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品溶液稳定性确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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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品溶液稳定性确认方案编号:VDP-DZP-001-00
对照品溶液名称:
起草人:起草日期:
审核人:审核日期:
批准人:批准日期:
1.目的:
本草案目的是为了研究在HPLC含量测定特定存放条件下方法中未规定对照品溶液的有效期稳定性。
2.背景:
目前,在2015版《中国药典》中没有规定对照品溶液的有效期。对照品因量小价格昂贵,为获取企业利润最大化,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因此,对于没有规定有效期的对照品溶液研究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来确定对照品溶液的稳定性。对于对照品溶液的研究适用于常规分析方法,例如液相,气相,薄层,紫外等分析方法。
3.稳定性研究:
3.1标签
所有用于对照品溶液效期的溶液标签上都需要标注“用于对照品溶液效期研究”。
3.2对照品溶液配制
对照品溶液的配制遵循相应的分析方法。称样量大于10mg,先配制成贮备液,再用溶剂稀释至规定的浓度范围。
3.3储存条件
对照品溶液密封储存在2~8℃冰箱中(其他储存条件需在总结报告中说明),用于验证分析前需放置至室温。
3.4测试时间点
对照品溶液存放6个月时或7个月时。
3.5程序和接受标准
3.5.1 HPLC方法
3.5.1.1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我单位制定对照品溶液的使用期限为半年,所以需对首次配制的对照品溶液在存放6个月后进行标定。具体方法为:用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对存放6个月、7个月的对照品溶液进行标定。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连续进5针做系统性实验,将6个月或7个月前配制的对照品溶液作为样品进行含量测定。
3.5.1.2接受标准
在每次分析前,观察测试用的对照品溶液与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的外观是否一致。如果溶液异常(如出现浑浊),或者色谱图中出现显著的杂质峰,则停止对照品溶液的测试。
在每次分析前,必须首先保证系统满足方法的系统适应性(如重复性,拖尾因子,分离度,理论塔板数等)。
在6月或7月测定的含量与在零月的含量差异不超过5.0%,判定结果为对照品溶液在6个月内含量稳定。计算时以0月配制的浓度为依据。
在6月或7月测定的含量与在零月的含量差异超过5.0%时,判定结果为对照品溶液在6个月内含量降解。同时用新标定的浓度和0月时的配制浓度计算校正因子。在0~6月使用该对照品溶液时,计算该对照品溶液浓度时以0月配制的浓度乘以校正因子为依据。
4参考文件: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P91-P97。5结果报告:
对照品溶液效期研究报告结束后,需要起草研究报告总结分析数据。在对照品溶液稳定性研究记录复核后,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新的效期可以执行。如必要,可以增加中期报告,或进行进一步的稳定性研究。
6.附件:
附录一:液相分析数据结果报告
1、本次对照品溶液稳定性研究实验过程中使用的设备:
2、分析方法:
3、分析项目:
放置6个月对照品溶液编号:
0月对照品溶液编号:
对照品溶液的配制过程:
用0月对照品溶液标定放置6个月后的对照品溶度为:
确认人:复核人:
4、变更
5、结论:与0月差异5%,判定该对照品溶液。
与0月差异5%,判定该对照品溶液;在0~
6月使用该对照品溶液时,计算该对照品溶液浓度时以0月配制的浓度乘以校正因子为依据。
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