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司考考前必背
理论法学司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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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法学派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在表面上具有公共性和中立性。
2、马克思名言:国家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
3、法的三大价值秩序、自由、正义。
4、秩序:是指通过法律所形成的稳定状态。
秩序是基础价值(法律的根本而首要任务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自由正义等价值,必须以秩序为基础。
);秩序必须受到限制(秩序难以涉及实质内容,必须接受正义、自由的规制)。
5、自由:是指确认、保障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使主体与客体达到和谐状态。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法律的最高价值;自由需要法律的限制(伤害原则;道德主义原则;家长主义原则)。
6、正义体现为平等、公正等具体状态。
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正义是法的评价体系;正义推动着法律的进步。
7、确定指引通过设定义务来实现;不确定指引通过宣告权利来实现。
8、法的局限性: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受到人的影响较大。
9、法律后果:肯定后果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否定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0、国家政策是正式渊源;党的政策是非正式渊源。
11、调整性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
12、合理的法律决定:是指法律裁决具有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
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可接受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可预测性要求严格衣服进行,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可接受性要求按照实质价值和道德考量做出法律决定。
13、内部证成关心结论的有效性;外部证成关心前提的合理性。
14、法的继承是纵向的;法的移植是横向的。
15、法治思维:在解决问题上,倡导说理论证,倡导法律的优先性,强调法律的程序性;以权利保障为本位,提倡限制权力,追求良好的法律秩序;灵活运用多种法律推理技术、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论证技术,实现法律裁决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融合。
16、法治:依法合理配置权利与权力的社会状态。
x年司考卷四理论知识储备【必背】
![x年司考卷四理论知识储备【必背】](https://img.taocdn.com/s3/m/7b25081f5727a5e9856a618c.png)
第一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基本内涵1、法治: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2、是对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是制定法律的指南,实施法律的指导,理解和遵守法律的参考。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法制意识形态,反映并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本质属性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为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依法治国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鲜明的时代内涵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灵魂。
2、三个至上是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在法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现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和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三、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建立于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建立于对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和国际环境的准确认知: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
理论法口诀汇总(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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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口诀汇总(2023版)其中大段的口诀不要求大家按照顺序背下来,只要能够扩展开,读的特别熟练,遇到选项中涉及小口诀中的文字,立刻能通过小口诀带出整个知识点,就可以做对题目了。
当然大家自己可以有更好的口诀,只要能记对记准,都没问题!学科知识点口诀还原理论法马克思法学基本思维七字真经法律为政治服务,理论为实践服务。
有机统一最关键,割裂联系有问题。
事物都有历史性,五大实践不能忘。
不能违法是底线,党的领导是整体。
绝对片面往往错,高端大气都正确。
抽象比具体正确,思维比细节重要。
法治思想五大法治体系监保实规党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重点领域立法文人态会安治经济人权、文化、生态、社会、国安、政治、经济法律服务队伍司仲顾顾调志律公基司法鉴定人、仲裁员、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纠纷解决机制复诉仲解决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中央领导思想的特征原时人实系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法理学法的概念的争议实证无道德,分析社会学,非实必道德,自然和第三实证主义(法与道德无必然联系):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与道德有必然联系):自然法学派、第三条道路;法的特征归国便利强制程序可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可诉性法的规范作用教育尹志平教育作用、预测作用、指引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法的四个最最会抢饭碗现代社会最重要、最具外在强制力、调整范围最窄、最晚产生法限制人们自由的原则家伤容冒限自由法律家长主义、伤害原则、容忍原则、冒犯原则立法法中的批准省委批准市州县、全常批准自治区省委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民族法规;全常批准:自治区制定的民族法规;法律相对保留事项人民私自正经水煮鸡国家主权事项;国家机关:人大、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法律绝对保留事项人犯政法人身自由、犯罪与刑罚、政治权利、司法制度法律解释方法及位阶文义抠字不公正,体系解释联法条,主观意志和资料,客观道德与伦理。
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提分考点
![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提分考点](https://img.taocdn.com/s3/m/b3ee8b3c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40.png)
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提分考点2022年司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各位考生备考的怎么样了呢?各科目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临近考试之际,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提分考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加深一下对理论法考点的印象。
202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提分考点考点一:法概念的争议1、法概念争议的核心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概念上(非内容上)的必然(非偶然)联系。
2、法律实证主义(恶法亦法实然法)不承认存在概念上必然联系的(1)定义要素: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2)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分析法学。
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法社会学和法律现实主义。
3、非实证主义(恶法非法应然法)承认存在概念上必然联系的古典自然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
4、第三条道路以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与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考点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三种规范:(1)自然规律:自然事物之间关系(2)技术规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3)社会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4)法律属于社会规范,此外还有道德、宗教、习惯、组织内部的规则等法律只针对行动,不针对思想。
法律只调整人的涉他(关系)行动,只具有个人意义的行动(自我指向的行动)法律不调整。
注意:正是由于法律在调整范围上要窄于其他社会规范,所以与其他任何社会规范相比,法律的调整范围都要小,法律的要求都要低。
2、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国家形成法律有两种基本方式:制定和认可两种认可:(1)明示认可:立法认可习惯的效力,具有普遍约束力(2)默示认可:司法认可习惯的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1)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约束力。
(2)近代以来,法的普遍性也要求平等地对待一切人的普遍性,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近代以来,法律虽然与一定的国家紧密联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https://img.taocdn.com/s3/m/8ad79569ee06eff9aef80775.png)
司法考试必背大全(涵盖所有法律考点)民法必备考点(第一篇)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1.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2. 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2)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3)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3. 无效合同(1)《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①根据《合同法》第53条,预先免除下列两类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A. 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的B. 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
②无论这两类免责条款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无论其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均属无效(3)合同部分无效①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是一个整体,属于一个合同的内容。
②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无效事由。
③无效部分具有可分性。
所谓可分性,指将无效部分去除,剩余的部分还能成其为一个合同,且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初衷不相违背。
如果除去无效部分,从订立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衡量,剩余的部分对于当事人而言已无意义或已不公平合理,则应认定合同全部无效。
换言之,无效部分不能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的合同主要条款。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普通时效期间与特殊时效期间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且知道债务人之日起计算。
换言之,从债权人能够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次日)开始计算。
司考知识点总结冲刺
![司考知识点总结冲刺](https://img.taocdn.com/s3/m/6c3af136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0f.png)
司考知识点总结冲刺一、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是我国最基本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专门的民法法律。
民法是考试的主要考查点,需要掌握的内容包括:人格权、识别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相关法规;不能独立分割的法定财产、遗产的划分和继承等内容;民法关于合同、侵权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二、刑法刑法是司法考试的另一个重要考查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刑法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刑法基本原则、刑法责任能力、刑法一般原则、各种犯罪及其相关身份、职务犯罪等重点内容。
其中,犯罪构成要素和刑事责任能力是重点和难点,需要认真复习。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还需要了解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内容。
同时,需要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和行政法上的重要原则。
四、国际法国际法是国家间关系的规范,是国际社会的基本规范。
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维也纳公约》、《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规定,还需要了解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的源泉、国际法的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五、民诉法民诉法是司法考试的重点知识之一,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需要掌握民事诉讼的程序、主题、权利义务义务等相关内容。
六、商法商法是司法考试的另一个重点知识,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商法法律法规。
需要掌握公司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分红等相关内容。
七、宪法宪法是司法考试的基础知识,需要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国家权力的分配等。
八、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司法考试的新的考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九、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考查内容,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具体程序。
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国际法背诵口诀
![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国际法背诵口诀](https://img.taocdn.com/s3/m/49dd9956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a7.png)
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国际法背诵口诀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国际法背诵口诀一、法理学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二、宪法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三、国际法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法理学司考复习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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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口诀法的本体法的概念的争议:法德分离实证义,权威奥哈凯分析,实效社会现实具,非实道联正确必,结合超越阿列西。
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学说多,神意最早内规则,命令不同主权者,正义苏士善良术,判决法官能预测,人民意志法卢梭,自由意志找黑格。
阶级本质马克思,最初正式终物约。
法的特征:特征规范国意普,强程权义与可诉,区别技然是文化,区别宗道在强家。
法的作用:法的作用交互独,直表权行本社力,规范作用指引当,不确选择确定义,评价他人预互相,教育一般示范警,强制制裁违法性。
社会作用法目终,政思经领政社能。
法律具有局限性,自身社会他环境。
法的价值:人的需要价值基础,实然应然都满足。
价值的种类:价值种类分四区,形式基础是秩序,自由最高价标准,控制社会通控利,基标评体推正义。
价值冲突及解决:价值位阶自正序,个案平衡特主体,利大害小用比例。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三要素,条件后果肯否定,可为应为勿为行。
规则条文之内容,条文规则表现形。
授权可以义务并,命令必须禁不应,确定多数委另行,准用适用他法定,强行民事任意性。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种类多,公理法理和国策,基具实程都包括。
规则原则有区别,内容具体与个别,范围微观与宏观,方式全无与均可。
规则与原则的适用:一情一行是规则,不可分解实原则,一般情况用规则,穷尽规则方原则,个案正义才可舍,理由更强才适合。
法律概念:基本概念法独特,时空人事不同涉。
权利与义务:权利法定国保认,保利义关自主允,义务强履属应然,权一义二性区分,主体对世与对人,总量相等不可分。
法的渊源:实质形式两渊源,历史渊源多事件,著作一般非正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律行章地自单,渊源还包国条惯。
法律人大常委算,行规文件命决全,名称条例规定办,地方法规规则添。
深圳市府四常大,经济特区范文件。
国际条约缔结院,常决席批无适惯。
渊源的效力冲突:渊源冲突有规则,宪律行章效力缩。
全国特别新实体,国际省章高市级。
新一旧特制定管,法律都由常委判。
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5885a85c312b3169a451a452.png)
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法律职业:所从事的是为了法的实现的职业,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教育、法律培训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者,应当用一种专门职业的方式,来理解法律的特点并用职业的方式运用法律。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现象,指能够凭借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具有维护有利于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可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法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
既然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反对法律万能论法的价值:在法律规范体系中为人所重视的属性和作用。
法的价值判断:某一特定的主体对某一特定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判法的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原则、制度等进行的分析和评判两者区别:判断的取向不同(由于主观意识不同而不同;基本相同的结论);判断难度不同(主观性较强;注重客观性);判断方法不同(注重法律的理想状态;强调法律的现实状况);判断的结果检验不同(长时间考验才能鉴别或判断结论的真伪;相反)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拓宽法学的评价角度和研究范围;平衡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正义(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定,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定。
法律规则的结构一般指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假定、处理、法律后果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法考必背知识点
![法考必背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6746f50a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87.png)
法考必背知识点法考是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过程,是律师、公证员、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必须经历的一项考试。
在准备法考过程中,必须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本文将介绍法考的必背知识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宪法和行政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法考中常考的宪法知识点包括宪法的性质、立法程序和宪法的解释等。
行政法是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常出现的考点有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
二、民商法民商法是指民法和商法,是法考的重点部分。
民法主要涉及个人的权益保护,常考的内容有侵权责任、合同法等。
商法主要涉及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公司法、商业合同法等。
三、刑法和刑诉法刑法是指刑事法律规范,刑法知识点是法考的难点之一。
常考的内容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各种犯罪和其构成要件等。
刑诉法是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起诉、侦查、审判程序等。
四、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主要涉及用工关系中的权益保护,常考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等。
社会保障法是指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等。
五、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争议的解决程序,常考的内容有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程序等。
民事诉讼法主要涉及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规定,常考的内容有起诉条件、审判阶段等。
六、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国际法是指各国之间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国际法的原则、国际法的适用等。
国际私法是指解决国际私法冲突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国际私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等。
七、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主要涉及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公司法等。
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常考的内容有专利法、商标法等。
八、环境资源法和海商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法律规定,常考的内容有环境保护法、水法等。
海商法是指海上贸易和海上运输的法律规范,常考的内容有海商法的适用和效力等。
九、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常考的内容有律师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等。
国家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经典)
![国家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经典)](https://img.taocdn.com/s3/m/94d267773c1ec5da50e270fc.png)
司法考试考前必背知识点(经典)国家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希望能够学员们给大家带来帮助。
1、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成立诽谤罪;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成立诽谤罪。
3、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6、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8、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9、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
10、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理论法(司考)考前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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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背诵默写60条@理论法学周悟阳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4.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5.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考点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考点](https://img.taocdn.com/s3/m/8a7044f5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24.png)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考点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让各位考生能够更好的掌握考试的重要考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考点”,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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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必背考点考点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法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诉愿权、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特定人的权利保护这几个权利。
一、平等权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权利能力平等,而不是行为能力和事实意义上的平等。
2、承认合理差别,禁止不合理差别。
常见的合理差别有:(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合理差别。
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比如针对女性的孕期保护。
(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比如我国法律对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的优待措施。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此项权利需要满足年满18岁、中国国籍和有政治权利三个条件。
2、政治权利是指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其中有一层隐含的意思尤其要注意,即被强制措施的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不一定不享有此项权利,只有明确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才不享有。
(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以及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
1、言论自由:在整治自由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其他政治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衍生。
2、出版自由:包括著作自由和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管理必须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我国对出版物的管理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
3、结社自由:我国社团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主管机关为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
4、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源于公民的请愿权,三者的差别在于表达意愿的程度、方式和方法有所不同。
司法考试速记(完整版大全)
![司法考试速记(完整版大全)](https://img.taocdn.com/s3/m/6c36cbfd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08.png)
司法考试速记(完整版大全)司法考试民法口诀【完整版】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司法考试卷一必背总结
![司法考试卷一必背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0da8bed32cc58bd63186bddd.png)
卷一法理学第一讲法理学得分法——法理三言第一言:世界是相对的世界(绝对判断一般是错误的)第二言:世界是对立统一的世界(全割裂或完全等同的判断,一般是错误判断)第三言:世界是多维的世界(世界上一般不存在一因一果的关系。
线性推理往往是错误选项)第二讲法的概念和本质学派争议焦点:法与道德之间是否具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实证主义:法与道德无必然联系(分析法学派——权威制定是法的首要要素;社会法学派——社会实效是法的首要要素)非实证主义:法与道德有必然联系古典自然法学派——内容的正确是法唯一要素法的本质:古典自然法学派——人的理性、道德性、人权天赋、法律起源于社会契约历史法学派——民族精神功利法学派——成本效益分析神学法学派——上帝意志分析法学派——权威制定社会法学派——社会实际运行马克思——国家性、阶级性、社会性第三讲法的形式和特征法的形式: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教会法(成文法和判例法统称为国法)第四讲法的价值秩序:基础价值(是自由、正义等的基础)、必须受限制自由:最高价值(法是自由的保障、自由需要法律限制);法律不得无度限制或剥夺自由(伤害原则、道德主义原则、家长主义原则)正义:体现为平等、公正等具体形态,体现:抑强扶弱类的规定以上法的价值若初现冲突,遵循三大解决基本原则:价值位阶(自由>正义>秩序);同一位阶个案平衡;比例原则第五讲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针对人的行为指引作用:确定的指引(设定义务——积极应为义务和消极不为义务);不确定指引(宣告权利)评价作用:评价他人预测作用(预先估计)教育作用(影响一般人)强制作用(制裁)2、法的社会作用——针对社会运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辩证同一3、法律的主导作用(1)受社会因素制约受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社会是法律的前提与基础(法律与社会发展具有一致性)受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如政策、道德及宗教规范(2)受自身条件制约——法律具有语言依赖性(3)受人的因素制约——制定和运行离不开人的参与第六讲法的要素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技术法规1、法律规则:(1)假定条件(2)行为模式(权利义务部分)——应为、勿为(3)法律后果2、法律语句:规范语句(直接使用了“应该、不得、可以”)描述语句(没有上述词,但可推出权利)3、法律条文:规范性条文(可直接表述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条文)非规范性(规定法律概念、法律技术内容)4、法律规则的种类:(1)行为模式不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命令性规则、禁止性规则)(2)内容确定程度不同:确定性规则准用性规则(需要援引其他法律规定)委任性规则(3)对行为的限定程度:强行性规则(不得自由变更)任意性规则(内容任意)5、法律规则“明确而具体”;法律原则“抽象而模糊”,一般优先适用法律原则6、法律的权利:权利具有关联性,往往与义务相关;只有法律加以规定或保护的权利,才属于法律权利权利范围>法律权利范围,法律权利优先保护7、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绝对权力义务(不特定法律主体)相对权利义务(特定法律主体)8、权利和义务从结构上不可分割,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产生发展上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统一;价值上存在主次关系,绝大多数国家主张权利本位。
司法考试 白斌理论法口诀
![司法考试 白斌理论法口诀](https://img.taocdn.com/s3/m/fb44e3f8aeaad1f346933fa8.png)
白斌理论法口诀(不完全)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律职业具有垄断性2、实证是实际验证、观察,非实证是评价①社会实效:看遵守不遵守②权威性制定:分析权威③第三条道路:三三制3、只要出现“绝对分离”就是错的4、法与道德:①确定性与模糊性是相对而言②道德上升为法律具有确定性③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
只要有解释,一定有价值判断。
5、法的阶级性:①整体意志——长远意志②某些法也反应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③体现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6、法的物质制约性:①不是凭空,受制物质条件②立法又称为法的创制,具有一定创造性7、法的特征:发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都是错误的8、规范性文件:针对不特定人适用:可反复适用(有法条)法文件非规范性文件:针对特定人:只用一次(具有个案效力)9、只要是法就具有普遍性10、一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存在而无效11、制定立法认可修改废止12、法的作用:教育抢瓶子①指引自己②评价他人③教育大家④预测对方⑤强制违法者13、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①事实:描述一个东西怎么样经过调查观察客观②价值:评价一个东西好坏法条都是价值判断14、价值基本价值非基本价值①秩序:不自由的秩序好过无秩序②任何一个价值是判断法善恶的唯一标准③关键词识别法:秩序、正义、自由④如果出现法院判决,一定体现正义价值⑤如果出现对女性、残疾人、小孩、老人等弱者的保护,体现正义价值⑥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能被限制⑦理论法学只有一个“唯一”是对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5、价值冲突:①各种价值是冲突的,不是一好百好②价值位阶: a. 为一种价值牺牲另一种价值③ b.在追求一个价值时,明确告诉不能牺牲另一种价值④比例原则:禁止过度,有后半句16、行为模式:法律对特定行为的态度17、委任性原则与准用性原则:委任主体,准用文件18、政策性原则:只要主语是国家,动词是推动、促进、发展、协调、改善、保护,必定是政策。
司考理论法学论述题背诵专用资料
![司考理论法学论述题背诵专用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f503d0f16c175f0e7dd1376b.png)
司考理论法学论述题背诵专用资料1.合法与合理的关系合法性与合理性是法学的两大基本范畴。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合法性原则是指权利的行使主体、范围、方式以及内容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合理性原则是指权利的行使主体、范围、方式以及内容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理性;法治实践中需要处理好合法与合理的关系。
(1)合法性是合理性的前提,合法性指向可预测性,实现的是法治的确定性价值;(2)合理性是合法性的归宿,合法性指向可接受性,实现的是法治的正当性价值。
正确处理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实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协调发展。
2.自由与秩序的关系自由与秩序是法律的两大基本价值,具有密切XXX。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所谓法律秩序是指通过法律形成的稳定的社会状态。
秩序是社会统治的首要价值,是自由等价值的基础。
(2)所谓自由是指通过法律形成的自主状态,反映了主客体的和谐关系。
自由反映了人们的本性需要,是秩序价值的约束和指引。
法治实践中需要处理好秩序与自由的关系。
(1)秩序是自由的基础,为自由价值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平台。
(2)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一般而言,相对于秩序具有优先性。
(3)当秩序与自由发生冲突时,要恪守“价值位阶原则、比例原则”。
正确处理秩序与自由的关系,这是法治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的要求,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必然要求。
3.行政合法、合理与诚信原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否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
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3)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4.人权保障原则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人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的本质目标是实现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
2023司法考试背诵
![2023司法考试背诵](https://img.taocdn.com/s3/m/f157f86b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e4.png)
2023司法考试背诵
2023年司法考试背诵内容主要涵盖法律知识、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首先,法律知识是司法考试的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
等各个法律科目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
考生应该对这些法律知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能够准确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去。
其次,法律条文的背诵是司法考试中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熟记相关法律法规
的具体条文内容,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款等。
只有深入理解法律条文,才能在考试中做到知法犯法,正确应用法律条文解答案例题。
另外,相关案例的背诵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案例的学习,考生能够更好地理
解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和解释,掌握法律逻辑和法律思维方式。
考生应该注重积累各类案例,包括典型案例、新闻案例、法律判例等,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和比较,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该注重系统性和全面性,建立起科学的备考计划,合理
分配时间和精力,对各个法律科目和内容进行有序的学习和复习。
同时,要注重实践和应用,通过做题、写作和案例分析等方式,检验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的来说,2023年司法考试的背诵内容涵盖法律知识、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考生需要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熟记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内容,加强案例的积累和分析,建立科学的备考计划,注重实践和应用,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只有通过认真的备考和努力的实践,考生才能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
祝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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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背诵默写60条@理论法学周悟阳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4.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5.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8.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9.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0.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11.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3.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4.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
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5.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6.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9.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10.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
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
11.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
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加强社会组织立法。
制定社区矫正法。
12.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1.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3.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5.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6.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8.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0.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1.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4.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5.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6.推进严格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7.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