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合集下载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一切用数据说话优质查律师、查企业、智能合同服务各位企业家: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企业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知识产权、外贸出口”等几个方面,还相应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具体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使企业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良好状态,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收益。

内容目录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二、建设工程篇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二)管理类(三)其它四、企业知识产权篇五、公司内部治理篇六、人力资源管理篇七、知识产权管理篇八、业务管理篇(一)合同管理篇(二)业务执行篇一切用数据说话优质查律师、查企业、智能合同服务(三)涉外业务篇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风险提示1: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

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

风险提示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条款,这非常重要。

当解雇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说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说没有违反规章制度,这很容易发生纠纷。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模板范本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体系的复杂性和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围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百问百答的解答,企业主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风险。

目录:一:企业设立1.1 如何选择适合的企业经营形式?1.2 企业设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3 企业设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二:劳动关系管理2.1 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和解除?2.2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雇员工?2.3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三:知识产权保护3.1 企业可以申请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3.2 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3.3 他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怎么办? ...四:合同管理4.1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4.2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4.3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有哪些?...五:税务管理5.1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登记?5.2 适用哪种纳税方式?5.3 企业如何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章节细化……)附件: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2. 《劳动合同范本》3. 《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图》4.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比较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民营企业:指不由国家所有或控制、而由私人组织或个人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 中小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独立核算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属于中小型经济组织。

3.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创造性活动中,通过投资、创造和创新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4. 纳税方式: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的缴纳税款的方式,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模板范本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前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在经营过程中,民营企业往往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受阻、丧失财产或面临法律诉讼。

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需要重视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

下面列举了一些较为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防控措施。

合同风险:1. 销售合同风险: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付时间、货物质量等事项规定清楚,并进行合规审查。

2. 采购合同风险:核查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信誉情况,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企业利益,加入违约责任条款。

3. 劳动合同风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双方权益,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合规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知识产权风险:4. 商标侵权风险:注册自有商标并维权,避免他人使用相似商标侵权,及时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5. 专利侵权风险:对企业产品进行专利检索,确保其无侵权可能,并进行专利申请保护自身创新成果。

6.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重要商业信息进行保护,并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税务风险:7. 发票管理风险:合规使用发票,及时开具、收取和存储,确保税务报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8. 税务规避风险:了解税务法规,遵守纳税义务,避免偷漏税或利用漏洞规避税收。

9. 进出口关税风险:了解相关法规,合规申报并支付关税,避免违规行为导致处罚。

劳动法风险:10. 用工风险: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合规办理用工手续,避免非法用工和不正当解雇,妥善处理劳动纠纷。

11. 工时加班风险:严格控制员工工时,合法规范加班行为,预防超时工作引发法律纠纷。

12. 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培训、设备检修,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

金融风险:13. 借贷风险:谨慎选择借贷对象,明确借贷条件,加入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14. 融资风险:了解融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加入明确的还款和担保条款。

15. 投资风险:对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建立合作协议并缔结收益分配规则。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清单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清单178条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清单178条一、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1、正确认识和选择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组织形式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我国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人在出资成立企业之前,要充分认识不同企业形式中出资人的不同责任,并综合考量其出资目的、经营预期和管理能力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正确区分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但两者在投资主体、法律形式、投资者责任承担等方面都有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同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正确区分子公司与分公司。

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持有并由该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企业风险防控100招

企业风险防控100招

企业风险防控100招企业风险防控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供参考: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流程规范、有效运行。

2.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4.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保护企业数据和客户隐私。

5.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防控的认识和能力。

6.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模拟应急演练,提高灾害应对和危机处理能力。

7.建立清晰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防止内部失职、渎职等行为。

8.加强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风险管理,审查其信用状况和资质。

9.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市场、行业和竞争对手的动态。

10.建立健全的财务风控机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预防财务风险。

11.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12.建立健全的品牌形象和声誉管理体系,减少声誉风险。

1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侵权和知识产权纠纷。

14.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15.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可靠性。

16.加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战略和经营模式。

17.建立紧急事件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情况。

18.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的合作与沟通,获取政策支持和行业信息。

19.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0.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21.加强对商业伙伴的尽职调查,降低合作风险。

22.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3.加强对外部经济环境的研究和分析,把握市场机遇和挑战。

24.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应对策略。

2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风尚。

26.建立健全的员工行为规范,防止内部不端行为和舞弊。

27.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信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8.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防止知识产权侵权。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69问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69问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69问一.主体资格1.是否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是否按时年检?2.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3.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涉及特许经营的,是否办理相关许可?5.是否具备与经营业务相应的资质?二.治理结构6.企业章程、出资协议或合伙协议是否合法完备?7.有无出资不实和抽逃注册资本情况?8.股权结构是否合理,最大股东控股权是否合理合法?9.登记注册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是否一致?10.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的议事规则是否健全?企业决策机制是否健全?11.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12.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否健全?监事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13.监事会议事规则是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是否健全?14.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会议是否有记录?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并具有完备的记录?15.小股东或出资份额较少的合伙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护?16.企业法定代表人职权范围是否明确?17.企业执行决策的机制是否健全?18.总经理的聘任是否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19.总经理职责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有无相关资格?21.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是否明确?三.内部管理(一)部门和岗位职责21.各部门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各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22.各部门和各个岗位上的人员能否正确履行职责?(二)人力资源管理23.是否依法建立和公示劳动用工制度?24.是否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和培训?25.是否制订员工手册?26.是否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否合法?27.是否依法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28.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的规定?29.是否按时按规定发放工资,有无拖欠?30.员工的档案是否健全、规范?31.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2.已达设立工会的条件,是否设立?(三)合同及相关管理33.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34.是否建立了规范的合同逐级审批制度和合同履行监督制度?35.合同档案是否建立?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有档案可查?36.采购.销售是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7.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38.出售产品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39.购买产品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40.产品是否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法定条件?41.生产经营环境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四)财务及税务管理42.是否有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43.财务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44.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45.是否合法建账?46.财务资料和档案是否真实?47.财务信息是否与采购、销售部门同步及时更新?48.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49.是否按规定计提呆坏账准备金?50.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处于什么水平?是否达到警戒线?51.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有审计?52.是否依法纳税?53.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产权管理54.是否设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管理机构、人员?55.商标是否注册和及时续展?专利是否申请?56.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是否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57.有无侵犯他人商标.专利权的情况?58.土地、房产、固定资产等是否办理权证,产权是否清晰?(六)对外担保管理59.有无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60.第三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无完备的担保、保证协议及履约保证?61.为第三者提供的担保有无完备的担保、保证协议及履约保证?(七)对外投融资管理62.有无获得各级政府的补助或补贴协议、批准或其它支持?63.有无公司证券、债券发行计划?(八)法务管理64.是否有专职的法务管理人员或岗位?有无外聘法律顾问?65.是否有健全的法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是否明确?66.公司的业务合同、担保协议等有无经过法务人员或律师的审核?67.有无建立并执行重大法律事务的专项档案制度、诉讼案件逐一归档和案件总结制度?68.有无建立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律师或法务人员的法律风险提示制度?69.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无法务人员或律师参加,有无经过法律论证?企业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一方面可以进行企业法律风险自查,另一方面可以针对企业具体问题选择“菜单式”法律服务产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商业利益、风险大小以及控制成本等多方面因素,采用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常见100个法律问题解答

企业常见100个法律问题解答

目录1.关于试用期合同 (1)2.关于社保的问题 (1)3.想开除考勤异常的员工,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1)4.孕妇不愿意换岗该怎么处理 (2)5.内退返聘人员,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2)6. 劳务派遣用工要注意什么 (3)7.公司债务该如何有效追讨? (3)8、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3)9、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3)10.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4)11.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4)12.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4)13.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4)14.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4)15. 合同中打印部分和手写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5)16.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5)17. 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有哪些部分构成? (5)18.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5)19.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6)20.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6)21. 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6)22.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6)23. 企业个别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7)24. 公司裁员的情形 (7)25.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 (8)26.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9)27.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9)28. 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9)29.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金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10)30. 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10)31. 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10)32.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10)33. 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10)34. 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11)35.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加班工资,是否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11)36. 什么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12)37. 什么是终局裁决? (12)38. 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全体员工的考评、打分,然后按最终分数进行大排名,各部门排名最末尾的一名员工被辞退的“末位淘汰制”制度,请问合法吗? (13)39.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员工不准谈恋爱,请问合法吗? (13)40. 公司的规章制度能规定每月只发70%的工资,其余部分年底一次发放吗? (14)42. 职工医疗期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14)43. 双休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还是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 (14)45. 如何衡量违纪是否严重? (15)46. 单位需要保存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吗? (15)47. 什么是标准工时? (15)48.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16)49.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16)50. 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是否有效? (16)51.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16)52. “单一领导对单一下属的评价”能作为认定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吗? (17)52.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17)53. 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17)54. 什么情况下,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17)55.要是公司出了事,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8)56. 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18)57. 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征得原法定代表人同意?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怎么办? (18)58.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时间要求吗? (18)59. 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18)60. 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19)61. 公司哪一级机关有权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 (19)62. 何时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3. 何时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4. 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是多久 (20)65. 企业应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20)66. 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 (20)67. 劳动合同是否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 (21)68.企业保存劳动合同的义务 (21)69. 企业能否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21)70.何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71.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72. 退休职工返聘能否签合同 (23)73. 退休返聘离职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23)74.职工工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3)75. 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24)76. 企业如何变更工时制度 (25)77. 企业能否强制员工变更工时制度 (25)78. 企业能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25)79. 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如何处理 (26)80.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26)81.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培训费怎么办 (26)82. 试用期内可以辞退员工吗? (27)83. 辞退试用期内员工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27)84. 单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吗 (27)85. 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28)86.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28)86. 什么情况下能解除集体合同? (29)87. 约定保密事项应注意什么 (29)88. 保密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30)89.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30)90.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30)91. 单位能否单方放弃竞业限制要求 (31)92. 退休金能否一次性结算 (31)93. 单位能否单方降低退休金待遇 (32)94. 劳动规章制度怎么举证 (32)95.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怎么计算? (32)96. 保密期限与劳动期限有关吗? (32)97.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33)98.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有效吗 (33)99. 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33)100.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伤赔偿都包括哪些? (34)1.关于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及应对建议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及应对建议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每项活动,都要依法行使,违反法律法规,或疏于利用法律法规,就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经济后果,或丧失本来应该享有的法律经济权益。

公司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因不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内部管理的缺失,而导致公司面临法律制裁或损害的可能性。

这里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商业机会丧失和声誉损失等。

一、与法律风险相关的几个概念(一)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存在这样的辨证关系:法律风险,只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一种;但是,企业的任何一种经营风险,最后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与违法风险法律风险不等于违法风险,但所有导致法律风险的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

三、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按照风险成因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依次为合同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用工法律风险、诉讼法律风险、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客户信息保密法律风险等。

(一)合同法律风险公司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进行的,合同法律风险是公司面临的最主要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经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1)公司内部无权限的人私自签订合同、私刻印章签订合同,形成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

(2)未对合同对方资质进行审查,未对合同对方信用进行审查。

(3)未按内部流程履行签订手续、合同先履行后签订、先签章后填写合同内容。

(4)印章加盖不符合规定影响合同效力、合同上载明的当事人名称与实际签章不符。

(5)合同未载明签订日期。

(6)需办理备案、公证的合同未办理相关手续。

(7)对内容尚具有不确定性的合同盖章。

(8)擅自调整已审批合同的内容。

2.合同内容上的法律风险:(1)主要条款不完备。

(2)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条款:如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合格;代理人逾越权限;意思表示不真实;显失公平。

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议

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议

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议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需要面对各种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方面,如果不加以防范和应对,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灭顶之灾。

因此,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一、了解法律法规在公司经营中,首先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

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能够使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避免一些违法行为,也能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公司经营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预防合同纠纷的关键。

首先,公司应该明确合同的主体、内容、期限等关键要素,并保存合同的原件。

其次,对于重要的合同,可以考虑请律师参与起草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公司应定期对已签署的合同进行审查和跟踪,及时提醒和催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三、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依赖于知识产权的公司来说,保护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公司应对自身的知识产权进行登记和申请,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其次,公司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业秘密,避免知识产权的泄露和侵权。

此外,对于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四、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劳动纠纷是公司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要防范此类风险,公司应规范劳动用工关系。

首先,公司应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流程,明确员工的权责,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另外,公司还要及时、准确地支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避免因拖欠工资而触发劳动纠纷。

五、加强知识普及与培训对于公司的经营者和员工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非常重要。

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才能在实践中减少法律风险。

因此,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4150)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4150)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4150)范本一:《民营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第一章企业注册与设立1.1 什么是民营企业?1.2 民营企业的注册流程有哪些?1.3 民营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1.4 民营企业所需的注册材料有哪些?1.5 如何办理民营企业的商标注册?第二章劳动法律问题2.1 民营企业雇佣员工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2.2 如何合法解雇员工?2.3 如何制定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2.4 如何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第三章税务法律问题3.1 民营企业应纳税种类有哪些?3.2 如何合法避税?3.3 如何处理企业税务违法行为?3.4 如何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第四章合同法律问题4.1 民营企业合同的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4.2 如何解决合同争议?4.3 如何评估合同的风险?4.4 如何保护企业的合同权益?第五章知识产权法律问题5.1 民营企业如何申请专利?5.2 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5.3 如何处理侵权行为?第六章公司法律问题6.1 民营企业如何进行股权融资?6.2 如何保护股东的权益?6.3 如何处理公司破产问题?6.4 如何进行公司并购重组?本文档涉及附件:- 附件一:民营企业注册办理流程图- 附件二:民营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模板- 附件三:民营企业合同评估表格- 附件四: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 民营企业:指由私人投资或私人持股控股的企业。

- 注册流程:指企业注册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 企业形式:指民营企业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 合法解雇:指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 避税:指合法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降低纳税负担。

- 税务筹划:指合理安排企业经营活动,以减少税负和避免税务风险的一系列措施。

- 合同争议: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 知识产权:指人们对知识的创造性产出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问答(精华版)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各位企业家:您好!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崔彦军律师就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各类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与分析,希望对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帮助作用,供您参考。

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企业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知识产权、外贸出口”等几个方面,还相应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具体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使企业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良好状态,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收益。

------------------------------------------------------------------------------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崔彦军律师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A座20层电话:0571-网址: QQ;内容目录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二、建设工程篇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二)管理类(三)其它四、企业知识产权篇五、公司内部治理篇六、人力资源管理篇七、知识产权管理篇八、业务管理篇(一)合同管理篇(二)业务执行篇(三)涉外业务篇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风险提示1: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

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2 泽厚律师 专家服务 法律热线:0571-3 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宝典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宝典
4、签订合同时应审查相对方的以下材料:
(一)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质量管理认证书(GMP、ISO9000等)复印件;
(四)法人委托书;
(五)对方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公司业务人员对相对方的信誉情况及履行合同能力的调查报告。
及时清结的合同和小额合同(一万元以下)可以不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一)、(三)、(四)、(六)项规定的手续。
消极延误,而利用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因此,应在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规定《员工加班审批制度》。
风险提示6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条款,这非常重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对融资方资产进行评估;
2、必要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核准/备案;
3、投资完成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办理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风险提示14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的,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人事篇
风险提示1招聘员工时,存在职工提供虚假资格证件的风险,会损害企业招聘技能岗位的目的。
建议:把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这是合同条款往往不能代替的。
1、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作为附件;
2、用人单位的招聘用人条件和要求可以附件;

企业法律常识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法律常识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法律常识及风险防范措施作为一家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因此,了解企业法律常识和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企业法律常识1.合同法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是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劳动者等各方约定的法律文件。

但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

企业需要了解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效性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以避免因合同签订不当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2.劳动法劳动者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但是劳动法规定了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权利和保障,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假期、社会保险等。

企业需要了解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以确保合法合规的用工,并避免因漠视劳动法规而导致的用工风险。

3.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企业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避免因侵权而带来的商业损失。

同时,企业还需要遵循知识产权法规的规定,避免自己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侵权责任。

4.税法税收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企业需要了解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率、纳税期限、申报流程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合法纳税,并避免因纳税问题而产生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二、企业风险防范措施1.法律合规体系建设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合规体系,通过组建法律合规委员会、制定合规制度、加强培训教育等方式,确保企业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法律问题而产生的风险。

2.合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流程和规定,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合同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和风险。

3.风险评估和控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案,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环保风险等方面。

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判并避免潜在的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4.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通过制定保密协议、加强技术保护、申请专利等手段,保障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避免因侵权问题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

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个提示

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个提示

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个提示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

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

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

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1、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1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吗?不是。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律师解析】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通过印章使用、文件签署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其法律意义上的言、行,均可被视为公司的言行。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2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1、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2、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吗?3、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自行决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4、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是否必须与出资比例一致?5、股东的知情权有何限制?6、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7、股东资格是否一定可以继承?8、如何预防公司僵局?9、向公司支付投资款就一定属于公司的股东吗?10、什么是“隐名股东”?11、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2、公司股东分红以及认购新增资本是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进行?13、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何设置才合理?14、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可以约定条件?15、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有何法律风险?16、“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有何区别?17、股东可以凭借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吗?18、认缴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投资未到位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9、公司的章程对外有效力吗?20、公司印章分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21、“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何区别?22、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47、债务人去世后,其遗留的债务该由谁来承担?48、什么是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时有什么法律后果?债权人该如何处理?49、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50、聘请讨债公司的法律风险是什么?51、企业间的融资有什么风险?52、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53、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54、企业如何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55、企业上市面临哪些法律风险?56、公司对外担保有哪些法律风险?57、股东间股权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担保是否有效?58、借款人向P2P公司借款有什么法律风险?59、境外投资会有什么法律风险?60、企业如何在不同阶段防范刑事法律风险?61、企业挂靠经营时如何控制法律风险?62、公司证照被他人非法占有后,股东有何救济途径?63、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股东义务是否就此履行完毕?64、非企业人员是否可以按照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65、用虚构的公司名义买卖货物并骗取货款的行为如何认定?66、公司解散与清算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67、公司解散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68、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能否起诉追索欠款?69、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如何处理?70、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如何确定当事人?71、什么是侵犯专利权行为?都有哪些类型?专利侵权应负哪些法律责任?72、职务作品著作权归谁?73、作者死亡后的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74、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是什么?75、商标侵权有哪几种表现形式?76、商业秘密的构成包括哪些要件?77、企业使用明星电影海报做商业宣传,除需要取得电影制片方著作权许可外,是否还需要取得明星关于肖像权的授权?78、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上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79、企业的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8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81、哪些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82、“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发票有哪些?83、找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什么法律后果?代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什么法律后果?84、外贸企业与他人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涉案单位及人员有何法律风险?85、企业收取现金收入不入或少入账,存入小金库有何问题?86、企业应在何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何风险?87、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是否有最低标准要求?88、试用期期间企业是否应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89、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如何处理?90、企业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哪些程序?规章制度如何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91、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通知工会?92、企业与劳动者可否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93、针对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带走公司资源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企业应当如何避免?94、企业能否强迫劳动者加班?95、劳动者未经企业批准自愿加班能否要求支付加班费?96、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服务期约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97、企业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企业如何承担责任?98、企业能否与在孕期严重违纪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99、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是否应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有哪些?100、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否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3、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我国《公司法》对违反出资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什么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企业不按时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有什么法律后果?《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100条各位企业家:您好!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崔彦军律师就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各类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与分析,希望对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帮助作用,供您参考。

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企业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知识产权、外贸出口”等几个方面,还相应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具体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使企业做到“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良好状态,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的收益。

------------------------------------------------------------------------------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崔彦军律师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A座20层电话:网址:内容目录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二、建设工程篇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二)管理类(三)其它四、企业知识产权篇五、公司内部治理篇六、人力资源管理篇七、知识产权管理篇八、业务管理篇(一)合同管理篇(二)业务执行篇(三)涉外业务篇一、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法篇风险提示1:劳动者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

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

风险提示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条款,这非常重要。

当解雇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说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说没有违反规章制度,这很容易发生纠纷。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

比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1个月内一般违纪累计达5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风险提示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实践中劳动者申请辞职的,一定切记法律程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需注意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建议:实践中劳动者明明履行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程序,但由于没有保留相关证据,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以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而要求劳动者赔偿。

所以,劳动者应当具备基本的证据意识,应当以便于举证的方式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比如要求用人单位签收,在用人单位不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邮寄方式向用人单位邮寄通知书,同时保留相关邮寄回执。

风险提示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两点:一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二要注意劳动者提前通知的日期。

建议:第一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仍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提前通知的日期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相关的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5:协商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事后反悔的适用。

建议: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协定的情况比较多,为避免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后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告知国家法律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并在协议书中告知劳动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

可作如下约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乙方(劳动者)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xxx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xxx元,与法定标准差额部分乙方自愿放弃。

风险提示6: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通俗地说就是有书面通知且送达的,劳动争议发生,仲裁申请期限开始计算;没有书面通知的,劳动争议未发生,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这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稳定。

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

风险提示7: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该如何处理?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该解释实际上是默许了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时,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风险提示8: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应对。

建议:用人单位接到支付令如何处理:(1)拖欠属实的,在支付令期限内(1 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3)提出异议的技巧:不能提诸如我公司目前经济困难、要求分期付款等异议,更不能提出口头异议,应当对支付的数额或者支付的理由提出书面异议。

风险提示9: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建议: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单方降低工资待遇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无效,或者劳动者也可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10: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建议:这种情形下岗位的变更可不经劳动者同意,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另外,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能不能调整劳动者的工资,以使其工资和新岗位相适应?对于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0〕2l号)提倡在工资分配制度上“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调整后工资也相应调整进行约定。

二、建设工程篇风险提示11:发包方对承包方资质审核不严导致合同无效。

建议:建筑工程是关系民生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因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都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对此发包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必要的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风险提示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支付工程款,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故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款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施工方请求支付工程款。

风险提示13:未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垫付工程款的利息未明确导致纠纷。

建议:对垫资进行施工的方式承包的工程,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垫资款的利息及支付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否则,只能作为一般的工程款处理。

风险提示14:建设工程发包方对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易发生工程款、质量纠纷。

建议: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避免投入使用,否则将无法以工程质量问题对抗承包方的工程款支付请求。

风险提示15:工程竣工时间无法确定导致纠纷。

建议:工程竣工一般以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但下列情况视为竣工日:(1)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曰期;(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风险提示16:建设方忽视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将失去最好的抗辩机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

建议:竣工结算报告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结算详细账单,发包人若未在合理时间提出异议则视为对结算报告的认可。

认真组织工作组对发包方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对有异议处撰写回函告知承包方,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及律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

风险提示17:不重视工程联系单,导致承包方以低报价高结算向发包人请求工程款。

建议:(1)重视工程招投标工作,剔除明显不合理的低报价;(2)对工程施工方案及增减工程量严格管理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签工程联系单必须认真审查。

三、企业日常治理篇(一)合同类风险提示18: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也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建议:履行主要义务一方的履行行为得到了相对方的认可合同尽管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实上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否则,请当机立断通过律师函的形式拒绝对方的给付行为。

风险提示19:保存好洽商、草签等档。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建议:合同的订立是动态协商与静态协议的组成,合同是个动态全过程,它始于订立,终结于适当履行、责任承担及合同解除。

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洽商、草签档一定要妥善保存。

风险提示20:对于合同法的第68条,企业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建议: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甚至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合同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前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相对方出现合同法68条规定的情形,并且要通知相对方,否则有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