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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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穆王制《吕刑》
吕侯向周天子进言:“周建国已经有一百年了,如同百岁的老人,(为政难免有不周到之处。)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及时修定刑制,使四方之民慎重行事。”
王说:“远古时代有过这样的教训,(黄帝)时蚩尤开始作乱,波及到一般的民众。没有人不攻击别人、杀害别人。人们泯灭善良,而违法作乱,打劫、偷盗、欺诈,(无恶不作)。(蚩尤的后裔)苗民(沿袭蚩尤之恶)仍不遵行天帝(黄帝)的命令,于是尧制定了刑罚,来扼制苗民(作乱)。但苗民(仍不相从)反而作五种虐刑,自称为法,(与帝尧抗命。他们)杀戮无罪的民众。帝尧不得已,于是仿照苗民的五种刑罚,作劓、刵、椓、黥、大辟之刑与五虐之刑并存。(五刑与五虐之刑)从形式上看似乎并无差别。苗民互相欺诈,风俗败坏,大家都不守信用,以至于背叛在神面前所订立的盟约。虐刑逞威,被刑戮的人纷纷向上天禀告自己无罪。天帝(即黄帝)视察民情,苗民没有馨香的祭品升闻于天,而到处散发着(虐刑的)腥秽之气。黄帝怜悯这些无罪被杀、被刑之人,又痛恨苗民(风俗败坏),以威严对待暴虐。于是,黄帝行天之罚,灭绝了(作乱政)的苗民,使其后嗣也不得在下方国土(为恶)。(颛顼之世)奉黄帝之命,令重氏与黎氏杜绝了天地间的交通。天神不再降临到下国,下国之人也不能登临于天。(在下国的)君主诸侯,明察(天道)而遵行之,以至于孤苦无依的人也脱离了苦难。(舜之世)又奉黄帝之命,亲自询问下属民情,孤苦无依的人对苗民有怨恨之词,于是,舜以德而行刑罚(使不轨之人)畏惧刑罚而不敢作乱。又以德教人,(择其人而)行教化。使人明智。于是,命令三位君主,慎行治民的事业,伯夷先降颁礼典,使民众明智而远离(犯罪)。大禹治理洪水,为山川定名。后稷降颁播种之法,使民众(从事农耕)而种植优质的粮食。三位君主功成业就,民风正直。狱官则用公正、适度的刑罚对待民众,使他们敬重德行。君长舜敬天命而爱民,诸侯则体察舜的治民之道,政绩显赫,没有人不遵守美德,刑罚公正而适度,人知善恶,民风大治。断狱的目的,不是为了(以刑)逞威,而是为了造福于(民众)。(刑官)敬守其职,慎忌其过失,不(因刑不公正)而使(民众)有所抱怨。(刑官以刑得其中)来实现承担上帝的美德,(人人)努力从善,配上天之命享有国运。”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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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的形式:实行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制 3.婚姻的缔结: 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得为
婚。
4.婚姻的终止: 可以因自然原因而消灭,还可以通过人为
方式而解除
(四)家庭继承制度
西周时期,在身份地位继承方面实行嫡长 子继承制。如果嫡长子先于父亲死亡,则由长 子正妻所出的嫡长孙代位继承;如无嫡孙,则 立嫡长子的同母弟为继承人;如无嫡长子同母 弟,再立其他庶子中的年长者为继承人。如妻 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在财产继承上, 作为法定的继承人,嫡长子同样取得了对家族 财产的支配权。其余子嗣只能在嫡长子的支配 下获得一部分利益。至于女子则只是通常在出 嫁时得到父兄给予的一份嫁妆。
(三)刑罚适用原则
1.矜老恤幼原则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3.疑罪从轻惟赦制度
4.同罪异罚原则
• 三、民事法律内容
西周初期的民事关系尚不活跃。以 土地为主体的不动产归周天子所有,婚 姻、继承及家庭制度严格遵循宗法礼制, 买卖、交换也仅限于少量生活用品。到 西周中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关 系渐趋复杂,涉及财产转移和交换行为 的民事关系也进一步活跃,以私人所有 权为中心的民事规则也得到了进一步的 发展。
(五)司法官责任制度
西周对司法官的责任已有一定要求。 《尚书》和《周礼》对司法官提出了在诉 讼中的执法要求,这是我国司法官责任制 度在法律上的首次明确。
(六)刑罚执行制度 西周刑罚的执行由大司寇统辖,下设 司圜、掌囚、掌戮等职官负责具体事物。 西周执行刑罚的场所有嘉石、圜土、囹 圄等。
本章小结
(二)行政管理体制
在西周中央国家机关体 系中,周天子的地位最高, 权力最大。西周初年,太师、 太保、太傅这“三公”作为 重要的辅臣帮助周王履行统 治职能。西周中期设立了卿 事寮和太史寮这样的辅政机 构。 西周的 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指周王 分封同姓子弟叔侄和异姓亲 戚及元老重臣所建立的四方 诸侯,和诸侯再次分封形成 的卿大夫。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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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的原则——三宥之法 即“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 曰遗忘”,对此三者皆可宽宥 原谅。 《尚书· 康诰》:“人有小罪, 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 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 乃惟眚灾, ……时乃不可杀。”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 三刺之法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 曰讯万民” 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 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 疑案难案,都采取从轻处断或 加以赦免的办法,即所谓“五 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 这也是其“明德慎罚”主张在 定罪量刑问题上的体现。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 自己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 自己的尊长,核心是“忠”。
(三)周礼的性质与作用 《左传》“礼,所以经国家,定 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 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 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 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 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 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 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 庄。”——《礼记· 曲礼》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 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 的尊长,核心是“忠”。
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1、概念 宗法,指血缘关系亲近的家族 一起在宗庙中祭祀组先,所形成 的规则,主要调整宗族内部的各 种关系。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 在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 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 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本次课内容5
A、“礼不下庶人”是说调整奴隶主贵 族的礼,不适用于平民百姓。 B、“刑不上大夫”是指奴隶主贵族在 他们犯罪受到制裁的时候,他们可 以享受一些普通平民百姓享受不到 的待遇。 具体表现: ①官僚贵族犯罪“轻重不在刑书” 如:王之同族及有爵者,罪无论轻 重,按轻罪处罚 ②在刑罚处罚方法上享有特权 如:公族无宫刑、王之同族不弃市 ③在诉讼程序上享有特权 如:命夫命妇不躬座狱讼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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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明 德慎罚“和”礼治 “思想的具体化。 (三)“罔厉杀人” 即不要杀无罪者。也包含不乱罚无辜、罪刑相 应的意义。 (四)罪疑从轻 :“附从轻,赦从重。” 《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 赦。“、”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 《礼记·王制》:“附从轻,赦从重。” 附,施也,指施刑之时,如此人所犯之罪在轻 重之间,可轻可重,则施以轻刑,这就是所谓 的“罪疑惟轻”。赦从重,是指所犯之罪由故 意入重罪,故赦时,可从重罪之上而赦之。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案例一 鞭刑·亻朕匜铭·盉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பைடு நூலகம்
案例一 鞭刑·亻朕匜铭·参考结论 审判诉讼制度:中国传统审判诉讼制度到周代已基本成型。 从中央到地方的审判机关已经建立,并有了专门的司法官吏。 讼狱之分:对民事与刑事诉讼已作基本的区分。 诉讼程序:告诉一般由受害人的自诉开始,但诉权受到一定 的限制,子不能控告父亲,下级也不得与上级发生讼事。 两造具备:审判由司法官吏主持,罪犯和证人必须到场。 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制度:《周礼·秋官·小司寇》载:“凡命夫 命妇不躬坐狱讼。”命夫,是指“其男子之为大夫者”;命妇,是 指“其妇人之为大夫之妻者”。 证据制度:审判时,口供是主要证据,同时注重盟誓、人证、 书证、物证等证据,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证据制度。它基本上 摒弃了夏、商两朝的神示证据,盟誓开始占据重要位置。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一) 维护宗族制度方面: 不孝不友罪: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兄长。 《尚书·康浩》:“元恶大憝(音,对), 矧(音,审)惟不孝不友。”这种行为 破坏了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 宗法等级制,进而会造成社会紊乱,不 利于维护统治秩序,对这种犯罪严惩不 贷。 “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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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
一、西周的建立与发展
周族原是陕西高原的一个古老部落,周文王(姬昌) 曾被商王封为西伯侯。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借助奴隶 反抗的力量一举灭商,建立了周朝,定都于镐京(今陕 西西安),因其位于后来东周国都洛邑(今河南洛阳), 故史称“西周”。西周建立后,政治、经济、文化日趋 发达,处于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其法制也达到空 前完备的程度。
重典治乱世
所 有 权
周王所有土地、奴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西 周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中后期私有权的确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财产 的占有、使用、处分权。
傅 别
契 约 关 系 及 形 式
傅别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是处理债权纠纷 的法律依据,傅,把契约写在竹简上;别,把契约 分为两半,债权人与官府,或立契双方各执一半 质剂,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是长短不同 的两种契约券书。长券叫质,短券叫剂。凡奴 隶、马牛、土地等要物交易用长券,珍奇异物 等动产交易用短券。 将文书内容一式两份书写于两件券书上,双方 当事人各执一件。特指财务收受赠与关系的契 约文书,其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13 15 13 14
婚龄
《周礼》:“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礼记》:“(女)有故,二十三而嫁”。 汉《白虎通》释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 父。女二十肌肤充盈,任为人母,合为50,应 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政治的动乱,战争的频繁,以及统治阶级对赋 税、人力的需求,使婚龄不断发诸子均分 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 长”。
西周的诉讼制度
1、司法机构
中 央 地 方 大司寇 小司寇 士师 乡士 遂士 县士
法律思想史: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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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周法律内容
《康诰》书影
一、刑事法律内容
(一)刑罚体系 1.死刑和肉刑;2.赎刑;3.圜土之制 ;4.嘉石之制 。 (二)刑罚适用制度 1.三赦之法: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对于 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的耄耋老人和有精神障碍 的痴呆者违法犯罪,除了故意杀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于刑 事责任。 2.三宥之法 :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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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律内容
(一)国家行政体制 (二)行政管理制度
第四节 西周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设置
一、司法机关 周天子具有最高立法权。天子以下,中央设大司寇 行使司法权.下设小司寇掌管具体司法工作。。 在地方,有乡士、遂士等官吏掌管司法。在宗族内, 族长有权进行审判和刑杀。
司 寇 印
• A.周礼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祭祀的礼仪
• B. 周礼的内容主要包括“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 宾礼、嘉礼。 • C.西周“五礼”中贯穿了两大精神原则,即“亲亲”“尊 尊’ • D.周礼也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
(二)吕侯作刑
周 公
1、九刑 (1)《左传· 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 2、吕刑(又称为“甫刑”) (1) 《吕刑》:西周中期,穆王命司寇吕侯制作一部《吕 刑》。从《吕刑》的内容看,其基本精神在于阐发周初法制的 指导思想,特别是对“明德慎刑”思想的阐发,可以说是西周 法制经验富有理论色彩的总结。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②赎 刑是其核心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二、民事法律内容
• (一)所有权 • 财产所有权表现为世袭宗族支配的宗族所有权形式。周天 子是代表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主体,拥有最高的财产权和 与支配权。 • 周王垄断和独享三项重要权利:一是分封赏赐权;二夺爵 削地权;三是贡赋征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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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西周的法律制度是什么样的”,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1、礼的作用与内容:(1)周礼是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起到调整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作用。
(2)以别贵贱,序民人为内容,起到防民,整民的重要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1)服务于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2)礼靠刑的强制力实施,刑以礼为指导原则。
出礼则用刑。
3、立法指导思想:(1)“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2)“亲亲”与“尊尊”的立法指导思想4、立法概况:<九刑>、<吕刑>、<周礼>是奴隶制的根本法5、法律开形式:(1)誓,即誓词,多为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带有军令性质。
(2)诰,周王对诸侯和下级官吏的训话。
(3)命,周王就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
(4)礼,相传周公“制礼作乐”。
礼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具有法律规范性。
(5)遗训,先王的遗训。
(6)殷彝,商朝法律中有利于西周的统治而被承认有效的某些内容。
6、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
故意犯罪或一贯犯罪的从重处罚,过失犯罪或偶然犯罪的从轻处罚。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考虑犯罪者罪行严重的程度,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区别量刑的轻重。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采取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5)刑罚世轻世重: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7、西周的刑名:(1)死刑,西周通称为“大辟”。
(2)肉刑,仍然沿用商朝的墨、劓、剕、宫。
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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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西周是我国历史上第三个奴隶制国家,开国之王是周武王。
夏朝的末代王桀和商朝的末代王纣都因为残暴导致了国家的灭亡,所以西周总结前朝的经验教训,适应新形势,对法制进行重大改革,达到奴隶制法发展的最完备状态,成为中国传统法制的蓝本。
西周发展完备的礼治及其所构建起来的礼制秩序,对西周乃至日后的传统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一、敬天保民、明德慎罚西周统治者为什么要坚持“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呢?在夏、商时期,统治者的指导思想是“奉天罚罪”,统治的合法性来自于天的旨意。
到了西周,老百姓就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西周统治的合法性,就成了西周统治者在建国之初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夏、商的统治者坚持的是“天命不可移”,西周统治者要论证自己建立国家、反对商朝、攻打商朝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有依据的,就要更改“天命不可移”的理论。
西周统治者运用反证法论证了天命是“可移”的,天命移到西周统治者是因为“天命归于德者”。
西周的统治者们还要去论证,周是不是“德者”,如果是“德者”,天命就可以归于他们身上,周政权的建立就有了合法性。
周的“德”体现在两个方面:(1)社会生活方面:敬天保民;敬天保民要求统治者尊敬上天,同时要时刻小心翼翼地以高标准的德严格要求自己,要“怀保小民”。
标榜“敬天”,最终落实到“保民”上。
“敬天保民”在最高统治者与最下层的老百姓之间搭建起紧密的联系,最高统治者再也不是绝对高高在上了,他必须关注民生,让老百姓生活得好。
(2)法律方面:明德慎罚。
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
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
即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制定法规,任用法官,审理案件,施用弄罚,不可轻率。
二、礼治思想周礼,即以夏、商的礼为基础,发展出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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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九刑:(1)西周初年的刑书。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2)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九种刑罚2《吕刑》:西周中期周穆王制定命司寇吕侯制定的一部法律,名之为《吕刑》。
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
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质剂:西周的买卖契约。
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质”,指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指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的较短的契券。
“质”、“剂”由官府制作,由专人保管。
4、傅别:西周的契约。
为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称为“傅别”。
“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5 “六礼”: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对后世影响很大,中国古代聘娶婚嫁源于此。
6、“七出”:西周解除婚姻关系七条理由,也可称“七去”。
男子可以七条理由中任何一条休妻。
这七条理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7“三不去”:西周维护婚姻关系的三条理由。
男方在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妻:无娘家可归的、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前贫*后富贵的.对稳定婚姻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8五听”:西周时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
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要求审理案件时特别注意观察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言表达、面色、喘息、听觉、目光这些方面情况。
实际上是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9五过是西周时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10“三刺”制度/之法西周凡遇重大疑难案件,要三道特殊程序决定。
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法律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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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法律制度范文西周法律制度指的是公元前1045年至公元前771年间,西周王朝所建立的法律体系。
西周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影响深远。
本文就西周法律制度展开论述,内容分为法律体系、行政法、刑法、民法四个方面,共计超过1200字。
一、法律体系西周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组成。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分配。
宪法是臣民与君主之间的契约,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行政法是规定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的法律。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民法是规范人民日常生活的各类法律,如婚姻、财产、合同等。
这些法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行政法西周行政法规定了朝廷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和权力。
西周的行政法主要体现在天子的决策和各级贵族、诸侯的履行职责的制度和规定上。
天子有权决定国家的大事和重要政策,并颁布政令。
各级贵族、诸侯则负责管理本地区的行政事务,如征兵、赋税、水利、军事等。
同时,行政法也规定了奖惩制度,以促使各级地方政府更加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三、刑法西周刑法主要通过典章制度来规范犯罪行为和刑罚。
西周以“律”为名的法律典章有律法、刑法、霸法等。
律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治理原则和法律规定,刑法则明确了各类犯罪和相应的刑罚。
在刑法方面,西周分为重刑和轻刑两大类。
重刑包括剮、刳、刖、宫刑等,多用于严重犯罪,以示威慑。
轻刑则包括笞、罚金、流放等,适用于一般犯罪。
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民法西周民法规定了个人、家庭与社会的各种关系,以及财产的归属和交易规则。
西周民法主要以礼法为基础,礼法是指以礼仪为准则的法律规范。
礼法注重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包括了君臣、夫妻、父子、朋友等各种关系的礼仪规范。
在财产交易方面,西周设立了礼仪官,负责管理土地、田亩的分配和管理。
第2章 西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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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源、 (一)礼的渊源 1、“礼”的含义 、 2、“礼”的基本内容 、 (二)礼的性质与作用 1、性质: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 、性质:规范性、国家意志性、 2、作用:“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 、作用: 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 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 嗣”、“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第一节 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 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想的产生及其发展 二、“礼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 礼治”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 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其发展 (一)敬天保民 天命不可转移→天命转移给有“ 天命不可转移 天命转移给有“德”者→ 天命转移给有 敬天落实到保民 (二)明德慎罚 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 “德” 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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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礼”与“刑”的关系 、
(1)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 )作用上:礼禁于将然, 然。 (2)地位上:礼主刑辅。 )地位上:礼主刑辅。 (3)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 )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 上大夫。 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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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 政策
即刚刚夺取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或是在刚刚征服的新 即刚刚夺取政权、建立新的国家, 的疆域里,用刑应该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 的疆域里,用刑应该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当国家安 政局平稳时,或是在政治稳定的邦国, 定、政局平稳时,或是在政治稳定的邦国,用刑则应该 继续 平和适中,不偏轻也不过重。当国家出现动荡不安时, 平和适中,不偏轻也不过重。当国家出现动荡不安时, 或是在出现骚乱的地域,就要“重典治乱世” 或是在出现骚乱的地域,就要“重典治乱世”,用严刑 峻法来镇压暴乱,恢复安定的社会秩序。 峻法来镇压暴乱,恢复安定的社会秩序。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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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饮 《尚书.酒诰》:“群饮,汝勿佚,尽 执拘以归周,予其杀。”这是对聚众闹事,危害 王室统治,违反规定群聚饮酒者,一律处以死刑。 4、违背盟誓 在先秦时代,盟誓是一种特殊的具有 很强约束力的规范形式。 不能违背盟誓是一种具有极高强制性 的习惯法规则。 对于“违背盟誓”的行为,要“告而 诛之”。
(三)赎刑 赎刑是一种用一定数量的财货来折抵刑罚 的刑罚执行方法。 在西周时期,赎刑一般适用于疑案,或者 只针对少数上层贵族使用。用来赎抵刑罚的,主 要是青铜。 (四)流刑 流刑即流放,起源于氏族社会。在商代确 立的流刑到了西周有了更大的发展,但仍然大都 适用于奴隶主贵族,一般士庶不能适用。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 法原则与刑事政策
三、法律形式
除了传统的“命”、“诰”、“誓”等王 命仍在社会起着法的调整作用外,“礼”这种习 惯法开始产生。 (一)周公制礼 周公在摄政期间,将夏、 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中 损益,加上周自己的礼 制,制定了一套通行全 国的系统的礼制,此即 为周公制礼。
周公为何许人也?
“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时, 旦为子孝,笃仁,异於群子。及武王即位,旦 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封周公旦於少昊 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 王。„„其後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强葆之中。 周公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践阼代成王 摄行政当国。”
在西周时期,维系整个社会的核心, 保证国家机器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主要规范, 是“礼”的精神,“礼”的规范。周礼在实际上 对全社会起着一种法律的调节作用,完全具备法 的性质。 1、周礼具有规范性; 2、周礼具有国家意志性; 3、周礼具有国家强制际上成为 西周社会不成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史记·鲁国公世家》
第四讲 西周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一一公元前7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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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德慎罚”
“明德” : 第一,要求统治者有德行修养。 第二,施“德政”。 第三,行“德教”。 “慎罚”:就是谨慎执行刑罚。即施用刑罚不 轻不重,不偏不倚。 西周统治者甚至认为“不中不刑”,即 决断不适当就不能施刑。
第二节 周礼及其与刑关系
一、周公制礼
礼原本是指祭祀用的一种器具,后来,人们将祭祀的仪式 统称为礼。 “周礼” :西周初年,相传“周公制礼”,即周朝统治 者在夏、商的习惯法的基础上,以“亲亲”、“尊尊”为原 则,制订了一整套西周的典章制度. 礼的作用:“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别异同。《礼记》 开宗明义:“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成不庄。” 周礼具有法的性质,它既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又是国家机 关的组织法和行政法,而且涉及刑事、民事、经济等方面的 立法以及司法的基本原则。周礼又不仅仅局限于法,它还包 括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以及评价国家施政成败得失,人们 言行的是非功过等问题的思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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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西周的刑事法律虽然已经失传,但从文献及出土文物的零散记载中, 仍可对其罪名的一些规定。 (1)不孝不友罪。。 (2)寇攘奸宄罪。 (3)杀人抢劫罪。 (4)群饮罪。 (5)“贼”、“藏”、“盗”、“奸”罪。 (6)诽谤罪。 (7)不从王命罪。
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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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礼的分类
五礼(一):吉、嘉、宾、军、凶。
——《周礼·春官·小宗伯》
五礼(二):朝觐、聘问、丧祭、 乡饮酒、婚姻。——《礼记·经解》 六礼:冠、婚、丧、祭、 乡饮酒、相见。——《礼记·王制》 八礼:冠、婚、丧、祭、射、乡、朝、 聘。《仪礼》 九礼:冠、婚、朝、聘、丧、祭、宾 主、乡饮酒、军旅。《大戴礼记·本命》
所谓天罚就是奉天罚罪。《甘誓》:“有 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今予惟恭行天之命。” 《尚书·汤誓》说:“有夏多罪,天命殛 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
(2)迷信的殷人及神权法的困境 商朝的天帝——天神和祖宗神的结合。 《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 神。” 夏商简陋的神权法面临的困境是无法解释 政权更迭的合理性。
二、所有权
(一)周王的土地所有权 《诗经·小雅·北山》 :“溥天之下,莫 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二、所有权
(二)无主物所有权的取得 西周对无主物实行一定条件下遵循先占取得原则。 《礼记· 月令· 仲冬之月》:“是月也,农有不收 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 《周礼· 秋官》:“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 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 民私之。”
婚姻关 系 要件 内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姻关 系的成 立 实质要 件 达到法定婚姻年龄
婚姻禁止同姓相婚 、禁止不同等级之间通婚 、 禁 止父母丧期结婚)
(4)德治、礼治思想的产生 以德治国落实到具体就是以礼治国。 “礼是由德的客观方面的节文蜕化下来的, 古代有德者的一切正当行为的方式汇集下 来,便成为后代的礼。” ——郭沫若:《青铜时代》 礼治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要按 照礼的秩序去生活,以礼来维持等级名分 制度。其核心是亲亲和尊尊。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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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法制是指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
在这个时期,中国政权由周朝统治,其法律制度对于后来的封建社会和法律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周礼制度:周朝实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周礼制度。
周礼分为三部分:大礼、大宗伯、
大司寇。
大礼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等家庭和社会关系的义务和责任。
大宗伯负责掌握土地和领导地方政权。
大司寇则负责执法和司法事务。
2.封建制度:西周建立了封建制度,将国家划分为多个诸侯国。
诸侯国在封号的基础上享
有一定的自治权和土地所有权。
君主通过授予土地和封号来维持统治,而诸侯则需要向君主效忠,并按照君主的法令治理本国。
3.宪政制度:西周时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宪政制度,以保证君主的权力得到限制和平
衡。
君主需要依据礼仪、法律和传统来决策,并在重要事务上征求诸侯的意见。
同时,君主还设立了官职和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
4.九族皆有罪:西周法制强调家族责任和集体责任。
若有一人犯罪,整个家族都要负责。
这也是为了鼓励家族成员互相监督,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罪行与刑罚:西周时期对于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刑罚措施。
常见的刑罚包括流放、杀戮、
腰斩等。
不同的犯罪行为对应不同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西周法制是根据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所得出的结论,因此对于具体的法律内容和实施细节有一定的推测。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法律制度在后来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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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法律制度的练习题一、填空题1、西周的“九刑”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四刑。
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和。
3、西周的拘役来于。
4、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
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
6、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7、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
8、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9、西周的“三不去”指“”,“”,“”。
10、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
”11、西周在中央设,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
12、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把民事诉讼叫做。
13、“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
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
14、西周的国家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和。
15、西周最高统治者是,他掌握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
16、中央政府除了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和“”。
17、按宗法等级实行的奠定了奴隶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
18、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19、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
即所谓的“溥天之下,;率土之滨,。
”二、单项选择题1、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
AA周穆王 B周公C秦始皇 D夏启2、《吕刑》的作者是( )。
DA、李俚B、商鞅C、邓析D、吕侯3、西周的成文刑书是()。
A九形 B吕刑C汤刑 D周礼4、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DA九形 B汤诰C汤刑D周礼5、西周的判例叫()。
CA决事比 B廷行事C成 D刑统6、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
DA诰 B礼C遗训D殷彝7、先王发布的誓命,在西周称作()。
CA诰B礼C遗训 D殷彝8、在西周,初了刑作为法律存在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规范作为法律存在,是()。
BA习惯 B礼C 王命D 军令8、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
CA周文王 B周武王C周公 D周康王9、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
AA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B天命与天法罚C德刑并用与德主刑辅D法网严密10、“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定罪量刑的原则。
AA、西周B、秦C、汉D、唐11、西周将故意称为( )。
BA眚B非眚C非终 D惟终12、西周将偶犯称为( )。
CA眚 B非眚C非终D惟终13、西周将惯犯称为( )。
DA眚 B非眚C非终 D惟终14、西周将过失称为( )。
AA眚 B非眚C非终 D惟终15、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 )。
BA窃盗罪 B强盗罪C大逆罪 D抢劫罪16、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
A 违抗王命罪B 不孝不友罪C 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D 群饮罪17、西周时期,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为()。
BA斩 B绞C定杀 D醢18、西周的拘役来于( )。
C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19、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 )”。
DA女徒顾山 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20、西周的买卖契约叫()。
AA质剂 B券书C文券 D傅别21、西周的借贷契约叫()。
DA质剂 B券书C文券 D傅别22、西周的已经出现了买卖契约,其中买卖人民马牛之类的东西用()。
AA质 B剂C傅D别23、西周的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AA媒氏 B合挥C殷彝 D纳采24、西周将结婚程序叫做()。
AA六礼 B七出C八辟D九刑25、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
其中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的程序是()。
AA纳采 B问名C纳吉D纳徵26、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
其中男方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得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的程序是()。
BA纳采 B问名C纳吉D纳徵27、在西周的“六礼”中,男家问名之后,已经卜得吉兆,男家仍以雁作为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的程序,被称做()。
CA纳采B问名C纳吉 D纳徵28、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吉之后,男家以玄纁(音勋,玄,黑色;纁,绛色)束帛(五匹为束),两张鹿皮作为聘礼送给女家,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这道程序叫做()。
DA纳采 B问名C纳吉 D纳徵29、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徵之后,男家择定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往告女家,求其同意的程序是()。
DA纳采 B问名C纳徵 D请期30、在西周的“六礼”中,新郎亲至女家迎娶的程序叫做()。
DA纳采 B问名C请期D亲迎31、《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多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BA六礼 B七出C八辟 D九刑32、西周法律规定,在几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叫作()。
AA三不去 B七出C八辟 D九刑33、西周自后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开始实行()。
DA禅让制 B父死子继C兄终弟及 D嫡长继承制34、西周时期,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叫做()。
BA遂士 B士师C大司寇D小司寇35、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
D A遂士 B士师C大司寇 D小司寇36、西周的民事诉讼叫做()。
AA讼 B狱C剂D傅别37、西周的刑事诉讼叫做()。
BA讼 B狱C剂 D傅别38、西周的民事诉讼书状叫()。
BA质剂B剂C券书D束矢39、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
DA均金B束矢C剂D傅别40、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作为诉讼费。
BA钧金 B束矢C剂 D傅别41、西周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要缴纳()作为诉讼费。
AA钧金 B束矢C剂 D傅别42、“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
CA夏朝 B商朝C西周D春秋43、“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最早作为( )断案的依据。
CA 夏B商C西周 D春秋三、多项选择题1、西周的中央除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
ABA卿事寮B太史寮C内服 D外服2、西周的政权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
CDA卿事寮 B太史寮C内服 D外服3、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BCDA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C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二而发挥职能作用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4、西周立法指导思想较商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是()。
BDA商纣王残暴,周文王温和B殷商单凭“君权神授”的天命观念,不可能永保王朝的长治久安C西周完全抛弃了神权学说,确立了君主专制D西周统治者将天命和自身的德性融为一体以取得民心5、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CD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6、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
ABCDA、誓B、礼C、遗训D、殷彝7、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
AB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关于责任年龄 D自首减刑8、“耄悼之年有最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耄”、“悼”分别指()。
ACA、7岁以下B、70、80岁以上C、80、90岁以上D、10岁以下9、西周区分眚和非眚,就是区分()。
ABA过失B故意C偶犯 D惯犯10、西周区分非终和惟终,就是区分()。
CDA过失 B故意C偶犯 D惯犯11、西周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这体现在定罪量刑的原则上就是()。
ABCD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慎侧浅深质量以别之D罪疑从赦12、“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含义是指()。
ABCA刑新国用轻典B刑平国用中典C刑乱国用重典D刑久国用轻典13、西周处死一般平民的方法有()。
BCDA绞B腰斩C弃市D磔14、西周对判处拘役刑的,根据罪过轻重,在司空监视下分别服劳役()。
ABCDA、一年B、九个月C、七个月D、五个月15、以下是西周的罪名的有()。
ABCDA违抗王命罪B不孝不友罪C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 D群饮醉16、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BCD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B娶妻不娶同姓C男子三十而娶D女子二十而嫁17、西周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的目的是()。
ABA防止近亲结婚 B附远厚别C维护宗法等级 D坚持“亲亲”和“尊尊”18、西周“三不去”的内容包括()。
ABCA无家可归的B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C前贫贱后富贵的D赘婿的19、西周贵族男子可以有各种妻妾,天子有()。
ABCDA后 B夫人C世妇 D嫔20、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以下的( )。
ACDA纳采B问期C纳吉D亲迎、21、西周的“七去”包括以下的()。
ABCDA无子 B盗窃C妒忌 D恶疾22、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分别叫做()。
ACA 傅别B 朋C 质剂D 锾23、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有()。
ABCA大司寇B小司寇C士师D遂士24、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
CDA小司寇 B士师C乡士 D遂士25、“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除了辞听和色听外,还包括有( )。
BCDA、言听B、气听C、耳听D、目听26、西周规定的上诉期限根据远近划分,出了一年外,还有()。
ABCDA、一旬B、二旬C、三旬D、三月27、西周的中央政府设有一大批官吏,组成()。
CDA、内服B、外服C、卿事寮D、太史寮28、西周的监狱叫做()。
CDA夏台 B均台C圜土D囹圄29、以下属于西周罪名的是()。
ABCDA、违抗王命罪B、不孝不友罪C、寇攘与杀人于货罪D、群因罪30、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BCA以德配天 B义刑义杀C明德慎罚 D德主刑辅31、西周礼治的核心是()。
ABA亲亲B尊尊C礼不下庶人D刑不上大夫四、名词解释1、周礼2、九刑3、明德慎罚4、义刑义杀5、刑罚世轻世重6、坐嘉石7、田里不鬻8、质剂9、傅别10、六礼11、七去12、三不去13、大司寇14、五听15、囹圄16、《九刑》17、《吕刑》18、遗训19、殷彝20、礼不下庶人21、刑不上大夫22、小宗五世则迁五、简答题1、简述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3、西周如何规定徒刑的适用的?4、西周对贵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5、西周法律是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6、简述西周的“六礼”。
7、简述西周“三不去”。
8、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9、试述西周的诉讼制度。
10、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11、西周的立法概况。
12、西周的民事立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六、判断正误1、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是世间最高的统治者,掌握立法,行政与司法大权。
2、西周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罗网,有力地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3、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分封制是严格依照宗法等级原则进行的。
4、周礼直接渊于夏商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