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B)法律部门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C)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D)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2 (2017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3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二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 (2013年真题)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
(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5 (2013年真题)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6 (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解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邓析制“竹刑”,说明立法主体不仅限于特定的国家机关(C)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立法权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D)国家结构形式对一国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不大7 (2012年真题)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了人事局局长邹某收受钱物的行为。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法硕考研的小伙伴们,咱们今天就来好好聊聊法理学的真题!我还记得之前有个同学,他准备法硕考研那叫一个认真。
有一天我去图书馆,看到他正对着法理学的真题抓耳挠腮。
那表情,就好像面前不是一张试卷,而是一道怎么都解不开的谜题。
他一会儿咬咬笔杆,一会儿又在草稿纸上涂涂画画,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道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关系的真题,把他给难住了。
咱们来说说法理学的真题啊,那可真是五花八门,啥样的都有。
有的真题直接考概念,就问你“法的定义是什么”,这种题看似简单,可一不留神就容易答错。
还有的真题特别喜欢拐弯抹角,给你一个实际案例,让你从法理学的角度去分析。
比如说,一个小偷被抓住了,大家都觉得应该严惩,可这时候法律规定的处罚程度却比较轻,这时候你就得用法理学的知识去解释为啥会这样。
有些真题还会故意设陷阱,比如问“所有的法律都是公平的吗”,要是你不假思索就回答“是”,那可就掉坑里啦!法理学讲究的是严谨和全面,不能只凭感觉回答。
再说说那些论述题,那才叫考验综合能力呢!比如让你论述“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这不仅要你清楚两者的概念,还得能分析出它们相互的影响和作用。
而且啊,回答的时候得有条有理,逻辑清晰,不然就算你知道答案,也不一定能得高分。
做真题的时候,一定要细心。
我见过有的同学,题目都没看清楚就开始答题,结果答非所问,白白丢了分。
还有的同学,明明知识点都知道,就是表达不清楚,让阅卷老师都替他着急。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在图书馆的同学,后来经过不断地练习真题,总结经验,慢慢地找到了答题的窍门。
他学会了仔细分析题目,抓住关键词,然后有条理地组织答案。
最后考试的时候,法理学这部分考得还不错呢!所以啊,小伙伴们,多做真题,多总结,法理学真题其实没那么可怕。
只要咱们认真对待,法理学就能成为咱们考研路上的得分利器!加油吧,相信大家都能在法硕考研中取得好成绩!。
法硕法理学练习题
法硕法理学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实践B. 法律制度C.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D. 法律条文2. 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哪项?A. 强制性B. 任意性C. 灵活性D. 随意性3.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什么?A. 法律关系的主体B. 法律关系的形式C. 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D. 法律关系的产生和消灭4.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项?A. 法律规则B. 法律原则C. 法律后果D. 所有以上5. 法律效力的普遍性是指什么?A. 法律只适用于特定人群B. 法律只适用于特定地区C. 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D. 法律效力因人而宜6. 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哪些?A. 物质财富B. 行为C. 精神产品D. 所有以上7. 法律规范的分类有哪些?A.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B.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C. 一般规范和特殊规范D. 所有以上8.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项?A. 文义解释B. 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D. 所有以上9. 法律适用的原则有哪些?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的普遍适用C. 法律的稳定性D. 所有以上10. 法律的效力来源包括以下哪项?A. 国家强制力B. 社会认可C. 法律的正当性D. 所有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哪些?A. 法律性B. 社会性C. 规范性D. 强制性12. 法律规范的分类依据有哪些?A. 规范的性质B. 规范的功能C. 规范的适用范围D. 规范的来源13. 法律解释的作用包括哪些?A. 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B. 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C. 指导法律实践D. 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发展14. 法律适用的原则有哪些?A. 法律的统一性B. 法律的连续性C. 法律的稳定性D. 法律的公正性15. 法律效力的分类有哪些?A. 空间效力B. 时间效力C. 对人效力D. 对事效力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6. 简述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答案】C、【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
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
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
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
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
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答案】C【考点】法律事实、法定权利、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绝对义务【解析】综观本题,可以首先排除选项B,然后通过对三个概念的把握,逐一分析其他选项。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2010年真题)(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自然法学派观点的是( )。
(2012年真题)(A)法与道德之间有必然联系(B)真正的法律应与自然相吻合(C)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善恶无关(D)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3 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
(2010年真题) (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4 法的普遍性是指( )。
(2010年真题)(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法律的效力都是相同的(C)法律可以多次、反复适用(D)法律在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5 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划分为( )。
(2011年真题) (A)根本法与普通法(B)国内法与国际法(C)一般法与特别法(D)实体法与程序法6 关于法律的基本特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12年真题) (A)法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具有程序性(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C)法律由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具有历史性(D)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有强制性7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历史类型划分标准的是( )。
(2010年真题) (A)法的历史渊源(B)法的外部特征(C)社会生产力水平(D)法的阶级本质8 从法系角度看,我国澳门地区近代以来的法律属于( )。
(2010年真题)(A)普通法法系(B)大陆法系(C)中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9 在同一围家或地区,不同历史类型之间新法对旧法的借鉴和吸收,在法学理论上称为( )。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7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7(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2014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题)(分数:2.00)A.法社会学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D.行政法学√解析:解析:ABC属于理论法学,D属于应用法学。
3.下列关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10题)(分数:2.00)A.公法具有强制性,而私法不具有强制性B.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基于对法律强制性的恐惧C.法律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没有强制性D.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保障√解析:解析: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
法律之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
A项错误,私法也具有国家强制性。
B项错误,守法不主要基于恐惧,而是基于对法律的信仰。
C项错误,法律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
D项正确。
4.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2题)(分数:2.00)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解析: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又称为法典法系,A项错误。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法学流派中,主要强调对法进行规范分析的是( )(2013年一法综一第1题)A.自然法学派B.分析法学派C.历史法学派D.社会法学派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A项中,A项中,自然法学派主张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联系,“恶法非法”,强调法的道德因素和道德分析。
B项中,分析实证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没有实质联系,强调对法进行规范性的分析,认为“恶法亦法”。
C项中,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特定地域人群的生存智慧与生活方式的规则形式,强调法律同民族、历史之间的关系,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
D项中,社会法学派强调的是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知识模块:法理学2.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1题)A.荷兰思想家格劳秀斯认为法是神意的体现B.罗马思想家奥古斯丁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C.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D.中世纪思想家阿奎那认为法是理性的体现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A项中,格劳秀斯的代表作是《战争与和平法》,认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体现,而不是神意的体现。
阿奎那和奥古斯丁是神意论的代表,神意论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
B项中,奥斯丁是法律命令说的代表,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他是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C项中,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D项中,阿奎那和奥古斯丁是神意论的代表,神意论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
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
知识模块:法理学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自然法学派观点的是( )(2012年一法综一第6题)A.法与道德之间有必然联系B.真正的法律应与自然相吻合C.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善恶无关D.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及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3题)(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2.下列法的分类中,专属于英美法系的是( )(2013年一法综一第2题)(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从法系角度看,近代以来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属于( )(2013年一法综一第6题) (A)普通法法系(B)大陆法系(C)中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4.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6题) (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基本分类,英美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5.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称为( )(2012年一法综一第1题)(A)法的历史类型(B)法制系统(C)法律体系(D)法系6.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2012年一综一第11题)(A)一般法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7.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2011年一综一第3题)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8.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划分为( )(2011年一法综一第3题) (A)根本法与普通法(B)国内法与国际法(C)一般法与特别法(D)实体法与程序法9.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2010年一法综一第1题)(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10.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7年一综一第11题,2017一法综一第5题)(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B)法治思维需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11.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8题)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1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 )(2011年一综一第4题)(A)执政为民(B)公平正义(C)服务大局(D)依法治国13.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但它们的法律形式却差别很大。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总分:7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7年真题)“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分数:2.00)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解析:解析:自由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法律以自由为前提和目的,自由必须通过法律实现。
自由作为一种价值理想,是法律的灵魂。
法律应当奠定在自由的基础之上,必须确认、体现和保障更多人的更多自由,同时,法律也要限制自由,甚至在特定的情况下取消自由。
法律的自由价值是通过确认和保障自由体现出来的,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因此,法律与自由紧密相关。
人生而自由,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
但法律的价值和目标是多方面的,保障个人自由并不是法律的唯一价值和目标。
A、B、C 选项表述错误,而D选项表述正确。
3.(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 )。
(分数:2.00)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解析:解析:属地主义是指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本国法律。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解析:2.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着不同的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 2018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分数:2.00)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当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V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解析: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奥斯丁的观点,而不是经济分析法学派,A 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人定法应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
3.关于法律的基本特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2012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题)(分数:2.00)A.法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具有程序性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C.法律由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具有历史性VD.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解析:解析:法的基本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ABD 项正确。
C项错误,法律不具有历史性。
4.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但它们的法律形式却差别很大。
这一现象表明()(2013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7题)(分数:2.00)A.法律与经济发展水平无关B.经济不是影响法律的唯一因素VC.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律起着决定性作用D.不同国家之间,法律是不能相互借鉴的解析:解析: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经济发展水平,A项错误。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分数:2.00)A.法学是社会科学,不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C.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法理学不是方法论解析:解析:法学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既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也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A项错误。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了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B项正确。
法学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了法学派别,编写了法学著作,C项错误。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D项错误。
因此本题选B。
3.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关于上述两个条文中“法律”一词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分数:2.00)A.两个条文中的“法律”含义相同B.《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C.《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包括《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解析:解析:在法学上,一般从哲理意义上来理解法,从国家法意义上来理解法律;在制度上,一般认为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3.doc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3(总分:8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是(分数:2.00)A.原因与结果的关系B.结果与原因的关系C.内容与形式的关系D.形式与内容的关系3.法律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其主要途径不包括(分数:2.00)A.法律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这一生产力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B.法律通过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劳动者对劳动对象的利用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C.法律通过调整商品交换关系,保障经济交往的正常、积极进行,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D.法律通过保护知识产权,确立科学的经济管理规则,使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4.关于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针对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特点,要求(分数:2.00)A.运用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认和保障市场主体地位B.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和惯例等积极与国际接轨C.运用法律来确认和保障契约关系和提供竞争规则D.运用法律来提供市场准入标准和市场交易秩序5.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之间区别的是(分数:2.00)A.表现形式不同B.稳定性程度不同C.体现的阶级意志不同D.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6.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互区别的主要特点是(分数:2.00)A.法律意识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几乎每个人都有法律意识B.法律意识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法律现象C.法律意识涉及的范围广泛,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D.法律意识的掌握程度高低不同,有的人几乎没有法律意识7.根据法律意识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分数:2.00)A.职业法律意识和非职业法律意识B.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C.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D.个人法律意识、社会法律意识和国家法律意识8.法律文化的载体是(分数:2.00)A.法律意识B.法律学说C.法律现实D.法律条文9.关于安乐死的问题。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10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题)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2 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2016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3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历史类型划分标准的是( )(2010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A)法的历史渊源(B)法的外部特征(C)社会生产力水平(D)法的阶级本质4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题,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题)(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文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6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3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A)法的效力是指法的适用范围(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C)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必要条件(D)现代法律都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7 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8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0XX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法理学真题及解析-fashuo.do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本质问题上的神意论【考点分析】神意论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中世纪经院主义神学家、法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没有关于法本质的具体论述,大体属于早期自然法和城邦法思想;法国思想家、法学家卢梭是理性论的代表,他把法律作为人的意志的体现来阐述,认为“法律乃公意的行为”;康也是理性论的重要代表人物。
故选B。
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答案】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关系客体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区别【考点分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一般都可以划分为权利方和义务方。
分类:(一)自然人自然出生的具有生命活动的个体,通常是指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法人法律承认其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团体。
根据法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将其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前者指各种形式的企业;后者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另外――法人成立的必要条件a、依法成立b、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国家国家既是国际法的主体又是国内法的主体。
如――国有企业、城市土地所有权。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是一定利益的法律的表现的形式。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物是可以被人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客观实体,可以是天然物、生产物;活动物和不活动物。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不仅仅应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
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权利客体,需具有以下条件:(1)物应得到法律的认可;――人类公共之物或危及人类之物以及国家为着某种利益而禁止其流通的物,一般都不能成为私权或公权的客体;(2)物应为人力所控制;(3)应当承担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4)需具有独立性(二)人在法律上,人是人身、人格、人的活动的复合体。
人身是人的物质形态,他是由各个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人格是人的精神利益的体现。
2023年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经典资料法理学部分
2023法硕(非法学)考研: 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 每题3分, 共6分)1.公法;【答案】公法是在民法法系中和私法相对旳一种法旳分类.古罗马法学家将公法定义为有关国家利益旳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但凡波及到公共权利, 公共关系, 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 管理关系, 强制关系旳法就是公法.包括行政法, 刑法和组织法等.2.法系;【答案】法系旳含义和划分原则并没有完全一致旳共识.一般认为, 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老式原因和由此体现出旳不一样旳外部特性对法律进行旳一种分类;但凡具有共同历史老式和相似外部特性旳法就构成一种法系, 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旳法旳总称.西方社会最重要存在两大法系, 即大陆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一般法法系).二、判断题(本题共19小题, 每题1分, 共19分;)原始社会旳习惯就是习惯法。
【答案】错误。
本题考察旳知识点是: 本题重要考察古代法律旳产生形态;重点区别原始社会习惯和习惯法旳关系;【考点分析】法律旳产生是一种长期渐进旳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旳漫长过程。
重要表目前两个方面:首先, 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旳过程.社会关系旳调整总是从个别调整再发展到一般调整.个别调整数量旳增多, 就需要形成一种一般旳行为规则, 以便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另首先, 法又经历了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旳过程.习惯法是国家有关机关承认旳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旳习惯, 属于法律旳正式渊源, 它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旳变化.因此说原始社会旳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
故本题选错。
2.非规范性法律文献也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对旳。
本题考察旳知识点是: 非规范性法律文献旳效力【考点分析】国家机关制定旳具有法律效力旳文献, 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献和非规范性法律文献;前者针对一般旳状况、一般旳主体公布, 可以反复合用, 属于法旳范围。
后者针对特定状况, 特定主体公布, 并且一次性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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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答案】C、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
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
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
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
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
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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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答案】C【考点】法律事实、法定权利、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绝对义务【解析】综观本题,可以首先排除选项B,然后通过对三个概念的把握,逐一分析其他选项。
选项A,张女和司机之间因为司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所以,二人之间是存在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的。
选项C,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一次性适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选项D,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
司机赔偿3000元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3、下列有关法的普遍性的表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宪法和法律在全国都有效,而地方性法规仅仅在地方行政区域内有效,这说明地方性法规不具有法的普遍性B、法院的裁判文书仅仅适用于特定当事人,这是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情况之一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规定了权利义务,不适用于非公务员的一般公民,所以这部法律是特别法,不具有普遍性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D、我国的许多法律都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但这不妨碍这些法律具有法的普遍性特征【答案】D【教材相关知识点】法的普遍性【解析】法的普遍性是就法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单个的、特定的法律仅适用于特定地区或是仅适用于特定对象,这不影响我们对法的普遍性的界定和理解。
至于法院的裁判文书,它不是法律,而只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因此B是干扰项。
4、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 ) (单选题)A、法有赖于国家B、国家有赖于法C、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都与国家直接相关联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D、法为实现国家职能所必需,这个说法体现了法有赖于国家【教材相关知识点】法的特征【答案】D【解析】从法与国家的关系上讲,一方面,法有赖于国家,法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强制,法的发展、变化受国家的发展、变化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国家有赖于法,法是完善国家制度所必需的手段。
因此,“法为实现国家职能所必需”强调国家对法的依赖性,而非法对国家的依赖性,故选D。
5、刘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规定中“子女”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这里的“子女”仅指成年子女,不包括未成年子女。
刘法官的这一解释属于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C.限制解释D.有权解释【答案】BC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法律解释各种分类形式的正确理解【考点分析】法律解释是指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国家的立法意图、法理原则和政策观点对现行的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等所作的必要说明。
一、根据法律解释主体的不同,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是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包括(一)立法解释,是指所有依法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
它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以及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法律的解释。
(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法规的解释。
(3)省级人大及其它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得法人大对地方性法规的说明。
(4)省级地方政府对其制定的相关文件的解释。
(二)司法解释,是最高国家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问题所作的解释。
它包括(1)审判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判工作中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2)检察解释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工作中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3)审判、检察联合解释两高对于具体应用法律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解释;(三)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它分为两种情况:(1)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它法律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2)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该种解释仅仅在所辖地区内发生效力。
非正式解释――是指没有法定的法律解释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公民个人对法律做出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包括:(1)学理解释法学研究者或机构对法律进行的解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释。
它只有说服力而没有约束力。
但是由专家、学者对法律所作的说明,在实践中会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尤其是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中。
(2)任意解释是指一般的公民、法人、案件当事人等对法律进行的一种解释。
该解释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一)字面解释,是对法律所作的忠实于法律文字含义的解释。
该解释不扩大也不缩小法律的字面含义。
(二)扩充解释,是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现立法意图时、体现社会需要时,对法律条文所作的宽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
在我国,扩充解释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法律条文文字未能包含的立法意图而设定的解释方法,它必须以立法意图、目的和法律原则为基础。
(三)限制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较之立法意图明显过宽时,对法律条文所作的窄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
正式解释也称为法定解释,在法律解释的分类中,没有有权解释的类别。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6、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34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A.基本法律关系B.隶属型法律关系C、相对法律关系;D.普通法律关系【答案】C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关系几种重要分类方式的含义【考点分析】根据不同的认识标准,法律关系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的社会内容的性质,法律关系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
基本法律关系是指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应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
普通法律关系是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所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关系。
(二)依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法律关系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三)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属于法的普遍性的含义?()A、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B、法的效力的重复性C、一切具体的法的效力都是相同的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D、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法律主体适用相同的法律【教材相关知识点】法的普遍性【答案】ABD【解析】具体的法的效力并不是相同的,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是存在差别的。
因此选项C不应选。
2、下列有关“法的可诉性”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可诉性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根本特征B、没有可诉性,法律可能仅仅是“书本上的法律”C、德国法学家坎特洛维奇提出:法律必须是“可诉的”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D、法律不可诉,就没有法的效力【教材相关知识点】法的可诉性【答案】AD【解析】可诉性,是现代国家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可诉性,法律仅仅是书本上的法律,德国法学家坎特洛维奇在《法律的定义》一书中提出:法律必须是“可诉的”,故B、C正确。
但应当注意的是,法的可诉性是就法律整体而言所具有的特征,并非指一切法律规范均具有可诉性,故A错误。
法律不可诉,亦即缺乏裁判性的法律仅仅是一些具有象征意义、宣示意义或叙述意义的法律,是“有缺损的,有瑕疵的法律”,但不能因此而绝对判断其没有法律效力,故D错误。
3、王某是某大学学生,在校强奸某一女生后潜逃回家。
其父得知情况后,对其错误进行严词训斥,并责其到公安机关自首。
王某自首后,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此事反映了法的哪些规范作用?()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教育作用D、强制作用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教材相关知识点】法的规范作用【答案】BCD【解析】法的规范作用是法本身或法的专门作用,主要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