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协商,提出了这个方案草案。

一、我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六千七百二十三万余人,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点七。

按照“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十二左右”的规定,应选代表三百六十人左右。

二、分配方案草案对民族比较多、人口比较少的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共增加四十五个代表名额,对人口少的三十个少数民族各分配一个代表名额,保证了全国每个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代表。

三、分配方案草案直接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代表为三百一十九名,加上分配给中央机关提名的二十六名少数民族代表候选人,共三百四十五名,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五。

根据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在统一分配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以外,还会有一些少数民族人士被选为代表,因此实际选举结果还将大于上述百分比。

附表---------------------------民族|地区|代表名额55个民族|27个省(区、市)|319人---------------------------1.蒙古族||24人|内蒙古自治区|17人|辽宁省|3人|吉林省|1人|黑龙江省|1人|青海省|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2.回族||37人|北京市|1人|天津市|1人|河北省|3人|辽宁省|1人|上海市|1人|江苏省|1人|安徽省|2人|山东省|3人|河南省|5人|云南省|2人|陕西省|1人|甘肃省|4人|青海省|2人|宁夏回族自治区|8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人---------------------------3.藏族||26人|四川省|6人|云南省|2人|西藏自治区|12人|甘肃省|2人|青海省|4人----------------------------4.维吾尔族||22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人----------------------------5.苗族||21人|湖北省|1人|湖南省|4人|广东省|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2人|四川省|2人|贵州省|9人|云南省|2人----------------------------6.彝族||20人|四川省|7人|贵州省|3人|云南省|10人----------------------------7.壮族||44人|广东省|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41人|云南省|2人---------------------------8.布依族||8人|贵州省|8人----------------------------9.朝鲜族||9人|辽宁省|1人|吉林省|6人|黑龙江省|2人----------------------------10.满族||20人|北京市|1人|河北省|2人|内蒙古自治区|1人|辽宁省|10人|吉林省|2人|黑龙江省|4人----------------------------11.侗族||6人|湖南省|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贵州省|4人-----------------------------12.瑶族||6人|湖南省|1人|广东省|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3人|云南省|1人----------------------------13.白族||4人|云南省|4人----------------------------14.土家族||14人|湖北省|8人|湖南省|4人|四川省|2人---------------------------15.哈尼族||4人|云南省|4人----------------------------16.哈萨克族||5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人----------------------------17.傣族||5人|云南省|5人----------------------------18.黎族||5人|广东省|5人----------------------------19.傈僳族||2人|云南省|2人----------------------------20.佤族||1人|云南省|1人--族||2人|浙江省|1人|福建省|1人----------------------------22.高山族||1人|福建省|1人----------------------------23.拉祜族||1人|云南省|1人----------------------------24.水族||1人|贵州省|1人----------------------------25.东乡族||1人|甘肃省|1人---------------------------26.纳西族||1人|云南省|1人----------------------------27.景颇族||1人|云南省|1人----------------------------28.柯尔克孜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29.土族||1人|青海省|1人----------------------------30.达斡尔族||1人|内蒙古自治区|1人----------------------------31.仫佬族||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32.羌族||1人|四川省|1人----------------------------33.布朗族||1人|云南省|1人----------------------------34.撒拉族||1人|青海省|1人----------------------------35.毛难族||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族||1人|贵州省|1人---------------------------37.锡伯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38.阿昌族||1人|云南省|1人----------------------------39.普米族||1人|云南省|1人----------------------------40.塔吉克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41.怒族||1人|云南省|1人----------------------------42.乌孜别克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43.俄罗斯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44.鄂温克族||1人|内蒙古自治区|1人----------------------------45.崩龙族||1人|云南省|1人----------------------------46.保安族||1人|甘肃省|1人---------------------------47.裕固族||1人|甘肃省|1人----------------------------48.京族||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49.塔塔尔族||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50.独龙族||1人|云南省|1人---族||1人|内蒙古自治区|1人----------------------------52.赫哲族||1人|黑龙江省|1人----------------------------53.门巴族||1人|西藏自治区|1人----------------------------54.珞巴族||1人|西藏自治区|1人----------------------------55.基诺族||1人|云南省|1人----------------------------——结束——。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正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表决和通过议案办法(1983年6月7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答案版)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答案版)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1、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

A.统一国家B.多民族国家C.共和国D.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中国目前共有()个少数民族。

A.55B.56C.57D.54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的义务。

A.国家统一和稳定B.国家稳定和发展C.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D.统一和团结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关系。

A、平等、互助 B.平等、团结 C.团结、互助 D.平等、团结、互助5、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

A.联邦制 B.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A.聚居 B.散居 C.杂居 D.群居7、我国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占了国土陆地面积百分比是()。

A.50%B.70%C.63.8%D.81.3%8、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A.继承和发扬B.发展和创新C.保持或者改革D.维护或者改变9、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A.一级地方组织B.一级政府C.不可分离的部分D.地方部门10、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的代表。

A.一定比例B.一定数量C.适当名额D.一定名额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的民族工作的专门机构称为()。

A.民族事务委员会 B.民族宗教委员会C.民族委员会 D.民族工作办公室12、民族区域自治法于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起施行。

A.7月1日B.8月1日C.9月1日D.10月1日13、()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中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中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

浅析我国选举制度中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一、前言选举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建立—套完备的选举制度是实现真正民主的程序性要件。

1979年,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要的改革,30年来,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程度逐步提高,但是我国现行的选举法中一些环节尚存欠缺,使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在整个选举制度体系中,关于代表名额和比例的数字的变化,隐含着是我国选举制度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在代表性与功能性寻求平衡的历程。

合理的代表规模,既是人大制度性质的体现,也是发挥人大政治功能的要求。

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名额过大,并且确定较为随意,极不利于人大议政。

1995年《选举法》修订时对代表名额和比例方面的规定有很大的改进,在第九条中,规定以“基数+增数”的方式确定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并确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增数和最高限额。

这种量化方式有利于代表名额总数的控制,也有利于选举的规范化,使选举更具有科学性。

代表比例及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是选举制度代表性与公正性的体现。

在1995年以前,我国各级人大城市和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不尽相同,1995《选举法》将原来各级人大中城乡代表所代表的不同人口数统一为“四倍”。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农业人口“四分之一”的选举权有望得到改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无记名投票。

农村公民的“四分之一选举权”虽然有一定的历史、现实原因,但毕竟违背了选举的平等原则,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

《选举法》进一步缩小、乃至消除城市代表与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使城乡之间、男女之间、民族之间的差别逐步缩小,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选举法》规定按不同户籍人口数,以不同比例分配人大代表名额,这种规定与宪法精神不一致,还是无法体现城乡居民选举权平等原则。

中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六大召开的历史背景(二)
1927年8月7日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省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这就 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着重大转折意义“八七会议”。 决定尽快召开中共六大。 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并选举了 中央临时政治局。中央临时政治局选举瞿秋白、苏兆征、李维 汉为常委,瞿秋白为主席。 这次会议给正处在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中的党指明了出路,为 挽救党和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 战争兴起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中国革命进入党独立领导创建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新时期。 党先后发动和组织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等近百次武 装起义,创建农村根据地。
五个唯一
1 2
唯一在土地革命时期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对代表当时全国党员人数存疑的党的全国表 大会
3
4
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唯一一 次与会者都使用编号的全国代表大会 唯一一次在共产国际执委会直接领导下召开的全 国代表大会
5
建国前唯一一次具有争议的全国代表大会
结果与意义 这些问题的解决,基本统一了全党思想,对摆 脱革命被动局面,实现工作转变,对中国革命的 复兴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中共六大是在大革命 失败到土地革命兴起的历史转折关头,中国共产 党举行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

提出了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十大政治纲领:1.推翻帝 国主义的统治;2.没收外国资本的企业和银行;3.统 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4.推翻军阀国民党的政府; 5.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5.实行八个小 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7.没 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耕地归农;8.改善士兵生活, 分给士兵土地;9.取消一切军阀政府的税捐,实行统 一的累进税;10.联合世界无产阶级和苏联Biblioteka 中共六大召开的历史背景(三)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正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360名左右,与十三届相同。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少数民族代表320名,其中:1.蒙古族24名:内蒙古自治区17名,辽宁省3名,吉林省1名,黑龙江省1名,青海省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2.回族37名:北京市1名,天津市1名,河北省3名,辽宁省1名,上海市1名,江苏省1名,安徽省2名,山东省3名,河南省5名,云南省2名,陕西省1名,甘肃省4名,青海省2名,宁夏回族自治区8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名;3.藏族26名:四川省6名,云南省2名,西藏自治区12名,甘肃省2名,青海省4名;4.维吾尔族22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名;5.苗族21名:湖北省1名,湖南省5名,广西壮族自治区2名,海南省1名,重庆市2名,贵州省8名,云南省2名;6.彝族20名:四川省7名,贵州省2名,云南省11名;7.壮族44名:广东省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41名,云南省2名;8.布依族7名:贵州省7名;9.朝鲜族9名:辽宁省1名,吉林省6名,黑龙江省2名;10.满族20名:北京市1名,河北省2名,内蒙古自治区1名,辽宁省10名,吉林省2名,黑龙江省4名;11.侗族6名:湖南省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贵州省4名;12.瑶族6名:湖南省1名,广东省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3名,云南省1名;13.白族4名:云南省4名;14.土家族15名:湖北省6名,湖南省5名,重庆市2名,贵州省2名;15.哈尼族4名:云南省4名;16.哈萨克族5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名;17.傣族5名:云南省5名;18.黎族5名:海南省5名;19.傈僳族2名:云南省2名;20.佤族1名:云南省1名;21.畲族2名:浙江省1名,福建省1名;22.高山族2名:福建省1名,台湾省1名;23.拉祜族1名:云南省1名;24.水族1名:贵州省1名;25.东乡族1名:甘肃省1名;26.纳西族1名:云南省1名;27.景颇族1名:云南省1名;28.柯尔克孜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29.土族1名:青海省1名;30.达斡尔族1名:内蒙古自治区1名;31.仫佬族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32.羌族1名:四川省1名;33.布朗族1名:云南省1名;34.撒拉族1名:青海省1名;35.毛南族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36.仡佬族1名:贵州省1名;37.锡伯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38.阿昌族1名:云南省1名;39.普米族1名:云南省1名;40.塔吉克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41.怒族1名:云南省1名;42.乌孜别克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43.俄罗斯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44.鄂温克族1名:内蒙古自治区1名;45.德昂族1名:云南省1名;46.保安族1名:甘肃省1名;47.裕固族1名:甘肃省1名;48.京族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49.塔塔尔族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50.独龙族1名:云南省1名;51.鄂伦春族1名:内蒙古自治区1名;52.赫哲族1名:黑龙江省1名;53.门巴族1名:西藏自治区1名;54.珞巴族1名:西藏自治区1名;55.基诺族1名:云南省1名。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4.18•【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2022年4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委员长会议拟订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我就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一、根据《决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的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少数民族代表360名左右。

考虑到十三届以来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情况变化不大,且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有1名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分配与十三届相同。

二、在360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中,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产生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320名,满足了55个少数民族均有代表的要求,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与十三届相同,分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选举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也不变。

这320名代表名额分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与十三届相同,包含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总数之中。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少数民族代表14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26名。

这40名代表名额必须确保分配给少数民族而不特定分配给某少数民族。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选举法(2015年修正)

选举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六章选区划分第七章选民登记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民族自治地区人大代表名额的若干问题

民族自治地区人大代表名额的若干问题

民族自治地区人大代表名额的若干问题(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两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相关规定为例之分析)《民族区域自治法》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民名额的代表。

如,广西的壮族,即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即,各民族代表的名额、比例由省级人大决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

即,所有民族都有代表,占比应恰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第十八条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分配给该少数民族的应选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三十。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条规定:龙胜各族自治县是聚居自治县境内侗族、瑶族、苗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境内还聚居着壮族、汉族等民族。

即,县域内主要聚居的就五个民族。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条规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侗族、瑶族、苗族、壮族、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当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由此:1.代表数由人口数决定,一定比例人口产生一定数量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国家的许多政策,法律的规定都离不开人大代表。

在某种意义上,人大代表监督着人民赋予国家机关人员的权力不被滥用。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重要性。

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365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国家的许多政策,法律的规定都离不开人大代表。

在某种意义上,人大代表监督着人民赋予国家机关人员的权力不被滥用。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重要性。

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365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是什么▲?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六章选区划分第七章选民登记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


4.解放战争时期——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五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二)形成和发展时期
1.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地位。 2.1954年9月,在各地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 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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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 (一)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1949年9月) 《共同纲领》(临时宪法)——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 和政体 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确立了国家最高 • (二)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 • 1、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 • 2、中共八大(1956年)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 • (一)1956-1966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 主要特点: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同时,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其他方面(如人大制度、政协制度、司 法与监察制度)则被削弱。
• 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 • (1)反右运动 • (2)法律虚无主义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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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1、党的领导陷入瘫痪。 2、地方各级行政机关陷入瘫痪,权力落入“革命委员会”手中 3、人大制度全面瘫痪 4、“公检法”系统瘫痪 (三)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 1、1978年到1991年 2、从1992年至今 3、发展成果 (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完善和加强 (2)人大制度得到全面恢复和加强 (3)政协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 (4)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些人构成?震惊!

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些人构成?震惊!

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些人构成?震惊!2010年《选举法》在废除“四分之一条款”后,引入了基本名额数的概念。

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各地代表名额的分配情况看,四个人口特少的地区海南、西藏、青海、宁夏,除西藏外,8个基本名额数再加上按人口获得的名额,都超过了15名。

可见,这一做法基本解决了人口特少的地区的代表性问题。

除人口特少的地区不适用同比例原则而适用广泛代表性原则外,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也从来不与其人口数挂钩。

邓小平在1953年《选举法》草案说明中说:“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数,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4。

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150人,并规定除了这个固定数目之外,如仍有少数民族选民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者,不计入150人名额之内。

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代表人数,预计实际上会接近代表总数的1/7。

我们认为这个名额的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全国民族单位众多,分布地区很广,需要作这样必需的照顾,才能使国内少数民族有相当数量的代表得以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从1982年开始,少数民族代表占全国人大代表总额的比例被确定为12%左右,而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6.62%。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49%,十二届全国人大的少数民族代表数被确定为3000名代表的12%即360名,其中320名被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出,14名被分配到解放军代表团,其余26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分配。

实际上,从六届人大开始,少数民族代表的实选比例都超过12%,而在14%左右。

除了少数民族代表的总数不适用同比例原则,不与少数民族人口的总数挂钩之外,各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也与其各自人口数没有比例关系。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回族和维吾尔族人口比较接近,回族为10586087人,维吾尔族10069346,但前者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为37人,后者为22人。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3.09.24•【字号】•【施行日期】1983.09.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选举正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1983年9月24日青海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代表的名额和分配第四章选区划分第五章选民登记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七章选举第八章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第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自治州、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军区暨驻军部队选出。

第四条各自治州、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第五条县、自治县、市辖区(县)、州属县(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

第六条每一代表或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七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八条省、西宁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九条县、自治县、市辖区(县)、州属县(市)、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县、自治县、市辖区(县)、州属县(市)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

选举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第十条选举委员会的职权是:一、组织和监督对《选举法》和本细则的贯彻执行,向选民宣传解答有关选举问题;二、制订选举工作计划,确定选举日期,编写选举宣传材料,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部署和检查选举工作;三、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四、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五、指导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汇总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举人的名单;六、印刷选民登记表、选民证、选票、代表当选证和其他表册;七、主持或委派人员主持选区的选举,监督选举投票,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颁发当选证书;八、编列选举经费预决算,经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本级财政部门开支;九、选举工作结束后,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作出选举工作报告,并将有关选举文件、表册、印章等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保存。

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及答案

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及答案

大学生普法试题(宪法、行政法、刑法等)要求: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和军队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代表,这是哪一年的修正案规定的?()A. 1988年《宪法修正案》B. 1993年《宪法修正案》C. 1999年《宪法修正案》D. 2004年《宪法修正案》2、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是下列哪一项?A.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C. 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3、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成文宪法。

其中现行宪法被认为是制定得最好的一部。

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现行宪法颁发的具体时间哪一项是正确的?()A. 1982年12月4日B. 1999年3月15日C. 1978年12月4日D. 1982年10月1日4、下列选项中哪一部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迁徙的自由?A. 1954年《宪法》B. 1982年《宪法》C. 1978年《宪法》D. 1975年《宪法》5、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项内容?()A.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C. 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 18周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6、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关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A. 统战部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C. 八大民主党派中央D. 中华全国总工会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请问下列选项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人民代表大会的内涵之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是行使国家一切权力的机关B.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与人民代表大会相互监督D. 人民代表大会的全权性要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所有权力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下列选项中哪一种形式的分配制度?()A. 按劳分配B. 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C. 按需分配D.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9、下列关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公共财产的保护论述,正确是哪一项?()A.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 全民所有制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C. 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D. 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对公共财产实行征收10、我国《宪法》对公民公德作了原则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4.05.2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1984年5月2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一、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除汉族外,全国有55个少数民族。

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祖国光辉灿烂的文化,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反动统治阶级压迫剥削的革命斗争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斗争中,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同呼吸、共命运的革命斗争和长期的经济文化交流过程中,各民族人民之间形成了血肉不可分离的联系。

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国内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压迫制度的结束,民族平等新时代的开始。

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历史情况和民族关系以及民族分布状况,制定了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

这一政策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庄严地先后载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现在我国已经建立民族自治地方116个,包括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80个自治县。

这些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总面积约6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0%以上;总人口为1.2亿多万,其中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000多万。

30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虽然经过一些曲折,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在我国确立起来。

实践证明,在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能保障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又能保障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独立,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88.04.13•【文号】•【施行日期】1988.04.13•【效力等级】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陈丕显副委员长代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彭真委员长主持下,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法律化、制度化,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适应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加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会议对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根据宪法规定,进一步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作用,继续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特别是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进一步密切同全国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新的更大的成就。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988年)--1988年3月3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陈丕显我受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彭真委员长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坚决实行拨乱反正,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同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法律化、制度化。

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与答案

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与答案

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1。

马克思主义“五观”是( )? (单选 2 分)[A ] 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B ] 祖国观、宗教观、人文观、价值观、历史观[C] 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人生观[D ]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价值观•2.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 )? (单选 2 分)[A]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B]平等、团结、互助、和谐[C ] 平等、团结、自由、公正[D ]平等、民主、团结、互助•3。

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是( )? (单选 2 分)[A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B] 民族区域自治法[C] 宪法[D]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4.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民族工作的主题是( )? (单选 2 分)[A ] 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发展[B ] 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C]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D]各民族共同改革开放,共同和谐进步• 5.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 )。

(单选 2 分)[A] 联邦制[B]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C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

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 ). (单选 2 分)[A] 统一国家[B] 多民族国家[C] 共和国[D]统一的多民族国家•7。

中国目前共有()个少数民族。

(单选 2 分)[A] 55[B] 56[C]57[D]54•8.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的代表.(单选 2 分)[A]一定比例[B]一定数量[C] 适当名额[D]一定名额•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的民族工作的专门机构称为( )。

(单选 2 分)[A] 民族事务委员会[B]民族宗教委员会[C] 民族委员会[D]民族工作办公室•10。

民族区域自治法于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3.06.07•【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3年6月7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各位代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已向历次会议作了报告,并经会议批准。

现在我受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半年来,常务委员会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方针指导下,遵循新宪法所规定的任务以及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决议,以主持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筹备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心,进行了以下工作:(一)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新宪法,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

目前广大人民最关心的是如何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

这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治安定和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

新宪法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义务。

为此,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做好新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新宪法公布后,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对增强干部和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和遵守宪法的自觉性,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应当看到,要把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变成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巨的工作。

要结合实际工作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经常地、持久地、深入地进行宪法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新宪法,严格遵守和执行新宪法。

要防止和纠正任何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使新宪法能为十亿人民所掌握,这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

新宪法公布以后,过去的一些规定和作法可能会有不符合新宪法的地方,甚至同新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84.05.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施行日期】1984.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今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践证明,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必须大量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民族自治地方必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发展本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把祖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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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法规类别】选举法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1983.03.05
【实施日期】1983.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情况,经与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协商,提出了这个方案草案。

一、我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六千七百二十三万余人,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点七。

按照“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十二左右”的规定,应选代表三百六十人左右。

二、分配方案草案对民族比较多、人口比较少的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共增加四十五个代表名额,对人口少的三十个少数民族各分配一个代表名额,保
证了全国每个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代表。

三、分配方案草案直接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代表为三百一十九名,加上分配给中央机关提名的二十六名少数民族代表候选人,共三百四十五名,占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五。

根据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在统一分配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以外,还会有一些少数民族人士被选为代表,因此实际选举结果还将大于上述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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