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正式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0.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5.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16.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13.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
14. 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
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汽车库 (I类)>300辆 ,(II类)151~300辆,(III类) 51~150辆 ,(IV类)≤50辆
2.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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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7.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2024年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
2024年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2024年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等级化防火措施:(1) A级防火:这是最高级别的防火等级,意味着汽车库或修车库采取了一系列的专业防火措施,包括使用防火隔离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墙等。
此等级的防火措施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的蔓延和扩大。
(2) B级防火:这是较高级别的防火等级,其防火措施相对较少。
主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门、防火涂料、火灾报警系统等。
虽然比A级防火少了一些措施,但B级防火仍然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3) C级防火:这是较低级别的防火等级,主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卷帘门、应急疏散通道、灭火器等。
C级防火主要针对较小规模的火灾,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防火保护。
(4) D级防火:这是最低级别的防火等级,仅进行基本的防火处理,如采用非燃材料、增加逃生窗等。
D级防火主要用于简单的小型修车库或存放车辆的仓库,对于火灾的防御能力较弱。
2. 结构性防火措施:结构性防火措施是指通过对汽车库和修车库内部结构的设计和构建进行防火处理来提高整体的防火性能。
这些措施包括:(1) 防火墙:在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内部设置防火墙,将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防火墙采用耐火材料构建,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的蔓延,提供短时间内的安全撤离。
(2) 防火隔离带:在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周围设置防火隔离带,将其与附近建筑物或植被相隔离。
防火隔离带一般包括防火栓、消防水池等设施,能够为灭火人员提供支持和资源。
(3) 防火门:在修车库的入口和出口设置防火门,防止火势进入其他区域。
防火门一般采用防火专用材料制造,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
(4)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探测到火灾发生,并发出警报信号。
火灾报警系统还可以与其他设备联动,如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关闭防火门等。
(5) 系统灭火设施:安装系统灭火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启动,将火灾扑灭或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作为汽车服务行业中的重要设施,防火工作是非常关键的。
不仅要确保员工和客户的生命安全,还要防止因火灾事故带来的财产损失。
根据不同的要求和条件,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按照使用性质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的使用性质可以分为私人使用和公众使用两类。
私人使用主要是指个人或家庭拥有的汽车库或修车库,一般规模较小,只为私人车辆提供服务。
公众使用主要是指商业性质的汽车库或修车库,规模较大,需要满足一定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要求。
2. 按照建筑结构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建筑结构可以分为独立建筑和附属建筑两类。
独立建筑是指独立于其他建筑的汽车库或修车库,具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功能。
附属建筑是指与其他建筑相连的汽车库或修车库,一般作为附属设施供使用。
3. 按照火灾危险性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的火灾危险性可以分为一般危险性和较大危险性两类。
一般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后对周围建筑和人员可能造成的损失较小的情况。
较大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后可能造成较大的烟雾、火势蔓延或爆炸等情况。
4. 按照防火设施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设施可以分为基本设施和增强设施两类。
基本设施是指符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最低安全标准的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施、疏散通道等。
增强设施是指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加的安全设备,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排风系统等。
5. 按照火灾风险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的火灾风险可以分为高风险和低风险两类。
高风险是指因汽车库或修车库内存放有易燃或可燃物品,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明火、火花或高温等情况。
低风险是指没有或只有少量易燃或可燃物品,并且工作过程中没有明火、火花或高温等情况。
为了确保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工作,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制定相应的防火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防火安全水平,保护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重点在附建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
一、汽车库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一)按停车数量分为I、II 、III、IV类。
I类>300辆II类151 ~300辆III类51~150辆IV类<50辆(二)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地下车库应为一级;I~III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二级;IV类汽车库不应低于三级。
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一般规定1.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2.地下停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二)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三)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三、防火分隔与建筑构造(一)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多层汽车库2500 m2地下或高层汽车库2000m2。
自动灭火时加倍。
(二)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三)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
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小于1. 2m。
(四)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人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气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四、安全疏散(一)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但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以及IV车库可只设1个。
室内疏散楼梯应封闭,梯段宽不小于1. 1m。
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三)汽车疏散口不少于2个,但IV类汽车库、设双车道的III类地上汽车库以及停车不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可设1个。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34.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34.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34.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1总则1.1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1.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汽车库 garage 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2 修车库 motor repair shop 用于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3停车场 parking lot 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
2.4地下汽车库 underground garage 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1/2 的汽车库。
2.5 半地下汽车库 semi-underground garage 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1/3 且不大于1/2 的汽车库。
2.6多层汽车库 multi-storey garage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 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或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7高层汽车库 high-rise garage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8机械式汽车库 mechanical garage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9敞开式汽车库 open garage任一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大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不小于车库周长的50%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是一种特殊场所,不仅要满足运营和维护汽车的需求,同时也需要重视防火安全。
根据不同的特点和功能,可以将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措施分为以下几个分类:一、消防设施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库和修车库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喷洒系统和水幕系统,用于发生火灾时的自动灭火。
喷洒系统可以通过喷头将水喷洒到明火处,水幕系统则可在火灾发生时形成雾状水幕,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 灭火器:在汽车库和修车库内设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常见的灭火器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用于扑灭初期火源。
3. 排烟设施:汽车库和修车库内设置有效的排烟设施,将烟雾排出室外,减少烟雾对人员和车辆的影响。
4. 灭火器材储存:定期清理和检查灭火器材的储存区域,确保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并且易于取用。
二、建筑设计1. 防火门和防火墙:在汽车库和修车库的主要通道、进出口等位置设置防火门,以隔离火灾的蔓延。
同时,在设计中应设置防火墙,将整个建筑划分为若干不同的防火区域,以便控制火势。
2. 防火分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将汽车库和修车库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便隔离不同区域的火灾蔓延。
例如,将车辆停放区域和修车工作区域分隔开来。
3. 逃生通道和疏散设施:确保汽车库和修车库内有足够数量和宽度的逃生通道,并设置合适的疏散设施,例如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以便人员在发生火灾时安全快速地撤离。
三、以火灾预防为主的防火措施1. 电气设备安全:定期检查和维护汽车库和修车库内的电气设备,确保电路和插座没有漏电、过载等问题,以减少因电器故障引起火灾的风险。
2. 隔热材料使用:在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内部墙壁、天花板等位置使用隔热材料,以提高防火性能,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3. 明火使用管理:严格管理和控制修车工作区域内的明火使用,确保明火处于安全状态,防止引发火灾。
4. 违禁物品管理:不得在汽车库和修车库内存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防止因这些物品引发火灾。
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车库的防火分类表3.0.1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1.0.2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
各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1.0.2的规定。
1.0.3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1.0.2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第二章采暖通风和排烟第一节采暖和通风2.1.1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
2.1.2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2.1.2.1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2.1.2.2Ⅰ、Ⅱ、Ⅲ 类汽车库;2.1.2.3Ⅰ、Ⅱ 类修车库。
2.1.3Ⅳ类汽车库、Ⅲ、Ⅳ 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汽车库采暖的火墙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
2.1.4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1.5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2.1.6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
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2.5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不应为不燃烧材料。
第二节排烟2.2.1面积超过2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汽车库和修车库是为车辆提供停放和维修服务的场所,由于存放和维修车辆涉及到燃油和机械设备,防火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防火控制措施的不同,可以将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措施分为以下几类。
1. 建筑物结构防火措施:- 选择可阻燃性较好的建筑材料,如砖石、混凝土等;- 进行防火隔离,将汽车库和修车库与其他建筑物隔离开来,以防火传播;- 设计合理的建筑布局,确保避免火灾扩散,如安装防火门和防火分隔墙等。
2. 燃气设备使用控制措施:-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燃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确保燃气设备的通风和排气畅通,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3. 电气设备使用控制措施:-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使用合适的电气线路和插座,防止因过载和短路导致火灾。
4. 消防设施使用控制措施:- 安装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培训员工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并制定明确的消防演习计划;- 确保车辆和修理设备周围的疏散通道畅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汽车库和修车库其防火措施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汽车库通常存放大量的汽车和燃油,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如设备静电接地、加油防火、密闭汇油池等。
此外,防火措施的实施还需要考虑与其他安全措施的协调。
例如,在制定车辆停放区域时,要与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以及其他相关安全设施进行合理布置。
另外,培训员工正确应对突发火灾情况也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分类主要包括建筑物结构防火措施、燃气设备使用控制措施、电气设备使用控制措施和消防设施使用控制措施等。
通过合理的防火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1 总则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34.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34.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34.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汽车库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学习3.0 防火分类、耐火等级3.0.1 防火分类汽车库:1类>300;2类151-300;3类51-150;4类≤50;修车库:1类>15;2类6-15;3类3-5;4类≤2;停车场:1类>400;2类251-400;3类101-250;4类≤100`;3.0.2 耐火等级级数:三级;构件名称:墙:防火墙;3/3/3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2/2/2隔墙;框架填充墙;0.75/0.5/0.5柱:多层柱;3/2.5/2.5单层柱;2.5/2.0/2.0梁:2.0/1.5/1.0楼板:1.5/1.0/0.5疏散楼梯、坡道:1.5/1.0/1.0屋顶承重构件:1.5/0.5/--吊顶:0.25/0.25/0.15燃烧体数量:1,三级屋顶承重构件;难燃烧体数量:1,三级吊顶;3.0.3 适用耐火等级一级:地下汽车库;二级:1、2、3类汽车库、修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三级:4类汽车库、修车库;4.0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2汽车库组合建造不能组合:甲、乙类厂房、库房;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满足分隔条件时可组合:病房楼地下,有完全的防火分隔;4.1.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汽车库、修车库一般要求:独立;单层;帖建条件:(四项)≤3辆;1、2级;四类汽车库;防火墙;4.1.4修车库建造要求独立建造:1类;联建:2、3、4类;1、2级;帖建、底层;排除:甲、乙类厂房、库房;明火车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人员密集场所;4.1.5汽车库、修车库辅房四类辅房可帖临建造,应用防火墙分开;甲类物品库1T;乙炔间:5立米/h或5个标准瓶;喷漆间:1个车位;充电间:50平米;和其它甲类生产房间;喷漆间:1个车位;4.1.6地下车库限设用房五类:修车位;甲、乙类物品储存室;乙炔间;充电间;喷漆间;4.1.7汽库修库限设设施两件:加油机;汽油罐;4.1.8 易然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车库内限设两项内容:地下室;地沟;4.1.9消防器材间1、2类汽车库、停车场;2级;4.1.10架空电力线下限设三项:加油站;甲库;乙炔发生间;4.2防火间距4.2.1车库之间、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它建筑物之间的发防火间距1、2级汽库、修库:10/12/14;3级汽库、修库:12/14/16停车场:6/8/10;注2:高层加3m;注3:甲厂加2m;4.2.2高侧为防火墙时减少间距高侧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motor-repair-shop and parking-areaGB50067-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般规定防火间距消防车道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防火分隔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6 安全疏散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他固定灭火系统8 采暖通风和排烟采暖和通风排烟9 电气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术语、符号2.0.1 汽车库 garage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修车库 motor repair shop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停车场 parking area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地下汽车库 under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high-rise garage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复式汽车库 compound garage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敞开式汽车库 open garage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注:汽车库的屋面亦停放汽车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总车辆数内;3.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的规定;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注: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注:预制钢筋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一般规定4.1.1 车库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与其贴邻建造,但不得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及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组合或贴邻建造;为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贮存量不超过的甲类物品库房;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一个车位的喷漆间;面积不超过5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严禁设置地下室和地沟;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消防器材间;车库区内的加油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乙炔发生器间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防火间距4.2.1 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注:①防火间距庆按相邻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②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3m;③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m;4.2.2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当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可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值减小50%;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且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值增加2m;车库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注:①防火间距应从距车库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m;②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贮量时,1m3的易燃液按5m3的可燃液体计算;③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车库的防火间距按本表规定值增加25%;4.2.7 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3的可燃液体储罐与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间距可不限; 车库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注:甲类物品的分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4.2.9 车库与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4.2.10 车库与煤气调压站之间,车库与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庆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车库与石油库、小型石油库、汽车加油站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消防车道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穿过车库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m;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防火分隔5.1.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注: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5.1.2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停车数超过50辆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修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的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4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修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的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防火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修车库内,其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h;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应超过1260kV·A,且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设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且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锅炉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燃油锅炉房的日用油箱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楼板与相邻部位分隔;防火墙和防火隔墙防火墙应直接砌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隔墙可砌筑在不燃烧体地面或钢筋混凝土梁上,防火墙、防火隔墙均应砌至梁、板的底部;当汽车库、修车库的屋盖为耐为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防火隔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防火墙、防火隔墙应截断三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屋顶结构,并应高出其不燃烧体屋面且不应小于0.4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应小于0.5m;防火墙不宜设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处时,内转角处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防火墙两侧的采光窗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固定窗扇时,可不受距离的限制;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堵塞;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卷帘;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开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6安全疏散 6.0.1 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Ⅳ类汽车库;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室外的疏散楼梯可采用金属楼梯;室外楼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每层楼梯平台均应采用不低于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制作;在室外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洞口;高层汽车库的室外楼梯,其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Ⅳ类汽车库;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Ⅱ、Ⅲ、Ⅳ类修车库;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Ⅳ类的汽车库在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其升降梯的数量不应少于两台,停车数少于10辆的可设一台;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注:一次出车系指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要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注:当墙、柱外有暖气片等突出物时,汽车与墙、柱的间距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7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消防给水7.1.1 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Ⅳ类修车库;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进高压给水系统时,车库的消防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从室外地下算起;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Ⅰ、Ⅱ类车库20L/S;Ⅲ类车库15L/S;Ⅳ类车库10L/s;车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求: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Ⅳ类汽车库及Ⅲ、Ⅳ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口径应为19m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如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同一层内不应超过5个;高层汽车库内管道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设置高压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当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屋顶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应能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按18m3确定;消防用水量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扭的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当室外给水管网能确保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得超过6m;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保护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其他固定灭火系统Ⅰ类地下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设置泡沫喷淋、高倍数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采暖通风和排烟采暖和通风8.1.1 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I、II、III类汽车库;I、II类修车库;Ⅳ类汽车库、II、III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汽车库采暖的火墙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排烟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本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本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分类指的是对这两种建筑进行分级,并依照不同级别进行相应的防火措施。
以下是一份汽车库和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本,其中包括了常见的几个级别。
一级防火:对于一级防火的汽车库和修车库,主要是指那些具备较高防火要求和条件的建筑。
这些建筑通常是靠近人口密集地区的大型汽车库和修车场所。
在这些场所,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当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建筑本身应进行防火设计,使用防火材料和建筑结构,以提高防火性能和安全性。
二级防火:对于二级防火的汽车库和修车库,一般指的是中型规模的汽车库和修车场所。
在这些场所,防火要求相对较高,但不需要达到一级防火的水平。
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当配备齐全,建筑结构也需要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例如,建筑中应安装灭火器、消防水源和自动喷水系统等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查它们的工作状态。
三级防火:对于三级防火的汽车库和修车库,主要是指小型规模的汽车库和修车场所。
相对于一级和二级防火来说,这些场所的防火要求较低。
然而,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仍然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
例如,建筑中应设有适量的灭火器,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四级防火:对于四级防火的汽车库和修车库,一般是指临时性的场所,如一些临时停车场和修理站点。
在这些场所,防火要求相对较低,并且通常没有固定的防火设施和设备。
然而,为了确保临时场所的安全性,仍然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
例如,应划定好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及时撤离,并设置适量的灭火器。
总结来说,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分类主要包括一级防火、二级防火、三级防火和四级防火。
根据实际情况和建筑规模,可以选择适当的防火级别,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文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文引言:汽车库和修车库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建筑物,它们承载着存放和修理汽车的重要功能。
然而,由于汽车燃油的易燃性,以及修车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和高温,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类探讨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措施。
一、按照建筑结构分类1. 独立式汽车库:独立式汽车库是指单独建设的汽车库,不与其他建筑物相连。
这类汽车库的防火措施应包括:- 合理布局:汽车库内的车辆应合理摆放,以免过度拥挤导致火势蔓延。
同时,应设立清晰的逃生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 防火墙:在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相邻处设置防火墙,以隔离火灾蔓延。
- 防火门:汽车库的入口处应设置防火门,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给逃生人员争取时间。
- 自动灭火系统: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有效的自动灭火设备,及时控制火灾。
- 烟雾报警器:安装烟雾报警器,及时发出警报,警示人员火灾发生。
2. 附属式汽车库:附属式汽车库是指与其他建筑物相连、或位于地下的汽车库。
这类汽车库的防火措施应包括:- 绝缘措施:附属式汽车库的墙、天花板、地面等应采用防火材料,提高火灾扩散的难度。
- 通风设备:汽车库内应安装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 防火门:附属式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相连处的门应设置防火门,有效地阻挡火势的蔓延。
- 安全疏散通道:在附属式汽车库内设置清晰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
- 消防设备:安装可靠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二、按照火灾防范措施分类1. 建筑物结构方面的防火措施:- 使用防火材料:在汽车库的墙体、天花板、地板等部位使用具有一定阻燃性能的材料,减少火灾扩散的可能性。
- 设置隔离带:在汽车库的周围设置隔离带,包括清除可燃物质、设置防火墙等措施。
- 防火墙:在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相邻处设置防火墙,以隔离火灾蔓延。
2. 灭火设施方面的防火措施:- 自动灭火系统: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有效的自动灭火设备,及时控制火灾。
2023年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
2023年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防火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以下是对2023年汽车库、修车库防火分类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建筑材料分类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建筑设计中,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建筑材料是关键。
根据防火性能,建筑材料可以分为多个等级。
例如,A级建筑材料为防火性能最好的材料,B级建筑材料为次防火性能较好的材料,C级建筑材料为普通防火性能的材料。
对于汽车库、修车库来说,建议采用A级或B级建筑材料,以确保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
2. 防火门的设置防火门是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按照防火门的材质和防火时间的不同进行分类。
例如,防火门可以分为钢质防火门和木质防火门。
钢质防火门具有更好的防火性能,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防火时间(如30分钟、60分钟、90分钟等)。
在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防火门,以保证疏散通道和隔离区域的防火安全。
3.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考虑到汽车库、修车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建议在这些场所安装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
根据系统的等级和功能分类。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可以根据灭火方式的不同分为气体灭火系统(如CO2、IG541、HFC-227ea等)、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等。
同时,还可以根据可靠性等级进行分类,例如A级系统为可靠性最高的系统,B级系统为次可靠性的系统。
在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中,合理选择并配置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以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灭火,减小火灾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
4. 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是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
例如,可以将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分为一般人员疏散通道和特种人员疏散通道。
一般人员疏散通道用于一般工作人员和顾客的疏散,特种人员疏散通道用于汽车维修工程师等的疏散。
在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计中,应考虑人员密度、疏散速度和疏散距离等因素,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文(二篇)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范文汽车库和修车库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服务机构,然而,由于存放和修理汽车等活动涉及到可燃物质和高温设备,防火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将对汽车库和修车库的防火措施进行分类和详细讨论。
一、功能性防火措施1. 消防设施配置方面,汽车库和修车库应当配备完整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火警报警器、消防栓等,并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对于车辆停放区域,需要设置足够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撤离。
3. 对于修车工作区域,应当设置充足的通风设备,确保烟雾和有害气体能够及时排出,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二、建筑结构防火措施1. 建筑材料的选择方面,应当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如耐火砖、防火涂料等,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2. 对于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等建筑部件,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防火处理,如设置防火墙、防火涂料等,以增加建筑的整体抗火能力。
3. 汽车库和修车库的出入口设计应当合理,保证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能够顺利进入,同时也能够提供有效的疏散通道。
三、电气设备防火措施1.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部的电气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对于易燃易爆的电气设备,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如设置防爆箱、使用防爆灯具等,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 并且,对于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气设备,应当设置过载保护设备和温度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隐患。
四、操作规范防火措施1. 对于汽车库和修车库内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认识和技能。
2. 对于使用明火和高温设备的作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如喷漆作业、焊接作业等,必须保证有专人监管和消防措施配备。
3.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避免混杂存放和过量储存。
总结:汽车库和修车库作为汽车服务机构,防火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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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
类正式版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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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汽车库是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修车库是用于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由于分析角度不同,汽车库、修车库的分类有很多,对不同类型、不同构造的汽车库、修车库,其汽车疏散、火灾扑救情况是不一样的,在进行设计时,要根据不同汽车库种类提出防火设计要求。
主要的分类方法如下。
一、汽车库的分类
汽车库可以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
积、建筑高度、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等进行分类。
具体如下:
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汽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
1.Ⅰ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汽车库为Ⅰ类汽车库。
2.Ⅱ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150辆小于等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0 ㎡小于等于10000 ㎡的汽车库为Ⅱ类汽车库。
3.Ⅲ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50辆小于等于15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 ㎡小于等于5000 ㎡的汽车库为Ⅲ类汽车库。
4.Ⅳ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小于等于50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 ㎡的汽车库为Ⅳ类汽车库。
按照高度
汽车库按照高度一般可划分为: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1.地下汽车库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汽车库与建筑物组合建造在地面以下的以及独立在地面以下建造的汽车库都称为地下汽车库,并按照地下汽车库的有关防火要求予以考
虑。
2.高层汽车库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称为高层汽车库。
高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个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已超过
24m 的,另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虽未到24m,但与高层工业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组合建造的。
(三)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
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可分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普通车道式汽车库。
1.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
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称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2.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 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称为复式汽车库。
机械式立体停车与复式汽车库都属于机械式汽车库。
机械式汽车库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一种利用机械设备提高单位面积停车数量的停车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机械立体汽车库,类似高架仓库,根据机械设备运转方式又可分为:垂直循环式(汽车上、下移动)、电梯提升式(汽车上、下、左、右移动)、高架仓储式(汽车上、下、左、
右、前、后移动)等;另一类是复式汽车库,机械设备只是类似于普通仓库的货架,根据机械设备的不同又可分为二层杠杆式、三层升降式、二/三层升降横移式等。
(四)按照汽车坡道
按照汽车坡道可分为楼层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错层式汽车库、交错式汽车库、采用垂直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的汽车库。
(五)按照组合形式
按照组合形式可分为独立式汽车库、组合式汽车库。
(六)按照围封形式
按照围封形式可分为敞开式汽车库、
封闭式汽车库、有窗的汽车库、无窗的汽车库。
二、修车库的分类
修车库可以按照修车库车位数和建筑面积、修理汽车车型、修理汽车性质、修车库位置等进行分类。
具体如下:
(一)根据修车库车位数和建筑面积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修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
1.Ⅰ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修车库为Ⅰ类修车库。
2.Ⅱ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5辆小于等于1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小于等于3000 ㎡的汽车库为Ⅱ类修车库。
3.Ⅲ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大于2辆小于等于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小于等于1000 ㎡的修车库为Ⅲ类修车库。
4.Ⅳ类修车库:修车库车位数小于等于2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 ㎡的修车库为Ⅳ类修车库。
(二)根据修理汽车车型
根据修理汽车车型划分不同可将修车库分为小型汽车修车库、大中型汽车修车库及综合修车库,三者比较,综合修车库功能最为复杂,存在更多的火灾隐患。
(三)根据修理汽车性质
根据修理汽车的性质不同可将修车库分为普通修车库和专业修车库。
普通修车库包括一般的小轿车、客车、货车的修车库;专业修车库包括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消防车、贵重物品押运车等特殊车种的修车库。
(四)根据修车库位置
根据修车库的位置不同可将其分为附建于其他建筑首层的修车库、独立修车库、附建于公共停车场库的辅助修车库。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