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分析:佛山照明案例共27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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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410311************佛山照明案例分析一、佛山照明为什么在1995年和2000年进行多次公开市场股权融资?这些股权融资对公司老股东的价值产生什么影响?1、佛山照明业务发展速度很快,急需资金。

佛山照明业务增长单位:百万元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资产总额 888.2 1,302.0 1,425.4 1,384.7 1,416.0 1,462.9 2,172.0销售收入 445.59 487.94 399.54 446.57 504.17 602.54 687.28净利润 145.75 169.44 175.63 134.06 147.81 158.37 161.15利润分配 108.46 125.06 131.58 110.34 110.89 96.55 136.21股利分配率74.42%73.81%74.92%82.30%75.02%60.96%84.52%2、佛山照明适合股权融资。

可用优序融资理论解释佛山照明股权融资。

优序融资理论的前提是经理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股价可能高估或低估,成熟行业的公司、大公司、风险较小的公司与无形资产较少的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严重,因此他们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性大于高科技公司、小公司、风险较大的公司以及无形资产较多的公司。

佛山照明是稳定增长的业绩股,不是高风险、高增长创业型小企业,这种企业适合股权融资。

3、股权融资对老股东价值没有影响。

根据M&M定理,在完美资本市场里,资本结构不影响公司价值。

根据M&M Ⅱ,,股权融资前后股东价值没有,唯一的区别是这部分增发的股票价值是放在公司还是放在股东手里。

但是M&M定理假设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现实存在市场摩擦,导致资本结构的改变影响股东价值:1、税收影响股东价值2、信息不对称3、完全竞争市场以1995年A股配售为例,说明现实世界影响股东价值。

1995年2月21日A股配售股上市,2月21日股价13.71,股本11575.5万股,2月22日股价14.62,股本13390.8万股,配股1815万股,募集资金14522万元,配股前股东价值为173222.105万元,配股后股东价值195773.496万元,股东价值增加了22551.391万元。

周畅—财务管理_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周畅—财务管理_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个人报告题目: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班级:2015级MBA姓名:周畅学号: 1215113832指导教师:秦军职称:教授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2016 年08 月06 日目录案例探讨点 (3)一、分析思路 (4)二、理论依据及分析 (6)1.Miller & Modigliani理论 (6)2.股利效应假说理论 (7)3.信号传递理论 (7)4.代理理论 (8)三、案例背景 (9)1.背景理论支持——股利政策的理论与决定因素 (9)2.佛山照明公司情况 (11)1)佛山照明公司背景 (11)2)近年来对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 (13)3)近年来佛山照明股权结构变化 (14)4)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方案 (16)3.“佛山照明现象”的市场反应 (17)4.“佛山照明现象”的专家解读与评述 (19)案例探讨1.你如何看待佛山照明公司长期高额派现决策的正确性?2.董事长钟信才在公司初创之时为什么要做高额派现的承诺?在起伏、动荡的我国资本市场上钟信才为什么对中小股东一直坚守自己长期分红的承诺?你怎样看待董事长钟信才的做法?3.从以下三个公司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分析:1)从公司价值角度分析股利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是否增加了公司投资价值?2)从市场信号传递理论角度分析股利政策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以及传递了什么信号?3)从公司财务的代理理论角度分析现金股利是否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4.如果你是公司董事长,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应该怎样建立正确、合理的股利政策与支付方式回报投资者?一、分析思路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框架(1)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之后,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实际支付的股利又是多少?(2)与股利政策相关的公司投资项目效益如何?通常人们用股权现金流量来反映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当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和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的度量时,两者结合就形成了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利用对股利支付的度量可以知道公司支付的股利是否超过了它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而对投资项目的度量就可以分析公司投资的收益是否良好。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_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_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引言公司治理是指为保障股东权益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

现金股利则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方式之一。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紧密相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合理的公司治理能够有效促进现金股利的分配,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

本文将以佛山照明为案例,探讨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之间的关系。

一、佛山照明的公司治理情况佛山照明是中国最大的照明产品制造商之一,于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佛山照明在公司治理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规范性和完善性。

首先,佛山照明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了权力分离机制,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

其次,佛山照明组建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加强了监督审计机制。

再次,佛山照明自愿公开披露了财务信息、企业治理报告、内幕交易等信息,提升了透明度。

此外,佛山照明还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制度,增强法律性、规范性和规约性。

二、佛山照明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佛山照明在过去五年中实施了一系列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首先,佛山照明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了每年度的现金股利分配比例。

其次,佛山照明在现金股利分配中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实现了股东与公司的共赢。

再次,佛山照明坚持按时足额支付现金股利,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此外,佛山照明还根据公司治理要求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现金股利分配原则和机制。

三、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的关系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从而产生更多的现金股利分配能力。

公司治理规范能够避免过度投资、挪用资金等行为,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了现金股利的分配。

其次,合理的公司治理能够提升股东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入股,进而扩大了现金股利的分配基数。

再次,公司治理能够提高现金股利的分配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内幕交易等不利于股东利益的行为,增强了现金股利分配的可预期性。

案例:佛山照明

案例:佛山照明

案例正文: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1摘要:股利政策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坚持每年并长期现金分红的寥寥无几,而佛山照明公司自1993年上市以来,连续16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派现高达21.1亿元,是沪深两市唯一一家现金分红超过股票融资的公司,有“现金奶牛”之称。

这一特殊案例的财务现象受到我国证券投资者与财务金融界的极大关注。

本案例透过佛山照明长期高额派现典型事例的分析、讨论,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股利政策原理、股利支付方式理论及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与利弊。

关键词:股利;现金;分红【场景一】激烈的股权之争引发出激烈的股利之争‚中国灯王‛佛山照明(000541)是无可争议的行业龙头,是全国出口创汇最多的电光源企业。

2003年,在公司上市十年后,发生了一件引起国内证券界轰动一时的重大事件——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

有关佛山照明国有股股权转让的传言最早发端于2002年下半年,当时就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其原因在于佛山照明业绩优良、分红积极,是国内资本市场的典型蓝筹股。

20年来,佛山照明保持每年近20%的复合增长率,从上市的1993年-2002年共向投资者派发现金股利13.01亿,被中国资本市场形象的称之为‚现金奶牛‛。

2003年下半年,市场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话题再度骤然升温,主要原因是传言得到确认,在‚国退民进‛的大背景下,经国家发改委同意,佛山市国资委已下决心将手中持有的佛山照明23.97%的国有股整体出让,相关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可受让方的面目却是在扑朔迷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争夺佛山照明的国有股权,各路人马纷纷出动,各显神通。

国际上著名的飞利浦、西门子、GE、欧司朗、世通等公司,国内极具实力的德隆系集团、恒达集团、粤美的等国内外著名公司都对佛山照明国有股权表示极大兴趣,并积极准备参与竞标。

此外,还有一些背景神秘的人物。

但纵使你有千条计,我有我的主心骨!不管是何背景来的,一手把佛山照明‚带大‛的公司掌门人——董事长钟信才始终是不远不近的热情接待着,并耐心1.本案例由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王诗才、徐华彬、田静撰写,作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

关于佛山照明案例的分析

关于佛山照明案例的分析

关于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政策的案例分析1、上市公司最大化什么价值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股东创立企业的目的在于扩大财富,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

企业的价值在于它能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报酬,包括获得股利和出售其股权获取现金。

企业的价值只有投入市场才能通过价格表现出来。

公司价值有内在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场评价价值之分,理论模型及实证研究表明,在投机性的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不仅反映公司内在价值,还反映短期投机因素,股票价格短期明显偏离公司真实价值。

特别是在乐观预期的市场上,公司内在价值在股票价格中的比重很小,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能力和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短期表现并不一致。

此时,价值最大化是基于长期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真实价值,而非股票价格。

我国的A股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庄家操纵一度盛行,短期投机交易偏好的价值取向长期主导股票市场,流通股股东普遍偏好从短期交易中获得资本收益,不看重现金红利,热衷于炒作概念和题材,不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把增长机会转换为实际盈利的执行能力,往往比公司管理层更乐观其成企业投资计划。

尽管一股独大、股权流通性割裂、圈钱等行为已被流通股股东和舆论视为恶行,但流通股股东仍然给予上市公司股票高溢价,严重背离公司真实价值。

其次,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宏观经济、投资者情绪等,公司层次的因素只是其中一类。

此时,最大化股东价值应该是公司长期市场价值,而不是短期股票价格。

此外,随着股票市场深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外部投资者的价值取向都将多样化,呈现类别公司和类别投资者,此时,不存在笼统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2.最大化哪类型股东价值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分为内部股东(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与外部公众股东。

不同类型的股东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角色不同,风险偏好、价值取向及利益也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冲突。

佛山照明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是现金股利;并且是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股利支付比例高。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五、研究问题佛山照明白1993年上市后,每年派发高额现金股利(见表9),截至2001年末,该公司累计发放的现金股利超过10亿元°结合表4可以看出,像佛山照明这样具有稳定高额现金股利政策的公司实属凤毛麟角,和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不分配现象(范福春,2000)形成鲜明对比,被媒体誉为“现金奶牛”、“佛山照明经验”等。

但是.尽管持续的高额现金股利为佛山照明带来了广泛的赞誉,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疑问:(1)这个被市场人士称为“另类”的公司,在二级市场表现平平,流通股股东似乎对公司一贯的高股利政策并不领情,为什么?⑵尽管佛山照明1994-2000年之间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还比较稳定,但是现金股利占公司自由现金流量的比例却极不稳定,佛山照明发放现金股利的决策背景究竟如何?(3)佛山照明一面发放现金股利,总额约10亿元;一面又在IPO以后进行股票再融资,总额约11亿元(见表10)。

发放现金股利表明其缺乏投资机会,股票融资的信号则相反,为什么佛山照明会同时发放股利和股权再融资?考虑到股权融资的成本,比较经济的方法应该是直接保留自有资金,减少从股票市场募集资金,为什么佛山照明反其道而行之? 基于上述疑问,本文以下继续研究的问题包括:(1)佛山照明的现金股利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传递了什么信号;(2)如果现金股利政策未能向市场传递对公司有利的信息,那么,什么才是佛山照明发放现金股利的真正原因。

六、现金股利向市场传递信号了吗?放宽Miller和Moldigliani(1961)的假设条件,对于有限理性的投资者来说,与公司经理相比,他们所拥有的公司信息是不完全的,经理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在非对称信息的状态下,公司经理更知道企业持久盈利的真实分布函数,而投资者却不甚了解这些内部信息。

为了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公司经理把股利政策作为一种信号,向投资者传递有关企业持续盈利的信息。

但是,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这种成本较高的信号,而不选择其他一些成本低廉的方式,比如说选择会计利润来传递这些信息呢?这可能是因为当公司对其前景看好时,它可能不仅仅是宣布好消息,还会通过提高股利来证实此消息。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案例一: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一、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对本案例作全面了解基础上,熟悉与本案例有关的政策规定,掌握知识点与该公司的特征,运用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完成相关作业。

重点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背景资料(一)政策背景文件1《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主要内容:1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并依法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3 、规范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5 点)4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5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6、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提名、薪酬)7 、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8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9 、完善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10 、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绩效评价体系11 、公司治理应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12 、上市公司要披露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披露8 个方面的信息)文件2《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 、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⑴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⑵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⑶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⑷提议召开董事会;⑸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⑹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佛山照明公司高派现的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公司高派现的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公司高派现的案例分析一、佛山照明股利政策及其特点1、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是现金股利;并且是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2、股利支付比例高。

现金股利支付率平均在70%以上;远高于有分配能力的上市公司平均现金股利35.3%的支付率。

二、中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的背景下,佛山照明却以高现金股利发放为其股利政策的原因(1)股东结构: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为佛山市国有资产办公室,股价高低对股东来说没有太高的吸引力(除增发时),因此现金股利将是对股东最好最直接的回报,也是地方财政收入方式之一。

(2)佛山照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充足,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大于实发红利所支付的现金,公司有足够的现金用来进行股利分配;并且利润稳定增长,主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净利润总体也在增长,符合法律规定。

(3)经营者稳健经营意识;无论从佛山照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还是股价变动情况来看,佛山照明的表现还是较为稳健,这是毋庸置疑;这是管理者管理风格的体现。

(4)从高管薪资结构来看,股权分红也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也有高分红的动力。

(5)防止恶意并购:佛山照明股东结构比较分散,第一大股东占股本的23.97%,第二到第十大股东仅占5.63%;如果采用送股等方式会有稀释股权的风险,由于现金充裕增长稳定,如果保留大量现金,也会让并购成本降低,进而会引发恶意的兼并收购行为的可能。

三、这个被市场人士称为“另类”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似乎对公司一贯的高股利政策并不领情,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平平的原因(1)高现金红利政策,相对于一级市场股东投资收益率是很高的,但相对二级市场股东以十倍以上溢价获得的股权而言,分红并没有太高的收益率,二级市场特别是中国二级市场,更多的收益来自于股价变动的差价;大股东这种行为某种意义上是损害了二级市场小股东的利益。

最大股东佛山市国有资产办公室,作为国家法人股持有人,拥有国家法人股的收益权,但由于没有套现渠道,套现后也没有资产所有权,因此套现现金股利收益是最好的方式,因此,佛山照明一边发放现金股利(10亿元),一边股票再融资(11亿元),由此产生了较大的费用,进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收益,因此二级市场不认可。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分析的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分析的开题报告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分析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上市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问题。

公司治理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模式,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的权力过分集中、监管缺失、信息透明度不足、关联方交易滋生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形象。

佛山照明作为一家经营许多年的知名上市公司,也曾被曝出关联方交易的问题。

本文将以佛山照明为研究对象,探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目的:
1、探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特点;
2、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
3、研究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力和反应度;
4、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影响和关系;
5、为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三、研究思路:
1、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学术文献、查阅企业年报、公司治理报告等材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分析;
2、问卷调查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上市公司股东、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多方面的意见与看法;
3、实证分析法:通过对佛山照明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影响和关系。

四、预期成果:
本研究将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意见。

同时,本研究的成果还可以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以监督和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

完整版周畅财务管理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汇总

完整版周畅财务管理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汇总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个人报告题目: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班级:2015 级MBA 姓名:周畅学号:1215113832指导教师秦军职称:教授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2016 年08 月06 日目录案例探讨点 (3)一、分析思路 (4)二、理论依据及分析 (6)1.Miller & Modigliani 理论. (6)2.股利效应假说理论 (7)3.信号传递理论 (7)4.代理理论 (8)三、案例背景 (9)1.背景理论支持——股利政策的理论与决定因素 (9)2.佛山照明公司情况 (11)1) 佛山照明公司背景 (11)2) 近年来对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 (13)3) 近年来佛山照明股权结构变化 (14)4) 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方案 (16)3.“佛山照明现象”的市场反应 (17)4.“佛山照明现象”的专家解读与评述19案例探讨1. 你如何看待佛山照明公司长期高额派现决策的正确性?2.董事长钟信才在公司初创之时为什么要做高额派现的承诺?在起伏、动荡的我国资本市场上钟信才为什么对中小股东一直坚守自己长期分红的承诺?你怎样看待董事长钟信才的做法?3.从以下三个公司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分析:1)从公司价值角度分析股利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是否增加了公司投资价值?2)从市场信号传递理论角度分析股利政策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以及传递了什么信号?3)从公司财务的代理理论角度分析现金股利是否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4.如果你是公司董事长,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应该怎样建立正确、合理的股利政策与支付方式回报投资者?、分析思路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框架(1)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之后,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实际支付的股利又是多少?(2)与股利政策相关的公司投资项目效益如何?通常人们用股权现金流量来反映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当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和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的度量时,两者结合就形成了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利用对股利支付的度量可以知道公司支付的股利是否超过了它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而对投资项目的度量就可以分析公司投资的收益是否良好。

案例说明

案例说明

案例使用說明: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一、教學目的與用途1.本案例主要適用於《財務管理》課程公司股利政策與分配知識點教學。

2.本案例的教學目的是通過此股利分紅案例的討論學習,使學員認識並掌握三項主要內容:1)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與支付方式。

2)長期高額現金股利發放的動機及在我國資本市場中的示範意義。

3)股利政策與股東價值最大化之間的關系與合理路徑。

二、啟發思考題1.你如何看待佛山照明公司長期高額派現決策的正確性?2.董事長鐘信才在公司初創之時為什麽要做高額派現的承諾?在起伏、動蕩的我國資本市場上鐘信才為什麽對中小股東一直堅守自己長期分紅的承諾?你怎樣看待董事長鐘信才的做法?3.從以下三個公司財務管理角度進行分析:1)從公司價值角度分析股利政策(尤其是現金股利)是否增加了公司投資價值?2)從市場信號傳遞理論角度分析股利政策是否向市場傳遞了信號以及傳遞了什麽信號?3)從公司財務的代理理論角度分析現金股利是否可以降低企業代理成本?4.如果你是公司董事長,分析我國上市公司應該怎樣建立正確、合理的股利政策與支付方式回報投資者?三、分析思路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教學目標(目的)來靈活使用本案例。

這裏提出本案例的分析思路,僅供參考。

1.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框架为透视我国上市公司当前的股利政策,需要回答两个关键问题:(1)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之后,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实际支付的股利又是多少?(2)与股利政策相关的公司投资项目效益如何?通常人们用股权现金流量来反映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当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和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的度量时,两者结合就形成了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利用对股利支付的度量可以知道公司支付的股利是否超过了它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而对投资项目的度量就可以分析公司投资的收益是否良好。

具体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圖1 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基於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可以看出在現實中兩種不同的度量產生了四種不同的股利政策組合:1)公司投資項目收益良好,支付的股利超過股權自由現金流量。

(整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整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公司简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南海市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63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 (SZ:000541)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与国际著名三大照明公司产品竞争的国家民族工业企业。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照明”,A股代码:000541)是由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1992年10月改组的佛山市第一家股份制试点企业。

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

1993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1993)3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930万股,并于1993年11月2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5年7月23日,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B股,并于1996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66号"文批复同意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5,500万股。

经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转增107,534,477股,现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RMB465,982,736.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粤总字第002889号"。

2008年12月24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兼任公司总经理,刘醒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改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销售总经理。

发行日期:1993-10-06发行价格:10.23元。

上市日期:1993-11-23二、经营范围和产品公司主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可视门铃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安装、咨询业务。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姓名:***班级:2014mpacc平时班学号:*********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网络不断发展壮大,并且逐渐完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关联方交易的身影。

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时改制而来的,同时,我国的股票市场的设立又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上市公司与股票市场的组建并不是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因此,上市公司从国企改制而来的不彻底现象与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从而导致在上市公司内部不能形成相互牵制、内部各部门权责明确的治理结构。

不过,关联方交易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依旧广泛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当中,如大股东违规占用关联方资金,转嫁费用负担,关联方违规担保,隐匿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成为个别公司特别是个别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并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主要手段。

我国个别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其主要体现就是利用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在企业年报中隐瞒关联方以及与日常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等现象。

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应从公司内部着手,完善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 COSO 框架五方面来完善企业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的关联方交易管理与控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管理者或者大股东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违规操作,在保护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巩固公司的社会地位。

目前,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旧不够完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需要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本文便以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事件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通过内部控制 COSO 框架提出改善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佛山照明“劫”

佛山照明“劫”

佛山照明“劫”-建筑论文佛山照明“劫”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使更多的人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金融产品、理财工具增加了解,不再将股市当作彩票一样的赌博。

文/ 林迪慧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时隔一个多月后又有新进展,8 月25 日,广州中院再次开庭。

据悉,此为该案第二次正式开庭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共审理了476 位投资者的起诉,据原告律师推测,最终索赔金额可能高达3 亿元。

最大规模庭审2013 年3 月6 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以及相关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作出罚款40 万元等行政处罚。

随着证监会处罚决定的出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征集也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

根据公司2014 年5 月份披露的关于维权案件的公告,全国已经有1303 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过1.8 亿元。

据多位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处透露,事实上起诉的投资者数字,已经超过佛山照明的公司公告。

经历过漫长的管辖权异议之争和法院排期等待,投资者终于在今年7 月9 日迎来第一次案件庭审。

第一次开庭的审理的案件,共有两位原告方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被代理的投资者为515名,索赔金额超过7000 万。

案件审理后,未有结果出炉。

时隔一个多月后的8 月25 日,案件终于迎来第二次庭审。

此次开庭审理了二十多位律师代理的476 位投资者的起诉。

虽然相对第一次开庭来说,第二次庭审被代理投资者人数和金额都相对较少,但是开庭规模却更加庞大。

来自上海、北京、杭州、广州、深圳、河北等地的二十多位律师济济一堂、人满为患,不仅坐满了广州中院最大法庭之一第三法庭的原告席位,还有数位代理律师和几位亲历庭审为自己辩护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坐在观众旁听席参加庭审。

据一位维权律师透露,这样的庭审状况十分少见。

普通民事案件很难见到如此大规模的原告律师,经年来证券维权案件也很难像佛山照明案一般,基本集齐了国内所有知名的证券维权律师,几乎是一次“盛会”了。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姓名:马瑞班级:2014mpacc平时班学号:5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网络不断发展壮大,并且逐渐完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关联方交易的身影。

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时改制而来的,同时,我国的股票市场的设立又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上市公司与股票市场的组建并不是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因此,上市公司从国企改制而来的不彻底现象与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从而导致在上市公司内部不能形成相互牵制、内部各部门权责明确的治理结构。

不过,关联方交易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依旧广泛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当中,如大股东违规占用关联方资金,转嫁费用负担,关联方违规担保,隐匿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成为个别公司特别是个别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并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主要手段。

我国个别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其主要体现就是利用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在企业年报中隐瞒关联方以及与日常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等现象。

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应从公司内部着手,完善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 COSO 框架五方面来完善企业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的关联方交易管理与控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管理者或者大股东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违规操作,在保护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巩固公司的社会地位。

目前,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旧不够完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需要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本文便以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事件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通过内部控制 COSO 框架提出改善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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