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审批稿

合集下载

区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规定

区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规定

X市X区人民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管理规定为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和多学科协作诊疗技术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特制定本规定。

1.疑难危重患者的多学科综合诊疗规定一般是患者入院两周诊断不明或病情疑难、危重、复杂,需要三个或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的。

科室至少提前一天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提出邀请科室及医师,会诊申请单上要记录全科讨论意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医教科安排。

急、危重症患者以外可随时申请,正常上班期间电话通知医教科,中夜班、节假日电话通知院总值班并提出邀请科室及医师,后补会诊申请单。

1.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教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通知医教科以便另行安排人员)O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1.2会诊时:医教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1.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疑难讨论登记本中,综合意见记录于病历中,科主任审阅签字;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2.多学科协作诊疗技术的管理规定对于某科开展的需要三个或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才能完成或保障医疗安全的诊疗技术,科室应向医教科申报协作组工作方案,并填报《X市X区人民医院多学科综合诊治申请单》,经医教科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讨论,必要时提交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论证,认为可行的,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医教科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多学科协作诊疗管理规定

多学科协作诊疗管理规定

多学科协作诊疗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交叉学科诊疗工作的协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我们制订了多学科协作诊疗(MDT)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必须向医务科申请组织MDT讨论: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疑诊恶性肿瘤病例、临床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以及其他临床科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MDT讨论的病例。

此外,建议向门诊部申请组织MDT讨论的病例包括糖尿病足病例、甲状腺结节病例、椎间盘突出症病例以及其他有需要进行MDT讨论的病例。

MDT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参与诊疗的人员。

参与MDT讨论的诊疗医师应由科室主任(副主任)或相应资质医师担任。

科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指派科室副主任、副高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生参与诊疗,但不允许住院医师参与。

MDT诊疗方案的确定必须依据于国内最新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如国内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未涉及的地方可参照国外最新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

参与MDT相关学科应为病种相关的临床科室、相关医技科室(如医学影像科、病理科、超声科、临床药学、检验科等)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务、护理、质控、院感、精神心理科等)。

拟组织院内MDT讨论时,申请诊疗科室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或门诊部递交《多学科协作诊疗申请表》并明确诊疗牵头人(牵头人须为科室主任、副主任或副高职称以上医师)。

医务科或门诊部根据申请确定参与诊疗专家,将拟诊疗的患者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资料发给支持专家团队的专家,让专家们做好准备,同时将参与诊疗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八、在进行多学科协作诊疗前,组织诊疗科室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受邀的诊疗专家也需要准时到达会诊地点,并认真负责地完成诊疗工作。

会诊后,需要及时书写《多学科协作诊疗病例讨论意见书》,并请专家签名保存。

管床医师需要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诊疗意见和执行情况。

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XXX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随着医学的发展,服务理念的不断更新,改进门诊传统就医模式,将相关的多种专业科室整合在一起,建立一站式“多学科综合门诊”,使各学科专家能够互相合作、互相补充,促进诊治的规范化、科学化,使患者得到实惠,以改善和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重塑医院人性化的服务气氛,减少病人辗转在一个与多个专科的奔波之苦。

为此医院开设多学科综合门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诊疗对象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二、申请流程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医师应在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认真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门诊部,门诊部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接诊医师提出会诊要求,接诊医师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门诊部甄别,门诊部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多学科会诊的必要性以及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

三、会诊要求及各科职责1、多学科综合门诊每周五下午开诊。

由门诊部牵头,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2、多学科综合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对不能确诊疑难重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3、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

4、多学科综合门诊初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

5、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6、为了满足特殊或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门诊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专家会诊,望各科室积极配合。

四、会诊工作流程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首诊医师或接诊医师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到门诊部。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团队。

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

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条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

第三条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院内本专业领域的权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相关学科参与MDT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也可参与,参与科室之间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其合作预期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二)团队有明确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诊疗相关病种有明确界定,制定相关疾病的诊疗常规、治疗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团队成员自愿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定期、定时、定址进行会议,提出诊疗意见。

第四条MDT团队的申报和审批遵循以下流程:(一)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XXX疾病MDT团队申请表》;(二)医务处初审;(三)院内公示;(四)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五)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各类疾病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在院内只设置一个;(六)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团队。

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

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条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

第三条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院内本专业领域的权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相关学科参与MDT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也可参与,参与科室之间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其合作预期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二)团队有明确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诊疗相关病种有明确界定,制定相关疾病的诊疗常规、治疗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团队成员自愿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定期、定时、定址进行会议,提出诊疗意见。

第四条MDT团队的申报和审批遵循以下流程:(一)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XXX疾病MDT团队申请表》;(二)医务处初审;(三)院内公示;(四)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五)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各类疾病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在院内只设置一个;(六)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

县人民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依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市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及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多学科联合诊疗(简称MDT)是指针对涉及多学科、多器官、多系统的疾病或症状,由来自三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会诊团队,在综合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为患者制定最佳诊疗方案,实现疑难病症“一站式”诊疗。

二、诊疗服务对象:1、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的住院患者;2、专科医师评估,科内讨论需要申请多学科会诊的患者;3、症状特殊或疑难杂症患者主动申请;4、同一专科就诊3次以上或在多个专科就诊,仍未明确诊断或未得到明确治疗方案的门诊患者。

三、适用范围:1、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肺癌、肝恶性肿瘤、消化道肿瘤、头颈部肿瘤、腹膜后肿瘤、垂体瘤等);2、疑诊恶性肿瘤病例;3、临床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4、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6、其他有必要进行MDT 讨论的病例。

四、MDT负责人及专家成员至少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临床高年资主治医师(聘用主治医师3年及以上)可参与;医技专家需具备主治及以上职称;成员之间需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

五、试行阶段由医务科指定科室牵头组建MDT,符合设置条件的疾病MDT在院内只设置一个。

六、每成功发起1例MDT诊疗,给予发起科室医生100元奖励。

七、参与MDT诊疗的医师,医院分别给予相应的额外劳务补偿,高年资主治医师40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发起科室参与者不再享受额外劳务补偿。

八、医务科根据各MDT工作量,每月审核后制作报表交财物科核发,费用直接打到各MDT牵头人帐户。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制度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制度

1.目的多学科联合诊疗(以下简称MDT)是针对特定疾病,依托多学科团队,为患者制定规范化、个体化、连续性的综合治疗方案,弥补单一治疗的不足,提高病例的诊疗效果,使患者受益最大化,同时提升学科的诊疗能力和学术水平。

为规范MDT的开展,特修订本制度。

2.目标明确诊断、准确评估、优化治疗,为患者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患者疾病治愈率、远期生存期及生活质量,提升学科的诊疗能力,打造学科品牌,促进医、教、研融合发展。

3.适用范围全院临床科室。

4.名词定义MDT:是指临床多学科工作团队,通常是三个及以上的相关学科,由副高级及以上资质的专家组成固定的工作组,针对某种疾病进行定期定时、固定地点的临床讨论会,提出临床诊治方案。

5.内容5.1组织架构5.1.1 MDT负责人:申请MDT讨论的科室主任、医务处负责人5.1.2团队专家:医院相关学科的科主任、科副主任及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专家等组成。

5.1.3秘书:由申请MDT讨论的科室主任指定,报医务处备案5.1.4参加MDT人员:MDT申请科室主任、MDT秘书、经管医师、主管护师、相关学科专家、相关科室主治及以下医师5.2病种入选标准与申报流程5.2.1入选标准:5.2.1.1以牵头科室作为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的优势及影响力,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邀请其他相关学科共同开展。

5.2.1.2 以专科或亚专科为单位申报 MDT 团队,病种原则上以常见肿瘤、多发肿瘤、某一类重大疾病及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危重疑难疾病为主。

5.2.1.3该学科在医院总体学科建设与发展及提升竞医院争力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5.2.2管理要求:5.2.2.1 MDT 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5.2.2.2 MDT相关病种的诊疗规范或指南。

5.2.3 申报流程:5.2.3.1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多学科诊疗团队申请表》,提交至医务处;5.2.3.2向医务处递交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人员报备等资料,经医院讨论并审定通过。

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规定

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规定

恶性肿瘤病人多学科联合会诊管理规定为了肿瘤诊治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患者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我院实行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

联合会诊小组是由专病诊治科室和肿瘤内科、肿瘤放射治疗科、肿瘤外科、介入科、核医学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和检验科的多科专家组成,设有组长、秘书和组员,有固定的多学科联合会诊室,有联合会诊制度,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对肿瘤患者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患者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细胞学、病理学类型、侵及范围(临床分期)和发展趋向,采取多学科综合治疗(MDT)模式,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有计划、合理地应用手术、化疗、放疗和生物靶向治疗手段,以期达到根治或最大程度控制肿瘤,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一、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成员组长:肿瘤内科主任(周平)秘书:肿瘤内科副主任(孙琦)组员:全院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一、职责联合会诊小组对患者的综合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治疗方案负责;定期召集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医务处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的保存。

组员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

定期参加小组会议,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二、工作流程(一)各门诊医师发现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中心。

经过相关科室专业医师会诊后,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

病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科室。

病人如需化疗,则收住肿瘤内科。

病人如需放疗,则收住放射治疗科。

各科室将会诊情况在门诊病人登记本中登记,并请会诊医师签全名。

(二)住院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患者或肿瘤患者入院完成各项常规检查及针对性检查之后,所有肿瘤病人治疗前必须由外科系列科室、肿瘤内科和放射治疗科等科室交叉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填写会诊单和病例讨论记录。

医院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1.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2.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主治职称以上医师担任)。

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3.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4.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5.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6.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

7.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10分钟到达现场)。

8.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会诊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重症、疑难患者的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医院特制定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二、多科联合会诊的申请1. 凡遇重症、疑难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2. 对重症、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并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议。

3. 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三、多科联合会诊的组织实施1. 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2. 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治疗过程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的治疗计划及预期目标,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与教育等。

3. 多科会诊结束后,由医务科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将最终会诊意见反馈给患者及经治医师。

经治医师根据会诊意见对患者进行调整治疗方案。

四、多科联合会诊的保障措施1. 医院设立多科联合会诊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多科联合会诊的开展。

2. 医务科负责多科联合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诊的顺利进行。

3. 医院对参与多科联合会诊的专家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激励专家积极参与多科联合会诊工作。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最新版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最新版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机制,提高医疗资源的整合和协同效应,优化患者的诊疗体验和治疗效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工作,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多学科的协同合作和优化医疗流程,提供全面、高效、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治疗效果。

第二章诊疗团队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诊疗团队应由不同学科的医疗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康复师等。

第五条诊疗团队应由一名主治医生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团队成员的合理分工和有效协作。

第六条诊疗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病例诊治方案,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并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三章诊疗流程的优化和协同第七条诊疗流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调整,确保诊疗过程的连贯性和协同性。

第八条诊疗流程应包括初步诊断、综合评估、治疗方案制定、治疗执行和随访等环节,每个环节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第九条诊疗流程应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流转,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

第四章质量评估和结果监测第十条诊疗团队应定期对诊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通过临床路径、指标监测等方式,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第十一条诊疗团队应对治疗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康复和生活质量。

第十二条诊疗团队应积极参与相关的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学术地位,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确保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诊疗团队的培训和评估,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其他学科和机构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医疗服务的综合效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医疗管理部门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性,月中患者",
(3)m邀请履苏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6)其他需要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情形。

2、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3、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
4、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疗管理部门递交(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

医疗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申请科室须提前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
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5、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会诊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并登记。

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6、申请科室做好院内多学科综合会诊评价分析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评价分析。

7、医疗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会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每季度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有奖罚。

8、其他事宜参照医院会诊制度中的院内会诊部分执行。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完整版)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宣威云峰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部分疑难病症患者由于病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而单一的专科处理难以全面诊断病情。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解决这类疑难病症患者多学科就诊的困难和不便,医院决定建立多科联合诊疗制度。

一、多科联合诊疗的患者类别医师在接诊下列患者时,在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填写会诊申请单,报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及时申请多科联合诊疗:(一)已在本院经过2个以上专科诊治,但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二)患2 种或2 种以上疾病需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三)疑难危重病需尽快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四)疾病诊断明确,但需采取不同治疗方案的患者;(五)外院转诊的疑难病例。

二、多科联合诊疗程序(一)提出会诊:患者符合以上多科联合诊疗条件时,主诊科室医师告知患者多科联合诊疗目的及所需费用,征得患者本人及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开具会诊单,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为会诊做好充分准备。

(二)预约会诊:患者凭会诊单到门诊部办公室登记预约。

门诊部办公室根据主诊科室医师提出的要求或患者病情,邀请相应科室专家会诊。

会诊当日患者须携带门诊或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按约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

(三)组织会诊:门诊部专人负责组织会诊,首先由主诊科室医师向专家组做详细病史报告。

专家集中讨论,形成会诊方案,必要时可以现场问诊、体检患者。

讨论结束后,专家将会诊结果告知患者或家属,并解答其疑问。

(四)会诊后转归:会诊结束后,专家组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一份留门诊部保存。

需要住院的患者由归口专科直接收住入院, 门诊治疗的患者由归口专科负责接待复诊。

归口的专科医师负责对会诊患者进行追踪观察, 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确保会诊质量。

三、会诊地点:门诊楼多科综合诊室。

四、会诊专家资格: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五、收费:按照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专家会诊费。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

县人民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MDT)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依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市公立综合医院考核方案》及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多学科联合诊疗(简称MDT)是指针对涉及多学科、多器官、多系统的疾病或症状,由来自三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会诊团队,在综合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为患者制定最佳诊疗方案,实现疑难病症“一站式”诊疗。

二、诊疗服务对象:1、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的住院患者;2、专科医师评估,科内讨论需要申请多学科会诊的患者;3、症状特殊或疑难杂症患者主动申请;4、同一专科就诊3次以上或在多个专科就诊,仍未明确诊断或未得到明确治疗方案的门诊患者。

三、适用范围:1、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肺癌、肝恶性肿瘤、消化道肿瘤、头颈部肿瘤、腹膜后肿瘤、垂体瘤等);2、疑诊恶性肿瘤病例;3、临床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4、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6、其他有必要进行MDT 讨论的病例。

四、MDT负责人及专家成员至少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临床高年资主治医师(聘用主治医师3年及以上)可参与;医技专家需具备主治及以上职称;成员之间需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

五、试行阶段由医务科指定科室牵头组建MDT,符合设置条件的疾病MDT在院内只设置一个。

六、每成功发起1例MDT诊疗,给予发起科室医生100元奖励。

七、参与MDT诊疗的医师,医院分别给予相应的额外劳务补偿,高年资主治医师40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发起科室参与者不再享受额外劳务补偿。

八、医务科根据各MDT工作量,每月审核后制作报表交财物科核发,费用直接打到各MDT牵头人帐户。

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

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1.目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解决疑难病症患者多学科就诊的困难和不便问题。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3.定义:无4.内容:4.1 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类别:医师在接诊下列患者时,原则上在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填写会诊申请单,报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及时申请多学科联合诊疗:4.1.1 已在本院经过 2 个以上专科诊治,但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4.1.2 患 2 种或 2 种以上疾病需明确诊断或治疗方案的患者;4.1.3 疑难危重病需尽快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4.1.4 疾病诊断明确,但需采取不同治疗方案的患者;4.1.5 外院转诊的疑难病例。

4.2 多学科联合诊疗程序4.2.1 提出会诊:患者符合以上多学科联合诊疗条件时,主诊科室医师告知患者多学科联合诊疗目的及所需费用,征得患者本人及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开具会诊单,除相关各临床科室外,必要时邀请临床药师参加会诊,以确保用药规范及用药质量,并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会诊做好充分准备。

若需使用抗生素者,还应邀请检验科微生物检验师参与会诊。

必要时可邀请外院专家参与会诊。

4.2.2 预约会诊:4.2.2.1 主诊科室将会诊申请报送至医务科登记预约,医务科根据主诊科室医师提出的要求及患者病情,邀请主诊科室指定科室的专家会诊,主诊科室将病情简介送至相关会诊科室。

会诊当日主诊科室须准备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等医疗文书。

4.2.2.2 紧急情况下的联合会诊,参照“琼海市人民医院急诊会诊制度”执行。

4.2.2.3 需门诊联合会诊的患者,可到门诊客服部预约联合会诊,由门诊部主联合会诊。

4.2.3 组织会诊:医务科专人负责组织会诊,首先由主诊科室医师向专家组做详细病史报告。

专家集中讨论,形成会诊方案,必要时可以现场问诊、体检患者。

讨论结束后,专家将会诊结果告知患者或家属,并解答其疑问。

4.2.4 会诊后转归:会诊结束后,专家组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病历,一份留医务科保存。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最新版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最新版

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最新版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XXX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解决乱收治问题,提高我院疑难危重及肿瘤患者的诊疗服务质量,制定了多学科联合诊治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规程。

定义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是以病人为中心的诊疗观,以多学科共同诊治程序为基础,并将诊疗程序系统地运用到临床诊治中的指导思想。

其目标是将病人作为一个整体,根据病人多系统医疗问题以及病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精神等多方面需求,为病人提供最佳的个体化诊疗。

工作模式以多学科联合会诊为主要工作模式,设立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专业组、相关专业组、护理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共同参与讨论,共同制定符合该患者全面情况的诊断和/或诊疗方案,并由专科经治医师及护士负责实施治疗和护理。

根据患者病情变化情况,专科经治医师可随时提请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共同商讨。

组织及人员组成按专科(病种)成立多学科联合诊疗组,每个诊疗组包括专业组、相关专业组、护理组(门诊随访组)。

多学科联合诊疗组的成员由正(副)主任XXX资格以上的医务人员担任,部分学科可以由高年资主治医/护师担任。

设立诊疗组秘书,由专业组成员担任。

工作制度各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在首席专家的主持下,按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专科的诊疗规范或指南,并制定本诊疗组的工作制度。

多学科联合诊疗适用于诊断不明确、诊断明确但疗效欠佳、治疗涉及多个专科等情况,各多学科联合诊疗组可以按照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症。

要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会诊前要取得病人及/或家属的同意,会诊后应将讨论结论告知病人及/或家属,必要时签署《医患沟通记录表》,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造成纠纷。

凡遇有联合会诊需求的门诊患者,可通过门诊主诊医生提出会诊申请,经首席专家审核签字后,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协助组织会诊。

凡住院患者,应由经治医师提出多学科联合诊治会诊申请,科室应有讨论,确定有会诊必要,填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交医务部,由医务部协助组织会诊。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团队。

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

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条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

第三条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院内本专业领域的权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相关学科参与MDT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也可参与,参与科室之间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其合作预期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二)团队有明确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诊疗相关病种有明确界定,制定相关疾病的诊疗常规、治疗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团队成员自愿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定期、定时、定址进行会议,提出诊疗意见。

第四条MDT团队的申报和审批遵循以下流程:(一)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XXX疾病MDT团队申请表》;(二)医务处初审;(三)院内公示;(四)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五)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各类疾病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在院内只设置一个;(六)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规定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规定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规定随着医学的发展,服务理念的不断更新,改进门诊传统就医模式,将相关的多种专业科室整合在一起,建立一站式“多学科综合门诊”,使各学科专家能够互相合作、互相补充,促进诊治的规范化、科学化,使患者得到实惠。

以改善和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重塑医院人性化的服务氛围,减少病人辗转在一个与多个专科的奔波之苦。

为此医院开设多学科综合门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1、心血管病综合门诊心血管病主要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常伴有其他系统疾病,例如脑血管病、糖尿病、代谢紊乱、肾功能不全、慢性肺部疾病、肝脏功能损害等。

2、脑血管、神经病综合门诊脑血管病主要包括:脑血栓形成(中风,包括脑梗塞、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后循环缺血(椎基动脉供血不足),慢性脑供血不足等。

常合并: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

神经肌肉疾病主要包括:各种肌病(周期性麻痹、重症肌无力、肌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格林巴利综合症,各种原因所致的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面神经炎等),运动神经元疾病,亚急性联合变性,坐骨神经痛等,常合并颈椎病,腰椎间盘突(膨)出症,内分泌疾病等。

3、内分泌综合门诊糖尿病合并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病变、糖尿病足、糖尿病下肢血管闭塞、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及眼病、糖尿病皮肤病变、糖尿病伴ED(勃起功能障碍)等。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心病、甲亢性肝病、Graves眼病。

内分泌性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库欣综合症、嗜镉细胞瘤),腺垂体功能减退症伴垂体瘤,甲状旁腺功能亢进伴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伴骨折。

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异常,妊娠糖尿病等。

4、肿瘤综合门诊肿瘤是一种需要多学科配合治疗的疾病,选择哪一种更合适的治疗方法,需要多学科专家的意见。

肿瘤综合门诊可使患者得到放疗、化疗、介入、中医、影像等专家的联合会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
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 团队。

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

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条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

第三条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院内本专业领域的权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相关学科参与MDT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本专业工作5年以
上)也可参与,参与科室之间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其合作预期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二)团队有明确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诊疗相关病种有明确界定,制定相关疾病的诊疗常规、治疗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团队成员自愿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定期、定时、定址进行会议,提出诊疗意见。

第四条 MDT团队的申报和审批遵循以下流程:
(一)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XXX疾病MDT团队申请表》;(二)医务处初审;
(三)院内公示;
(四)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五)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各类疾病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在院内只设置一个;
(六)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第五条 MDT团队分为AB两个等级:
(一)MDT团队A级:MDT团队已形成一定规模,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有固定的省级专家组成员,制定有相应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常规及流程,现阶段已经开展针对某一器官会系统疾病的院内多学科诊疗活动。

(二)MDT团队B级:MDT团队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固定组织,无相应的省级专家组成员,未制定相应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常规
及流程,现阶段开展过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的院内多学科诊疗活动。

第六条 MDT团队的权利:
(一)对院内属于多学科诊疗团队诊治的病人进行联合门诊、联合查房和联合会诊。

(二)团队的联合诊疗工作由负责人负责安排,包括联合门诊、联合查房、联合业务学习、联合开展新技术、联合制定相关疾病规范化诊疗流程等。

原则上联合诊疗工作须由团队所涉及的所有学科参与。

(三)享受医院每年度给每个团队划拨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MDT A级团队运行经费每年3万,B级团队运行经费每年1万,经费使用应符合专款专用等财务制度。

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医务处和财务处共同制定,另行发布。

第七条 MDT团队的义务:
(一)制定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二)开展联合门诊,门诊人次达到规定要求,多学科联合门诊工作量纳入医师工作考核。

(三)开展联合查房、会诊人次达到规定要求。

联合查房、联合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由多学科团队定时间和人员,原则上要求2个或2个以上科室参与,每科一位专家,副高以上职称。

按院内会
诊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病人收取会诊费用,副主任医师100元/人次、主任医师200元/人次,该会诊金额全额拨付会诊医师本人。

(四)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及行业学会的相关文件和指南,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疾病的院内诊疗规范或专家建议,并严格执行。

(五)每年度年终向医务处提交“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MDT年度总结与评价表”。

医院对工作业绩突出、联合查房、联合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次数多、临床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多、诊疗水平提高快的MDT团队予以年度表彰和奖励。

对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MDT团队,经医院办公室批准后将对团队予以撤销。

第八条 MDT工作流程:
(一)门诊需要MDT的患者,由患者或经治医生(需患者本人同意)向门诊部提出,由门诊部组织进行。

(二)专科首次收治已经批准设立MDT团队的疾病,在完成相关检查和评估后经治医师须向相应的MDT团队提出申请,由该工作团队对该病人进行会诊,提出最佳诊疗方案。

病人如需手术治疗,则由相关手术科室完成手术治疗;如需化疗、放疗,则应转肿瘤相关专科治疗。

第九条设置的MDT团队运行有效期为五年。

到期后,医务处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通过复核者,继续保留团队资格;未通过复核者予以撤销。

第十条本办法由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务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