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初探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和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两个重要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古代哲学家如孔子、荀子等都曾经提出了“天命所归,民之所欲行也”、“有道之德,执政者为公”等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思想。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复杂化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思考更加理论化和系统化,形成了多种理论流派和理论论争。
1. 自由主义理论自由主义是以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为核心的一种政治理论,在该理论中,国家和社会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国家的主要作用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自由主义者认为过多干预社会会导致社会权利的侵犯和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国家应该是最小化的。
2. 福利国家理论福利国家理论是20世纪欧洲和北美洲的一种政治理论,认为国家应该为国民提供一定的福利,以缓解社会不平等和贫穷。
在福利国家理论中,国家的作用是积极介入社会,并通过分配资源、调节市场等手段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新自由主义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是最有效的分配机制,国家应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国家被视为市场的调节者和监管者,其主要作用是保护市场自由和企业自由。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只是资产阶级的代表。
国家在社会主义时期则是劳动人民的代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应该承担统一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责,同时推进劳动人民的利益。
1.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诉求和依赖的反复循环还是互动共构?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自由主义者强调国家应该尽可能少干预社会,而福利国家的支持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则认为国家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阶级统治的反应,是双方互动的反映。
现在,许多人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生命的共同体重构,双方不同的诉求和依赖通过互动共对构建共同的发展愿景。
社会学角度看国家与社会
社会学角度看国家与社会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和社会是共存且相互依存的两个概念。
国家作为社会组织及管理的主体,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而社会则由大众自发组成,用各自的力量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第一,作为国家组织和运作的核心,政府扮演了重要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制定法律、规章和政策,管理社会资源,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政府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决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
政府推出的公共政策,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方向。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社会,而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又必须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因此,政府必须与社会密切合作,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持续优化和改进政策,使政府的管理更为合理和有效。
第二,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和动力。
国家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社会基础之上。
社会的组成和演变决定了国家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社会是自我管理、自我运转的,自主权力应得到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组成了社会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因此,国家应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发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国家应该正视社会问题,避免社会问题演变成政治问题。
第三,国家和社会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
国家最核心的利益是维护国家的安全和整体利益。
而社会则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人权利保护和发展。
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常见的话题。
国家管理社会时,需要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国家的整体利益。
当社会上出现诸如贫富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等问题时,国家应当通过政策、手段等途径加以调节和改善。
第四,社会在国家构建中扮演了重要的推动力量。
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制度和运作。
社会各种经济、文化、社会机构的形成、发展和演进,往往都推动或支撑着国家的制度和伦理。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理论一直是政治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科的重要课题。
在过去的几百年间,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和不同学者之间的理论论争一直都存在。
本文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以及相关的理论论争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该议题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我们将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流变。
在19世纪,现代国家的概念逐渐形成,政治哲学家们开始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思考与探讨。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而自由主义者则认为,国家应该是公民利益的代表和保护者,在其权力行使中应受制于法律和公民意志。
这种观点在19世纪的欧洲国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接受。
20世纪初,随着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马克思主义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观点逐渐成为主流。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阶级斗争的过程,而国家的存在与发展也是受到阶级斗争的影响。
这一观点对20世纪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理论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也在不断演变与发展。
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一些新的理论观点开始逐渐兴起。
社会现代化理论认为,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逐渐变得更加复杂。
国家不再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是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不同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之间进行协调和调整的机构。
在这样的视角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开始被理解为一种多元主义的关系,国家在其中扮演着一个协调者和调解者的角色。
除了社会现代化理论之外,一些新古典主义的观点也开始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重新解释。
他们认为,国家与社会联系紧密,但两者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国家的作用在于制定和执行普遍适用的规则和制度,而社会应当在这样的规则和制度基础上进行自主发展。
如果国家过度干预社会的发展,则容易产生扭曲和僵化,导致社会失去活力与创造力。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是他们在19世纪提出的一种社会学理论,它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对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这一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深远思考。
本文将从理论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和发展影响等方面对这一理论进行浅析。
一、理论的产生背景要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产生,首先需要了解19世纪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在当时的欧洲,工业革命催生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兴起,使得社会阶级对立日益加剧,工人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愈演愈烈。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马克思恩格斯开始了对社会现实的深入思考和研究,他们试图找到一个彻底的社会变革的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产生,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对社会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剖析,发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工人剥削的基础之上的,而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成为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矛盾的调解者。
这就为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产生提供了一个历史的背景和社会的土壤。
二、主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来概括。
他们认为,社会的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基础,是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而这种经济基础决定了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
在这个理论框架下,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他们认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成为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手段来维护资本家的利益。
国家也是对工人阶级进行剥削和镇压的工具,通过警察和军队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和秩序。
马克思恩格斯还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社会发展、国家作用以及阶级斗争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维持统治秩序。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国家是一种代表整个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阶级斗争协商;它是每一个受压迫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联盟起来所采取的一种外交手段,而且从来没有不由暴力特征的国家。
”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的职能是保障统治阶级的权益,并通过法律和暴力手段来对抗被压迫阶级的反抗。
国家在本质上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表现。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国家将会随着社会主义的胜利而消亡。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阶级的消失和私有制的彻底消除,国家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也将失去存在和意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写道:“只有在一个取得统治的阶级克服了另一个统治阶级的抵抗,而且,在取消在人与人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的取消了阶级对立本身,同时也取消了国家;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总体进入国家领土的暂时统一。
”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人民的参与和民主的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消亡,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国家是阶级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政治组织形式,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维持统治秩序。
在社会主义的胜利下,国家将会逐渐消亡,人民将通过民主方式来管理社会,实现国家的最终消亡。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为我们认识和改造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域下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
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域下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1. 引言1.1 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社会发展规律和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张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维护阶级利益的工具。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是资产阶级控制和服务的,通过法律、政治、文化等手段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马克思指出,国家的消亡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只有在没有阶级对立的情况下,国家才会逐渐消亡,最终达到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强调了国家对社会的调控和影响,指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通过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可以深刻理解国家的本质和功能,揭示阶级统治的实质。
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为我们研究和探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参考。
在当今社会,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指导我们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更好地发挥国家的作用,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
1.2 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概念介绍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指在乡村社会中形成的一种基于共同利益、自治、参与和协作的组织形态。
其核心理念是通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治的方式,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治理。
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旨在强调农村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与合作,促进乡村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需要依托于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机制。
它不仅是一个组织形式,更是一种治理理念和模式,其目的是为了强化乡村社会的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使乡村社会在面临各种挑战和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解决。
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需要充分尊重和发挥乡村社会成员的主体性和参与性,激发他们自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与发展1. 引言1.1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对于理解社会结构和社会变革的深刻洞察力。
通过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系统分析和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特定阶级对另一阶级的压迫和控制。
这种理论洞察力影响深远,对研究国家和政治体系、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社会矛盾和社会变革都具有重大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还在于其对于启发人们思考和改造社会实践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认识到国家是一个历史性的产物,是可以被改造和超越的。
通过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入理解,人们可以认识到国家的阶级性质,意识到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而指导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变革的深刻分析,还在于其对启发人们思考和改造社会的指导作用。
这一理论为我们认识社会现实、发展社会变革提供了重要的知识基础和理论指导。
1.2 研究背景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研究背景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当时欧洲工业化进程加剧了社会阶级矛盾和斗争。
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国家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论探讨的动力。
在这个背景下,马克思开始着手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运行规律,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
他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资产阶级用来维护自身利益和统治地位的工具。
马克思的研究成果为后来恩格斯的深入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恩格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对国家社会关系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和论证,提出纯粹的阶级奴隶制定国家消亡的观点。
他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了马克思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框架,为后来两位重要思想家的理论融合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诞生和发展是对19世纪工业化时代社会现实和阶级矛盾的深刻思考和探索,是对现代社会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深刻剖析和批判。
浅析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及其现实启示
136理论纵横理论版一、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历史渊源(一)传统国家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同一马克思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在古希腊时代,人们都依存于城邦共同体,“对全体希腊人来说,城邦就是一种共同生活”。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市民社会就是城邦共同体,国家与社会是复合而一的,两者是没有区别的,城邦的正义和善就是这种复合的基础,总体来说他的国家理论为传统国家主义奠定了基础。
亚里士多德虽然承认这种国家与社会的复合,但是他将城邦与家庭和作坊相区分,在一定意义上也做出了对国家与社会进行区分的尝试。
西塞罗明确了传统意义上市民社会的概念,指出了市民社会不仅指国家,还包含着市民生活的领域,但是他把正义和理性看作是国家的基础,总的来说他关于国家与社会的思想依旧是存在于国家与社会的混合中,并没有对国家与市民社会作出区分。
国家与社会不可能长期复合,中世纪基督教兴起,独立于政权之外的教会的出现是后期国家与社会分化的根源之一。
(二)近代自由主义:社会先于国家在霍布斯自然法学说的基础上,近代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自然状态”这一概念,认为自然状态位于国家产生之前,自然状态的社会先于国家而存在,这已经从一定程度上试图对国家与市民社会进行区分。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是政治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而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当属亚当·斯密。
洛克是近代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他高度评价了自然状态,认为人在这种状态中是自由且平等的,他以自然状态的理论论证了政治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并把这种状态作为先于政治国家的存在。
卢梭也具有社会先于国家这一理论逻辑,认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植根于基于“公意”的社会契约,他虽然也没有对国家和社会做出根本上的划分,但是他强调了国家的整体性,建立了普遍意义上的现代性国家。
康德从他所认为的没有法律和国家的原始自然状态出发,认为不基于法律保护的社会是完全可以先于国家而存在的,正是契约的缔结才使得国家产生。
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二者的互动生长对政治稳定的意义
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二者的互动生长对政治稳定的意义【摘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议题,本文简要概述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四种关系,而后讨论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生长以及其对于现代社会政治稳定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社会政治稳定一.国家与社会关系概论人是群体动物, 现实的个体的人总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群体之中。
社会是由诸多个人按一定关系结合起来的人群共同体。
社会是人类构成、人类生活的最基本的元, 是最大最复杂的人群共同体。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而一切社会组织、社会关系都寓于社会之中。
世界的一切事物无不缘于杜会、归于社会, 须臾不可离开社会。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有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是有社会却无国家,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 社会组织不是国家而是原始公社、氏族组织。
公共事务无论就其性质还是就其管理而言, 都具有本来意义的社会性。
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大分工, 进而促使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 一方面形成了国家产生的经济条件, 另一方面, 社会矛盾趋于激烈、复杂, 于是以政治权力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就应运而生。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国家一经产生就成为相对独立的力量。
国家是社会的代表、社会的组织者、管理者, 同时又是社会的统治者, 并且经常性地凌驾于社会之上,侵占、挤压甚至淹没社会。
社会是国家生活的最终承载者, 在社会发展、运动中, 它既在国家的影响、管理、控制下发生谐变, 又可能因国家的侵占、挤压衍生逆向冲突, 最终导致政治国家的更替。
因此, 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不仅是政治学的课题, 更是执政者的重要课题。
构建和谐社会, 实现国泰民安, 不仅是执政者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所祈盼的目标, 而且是构成和衡量执政者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家既不是从来就有, 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国家只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历史现象。
在这一历史现象的展开中,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第一, 社会决定国家, 国家来自于社会。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政治理论的热门话题。
在政治学发展的过程中,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也不断地演变和发展。
本文将简要介绍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流变,并概述了一些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争议。
1.传统理论:国家控制社会在传统政治理论中,国家的地位被视为高于社会。
在这种观念下,国家被看作是社会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控制和指导社会。
这种传统理论强调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强调政府对社会的监管职责。
自由主义者强调,国家应该受到社会的约束和控制。
他们认为,国家应该为社会服务,而不是控制和管理社会。
自由主义的理论强调个人的自由和责任,独立于国家的力量。
他们主张建立一个自由市场和政府管理的社会系统。
3.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与社会同等重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和社会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他们认为国家不应该高于社会,也不应该被社会所控制。
国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的问题,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平衡。
4.新制度主义理论:政府与市场协调新制度主义者强调市场和政府的协调作用。
他们主张建立一种权力平衡和合理分配的机制。
这种权力平衡和合理分配主要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之间。
他们认为,这种权力平衡和合理分配可以建立一个公平和稳定的社会体系。
5.社会福利主义理论:国家为社会提供福利社会福利主义者认为,国家应该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福利保障。
他们主张政府应该为贫穷、弱势和需要特别关注的人提供社会保障和服务。
这种社会福利服务不仅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和食品,还包括社会权利和机会的保障。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政治理论中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不同的政治理论流派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和强调。
这些政治理论的不同观点也引发了政治理论方面的争议和讨论。
克拉斯纳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观点
克拉斯纳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观点一、简介克拉斯纳是现代社会学家中备受尊重的学者之一,他对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在其研究中,克拉斯纳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观点,对社会学和政治学学科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权力模式1. 克拉斯纳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权力来进行交互的。
国家作为一个拥有权威和权力的机构,可以对社会各个层面进行管理和调控。
而社会则是一个由不同的裙体和利益集团组成的复杂系统,其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权力结构。
2. 克拉斯纳指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模式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某些国家中,国家的权力往往是集中且强大的,能够对社会实施广泛的干预和控制;而在另一些国家中,国家的权力则相对较弱,更多地依赖于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合作。
三、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模式1. 在克拉斯纳看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模式是多样且复杂的。
国家和社会各自拥有自己的利益和诉求,它们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在这些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展开的。
2. 克拉斯纳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模式可以呈现出合作、对抗和协商等多种形式。
在实际情况中,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其互动模式也会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四、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平衡1. 克拉斯纳关于国家与社会权力平衡的观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他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平衡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社会结构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2. 在克拉斯纳看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平衡取决于双方的相互制衡和互动。
当国家强大而社会相对薄弱时,可能导致国家对社会的过度控制和干预;而当社会强大而国家相对薄弱时,可能导致社会的自由度增加,但也可能面临着秩序的混乱和治理的困难。
五、结语克拉斯纳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观点,为我们理解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视角。
通过对他的理论观点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动态和互动模式,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改进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马克思主义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及其启示
马克思主义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及其启示贾建芳我国正处于数千年未有的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构建新型的现代社会、现代国家①。
对此,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有主张,也几乎都有其理论依据或批驳对象。
它们的理论取向大致可归结为西方自由主义或马克思主义。
实际上,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和社会观,我们似乎很熟悉,但往往似是而非。
表面上看,这是由于我们并不真正系统地研读文本,只对革命时期形成的国家、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观念记忆犹新。
从深层次看,这是囿于社会发展状况。
东、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马克思曾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②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以前及其以后的几十年中,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都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这种经济状况和社会现实制约了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理论的理解,而我们接受的往往是列宁等共产党领导人从东方国家革命的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关理论的理解和发挥。
今天,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出现许多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现象,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对于我国构建新型的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具有多方面的启示。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的人本取向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都是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主题下的核心内容和理论逻辑中的重要环节。
从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视角、主题来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可以清晰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思想及其逻辑和方法,并且得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启示。
(一)人的解放和发展是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的旨归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个重要特点和过人之处就是在任何物的关系中看到了人和人的关系。
他们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都以人为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
【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都是在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主题下的核心内容和理论逻辑中的重要环节。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
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和流变。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理论观点和相关的理论论争。
1. 政府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政府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认为,国家是一个主导力量,其控制着社会。
该理论最初源自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国家是资产阶级的机器,其目的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并保护资本家的利益。
根据这一理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控制社会,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政府通过法律和其他手段,控制和限制社会的发展和活动。
这种政府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主要在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主义国家得到了应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理论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质疑。
一些学者认为,政府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过于简单化了社会现实,无法完全解释复杂的现实问题。
此外,政府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也被认为无法解释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差异。
自由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认为,政府的作用应该是维持社会的法律秩序和保护个人权利。
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的职责是确保社会的自由和繁荣,鼓励竞争和自由市场经济。
政府应该采取最小的干预措施,以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自由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受到了广泛的支持,特别是在西方社会。
然而,它也遭到了一些批评。
一些人认为,政府应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以确保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公义。
这些人认为,政府应该在某些领域提供保障和服务,例如医疗保健、教育和社会福利。
结构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认为,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
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会被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所影响。
结构主义者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单向关系。
结构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方面,包括社会结构、文化、历史、政治和经济制度等。
这种理论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受到这些不同因素的影响,因此理解它需要一种复杂的分析方法。
国家与社会理论
国家与社会理论马黎勇一、国家与社会理论的渊源塞维斯在他的《国家和文明起源》中提出人类社会的演化过程是由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四个阶段组成。
其中游团是有自治权、自给自足的群体, 通常仅由几个家庭组成, 并且成员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有经验和有特殊能力的单个人领导;部落像游团那样人人平等,但更大程度上带有社会和文化的复杂性。
他们已经发展了以亲戚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机构,负责重新分配食物和组织一些团体服务。
在这个社会里公众意见在决策制定上起主要作用;酋邦是由有特殊宗教的、政治的或才能的单个人领导的社会。
这个社会仍以亲戚关系为基础,但已划分了等级。
统治权集中在强有力的亲戚首领手中,他们负责再分配食物、奢侈品和其他资源;有组织机构的国家社会( 文明) 则是大规模的运行着,它有众多的人口、复杂的政治机构、很多永久性的管理机关、分层社会和精耕农业。
弗里德在《政治社会演进>中提出了分层学说即平等社会、阶等社会、分层社会、国家四个演进阶段。
依塞维斯的意见:弗里德的“平等社会”等同于塞维斯的“游团”和“部落社会”,“阶等社会”等同于“酋邦社会”,“分层社会”是国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社会。
而弗里德自己则认为“分层社会”是介于“阶等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社会。
它先于国家出现,或者说几乎与国家一同出现。
自从他们的作品发表以后, 人类学界关于社会演化的讨论大都是在他们的理论架构之上进行的,或者至少可以说是不敢忽视他们的理论的。
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上, 约翰逊和厄尔又提出了三个大的社会进化阶段:家庭层次上的团体——地方性的团体——地区性的团体,并且他们在地区性团体中又细分为简单酋邦、复杂酋邦和早期国家三种。
其中“家庭层次上的团体”相当于塞维斯的“游团”,“地方性的团体”相当于“部落”,简单“酋邦”相当于塞维斯酋邦的前一阶段和弗里德“阶等社会”的后一阶段,“复杂酋邦”则相当于塞维斯酋邦的后一阶段和弗里德的“分层社会”。
他们的理论在人类演化进程上既有相似性又各具特色,并且在关于酋长的作用上也有很大的差异。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描述当前,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似乎与法团主义理论的制度设计相似,然而源自西方的法团主义其内在要求——市民社会,却与中国大陆现实不符。
由此提出行政吸纳理论从宏观和微观重新界定中国大陆中央与地方基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但是,国家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回归法团主义所强调的独立且合作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标签: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行政吸纳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关于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本文将描述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为三种:市民社会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和行政吸纳理论,其中行政吸纳理论包含行政吸纳社会理论和行政吸纳服务理论。
本文结合中国大陆现实,通过对三种理论评述,认为行政吸纳理论是法团主义在中国大陆的延伸,它从中央(宏观)和地方基层(微观)来描述当今中国大陆与社会的关系。
一、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公民社会,它源于西方的自由多元主义理论,是指一种不受国家控制的经济、社会和伦理秩序。
市民社会有两大特征:首先是强调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们能够自由结社,社会组织能够公平多元竞争;其次在国家与社会的权利资源分配中,社会战胜国家,占主导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对社会的控制逐渐减弱,社会经济自由逐步放开,带来社会空前活跃。
因此,市民社会论者认为中国大陆正在经历国家与社会的分化过程,表现为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逐渐减弱。
认为这种分化就会导致市民社会的出现。
但是这种分化并不彻底,因此也有学者提出“半市民社会”等概念。
很明显,市民社会理论在解释国家与社会时,从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角度出发,描述一种“公民社会对抗国家”甚至“公民社会反抗国家”的状态,似乎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式的天然对立关系。
然而现实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与国家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对社会的许多领域仍保持着强劲的控制力。
因此中国大陆与社会关系演变的特点是,国家与社会开始分离,但在很多领域仍有联系,并没有形成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与社会关系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在不同历史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经历了多次变化。
本文将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流变以及在其中产生的理论论争。
(1) 绝对主义在绝对主义时期,国家是最高权力的体现者,国家与社会相互独立。
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力,社会需要服从国家的统治。
这种理论是以六十世纪欧洲君主立宪制度的出现为背景,它认为国家是社会权力的垄断者和协调者。
(2) 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在十七、十八世纪流行于欧洲,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
社会契约是人们自愿以某种方式组成社会的基础。
国家只是维护契约的工具,必须以维护人民的权利为中心。
这种观点认为国家应受控制,国家与社会是互相制衡、互相制约的关系。
自由主义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期德国和英国的思想流派,其基本原则是个人自由权利至高无上,国家只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工具。
这种理论认为国家应尽可能地避免干预个人的自由和利益,以小政府的形式出现,对社会的干扰和干预应该最少。
威权主义出现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期,反对自由主义的无政府主义,认为国家应该有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力,实施强有力的领导管理。
这种理论认为国家需要通过军事力量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强调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出现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期,认为国家是社会的工具,应该实现公有制和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这种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会导致剥削,需要国家对资源进行控制和分配,强调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和谐。
(1) 国家对社会的影响力关于国家对社会的影响力,早期得到承认的是绝对主义,即国家对社会力量的垄断。
但这种理论无法处理民主化的问题,因为它无法解释为什么当集体行动得到社会支持时,国家面临的威胁会降低。
社会契约论和自由主义认为,国家应该受到社会控制和制约,国家与社会应该是互相制衡的关系。
但是,威权主义与社会主义则认为国家应该是社会的核心,国家应该有更多的权力和影响。
(2) 国家的性质关于国家的性质,不同理论之间引发了许多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和社会关系一直是政治学、社会学和国际关系学的重要课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在学术界,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和理论论争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不同的学者对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见解和观点。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并探讨学术界的理论论争,以期深入了解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的演变历程和学术界的争论焦点。
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的流变是一个复杂和多维的过程。
在古代,国家和社会关系更多地体现为君臣关系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在封建社会中,国家是封建统治者的工具,而社会则是统治者的附庸。
随着工业革命和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国家和社会关系开始发生变化。
自由主义思想认为国家应该尊重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共赢的关系。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和责任,以确保社会的和平和稳定。
这一思潮为后来的民主主义和社会福利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20世纪,国家和社会关系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和控制,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则更多地成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调停者,以维护社会的利益和秩序。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兴起,国家和社会关系再次发生了变化。
国家的权力和权威受到了挑战,社会组织和NGO等非政府组织开始在社会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
在学术界,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也有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论。
其中最主要的理论论争包括了国家中心主义理论和社会中心主义理论。
国家中心主义理论强调国家是社会的主导力量,国家拥有绝对权力和控制,社会则是国家的附庸和依附。
而社会中心主义理论则认为社会是国家的主导力量,国家只是社会的工具和表现形式。
这两种理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和对立,不同的学者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本质和演变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判断。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和社会关系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流变和论争。
在古代,国家被视为君主或统治者的工具,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是统治者对社会的统治和控制。
古代中国的儒家文化强调君主的仁德和德治,认为国家和社会的和谐需要以君主为中心的儒家价值体系的治理。
相应地,社会成员应该忠诚于君主,遵守道德伦理,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到了近代,西方的政治思想开始影响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
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的兴起导致了思想的解放和社会结构的变革。
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强调市场经济的自由和个人自由,认为国家应该保护个人权利和市场竞争,以实现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这一观点与传统的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对立。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主义思想崛起,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与资本家的利益密切相关,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社会主义者主张通过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以实现社会公平和平等。
20世纪的争论主要集中于国家与经济、国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和米尔顿·弗里德曼主张将国家的干预降至最低限度,以实现市场经济的高效运作。
这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观点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认为国家应该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以纠正市场失灵,并实现社会公平和福利。
除了经济关系的争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分歧。
托克维尔和韦伯认为现代国家的兴起意味着对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的限制,国家的权力日益集中。
相反,安东尼·吉登斯和乔治·剑桥认为,国家受制于不同的利益集团和社会力量,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也产生了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流变和理论争议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议题。
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理论观点和争论反映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为我们理解和解决现实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框架。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流变与理论论争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政治理论界的重要议题。
随着时代的变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从古至今,有许多不同的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和理论论争。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和当代视角,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流变和论争。
一、古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流变在古代,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封建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国家被认为是社会的主宰者,君权神授、绝对统治。
社会则被分为不同等级,人们的地位和权力是天生的,民众的地位是低于国家的。
这一时期的思想代表是孔子和亚里士多德。
孔子认为君子应该以仁爱之心治国,要有民本思想,但是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他还是认为国家是应当居于上方的。
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君主政治的理论,认为君主是统治国家的最好方式。
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开始出现变化。
在欧洲的启蒙运动中,出现了政治理论的新思潮。
休谟和洛克认为国家的权力应该是通过民众的契约而来,国家应当为社会服务,政府应该受到民众的约束,这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次革命性变化。
之后,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政治理论,这一理论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在自由主义思潮中,出现了国家应该尽可能地少干预经济,让市场自由发展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国家应当更多地尊重市场和个人的自由,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对市场的调节和维护国家安全。
在社会主义思潮中,又出现了国家应当发挥更多的作用,对经济进行更多的干预,保障民众的利益和权利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国家应当是社会的权力来源和执行者。
在当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仍然存在着争议。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论争是其中最为激烈的。
自由主义认为国家与社会应当保持相对独立的状态,国家不应当过多地干预社会和市场,而社会主义则认为国家应当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初探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封面教师姓名:日期:2011年01月04日浅议国家与社会关系内容摘要: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政治学、政治社会学和政治纪经济学学者们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注的是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如何分配,即政府控制的权力与社会的自主权力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它所关注的是如何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合理界限,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如何保持适度平衡和确立一种建设性互动关系。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化和协调化,是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过程而演进的,是推动经济民主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性资源。
本文以政治社会学的视角审视国家与社会关系,并着重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理论入手,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并结合我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实际,探讨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可行之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互动;全球化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政治学、政治社会学和政治纪经济学学者们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注的是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如何分配,即政府控制的权力与社会的自主权力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它所关注的是如何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合理界限,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如何保持适度平衡和确立一种建设性互动关系。
当今我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主要是由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事实引起的。
从社会角度而言,它体现了随着利益多元化的形成和社会自主能力的提高,人们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渴望;从国家角度而言,它体现了在体制转变阶段,如何界定政府权限、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求。
因此,科学地解答这一问题不仅是学术理论界的事情,而且是迫切的现实问题。
一、以政治社会学视角审视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只不过是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位匆匆过客,只有社会才能与人类共始终。
1. 社会产生国家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独立解决不了自身的矛盾,需要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组织来管理社会,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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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封面教师姓名:日期:2011年01月04日浅议国家与社会关系内容摘要: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政治学、政治社会学和政治纪经济学学者们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注的是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如何分配,即政府控制的权力与社会的自主权力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它所关注的是如何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合理界限,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如何保持适度平衡和确立一种建设性互动关系。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化和协调化,是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过程而演进的,是推动经济民主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性资源。
本文以政治社会学的视角审视国家与社会关系,并着重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理论入手,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并结合我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实际,探讨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可行之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互动;全球化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政治学、政治社会学和政治纪经济学学者们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注的是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如何分配,即政府控制的权力与社会的自主权力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它所关注的是如何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合理界限,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如何保持适度平衡和确立一种建设性互动关系。
当今我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主要是由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事实引起的。
从社会角度而言,它体现了随着利益多元化的形成和社会自主能力的提高,人们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渴望;从国家角度而言,它体现了在体制转变阶段,如何界定政府权限、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求。
因此,科学地解答这一问题不仅是学术理论界的事情,而且是迫切的现实问题。
一、以政治社会学视角审视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只不过是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位匆匆过客,只有社会才能与人类共始终。
1. 社会产生国家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独立解决不了自身的矛盾,需要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组织来管理社会,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发展。
国家产生的最初阶段,缓和了社会矛盾,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向前发展创造了条件。
2. 社会支持国家国家是应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生。
国家刚一诞生,社会就赋予其两种职能:统治职能与管理职能。
社会在国家的帮助下取得了巨大成功,种种迹象表明,社会必须支持国家的发展才能使社会按正常的脚步向前迈进。
)3. 社会制约国家社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分裂出国家,由国家来管理社会,这是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社会由国家管理到多大程度,实际取决于社会自身的发展程度。
当社会处在落后的幼稚状态中时,国家有可能管理社会的一切活动。
但是,国家把全部社会权力都占为己有时,并不有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
因为社会的经济活动有着和国家政治活动根本不同的运行规律。
政治对经济的无限制干预只能导致经济的萎缩,由此一来,国家运行的机制,就违背了社会的初衷。
为了能使国家按着其理想的模式发展,社会只有去制约国家。
4. 社会收回国家马克思认为,只有“民主制”才是国家和社会统一的惟一途径。
它表明无产阶级新型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把社会委托给国家的那些权力重新还给社会。
民主发展到顶峰时也就是人人都是管理者,不需要国家设置管理者来管理社会,民主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民主做为国家的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民主没有了,相应的国家也没存在的形式。
二、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了“国家与社会互动”的新时期,相继提出了“国家在社会中”、“国家与社会共治”、“国家嵌入社会”等理论,重新思考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之闹复杂的互动关系。
这表明人们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看法走出了零和博弈的传统观念,标志着一种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视角的出现,对加深人们对社会的理解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的主要内容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的核心是讨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合作关系,强调一方不能离开另一方单独发生作用;在分析方法上,主张对国家与社会这样过于宏大的概念进行分解,将国家与社会看作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交织。
此理论主要从两个方向展开,即“国家在社会中”与“国家与社会共治”。
1. “国家在社会中”首先,国家与社会的“关联程度”影响国家的有效性。
国家概念被分为“理论上”的国家和“现实中”的国家,在理论上,国家具有独立的作用;但在现实世界,国家并不是唯一的中心角色,也不是自主于社会的力量。
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并不能决定国家的能力,国家独立于社会的能力有时候导致的是“强”国家,例如快速工业化国家;但有时候则导致的是“弱”国家,比如很多非洲国家。
因此,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交织关系才能决定国家的能力和有效性。
其次,需要对国家概念进行分层。
米格代尔提出,要对国家采取一种“人类学的视角”,将关注点从国家高层转向国家的不同部分,尤其是国家组织结构与社会相接的国家底层,将国家分为不同的层次进行分析。
他认为国家自上而下可以分为四层:最高决策中心,指的是国家机器顶端的最高行政决策者;中央政府,指的是国家决策的神经枢纽,它制定国家政策、安排资源的分配,并对最高决策中心负责;地方政府,包括地方的政府部门、立法团体、法院、军事和警察机构,它们在一个固定的次国家范围的区域内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制定并执行地方政策;执行者,指的是直接面对社会执行国家政策的人员,例如收税员、警察、教师、士兵以及其他直接执行政府规定的人员,他们直接与社会打交道。
由于国家组成部分的多样性,因此对同一问题很难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模式,每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自身的原因,形成了不同的风格,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反映了不同行为者基于不同压力下的不同行为的集合。
因此,米格代尔指出:“当我们问国家的自主性的时候,我们更应该问的是在哪一级是自主的,因为不同层级所面临的压力是不一样的。
”再次,社会呈现网状的结构。
社会由不同的力量组成,包括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和社会运动等观念联合体,它们的权力来自组织内部的等级结构、符号资源的使用等。
社会力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心理等领域为争取对社会的主导权而进行联盟或竞争。
最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多元性。
“国家在社会中”指出国家与社会互动可以达致四种可能的结果:第一是整体转型,即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导致国家全面控制社会;第二是国家与现存社会力量合作,即国家吸纳新的组织、资源、符号和力量,使它可以对现存的社会组织进行控制,建立一个新的统治模式;第三是现存社会力量改变国家,即或者国家控制社会力量,但没能建立一个新的统治模式,或者产生了新的统治模式,但是由非国家的力量占主导;第四是国家未能有效整合社会,这将导致国家与社会的分裂。
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表现为第二和第三种模式,即国家与社会处于相互形塑的过程当中。
2. “国家与社会共治”如果说“国家在社会中”指出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一个动态变迁的过程,那么,国家中心论者提出的“国家与社会共治”则直接指向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
国家与社会共治理论就是指国家与社会、公与私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公民参与可以加强国家力量,国家制度可以建立一个促进公民参与的环境,二者互为条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国家嵌入社会或者让公众参与公共服务,实现国家与社会共治。
这一理论主要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中提升理论问题。
一种是互补性(complementarity),即国家提供私人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来培育人们的合作,这些产品可以是无形的,比如法治、公开性、技术改进等,也可以是有形的,例如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推广等。
这些无形或有形的物品可以提高人们的合作能力。
第二种是嵌人性(embeddedness),即指政府官员参与社区的日常生活,通过塑造自己的社区成员身份,获得社区成员的信任和认同。
(二)政治架构从“制衡”走向“互动”是国家发展的历史脉动由于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是以反抗专断权力,主张自由和权利为目标的,因此在现代社会结构中,呈现出了“利益多元需求、权力分散制衡、组织异质独立”的特征,进而广泛形成了排斥单一性和独占性机制的强烈诉求。
而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市民社会所具有的制衡国家权力的功能,经常性地使它们之间处于对立和紧张的状态,为此,西方国家也在进行着不断的调适和修正,竭力调处个性与共性、公域与私域、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厘定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使国家与社会及其公民之间达成某种妥协与均衡,进而实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
然而,从深层次上进行分析,这样的调适和修正在最本质的意义上,表现为国家与社会及其公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利益博弈,所以无论从哪个视角进行考量,都很难找到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及其实现路径。
市民社会并不是一种自然和不变的事物,而是一种历史现象;也不是一种僵化和固定的模式,而是具有不同特质的社会现象。
进而人们也开始认识到,在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中,社会对于国家的制约由“抗衡”走向“互动”,充分表现为一种深层的历史脉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进入我们视野中的市民社会,应该是扬弃和超越了与国家“抗衡”为起始点的“公民社会”,而这个新的广阔空间既不同于西方的“市民社会”,也不同于传统国家的“民间社会”,它最终将属于整个人类社会。
(三)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在中国研究中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进入中国学者的研究视野,经过短暂的“市民社会对抗国家”路径探索后,大部分学者逐渐接受了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观点。
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在中国首先应用于对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治结构的研究。
许慧文(Vivienn Shue)指出,强大的社会团体可以和强大而具有弹性的国家并存,也就是说“强社会”并不一定意味着“弱国家”,可以实现社会和国家的互相赋权,但是,没有嵌入社会的“强”国家事实上是脆弱的,不能经受社会变迁的考验。
她指出,1949年后,国家对社会生活全面控制,但也造成了社会的细胞化(social cellularization),社会在按照意识形态分类组织起来的同时,也被分割成无数小的和互相割裂的细胞。
农村集体化将农民限制在小的无所不包的生活与劳动单位中,自由贸易受到限制,农民没有与超出集体化以外的社会发生交往的机会;在城市中,人们的生产和消费也被限制在以工作场所为基础的单位中。
这种格局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化,一端是政策制定的最高层,一端是直接执行政策的地方官员,在这中间则是各级很少拥有真正权威的行政组织。
改革前中国社会政策的失败并不仅仅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计划经济或国家权力过分强大导致的,而且是因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缺乏有效的契合。
学者对改革开放后的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分析,例如戴慕珍(Jean C,Oi)对地方法团主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