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益性岗位清扫保洁人员
管理规定
一、主要任务和职责
1.做好责任区域内群众的宣传工作,当好群众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宣传员。协助制止各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2.清扫并收集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人行道及小街小巷居民院落垃圾废弃物,倒入垃圾桶或垃圾车上,或运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铲除人行道杂草,清除临街建(构)筑物、电杆灯柱等公用设施的牛皮藓,保持路面清洁。
3.清捡绿化带内废弃物。
4.按照环卫部门及社区居委会要求,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作息时间
清扫保洁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班7:30~13:00,下午班13:00~18:30,星期六、星期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班8:00~13:00,下午班13:00~18:00。每周总工作时间为40小时,面对面进行交接班,不得造成清扫保洁空档。
三、纪律和要求
1.所有清扫保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统一安排和指挥。
2.清扫保洁员应佩戴统一的环卫标志服装。
3.严格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溜岗、串岗、矿工,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四、休假规定
1.事假:凡因有事请假者,扣除当天工资。
2.病假:因病在家休假30天内发70%工资(以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为准),30-60天内发50%工资,60-90天内发40%工资,3个月以上者不发工资。因病住院(以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30天以内发100%工资,60天以内发80%的工资,90天内发70%的工资(按天计算)。病假累计超过120天者,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休假:(以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和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为准),休假期间发100%的工资。
4.指定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市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邵阳医专附属医院。
五、奖励与处罚
1.市里设立奖励专项基金,对工作特别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2.清扫保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下列标准扣除工资,并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⑴迟到、早退、溜岗、串岗、未穿标志服每次罚款5元。
迟到、早退、溜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每次罚款5元。
迟到、早退、溜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每次罚款10元
⑵无故旷工除扣除当天工资外,每次罚款10元,并通报批评。连续矿工两天者,予以辞退。
⑶路面卫生差超过50平方米,每次罚款1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⑵不服从单位安排或不履行职责又不服从管理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懒散,出工不出力,经3次以上批评,无明显改进的;
⑷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溜岗10次以上(含10次)或无故旷工3次以上(含3次)的;
⑸上岗后,非工(公)伤或非病等,请事假(一个月内超过10天)或因身体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⑹无理取闹、侮辱谩骂、殴打管理人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