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环境因素及危险源风险评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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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及危险源风险评价准则
版号: B/0
批准: 丁学锋
审核: 王永杰
编制: 安全技术部
受控号:
2010年6月25日发布 2010年7月1日实施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1 总则
本准则明确了设计、生产(建筑施工)和服务等活动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评价标准。为我公司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评价提供了统一的要求。
2 职责
2.1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过程的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领导工作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
B、安全技术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C、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新建项目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同时将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建设公司安全技术部。
2.2 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过程的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B、安全技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组织和风险控制工作,负责建立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
C、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与本单位相关的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清单并报安全技术部,对重要危险源制订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
D、新建项目部、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应用前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可在公司安全技术部指导下)在施工前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对重要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
E、对外包方和访问者的活动,使用外部产品接受服务所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由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对重要危险源制订控制措施并负责通报给外包方、供方和访问者。
3、环境因素评价准则
3.1 各部门/场所首先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将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登记及评价表》中;
3.2 用公式Z=Y+P+C 确定环境因素的等级,对重要环境因素采取优先控制的原则。
其中:Z—环境因素的重要性的数值
Y—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
P—环境影响发生的频率
C—相关方关注的程度
3.3 按3.2条进行计算,Z值≥6即可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如果Z 值<6时,各单位应考虑Z值,以便确定相对重要的环境因素。
4 危险源的评价准则
4.1 各部门/场所首先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将识别的危险源填入《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4.2 用LEC法确定风险等级:
用公式D=L*E*C 定量计算危险源可能带来的风险大小;
其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4.2.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值表(L)
4.2.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表(E)
4.2.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值表(C)
4.3 按照以上数值计算出实际的风险值D,并根据D值的大小来确定危险等级及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
对超过70分的列入到《重要危险源清单》中。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