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放射管理职业卫生培训精品PPT课件
的影响,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 卫生: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主要针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内容:职业
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放射防护设施及个 人防护等;
• (二)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
作。
• (三)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
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 业病防治对策
• (四)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
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 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 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 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 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 治机构建设
• 卫生---《-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规定:每2年培训一次。
• 五、个人剂量检测:按照职能划分属于卫
生行政部门职责,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卫生
行政部门资质,环保部门检测机构没有资 质!个人剂量是作为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
职业卫生:
亦称劳动卫生或者工业卫生。是研究作 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出改善作 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防制职业危害、 预防职业病措施的一门科学。
• 还有是对病人或受检者的防护:防护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等
• 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
三、建设项目的评价
• 环保:环评,周围环境的放射危害评估
• 卫生: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
防护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四、培训
• 环保----卫生厅批准的机构:苏州大学,卫
生部门承认(有效期4年)
最新放射诊疗规定培训课件讲学课件
一、 放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2 Nhomakorabe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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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对健康的影响 – 确定性效应
确定性效应
• 超过‘阈剂量’值时,发生率100%;
– 严重程度与接受的剂量大小有关; 典型症状:乏力、脱发、牙龈出血、白细胞降低、
性欲降低、皮肤红斑、溃疡、不同类型的放射病, 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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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 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 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来源: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 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449号令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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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代放射防护的基础
• 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发生,把随机效应控制在可以合理接受
的水平。
• ‘线性无阈’假设 – 随机性效应没有剂量阈值,任何小剂
量的照射,都会引起癌症危险度的增加。增加的幅度,可 由大剂量引起的危险度,按线性模型外推得到。
• ‘ALARA’原则 – 要尽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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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条款说明 第二章 执业条件
准入管理:具备条件者予以批准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 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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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 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 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 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 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γ刀)
接受的辐射剂量,要保持在可以合理做到的最低水平(As Low As Reasonable Achievable )。
放射卫生监督培训课件
2001年发布的《职业病防治法》是适应新形势、 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的重要法律,也是进 行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贯彻实 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制定了10余部配套 法规和规章,并于2002年和2003年相继发布。上述新 的法律、法规为新形势下的放射卫生管理奠定了法律 基础。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促进核能、核技 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由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 年6月28日通过并公布。我国在总结抗击非典型性肺 炎的经验后于2003年5月9日以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 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大纲要求
培训内容 1、监督管理的目的与对策 2、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内容和方法 3、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 4、放射防护器材的监督 5、含放射性产品的监督 6、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的法律责任 培训要求 1、了解辐射技术应用新进展及其职业危害表现,放射防护监督管理的目 的意义。 2、熟悉现场检测用辐射仪表的选用,放射诊疗主要数据(指标)和防护 要求,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的定义和分类。 3放射防护监督管理的对象,放射性标志,对用人单位实施预防性监督和 日常监督管理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 依据、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医用辐射的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放 射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的监督内容,违反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的法律 责任。
(四),放射卫生防护的 基本原则和方法
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放射防护的目的是控制照射剂量,减少因不合理照射引 起的随机性效应发生的几率,防止确定性效应,事故性照射 发生。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第26号出版物提出并在第60号 出版物进一步完善的剂量限制体系是我国《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制定的基础,也是放射防护实践应 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辐射实践的正当性 2、放射防护的最优化 3、个人剂量限值
放射卫生监督 PPT课件
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与职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汇报提要☐前言☐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应用☐放射卫生监督与管理☐职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放射事故与职业性放射病☐存在问题及建议前言❑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此,职业性放射病(包括急性放射病和慢性放射病)的防治属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范围。
前言(续)❑放射性物质: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0kBq/kg的任何物质(GB11806-89);放射卫生管理中称之为放射性同位素。
❑另一类:由射线发生装置发出的X射线、电子射线、中子等射线。
放射卫生管理中称之为射线装置。
❑本报告不包括非电离辐射辐射源基本知识放射性的发现及其应用☐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1896年贝克勒尔发现物质的放射性☐1897年汤姆逊证明电子存在☐1898年居里夫妇发现发现镭和钋☐1899年卢瑟福发现α和β射线☐1911年卢瑟福发现原子核☐1932年查德维克发现中子,安德森发现正电子☐1934年费米利用中子制造放射性元素☐1951年第一次核能发电在美国实现什么是放射线?☐放射线是指波长较短的电磁波和微小粒子的流动现象。
☐放射线通常简称为射线;在放射防护领域,不包括可见光、通信用无线电波等非电离辐射不同种类电磁波的波长放射性同位素、辐射源☐放射性同位素某些元素中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同位素(GB/T4960.1)☐辐射源能发射致电离辐射的装置或物质(GB/T4960.4)☐密封源一种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源(GB/T4960.5)☐非密封源不是密封源的放射源GB/T4960.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我国的放射防护法规把产生射线的设备分成两类:☐放射性同位素如伽码辐照装置、钴-60治疗机、铱-192探伤机等。
☐射线装置如X射线机、CT机、加速器等。
放射性同位素可根据需要制成放射源,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一直放射出射线射线装置只有在通电状态下产生射线不同射线的穿透能力放射线的危害危害机理:X、γ射线及其它带电或不带电粒子作用于组成人体的原子,引起电离或激发,使人体中生物大分子(如蛋白质分子,DNA分子和酶) 的结构破坏,进一步影响组织或器官的正常功能,严重时导致机体死亡。
医院医疗放射防护培训课件
放
射
防护培训
RADIATION PROTECTION TRAINING
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应急处置|辐射事故
汇报人:某某某
辐射事故
01
辐射事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
辐射事故
02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的卫生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辐射事故
1.迅速报告原则;2.主动抢救原则;3.生命第一的原则;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18号令】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0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环保及公安部门
02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03
事故处理必须由上级领导、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放射性防护知识培训ppt课件
something
放射卫生防护培训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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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放射性基础知识
1、基础概念
2、射线分类及危害
3、常用的辐射量及单位
二、放射卫生法规
1、《职业病防治法 》
2001年
国务院令60号
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52号)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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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
(二)职业照射的防护标准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 2002)
《工业Y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 2002)
《油(汽)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2002)
《油(汽)田测井非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3、《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安部发布)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 院44号令)
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1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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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射卫生法规与标准
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52号)1997.9.1
❖ 共分六章43条: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
4、《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安部发布)
5、《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三、放射源保存、运输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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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概念
❖ 放射性 指物质自发地放出射线的性质
❖ 放射性同位素 某些元素中发生衰变的同位素(三个重 要特点:1、能自发的放出射线,常见的有α、β、γ三 种射线。2、有一定的半衰期T1/2。)
放射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课件
放射性物质
含有放射性核素的物质, 如铀矿、核燃料等。
放射性物质来源
天然来源
医疗用途
自然界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如铀、 钍、钾等。
放射性物质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如放 射性诊断和治疗等。
人为来源
人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物质, 如核燃料生产、核反应堆运行等。
02 放射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国际放射管理法律法规
医学救援
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 进行紧急救治,减轻伤
害程度。
事故调查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 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04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 理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概述
职业健康监护是保障放射工作人 员健康的重要措施,包括上岗前 体检、在岗期间定期检查以及离
岗时体检。
职业健康监护内容
根据不同工业领域的需求,介绍如何合理选用和验收各类工业放射设 备。
工业放射操作规程与安全防护措施
重点强调工业放射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 处理的要求。
工业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针对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业放射性废物,提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方案 及管理措施。
06 培训与考核
培训内容与方式
放射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课件
目录
• 放射管理基础知识 • 放射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 放射防护与安全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 • 放射管理实践与应用 • 培训与考核
01 放射管理基础知识
放射性概念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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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
指某些元素或核素能够自 发地放出射线或粒子,这 一过程称为放射性衰变。
放射性衰变
剂量限值制度
根据不同年龄和性别,规定个人受照射的剂量限值,避免发生确定 性效应,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在一个可接受水平。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 法律法规
❖ 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 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 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 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 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个人防护用品
❖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 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 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 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 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 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 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时,应当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需要现 场审核的内容一并纳入。通过放射性职业病 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在其申请放射诊 疗许可时可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 害评价报告分为评价报告书和评价报告表。 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书, 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表。 同时具有不同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应当按 照危害较为严重的类别编制评价报告书。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4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 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 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25mmPb; 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 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
放射防护基础知识 ppt课件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 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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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管理工作内容
放射诊疗准入管理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许可审查与发证 诊疗项目登记 放射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患者 工作人员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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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为什么制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背景) 适应对快速发展的放射诊疗机构监管工作需要
历史悠久,作用巨大 医疗照射是放射性元素和放射线被发现后最 早获得实际应用的领域,也是目前人类所受到的最大的人工电离辐 射来源。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 套设施;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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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射诊疗的基本条件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 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 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 可行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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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Two
二
职业危害评价
➢ 1、职业病防治法(预评价) ➢ 2、职业病防治法(控制效果评价) ➢ 3、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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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讲课文档
5、建设项目的预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 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 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 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五页,共70页。
11、设备转让的法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 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 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
第十六页,共70页。
12、劳动者接受培训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 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 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 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 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 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 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二十三页,共70页。
19、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职权 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
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第二页,共70页。
一、职业病防治法
• •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页,共70页。
1、法律对职业病的解释: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 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2019年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讲义.ppt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护条例
1、监督权的定位: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 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 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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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可分离的法定性:
第八条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 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 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 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 视检查;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 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 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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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置与审批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 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 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 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 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河南省卫生厅 赵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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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 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 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 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 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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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46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卫 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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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 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 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培训ppt课件
医用电离辐射源
放射性同位素 放射治疗
钴-60治疗机 伽玛刀 医用加速器 X射线治疗机 后装治疗机 敷贴源
放射诊断
普通X射线 机 X射线CT机 DR CR
核学
伽玛照相机 SPECT PET 骨密度仪 体内治疗源 放射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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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
许可: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 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 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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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
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 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 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 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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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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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
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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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 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 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 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 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 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 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 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 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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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置与批准(11-18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1. 2. 3. 4. 5. 6. 7. 8.
放射治疗 立体定向(γ 刀、X刀) 医用加速器治疗 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钴-60机治疗 后装治疗(中子) 深部X射线机治疗 敷贴治疗 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核医学 1. PET影像诊断 2. SPECT影像诊断 3. γ 相机影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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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 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 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 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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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申办程序:
未建机房前,向具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委托具有建 设项目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制作《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 》,《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制作完毕、设计方案制定后, 向具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递交该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书面申请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照图施工。施工完毕安装 机子后,委托具有建设项目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制作《放 射防护效果评价报告表》,待《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制作 完毕后,向具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递交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审查书面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向卫生行政部门递 交《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应的申请材料,获得《放射 诊疗许可证》并进行诊疗项目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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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若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将会有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金额:100000—500000元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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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 1. PET影像诊断 2. SPECT影像诊断 3. γ 相机影像诊断 4. 骨密度测量 5. 籽粒插植治疗 6. 放射性药物治疗 7. 其他核医学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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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工作类别
介入放射学 1. DSA介入放射诊疗 2. 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
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申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要求:
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 一、十四条
人员 要求: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 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设备要求: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 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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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一、新开展的单位:
必须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条例》第六十六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该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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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X射线影象诊断工作的 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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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
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
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
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 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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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 行或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广义的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 等的总称;狭义的是指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发布的 条例。
部门规章: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国务 院所属部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管理规 章,以部委令发布。
放射处,诊请联疗系网管站或理本人规删除定。 的 适用范围及目的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
作的医疗机构。
• 目的:
保证医疗质量 和医疗安全,保障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 患者和公众的健康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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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工作类别: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 四、X射线影象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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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工作类别
放射治疗 1. 立体定向(γ 刀、X刀) 2. 医用加速器治疗 3. 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4. 钴-60机治疗 5. 后装治疗 6. 深部X射线机治疗 7. 敷贴治疗 8. 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诊疗
X射线影像诊断 1. X射线CT影像诊断 2. CR、DR影像诊断 3. 牙科X射线影像诊
断 4. 乳腺X射线影像诊
断 5. 普通X射线机影像
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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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处诊,疗请联许系网可站或的本人基删除本。条件
第六条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 本条件: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449号条例)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6号部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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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二OO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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