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买卖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废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物料买卖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出卖人: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重庆泉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物料,甲方确定乙方为买受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处理的废铝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物料品名
1、品名:小规格铝板
2、规格:以现场堆放乙方现场看货为准
3、价格:为长江有色、广东南储、上海华通三家提货当日铝
价的均价减900元人民币(甲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定票面单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1、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
2、装车费、运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行车协助。
3、甲乙双方协商好提货时间后,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前来提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合作要求,乙方需先交纳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少于预提货款),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预付款可抵扣乙方应交纳的货款。如有剩余款,可累计到下次交纳金额。如合同终止,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剩余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逾期不提货的或未按提货量及时交纳预付款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合作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2、乙方在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料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在数量或重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当地法院管辖。
2、乙方授权经办人(该经办人行为有效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福星路南段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废品买卖合同
废品回收买卖合同
甲方(废品供货单位):仁盛(机电)天津有限公司乙方(废品采购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废品收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经双方协商所购废品价格为:1、甲方的责任:
①甲方向乙方出售的废品主要有拉伸膜、粘膜、纸筒、纸箱、木头等,其他待定。
②在履行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将废品卖给他人。
③废品外运时必须由甲方负责监管,并由甲方记录废品每次外运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严禁私自外运。 2、乙方的责任:
①乙方车辆经甲方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棚内,如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②乙方有偿收购甲方废品,拉伸膜、粘膜、纸箱、纸筒、木头等废品。
③乙方无偿为甲方清理垃圾,每月次数不限。
④乙方无偿将自己的货车借给甲方使用,但载重量不超过本车核定载重量,且使用范围为,使用次数不得超过次,使用时间最好在下午,但需提前预约。⑤乙方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收购甲方废品的价格必须符合市场收购价,否则甲方有权追偿差额价款。
⑥乙方进入厂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行为规范,需文明开展回收业务,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
⑦乙方在甲方经营场地时,应遵纪守法,有违法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⑧废品的收购及外运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货款的结算方式为预付担保式,如下:
①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元。
②每次买卖完成时,在预付款中扣除,当剩余金额不足元时,继续补充预付款元。
③待合同结束经双方协商不再续订合同时,将剩余费用结算清楚。 4、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近期履行部分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有过错方自行承担。 7、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废品供货单位(甲方):废品采购单位(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址:篇三:废料购销合同-2
废料购销合同
甲方:佛山市伽蓝洁具有限公司电话:81863769
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镇南新工业区
乙方:电话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收购甲方生产废料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废料范围与收集
1、废料为甲方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刨花、木糠、粉末、废柴。
2、甲方尚可再利用的物料不在废料范围之列,乙方不得随意而为。
3、由乙方指定人员自行负责在甲方下班后去车间收集整理,并堆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4、乙方自行负责收集废料的保管和防雨及运输工作。
5、乙方应保持至少两名员工常驻甲方负责废料收集,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运走废料后,应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7、乙方运走废料只能在甲方正常上班时间内操作,夜晚甲方有权拒绝。
三、总价款
合同期内,货款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
四、货款结算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三天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合同总价款叁拾叁万元。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和将废料转卖他人。
2、乙方未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收集废料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处置废料,其所交货款不予退还。
3、合同期内无论市场行情升、降,双方均不得要求提价或降价。
4、乙方任何针对甲方员工发生不当利益输送行为和任何弄虚作假方式将视为违约,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其货款不予返还。
六、其它
1、乙方款项到达甲方后,合同生效,执行时间以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任何修正合同行为,双方应以文字形式,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佛山市伽蓝洁具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