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3)(2)
第二课堂考评细则
五亩乡中心小学第二课堂考评细则
考评内容 分值 具体要求 最后得分
1、各辅导教师早退,迟到及在活动中做与教学 无关的事情分别扣1、2、3分。 2、授课不积极,课堂无实效,敷衍了事等现象, 每次扣5分。 课堂常规
满意度调查
10 2、调查家长的满意度。
30
3、活动中纪律散漫,辅导教师组织不力视情节分 别扣1、2、3分。 4、活动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被投诉现象, 经查属实者每次扣2、3分。 活动记录书写规范、紧跟课堂、内容充实,符合社 团特点。 1、经常组织汇演、比赛的按次数给分、得分。活Fra bibliotek记录10
教学质量
50
2、按期末汇报演出情况给分 3、学生或老师参加校、乡、灵宝市、三门峡市、 省及国家各级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分别加2、4 、5、10、15、20分。 1、学生的满意度
巢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巢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年-2025年)》(中青发〔2016〕18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综合改革方案精神,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特制订《巢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融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协同育人作用;二是坚持服务学生发展实际需求,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第二课堂育人体系;三是坚持发挥第二课堂优势,依托校内外资源,将第二课堂打造成为鼓励学生政治锤炼、知识实践、技能拓展、素质养成的载体平台。
第四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是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12个学分方可毕业。
第五条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即PU口袋校园,建立学校第二课堂学生成长评价体系。
将符合要求的第二课堂活动纳入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学生完成课程项目达到要求,可获得学分、荣誉称号及奖项等,并计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六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4个保障体系和1个产品,即课程项目体系、记录评价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第二课堂成绩单”。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版)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跟进式教育”理念,健全学生活动跟进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1个学分,对应200个实践学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方能获得1个学分并顺利毕业。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同时作为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的考核成绩。
第三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包含“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课外活动参与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五大类。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平台)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由校团委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是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组织实施、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第六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中“课外活动参与类”、“志愿服务类”的实践学时由学生通过PU平台报名并参加完相关活动后获得;“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的实践学时由学生本人通过PU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校团委终审认定后获得,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第2—3周和第15—16周,学校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学生本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第七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提交至教务处。
大一至大三学年,在各单项累计获得实践学时均满足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课程成绩计为85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30个(含)以上,计为90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60个(含)以上,计为95分。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版)
国际 竞赛 校市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国际 竞赛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4
(2)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 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 30、40、50、60、70 个实践学时/ 项,参加未获奖者计 15 个实践学时/项。
(3)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 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 50、60、70、80、90 个实践学时/ 项,参加未获奖者计 25 个实践学时/项。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类 1.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 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包括普及文明风尚、送温暖献爱心、公共秩序维护和赛会保 障、应急救援、无偿献血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 40 个志愿服务类实践学时。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 通过 PU 平台报名、签到并全程参与相关活动的可获得规定 数量的实践学时,参加班级、院级、校市级组织的志愿服务 活动的分别获得 5、10、15 个实践学时。学生自主参加校内外 志愿服务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相应折 算认定,单次志愿服务实践学时认定不超过 10 个。 3.学生个人获得志愿服务校市级、省级、全国表彰的, 分别获得 10、15、20 个实践学时;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 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实践学时。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 高实践学时予以认定。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违纪论处;两次 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以作弊论处,并依据《常州大 学学生行政处分(处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为了贯彻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方针,并且便于加分的规范管理,2011级学生会根据本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一、项目认定(一)经辅导员安排,第二课堂项目认定和审核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和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二)经学生会办公室认定通过,再报辅导员审批后正式颁布加分记录。
(三)第二课堂学分鉴定每两个月进行统计审核,学期末整理并完成和公布本学期的加分情况。
(四)学生会办公室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第二课堂加分认证,随时接受考察。
二、第二课堂实施项目、学分列表及说明参看《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第89至93页。
三、补充说明(一)班级活动需交《班级活动加分申请表》(见附表1),未经王主任签字盖章的不给予认证。
(二)校级、院级及年级活动需由个人在《活动签到表》(见附表2)上按班级进行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和假签,一概不给予认证。
(三)证书、任职证明、活动证明等相关证明需交纸质的证明材料,并有相应认证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四)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辅导员所有。
I、本学期的各项活动如下:【院级活动】一、“劳模精神进校园”主题报告会II、社团骨干加分范围:校团委: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信息网络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宣传中心,基层工作中心,清源,青年报党委:校报记者团,校电视台,钟声网,摄影协会经管院:学生会,人力资源中心,红十字会,科协,青协,社团中心,宣传中心,德鲁克书社,CDPA,国信雏鹰俱乐部,比亚迪营销实践社,经英创业实践社经管11级:年级学生会,团总支,学促会,自律会(在年级任职的同学由办公室统一认证,不需再办任职证明)班委:班长或支书统一将班委成员(包括寝室长)的名单上报至56160671@发送时请注明班级III、其他相关资格证加分范围: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中/高级口译,BEC,雅思,托福,GRE,GMATE,计算机三级级以上等。
第二课堂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成绩单”评分细则荣获校级、院级“文明宿舍”3、2/人全年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荣获院级其他荣誉(如文明班级、卫生流动红旗等)3/人学术报告与讲座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主题讲座3、2/场校级3、院级2,学年最高不超过15分军训参与军训表演1荣获“军训标兵”荣誉称号2荣获军训“优秀连队”荣誉称号1/人爱国主义教育参加线下升国旗爱国主义教育2全部参加得分,不以次数累加参加各级团组织举办的缅怀革命先烈爱国主义教育2参加各级党、团组织的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好人好事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系级表彰15、10、8、6、4思想成长类参加青年大学习2每学期参学率98%以上方可得分,不累计加分。
参与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征文、演讲、朗诵比赛等2/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图片、文档、获奖资料(如有)等流活动计加分个人“返家乡”社会实践、青马班社会实践、日常社会实践类活动等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完成且有效果和意义,由校院团组织认定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必须提交完整实践总结,且志愿汇打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专业类社会实践需提供相关证明且且提供完整实践报告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获得社会实践表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调查等相关荣誉表彰15、10、8、6、4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振兴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竞赛,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值计;同一项目获得不类别(级别)的获奖,分值可累计。
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8、4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6、3班级参与2由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主办,具有行业权威性、学科性的重大竞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0、15、10、8、6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6、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4、2市厅级政府机构、各行业协会和学院主办的各类比赛获市厅级特、一、二、三等奖及参与18、12、8、6、4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8、6、4、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6、4、3、2育比赛校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3名、第4-6名及参与10、8、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院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及参与6、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国家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5、20、15、10、8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省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0、15、10、8、6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市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8、12、8、6、4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校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5、10、6、3、2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院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0、8、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班级文体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4、3、2、1、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汇演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等文体类汇演人员20、15、10、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参加市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4/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每学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5分参加校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3/次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2/次观众1/次个人获得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学金15、10、8个人所在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荣誉表彰10、8、6、4校级不得与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累加备注:工作履历模块中相关任职履历,由对应组织出具证明文件,相关奖项荣誉提供对应证书,提交审核。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按照《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按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容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分);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分);第三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分);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15分);第五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第六类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类总分100分,修满60分即可向大学素质拓展中心申请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颁发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大学素质拓展中心颁发的素质拓展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忧级)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大学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各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第六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程序见《大学素质拓展工作流程》。
第二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二、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道德修养主题教育活动获得表彰的(最高分5分;1分/次);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15分;0.2分/次);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五、个人获得党、团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3分/次)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计算方法(试行)
附件1:
“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计算方法(试行)
备注: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省级活动是指由湖北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学分;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般不予认证学分。
所有认证类积分都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后授予相应学分。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认定办法第三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3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类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包括:1、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
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见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的若干意见》,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教学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学分管理、教师聘任等整体规划工作,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二课堂”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和审核认定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第二课堂的内容包括以劳动、健康教育、讲座、社会实践活动、竞赛等形式开展的教学活动。
讲座主要包括现代科学知识讲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讲座、专业技术知识讲座等;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社区工作或社会服务活动、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等;竞赛包括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
第五条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第六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登录办法:劳动、讲座的成绩由各学部(学院)统一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健康教育成绩由校医院评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由校团委负责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竞赛的成绩和学分每学期由竞赛组织单位进行认定,并报送学部(学院)、教学处审核、公示后登录成绩;其它第二课堂的成绩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会同各学部(学院)进行认定,并于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认定和成绩登录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二〇一一年八月修订附: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按照《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按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容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分);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分);第三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分);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15分);第五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第六类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类总分100分,修满60分即可向大学素质拓展中心申请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颁发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大学素质拓展中心颁发的素质拓展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忧级)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大学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各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第六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程序见《大学素质拓展工作流程》。
第二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二、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道德修养主题教育活动获得表彰的(最高分5分;1分/次);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15分;0.2分/次);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五、个人获得党、团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3分/次)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中原工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细则(试行)
法学院书画大赛
1
0.5
0.5
0.3
中原工学院最美笑脸摄影比赛
0.5
0.3
0.3
0.2
学院拇指摄影大赛
0.5
0.3
0.3
0.2
国际教育学院“国教杯”各专业篮球赛
0.5
0.3
0.3
0.2
学院3V3篮球赛
0.5
0.3
0.3
0.2
建筑工程学院口号征集活动
0.5
0.3
0.3
0.2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真人CS野战素质拓展训练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计算机学院:ACM程序设计竞赛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外国语学院:外语文化月系列赛事,各类全国竞赛参加此分值标准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模型设计竞赛
4
3
3
2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景观设计大赛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0.3
经济管理学院跳大绳比赛
0.5
0.3
0.3
0.2
经济管理学院才艺大赛
0.5
0.3
0.3
0.2
经济管理学院点钞大赛
0.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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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
类别内容学分审核要求考核内容所得学
分支撑内容摘
要
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
程
3考核合格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
程
0—3考核合格
此模块认定不超过3学分,超过部分可自愿申请置换通
识选修课学分。
职业技能训练全国外语过级考试及
T O E F L、G R E、WS K
考试
2-5证书
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英语专业八级)3分,通过
T O E F L、G R E、WS K考试各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5证书
计算机二级证书1分,计算机三级2分(非计算机类专
业),四级5分,同系列以最高项计入学分。
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考
试、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1-3证书
初级1分,中级2分,高级3分,教师资格证2分,在校期间
要求至少获得1项职业资格证书,无显示等级的以初
级算。
参加创新创业交流活
动、现场招聘会、学术
报告讲座。
0.1-2
学术报告策划、总
结、心得体会
参加1次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
训
0.3-2
2500字以上学习
笔记
参加一项0.3分,各项累加不超过2分。
创新创业实践
各类科技成果奖、学科与技能竞赛0.5-6参赛记录及证书
A类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A类二等奖5分/项,A类
三等奖4分/项,参与A类竞赛3分/项;B类一等奖4
分/项,B类二等奖3分/项,B类三等奖2分/项,参与
B类竞赛1分/项;C类一等奖3分/项,C类二等奖2
分/项,C类三等奖1.5分/项,参与C类竞赛1分/项;
D类一等奖2分/项,D类二等奖1.5分/项,D类三等
奖1分/项,参与D类竞赛0.5分/项。
专利、论文(论著)、作品(含艺术作品)0.5-6
专利证明、期刊、
论著
发明专利6分/项,实用新型4分/项,外观设计3分/
项。
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第一作者6分/篇、第
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普刊中高校学报
(第一作者4分/篇、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
/篇),普刊知网收录(除高校学报外)(第一作者2
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第三作者0.5分/篇)2分/
篇;出版论著(10万字以上)(第一作者6分/篇、第
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作品校(市)级
一等奖2分/项,校(市)级二等奖1.5分/项,校(市)
级三等奖1分/项,校(市)级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
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
三等奖2分/项;省级优秀奖或参与奖1分/项。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
三等奖4分/项,国家级优秀奖获参与奖3分/项。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
科研项目2-5结项文件或证书
校(市)级(主持人3分/项、参与人2分/项),省级
(主持人4分/项、参与人3分/项),国家级(主持人
5分/项、参与人4分/项)。
创业实践2-9营业执照
运营报告
入住创业园团队负责人3分,成员2分;有营业执照,
开展正常营运活动4分,成员3分。
成功创业者9学
分。
社会实践参加校级以上的运动
会及体育比赛
0.5-6
参赛记录
证书
校(市)级一等奖2分/项,校(市)级二等奖1.5分/
项,校(市)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市)级竞赛
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
省级三等奖2分/项;参与省级竞赛2分/项。
国家级一
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
等奖4分/项,参与国家级竞赛3分/项。
参加文艺演出/比赛0.5-6
参赛记录
证书
院级一等奖1.5分/项,院级二等奖1分/项,院级三等
奖0.5分/项,参与院级演出/比赛0.3分/项(包括优秀
奖,下同);校(市)级一等奖2分/项,校(市)级
二等奖1.5分/项,校(市)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
(市)级演出/比赛0.5分/项;省级一等
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
项;参与省级演出/比赛2分/项。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
项,参与国家级演出/比赛3分/项。
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组
织
1-4
聘用文件和获奖
证书
获得省级表彰4分,市级表彰3分,校级学生干部2
分,院级学生干部1分。
社团负责人1分。
社会实践
社会调查
0.3-4
调查报告
记录
获得团中央表彰4分,团省委表彰3分校级表彰2分。
由院、校两级统一安排布置的实践活动,校级团队1
分,院级团队0.6分,个人0.3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
分。
各级各类表彰1-6证书
学生获得各类表彰院级1分,校级2分,省级4分,
国家级6分。
志愿服务0-2
团委、学生处、各
学院考核结果
由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每天折算
0.1学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备注:一、本成绩表与《贵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长手册》配合使用,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填写。
二、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指由政府或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奖励;学科与技能竞赛:依照《贵
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署名单位必须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四、创业团队为校级以上创业立项项目的申报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由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及上
级政府部门认定。
创业团队见习期不低于15天或累计见习时
间不低于120小时,创业团队招收见习人数同期不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