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管辖(修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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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法律的除外规定是指: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 相同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 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 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 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 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 罪案件
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 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 没财物案。
检察院 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 自侦案 渎职犯罪案件 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 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条
事案件的范围,即立案管辖;②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即审 判管辖。其中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管 辖 体 系

二、立案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 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 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案不论是否严重,一律告诉才处理)
纯粹自诉
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
第五章(侵犯财产权利)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 应当依法受理;(可以自诉)
人民法院 立案管辖
被害人有证据证 明的“轻微” (3年以下)刑 事案件
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遗 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 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非法侵入他人住 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 宅案、故意伤害案(轻伤)、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刑法分则第3 章第7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 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1)上可审下: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下不可审上: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就高不就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 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则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 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

查,也可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告诉才处理的案 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

虐待案(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侵占案(侵占
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时发现漏罪: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中发现检察院未起诉的刑事案 件,法院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处理。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发现漏罪: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中发现检察院未起诉的刑事案 件,审判期间,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 变更起诉。
对于下列情形,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一人犯
案(刑法分则第3 章第1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
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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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应当受理。(可以公诉)
公诉转自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 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不得调解、不得反诉
一、概述
(一)管辖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职权
范围上的分工。
(二)管辖的原则 (1)依法管辖的原则 (2)准确及时的原则 (3)便利诉讼的原则 (4)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三)管辖的分类 管辖的分类分为: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直接受理刑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 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 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提审,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2003年12月22日被处以死刑。
移送及主侦查: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 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主罪的侦查机关为主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与法院交叉管辖的处理:公安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 罪,可以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其他类 型自诉案件的,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然后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随同公诉案 交叉管辖 件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管辖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和 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舞弊 不征、少征税款案、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阻碍解 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 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层报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并案管辖
数罪的、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多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六机关规定》3)
三、审判管辖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 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其他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刑诉法20条)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诉法20条)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刑诉法2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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