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办法
海绵城市建设方法雨水收集系统解决方案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吴忠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保障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排水设施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自然循环,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审计、城市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绵城市的宣传,普及海绵城市科学知识,提升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认知与参与度。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资源管理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资源管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排水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新兴概念,其核心思想是借助地表自然过程,将城市和自然生态系统融合起来,提高城市的自然适应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
而雨水资源管理则是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本文将针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一、雨水资源管理的意义雨水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水源,同时又是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排放物。
然而,传统排水系统通常将大量的雨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中,导致城市洪涝灾害、水体污染等问题的不断发生。
因此,进行有效的雨水资源管理,不仅能够解决城市排水难题,还能够有效地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自来水资源的使用量。
二、雨水资源管理的主要策略1. 雨水收集利用通过设置雨水收集设施,将雨水收纳并恰当利用。
比如,在道路中央设置雨水收集格栅,将道路上的雨水收集到地下收水井中,再恰当利用这些雨水用于冲洗公共设施、浇灌绿化等。
2. 自然滞留通过设置雨水渗透池、花坛林、绿化空地等绿色景观,将雨水滞留于地表,在经过自然处理后达到收集的效果。
自然滞留策略不仅能够起到调节城市地表水循环的作用,还能够净化城市雨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蓄滞洪措施在城市中设置蓄水池、溢流渠等设施,将暴雨引起的洪水暂时蓄存或分散,降低洪峰流量,调节城市水文循环,还能够提高城市自然适应能力,减轻城市防洪安全压力。
三、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资源管理应用实例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该区域采用雨洪绿道、雨水花床等自然滞留方式,对郊野公园、河网等水体进行了管理和保护,将区域的洪水排放减少了6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了85%。
南京市玄武区涵虚路是一段具有历史意义的老街区,该区域规划中首次提出了雨水处理蓄水系统的构思,通过将地下部分设计成蓄水池,将雨水分别用于绿化、停车场冲洗、一手清洗等需求中,提高了雨水的利用效率图。
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办法
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办法项目监理部建立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项目部充分利用各种沟通工具及方法,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与项目干系人以及在项目团队内部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沟通,及时采取相应的组织协调措施,以减少冲突和变更,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项目部根据项目规模配备项目信息管理人员。
项目信息管理人员须经过严格的项目信息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充分掌握项目信息管理的技术和技能。
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
一、沟通管理项目沟通管理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信息,特别是需要在所有项目干系人之间共享的核心信息。
项目部制定项目的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内容、方式、渠道、协调程序。
沟通管理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经常被复检,并根据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做相应调整。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项目相关方不同的需求和目标,项目部制定相应的协调措施,以排除冲突、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信息管理项目部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信息管理做到:(1)按工程进展有计划地进行。
(2)对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3)使用统一、规范的形式或格式提供信息。
(4)力求文件化。
(5)尽量使用开放的数据库系统提供数据。
项目信息管理包括的主要内容:(1)制订项目信息管理计划;(2)收集项目信息;(3)管理项目信息;(4)分发项目信息;(5)根据项目信息评估项目管理成效,调整计划。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1)信息管理技术应与信息管理系统相匹配。
(2)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接口。
(3)信息管理技术与所使用的相关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软件有良好的适应性。
(4)信息管理系统应便于信息的输入、整理和存储。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给排水管理策略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给排水管理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水资源管理问题。
由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大规模土地覆盖和硬化,给排水系统的建设已经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强调了以自然系统为基础的给排水管理策略,以保护水资源,减轻城市洪涝风险,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
本文将介绍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给排水管理策略。
一、雨水收集与利用雨水收集与利用是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绵城市通过改善城市地面覆盖,提高地表透水性,引导雨水下渗到地下水层,从而减轻城市排水负担。
同时,收集和利用雨水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干旱和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在海绵城市中,可以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湖泊等设施,收集和储存雨水,用于绿化、冲洗马路、农田灌溉等用途,实现雨水循环利用。
二、绿色屋顶与雨水花园绿色屋顶和雨水花园是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理的核心要素之一。
绿色屋顶是通过在建筑物屋顶覆盖绿色植物,构建生态系统,实现雨水的透水和蓄水功能,从而减轻城市排水压力。
而雨水花园则通过在公园、街道等区域设计雨水花坛或人工湖泊,使雨水在植物和土壤中慢慢渗透和净化,提高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减少了排污物的输入。
三、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修复是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理的关键措施。
湿地具有出色的自然吸附和净化功能,能够有效地过滤和处理水中的污染物质,维护水质的稳定。
海绵城市中,可以保护现有的湿地资源,修复退化的湿地,将湿地和水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自然的给排水系统。
湿地保护与修复对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自然韧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分散排水系统与潮汐调蓄传统的集中式排水系统往往无法满足海绵城市的要求。
相反,海绵城市倾向于采用分散排水系统,将排水功能集成到城市景观中。
通过设置潮汐调蓄器、生物滞留池等设施,可以实现雨水的灵活调控与储存,平衡城市给排水系统的供需关系。
此外,分散排水系统的建设能够有效减少城市的洪涝风险,提高城市的防洪能力。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宜府办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9日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中的海绵城市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生态为本、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章规划管控第六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充分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考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明确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尊重自然地势地貌,最大限度地维持自然河湖水系和沟渠湿地。
第七条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时,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空间整体布局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
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
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城市洪涝、水logging以及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的概念被提出并逐渐得到广泛关注。
作为一种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信息技术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信息化问题,探讨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海绵城市信息化的重要性海绵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建设一座能够高效地管理水资源、降低洪涝风险、改善水质、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的城市。
而信息化则是实现海绵城市目标的重要手段。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可以实时监测城市的水资源状况,预警洪涝风险,优化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自身承载能力,同时还能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措施。
因此,信息化在海绵城市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1. 数据共享与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全面、多源、高精度的城市水资源数据平台,实现海绵城市各项数据的共享与整合。
同时,基于这些数据,构建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系统,为城市规划、环境预警、水资源管理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通过传感器网络和遥感技术,实时监测城市的水资源状况、水质状况以及洪涝等自然灾害情况,并结合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提前预警风险,为城市提供决策参考。
3. 智能排水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算法,优化城市排水系统的设计与运行。
通过智能控制,实现对城市排水设施的自动化管理,提高排水能力,并根据城市的水资源需求实现动态调节,以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4. 公众参与与意识提升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技术手段,激发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热情,提高环保意识。
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市民普及海绵城市的概念与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三、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的优势1. 提高城市水资源管理效率和响应速度:信息化手段使得城市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高效,避免了资源浪费和极端天气灾害对城市的严重破坏。
(完整版)宁波市雨水控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报审稿)
宁波市雨水控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雨水控制利用管理,合理设置雨水控制利用指标,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分工,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结合宁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并参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编制。
第三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有关雨水控制利用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及与之配套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雨水控制利用是指对城市雨水进行就地入渗、滞留、收集、调蓄、净化、排放和利用等综合措施。
第五条市创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中心城区范围内雨水控制利用工作。
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雨水控制利用的规划管理。
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在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规划条件阶段,将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作为规划控制的重要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雨水控制利用的建设管理。
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应审查设施的类型、数量、规模、构造、材料、竖向等技术措施层面的落实情况。
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审查雨水控制利用工程设施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
在工程竣工报告中,核查雨水控制利用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规划明确的雨水控制利用指标纳入土地供应审批管理。
市政公用事业、房屋建筑、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雨水控制利用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雨水控制利用的水环境质量监管,建立雨水回用系统的水质监测监管制度。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雨水控制利用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属地政府应加强对城市雨水控制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地区雨水控制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XX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排水设施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为本、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管理活动,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供应、方案设计及审查、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招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活动。
第五条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水务、园林、市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其他海绵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XX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XX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市自然资源应在城乡规划体系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空间管控内容,在编制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分解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指标,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将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控制率、水资源利用率等列为约束性指标;确定各地块内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调蓄容积等指标。
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
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4号)等法律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建设是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措施,充分发挥城市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管网的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的影响。
第三条本市规划建成区内海绵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市住建、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城管、水利、气象、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统筹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海绵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六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城乡规划体系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空间管控内容,在编制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分解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指标。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率、水资源利用率等列为约束性指标;确定各地块内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调蓄容积等指标。
第七条本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套海绵城市建设设施:(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收集与利用施工工法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收集与利用施工工法目录1 前言 (1)2 工法特点 (1)3 适用范围 (1)4 工艺原理 (1)5 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2)5.1施工工艺流程 (2)5.2施工流程中相关操作要点 (3)6 材料与设备 (13)6.1 主要材料 (13)6.2 施工机具 (13)7 质量控制 (13)7.1技术规范 (13)7.2 质量保证措施 (13)8 安全措施 (13)8.1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3)9 环保措施 (14)10 效益分析 (14)10.1经济效益 (14)10.2社会效益 (15)10.3 生态效益 (15)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雨水收集与利用施工工法1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发展突飞猛进,成就举世瞩目。
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能力等因素没能跟上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各种城市病累积爆发,尤其是关系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的水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城市发展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水资源匮乏、洪涝灾害频发、地表水水质污染形势严峻等等,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探索新型环保城市的建设、合理规划城市水利系统和解决城市给排水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加强对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对降水进行利用。
通过对降雨的净化利用,则可达到缓解城市地区用水紧张、水资源季节分布不均的问题。
另外,加强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在夏季雨水量大的季节,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城市的热岛效应,提高人居生活幸福指数。
本工法基于低影响开发技术理念,运用截污挂篮、绿化带蓄排水系统、雨水模块等实现调蓄与净化雨水的功能,从而提升雨水处理能力,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2工法特点2.1 运用一种新型的道路中央绿化带蓄排系统,解决路面积水的同时不占用绿化用地。
2.2 更多利用雨水自流的特点完成污染物的自动排放、过滤集,做到真正节能、环保、低成本的特点。
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方案
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方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
其中之一就是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建设一系列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将雨水纳入城市生态系统,实现雨水的最大程度利用和自然排放。
本文将探讨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一、雨水收集系统设计海绵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将城市变成一个海绵,能够吸收、储存和利用雨水。
因此,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建设一系列的雨水收集设施,如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和雨水渗透井等。
这些设施可以将雨水收集起来,避免雨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其次,需要建设雨水收集管网,将收集到的雨水输送到需要用水的地方,如公园、景区和农田等。
最后,需要建设雨水处理设施,对收集到的雨水进行处理,确保其符合使用标准。
二、雨水利用方案雨水收集只是第一步,如何合理利用收集到的雨水才是关键。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雨水利用方案。
1. 农田灌溉农田是最常见的雨水利用场所之一。
收集到的雨水可以通过灌溉系统输送到农田中,为作物的生长提供水源。
这不仅可以解决农田的灌溉需求,还可以减轻城市的水资源压力。
2. 公园景区绿化公园和景区是城市的绿肺,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收集到的雨水可以用于公园景区的绿化,如浇灌花草树木等。
这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提高城市的生态质量。
3. 城市景观水体城市景观水体是城市的亮点之一,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收集到的雨水可以用于城市景观水体的充水,如喷泉和人工湖等。
这不仅可以增加城市的景观价值,还可以提供人们的娱乐活动。
4. 地下水补给地下水是城市的重要水资源之一。
收集到的雨水可以经过处理后注入地下水层,补充地下水资源。
这不仅可以提高地下水位,还可以改善地下水质量。
5. 雨水回用除了上述方案外,收集到的雨水还可以进行回用。
例如,收集到的雨水可以用于冲厕、洗衣和清洗等家庭用水。
这不仅可以减少自来水的使用量,还可以节约用水成本。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临政办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规划引领、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基本原则,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步达到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
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安全质量、工程验收备案、海绵城市设施设备运营监督管理等工作。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2018)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设施,是指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各项设施。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因不透水地面增加而导致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低影响开发设施是指实现低影响开发目标的各项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海绵城市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立健全技术规范标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管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管、环保、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水利、水务、审计、林业、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分类实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建设城市雨水、污水系统,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第六条区县政府应当将市政公用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及维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
海绵城市方案优化设计与雨水资源利用
海绵城市方案优化设计与雨水资源利用海绵城市是指通过自然系统和人工措施,使城市具有高效地滞洪、蓄洪、净化和利用雨水的能力,以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解决城市洪涝、水源短缺等水问题。
在海绵城市方案的优化设计过程中,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重要一环。
首先,优化设计海绵城市的雨水收集系统。
合理规划城市的建筑物和道路,确保雨水能够被有效地收集。
建筑物的屋顶和立面可以设计成绿色屋顶和绿色墙,以最大程度地收集雨水。
同时,在道路的设计上可以考虑设置雨水收集设施,如雨水花园、雨水径流渗透系统等,将雨水与污水分流,减少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同时可以将雨水用于浇灌植物、冲洗马路等。
其次,优化设计海绵城市的雨水存储与利用系统。
通过建设蓄洪池、蓄水河道等,对雨水进行暂时性的存储,以防止城市内涝。
同时,可以建设地下水蓄水层,将雨水储存起来,用于补充城市的地下水资源。
此外,海绵城市还可以利用雨水进行景观绿化、农业灌溉等,实现雨水资源的多功能利用。
再次,优化设计海绵城市的雨水排放系统。
在设计城市排水系统时,可以采用分级排水的原则,对雨水进行不同等级的处理。
优先利用雨水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然后才将不可利用的雨水进行排放。
在雨季来临之前,对污水管网进行巡检和清理,以保证雨水排放的顺畅,避免因排水系统堵塞而造成的城市内涝。
最后,海绵城市方案的优化设计还需要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各个措施能够协调配合。
例如,雨水收集系统与雨水存储与利用系统需要有良好的连接,以确保雨水能够被有效地收集和利用。
同时,还需要考虑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整体性,合理划定城市的绿地、水域等区域,以保护城市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总之,海绵城市方案的优化设计与雨水资源利用密切相关。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和全面考虑,我们可以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解决城市面临的水问题。
这样的城市将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宜居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
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
《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包括水资源管理、城市内涝、污染物排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设计和规划,使城市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促进城市的自然生态平衡。
然而,要实现海绵城市的理想,需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作用。
信息化可以帮助城市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市民的需求和习惯,从而更好地规划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海绵城市信息化解决方案:
1. 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城市的降雨、地下水位、污水排放等情况。
这些数据可以被汇总并进行分析,从而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2. 智慧排水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可以建立智慧排水系统,通过智能控制设备来调节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提高城市的抗洪能力。
3. 互动式城市规划:通过城市信息化系统,市民可以参与城市规划的决策过程,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透明度。
4. 可视化管理平台:建立一个集成的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可以
实现对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和共享。
这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协调性。
在实施这些信息化解决方案时,要注重与城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也要注重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
通过合理利用信息化技术,可以更好地实现海绵城市的理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雨水径流管理:海绵城市的核心策略
雨水径流管理:海绵城市的核心策略雨水径流管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传统城市中,由于大面积的铺装和建筑物,雨水难以渗透到地下,导致雨水径流量迅速增加,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水浸、水污染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的核心策略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工程专家和国家专业建造师的角度来探讨雨水径流管理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核心策略。
首先,海绵城市的核心策略之一是建立雨水收集系统。
传统城市中,很多雨水都被快速排走,无法起到充分利用的作用。
而在海绵城市中,可以通过设置雨水收集装置来收集雨水,并将其用于冲洗、灌溉等非生活用水,从而减少用水量。
这些雨水收集系统可以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桶、雨水湿地等。
通过合理设计和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收集和利用雨水资源。
其次,海绵城市的另一个核心策略是增加绿地和湿地面积。
绿地和湿地可以作为自然的雨水过滤器,能够有效地净化雨水中的污染物,减少污染物流入河流和水体中的可能性。
绿地和湿地还能够增加土壤的渗透性,促进雨水的自然渗透,减少雨水径流量,并为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因此,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应该大力发展绿地和湿地,增加其面积,使其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海绵城市还应该注重雨水的储存和调节。
传统城市中,大部分雨水都以径流的形式迅速排入排水系统,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和排水系统的压力增加。
而在海绵城市中,可以通过建设蓄水设施来储存和调节雨水。
这些蓄水设施可以包括雨水池、地下蓄水层等。
通过合理利用这些蓄水设施,可以在雨水过多时将其暂时储存,并在需要时逐渐释放,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
最后,海绵城市的建设应该注重科学规划和综合管理。
在建设海绵城市时,需要从整体上考虑雨水管理的问题,进行科学规划。
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地形、土壤条件、降雨情况等因素,合理决策和设计。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雨水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测,确保雨水管理策略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雨水径流管理是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核心策略之一。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能一、一般规定公司成立与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监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设立项目监理部,行使项目监理职责。
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并在“项目监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项目部应达到的工作目标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和利益。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项目监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全面负责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自项目启动至项目收尾,实行全过程、全面管理。
二、组织机构形式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组成、专业特点与复杂程度、人员状况和地域条件确定。
根据该工程特点公司决定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对该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项目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从整个公司管理制度上,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在该项目监理中,项目组织采用矩阵式管理结构,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深入到项目监理部,总工办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其他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从公司总经理至一般工程监理人员均实行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公司对项目部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部定期进行整体能力的评价,评价结果如不满足项目要求,应及时对项目部人员予以调整和补充。
三、组建项目部1、项目部的设立及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根据公司规定程序确定组织形式,组建项目部。
(2)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确定项目部的管理范围和任务。
(3)确定项目部的职能和岗位设置。
(4)确定项目部的组成人员、职责、权限。
(5)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签订确认“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目标分解。
(6)组织编制项目部规章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2、项目部的职能项目部必须具备组织实施和控制设计、招标、合同、造价、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全过程的职能。
项目部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目标全面负责。
在项目全过程监理范围内,项目部应具备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其它相关方沟通与协调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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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办法项目监理部建立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项目部充分利用各种沟通工具及方法,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与项目干系人以及在项目团队内部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沟通,及时采取相应的组织协调措施,以减少冲突和变更,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项目部根据项目规模配备项目信息管理人员。
项目信息管理人员须经过严格的项目信息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充分掌握项目信息管理的技术和技能。
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
一、沟通管理项目沟通管理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信息,特别是需要在所有项目干系人之间共享的核心信息。
项目部制定项目的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内容、方式、渠道、协调程序。
沟通管理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经常被复检,并根据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做相应调整。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项目相关方不同的需求和目标,项目部制定相应的协调措施,以排除冲突、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信息管理项目部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信息管理做到:(1)按工程进展有计划地进行。
(2)对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3)使用统一、规范的形式或格式提供信息。
(4)力求文件化。
(5)尽量使用开放的数据库系统提供数据。
项目信息管理包括的主要内容:(1)制订项目信息管理计划;(2)收集项目信息;(3)管理项目信息;(4)分发项目信息;(5)根据项目信息评估项目管理成效,调整计划。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1)信息管理技术应与信息管理系统相匹配。
(2)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接口。
(3)信息管理技术与所使用的相关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软件有良好的适应性。
(4)信息管理系统应便于信息的输入、整理和存储。
(5)信息管理系统应便于信息发布、传递及搜索。
(6)信息管理系统有严格的数据安全保证措施。
三、文件管理项目部采用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系统进行信息管理。
项目部按照有关档案管理标准和规定,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和项目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进行归档。
项目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有效和完整,不得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伪造、篡改和随意抽撤。
项目部配备专职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四、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的措施协调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是项目监理的重要工作,项目监理部将自己置于协调工作的中心位置而发挥积极的作用。
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都应处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之下。
1、项目经理部内部协调工作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协调项目监理部各专业、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1)每周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协调会,全体监理人员参加,汇报工作,交流信息,布置人员,安排工作。
(2)一次在工程例会之前召开协调会,交流情况,统一步调,决定工程例会的主要内容,及会议召开程序。
(3)在某项专题会议或布置专项工作前召开协调会。
2、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1)加强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现场代表的联系,听取对监理工作意见。
(2)在召开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之前,先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研究与协调。
(3)必要时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代表每日开碰头会,沟通各方面的情况,并作出共同布署。
(4)邀请建设单位代表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现场会或检查会,使建设单位人员获得第一手资料。
(4)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并应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加强联系。
3、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1)及时了解工程各方面的信息及其存在的困难,热情服务,以协助解决承包单位的困难为目的,以与预控工程为前提。
(2)要站在公正的立场,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3)从大局出发,从控制工程总体目标的角度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4)重大的协调工作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面(必要时也可由公司领导出面),事前要与建设单位作好协调工作。
(5)为了作好协调工作,项目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便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4、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1)协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订出出图计划,并催促设计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出图。
(2)对到场图样进行盘点检查,避免漏项。
(3)配合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审及交底结果及时发出文件或修改图。
(4)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变更文件施工。
(5)处理质量事故时要求设计人员参加并提出处理措施;施工前作好双方之间的沟通与协商。
(6)发现施工图中存在问题时,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7)必要时可请勘察、设计人员参加监理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技术研究会议等有关会议。
(8)充分尊重设计人员,了解并力促实现他们的设计意图。
5、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1)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及时如实地反映情况,充分尊重质监人员的意见。
落实质监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2)要利用质监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
第九部分监理工作制度及提供的监理资料一、落实公司惯标程序文件要求监理形象标准化管理制度:1、项目组织机构图等图表上墙制度(1)监理单位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上墙;总监授权书上墙;监理部门标识上墙;(2)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表,监理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监理组织的职能;(3)建设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图;承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图、人员资格证书;(4)监理人员工作手则;(5)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监理工作主要流程图按照监理工作流程图管理,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程会议,承包方、监理单位全体人员及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有:(1)业主、承包方、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2)业主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业主介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4)承包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6)业主和项目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7)明确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监理人员行为标准化、工作环境管理标准化;工作语言规范化,讲究语言文明、使用标准术语。
4、填写监理工作日记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记入专业工作日记。
二、监理例会制度:1、工作例会:监理部每周应定时召开监理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召集监理部成员会议,总结上周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商讨难点问题,提出改进要求,下周重点工作的预防措施等,并形成会议纪录。
2、工程例会:每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召开一次有业主方和承包方代表参加的工作例会。
例会主要议题有:(1)上次例会纪要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未完事项原因分析;(2)本周工程进展情况及对下周的进度预测;(3)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6)其他有关问题;(7)并形成会议纪要,发至相关单位(部门)。
3、质量安全会议每月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召开一次有业主和承包方代表参加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会议,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1、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各专业工程师应对它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形成文字交总监,总监汇总打印成项目部审图意见,在图纸会审会前交给业主。
2、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业主、施工及设计单位召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3、在施工过程中继续审核施工图,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发出统监表B-25。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做好取样见证工作,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认为达到标准要求后,向监理报送核验申请,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六、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填报单位工程报验申请和自检有关资料,总监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进行预验,对存在质量问题以文字形式发出整改通知。
未经总监签认同意,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七、巡检、旁站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并发监理通知书。
对施工重要环节部位和特殊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八、监理月报制度:每月由总监提出监理月报,经监理部全体人员及业主代表参加讨论定稿后于次月5日前报业主。
九、监理工作总结制度(半年小结,年终总结、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每半年对监理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一次年终总结,竣工后对全部监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监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和心得。
十、提供的监理资料:1、监理档案按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辽宁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DB21/T1212-2001 J10085-2001《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中规定的内容整理档案并采用其规定的统一表格。
2、监理文件(1)监理规划(2)监理细则(3)监理合同书(4)监理投标文件(5)业主有关指示(6)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示、文函3、监理记录(1)监理工程师日记(2)会议记录和纪要(3)各种试验检验记录4、监理报告(1)监理周报、月报(2)监理中间报告(每半年)(3)监理工作总结报告(4)其它专题报告。